第1212章 互相钓鱼
“十二点方向大厦发现可疑人,无法确定是不是血鬼,完毕。”
橙饕眼睁睁看着那人下了天台,即便他拥有动枪的权限,但没有十足的把握不会轻易开第一枪,否则一旦引起恐慌,民众肯定会乱,更别提能抓到血鬼了。
“紫饕跟上,蓝饕掩护,橙饕继续占据高处,必要时可以开枪,重复,必要时可以开枪,完毕。”
“紫饕收到!”
“蓝饕收到!”
“橙饕收到!”橙饕从背着的包里拿出了狙击枪。
另一座大厦天台,迈克杰受到江逸指派,同样占据了一处高地。
迈克杰认出了那就是血鬼,刚想说话,血鬼就已经离开天台了。
他屏住了呼吸,不敢有丝毫怠慢,血鬼上次给他的压迫感实在太强。
坦白说迈克杰连能不能杀死白发僧都没十足把握,更别提他这个被动冲上前五的水货了,稍有不慎就得见阎王。
没错,他现在认为,自己死后不会去见上帝,而是去见阎王了。
华夏人才是永远的神。
紫饕冲到了橙饕所说的大厦楼下,扫了一眼大厦四周,发现一个人影从眼前蹿过,立马跟了过去。
“紫饕不要跟,很可能有危险,那是我的观察死角。”
黄饕赶忙提醒道。
紫饕闻言立马停下脚步。
无论如何,都坚决地执行命令,无条件相信自己的队长,是他们踏上军旅必修的第一课。
当然也会有像电影里的那种刺头,动不动就违抗队长命令获得奇功的,其实这严格来说,是一种破坏队伍节奏的行为。
一个人擅自行动,就会有一个队买单,要是赢了还好说,要是输了那就是整个队背锅,甚至其他队员很可能因为计划突变而乱了节奏,为此牺牲了也是经常发生的事情。
因此,即便有些特立独行的人可能真有才能,但他们从来不会提倡这种个人英雄主义的作风。
饕餮小队就是如此,他们要是单独行动,做什么都会勇往直前,有勇有谋。
但,他们要是执行团队任务,那么不管他们想做什么,第一时间都会以执行命令为主,这是铁律。
血鬼见橙饕居然没有跟上,心中微微吃惊,看来,这次华夏是真派了支厉害的小队了。
他停下脚步,在耳麦中说道:“鱼没上钩,继续钓。”
“今晚可真是有趣呢,我早就该跟着你的。”
一个杀手榜排名前二十的女人笑道。
她一直都冲着四百五十亿米金潜伏在江逸周围,可一直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直到血鬼的出现,把这些人拧成了一根绳。
至于这些原本特立独行的人为什么愿意听他的,理由很简单。
血鬼用实力征服了所有人,他能找到他们,就能用绝对的实力杀了他们,这是其一。
第二,血鬼只要其中一百亿奖金,剩下的三百亿米金由他们随便分,查理家族的人情也一并奉送。
想分的就加入,不想加入的就死,但凡有点脑子的都会跟着血鬼。
“江逸在钓我,我也在钓江逸,就看今晚谁能赢。”
血鬼爬上了公园里的一棵树。
晚上八点的西双纳州挂上一颗月亮,月光无私地照亮了整座城市,和城市里的灯红酒绿交相辉映。
许多才刚下班的人走在街上,或是在奶茶店里买着奶茶,或是在逛着商场,一同围观着偶遇到的节目现场。
在这十分祥和的氛围之下,却藏着这样的杀机,这是大众们很少会想的。
但迈克杰看到这些,心中却是十分羡慕华夏的百姓。
他想起自己小时候在糙米,就曾经被人拿枪指着头。
他初中的时候,亲眼看到叔叔车被追尾,下车和人理论得正激动时,被对面的糙米人一枪爆头。
鲜血溅在了车玻璃上,才三十出头的叔叔永远离开了他。
那是小迈克杰,第一次拿起枪。
当时他藏在车里十分害怕,他把身子紧紧地蜷缩在后座,生怕这个穷凶极恶的人会一不做,二不休,把他也给干掉。
他想起,叔叔的车上也是有枪的,可怜的叔叔啊,你下车的时候要是带上,也许就不会那么被动了。
小迈克杰不敢多想,他抓起枪,一双手死死地握住,打开保险,对准了窗外。
窗外,一个满脸胡渣的糙米人果然探出了头,他那张刚杀完人的阴狠脸庞,迈克杰至今都记得清清楚楚。
他拿枪对准了玻璃门,就在他要开枪的时候,迈克杰蹲下身子,不顾一切地把车门推了开,车门开启的时候撞到了杀手,可杀手不为所动。
所幸另一辆车里下来了几个好心的糙米人,拿枪把他给干掉了。
鲜血那时候,直接溅到了迈克杰脸上,他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
也就是那天之后,他立志要成为一个强者,立志要做一个杀手,而不是被杀的人。
如果非要在杀与被杀之间做选择的话,谁又愿被杀呢?
