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8章:有一家酒馆
如果是在别的地方,我肯定不会去,因为这种一般都是带人去消费的。
可是我相信唐老板,他这人真没什么心机,和他聊天很愉快。
我虽然是来这里疗伤的,可也不会将自己完全封闭,我也需要一定的社交。
认识一些当地人,对我今后在这里也有一定帮助。
那几个顾客喝完咖啡坐了一会儿就离开了,之后就没有顾客了,这生意要是在城里,估计连电费都不够交。
不过唐老板觉得无所谓,反正这是他自己的房子,能挣多少是多少。
和唐老板聊了一会儿,我发现他这个人活得真的挺潇洒的。
快四十岁的人了,也没结过婚,而且年轻的时候还玩过乐队,就他刚刚说的那个哥们儿就是他们乐队的主唱,他是贝斯手。
和唐老板聊着聊着,他妹妹唐玲突然回来了,看着挺匆忙似的,回到屋里就开始到处翻着,像是在找什么东西。
唐老板开口向唐玲问道:“你这火急火燎的找啥呢?”
“哥,你看见我那个那件蓝色的西服了吗?”唐玲一边翻着着,一边问道。
“不是在箱子里吗?你找西服干嘛?准备去相亲啊?”
唐玲回头白了唐老板一眼说:“等会儿有个老板要来谈买卖,我不得穿得精神一点啊!”
“成天听你说买卖,买卖,你那玩意儿赚到钱了吗?”
“这不是刚开始么,慢慢来呗。”
唐老板笑了笑,没再搭话了。
过了一会儿唐玲便换上了一件蓝色的西装从屋里走了出来,还别说这西装看着挺好看的,整个人一下就变得有气质了。
“哥,怎么样?还成吧?”唐玲走到我们面前,向唐老板问道。
唐老板瞅了一眼,啧啧两声说道:“我得好妹妹穿啥都好看,你说是吧?陈老弟。”
突然被点名,我连忙点头说道:“嗯,不错。”
“那我走了,晚上我就不回来吃饭了,不用等我。”
“去吧去吧,你们年轻人好好奋斗。”
唐老板一边说着,一边给我参上茶水,又对我说道:“我们老头子就好好享受生活,陈老弟这话没毛病吧?”
“没毛病,年轻就该闯一闯。”
唐老板又摇着头苦笑着说:“她就瞎闯,不过我都由着她,就只有这一个妹妹,我不疼谁疼啊!”
我点点头,下意识的问道:“唐玲做什么生意啊?感觉她挺忙的。”
“咳,她就瞎忙,搞什么手工,搞了大半年了,一分钱没赚到,都倒贴了好几万进去了。”
“做生意嘛,得慢慢来,你得给她信心呀!”
唐老板笑了笑说:“我都由着她呀,她想干嘛就干嘛呗,只要在我眼皮前我就放心。”
和唐老板就这么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不知不觉间就到了傍晚了。
也没什么客人,唐老板索性就关门了,然后换了一身比较时髦的衣服,就带着我去了他哥们儿开的那家小酒吧。
就在古镇里面,也不远,跟着唐老板走了十来分钟就到了。
这家小酒吧的名字也很有特色,就叫“有一家酒馆”。
跟着唐老板走进酒馆里面,里面一切都很有特色,酒馆不大,可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还有一个小舞台,舞台上各种设备应有尽有。
酒馆的大厅里用各种样式的玻璃瓶吊了一圈,而且我发现每一个瓶子里都装着一张便利贴,上面还写着一些字。
我盯着那些瓶子看时,唐老板对我说道:“这是我兄弟搞的,都是顾客留下的便利贴,写了想说的话放进那些瓶子里面。”
我笑了笑,点头道:“挺不错啊!看着也好看,很有文艺范儿。”
“我这兄弟年轻的时候就是个愤青,你看他这样子你就知道了。”
唐老板说着,便向小舞台上正在唱歌的一个男人挥了挥手。
果然,那个男人留着脏辫,甚至穿着短裤和人字拖,这烟嗓我很喜欢。
酒馆里也没什么人,只有几个顾客。
说好的妹子,我也没见到。
唐老板又对我说道:“你随便找地方坐,不要客气,我放这里是自己家一样。”
我点点头,然后就在舞台前面一张桌子前坐了下来。
安静的听着歌,他正唱的这首歌是赵雷的《我记得》。
这首歌很好听,他的嗓音演唱这首歌简直就是绝配,非常有感觉。
整首歌唱完后,他放下话筒从舞台下来和唐老板打了个招呼:“贱人,来得挺早啊!”
“那不必须的吗,你请我喝酒,我什么时候