他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都会觉得糙米好,他觉得糙米是一个时刻可能成为人间地狱的地方。
再看看华夏,一个世界排名第四的杀手,来到这都只能用弩箭,不敢带着枪招摇过市,不敢随便在华夏杀人,在群众看不到的地方,还有这么多人在暗处守着,随时准备为他们牺牲自己,这在糙米哪里敢想。
“I-love-华夏。”
迈克杰忍不住嘀咕了这么几句,他已经在申请华夏国籍了,但是这要求很高,他想,如果自己这次表现好的话,应该能加入吧?
茶餐厅里,绿饕已经十分不耐烦了,但黄毛小哥却一直抽着烟,一嘴一个特么的。
耳麦里,传来了黄饕十分不耐烦的声音:
“把他干掉,把他的嘴给我削了!”
“等的就是这句话!”
绿饕大喜过望,黄毛小哥还没反应过来,绿饕直接扑了去。
橙饕眼睁睁看着那人下了天台,即便他拥有动枪的权限,但没有十足的把握不会轻易开第一枪,否则一旦引起恐慌,民众肯定会乱,更别提能抓到血鬼了。
“紫饕跟上,蓝饕掩护,橙饕继续占据高处,必要时可以开枪,重复,必要时可以开枪,完毕。”
“紫饕收到!”
“蓝饕收到!”
“橙饕收到!”橙饕从背着的包里拿出了狙击枪。
另一座大厦天台,迈克杰受到江逸指派,同样占据了一处高地。
迈克杰认出了那就是血鬼,刚想说话,血鬼就已经离开天台了。
他屏住了呼吸,不敢有丝毫怠慢,血鬼上次给他的压迫感实在太强。
坦白说迈克杰连能不能杀死白发僧都没十足把握,更别提他这个被动冲上前五的水货了,稍有不慎就得见阎王。
没错,他现在认为,自己死后不会去见上帝,而是去见阎王了。
华夏人才是永远的神。
紫饕冲到了橙饕所说的大厦楼下,扫了一眼大厦四周,发现一个人影从眼前蹿过,立马跟了过去。
“紫饕不要跟,很可能有危险,那是我的观察死角。”
黄饕赶忙提醒道。
紫饕闻言立马停下脚步。
无论如何,都坚决地执行命令,无条件相信自己的队长,是他们踏上军旅必修的第一课。
当然也会有像电影里的那种刺头,动不动就违抗队长命令获得奇功的,其实这严格来说,是一种破坏队伍节奏的行为。
一个人擅自行动,就会有一个队买单,要是赢了还好说,要是输了那就是整个队背锅,甚至其他队员很可能因为计划突变而乱了节奏,为此牺牲了也是经常发生的事情。
因此,即便有些特立独行的人可能真有才能,但他们从来不会提倡这种个人英雄主义的作风。
饕餮小队就是如此,他们要是单独行动,做什么都会勇往直前,有勇有谋。
但,他们要是执行团队任务,那么不管他们想做什么,第一时间都会以执行命令为主,这是铁律。
血鬼见橙饕居然没有跟上,心中微微吃惊,看来,这次华夏是真派了支厉害的小队了。
他停下脚步,在耳麦中说道:“鱼没上钩,继续钓。”
“今晚可真是有趣呢,我早就该跟着你的。”
一个杀手榜排名前二十的女人笑道。
她一直都冲着四百五十亿米金潜伏在江逸周围,可一直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直到血鬼的出现,把这些人拧成了一根绳。
至于这些原本特立独行的人为什么愿意听他的,理由很简单。
血鬼用实力征服了所有人,他能找到他们,就能用绝对的实力杀了他们,这是其一。
第二,血鬼只要其中一百亿奖金,剩下的三百亿米金由他们随便分,查理家族的人情也一并奉送。
想分的就加入,不想加入的就死,但凡有点脑子的都会跟着血鬼。
“江逸在钓我,我也在钓江逸,就看今晚谁能赢。”
血鬼爬上了公园里的一棵树。
晚上八点的西双纳州挂上一颗月亮,月光无私地照亮了整座城市,和城市里的灯红酒绿交相辉映。
许多才刚下班的人走在街上,或是在奶茶店里买着奶茶,或是在逛着商场,一同围观着偶遇到的节目现场。
在这十分祥和的氛围之下,却藏着这样的杀机,这是大众们很少会想的。
但迈克杰看到这些,心中却是十分羡慕华夏的百姓。
他想起自己小时候在糙米,就曾经被人拿枪指着头。
他初中的时候,亲眼看到叔叔车被追尾,下车和人理论得正激动时,被对面的糙米人一枪爆头。
鲜血溅在了车玻璃上,才三十出头的叔叔永远离开了他。
那是小迈克杰,第一次拿起枪。
当时他藏在车里十分害怕,他把身子紧紧地蜷缩在后座,生怕这个穷凶极恶的人会一不做,二不休,把他也给干掉。
他想起,叔叔的车上也是有枪的,可怜的叔叔啊,你下车的时候要是带上,也许就不会那么被动了。
小迈克杰不敢多想,他抓起枪,一双手死死地握住,打开保险,对准了窗外。
窗外,一个满脸胡渣的糙米人果然探出了头,他那张刚杀完人的阴狠脸庞,迈克杰至今都记得清清楚楚。
他拿枪对准了玻璃门,就在他要开枪的时候,迈克杰蹲下身子,不顾一切地把车门推了开,车门开启的时候撞到了杀手,可杀手不为所动。
所幸另一辆车里下来了几个好心的糙米人,拿枪把他给干掉了。
鲜血那时候,直接溅到了迈克杰脸上,他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
也就是那天之后,他立志要成为一个强者,立志要做一个杀手,而不是被杀的人。
如果非要在杀与被杀之间做选择的话,谁又愿被杀呢?
他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都会觉得糙米好,他觉得糙米是一个时刻可能成为人间地狱的地方。
再看看华夏,一个世界排名第四的杀手,来到这都只能用弩箭,不敢带着枪招摇过市,不敢随便在华夏杀人,在群众看不到的地方,还有这么多人在暗处守着,随时准备为他们牺牲自己,这在糙米哪里敢想。
“I-love-华夏。”
迈克杰忍不住嘀咕了这么几句,他已经在申请华夏国籍了,但是这要求很高,他想,如果自己这次表现好的话,应该能加入吧?
茶餐厅里,绿饕已经十分不耐烦了,但黄毛小哥却一直抽着烟,一嘴一个特么的。
耳麦里,传来了黄饕十分不耐烦的声音:
“把他干掉,把他的嘴给我削了!”
“等的就是这句话!”
绿饕大喜过望,黄毛小哥还没反应过来,绿饕直接扑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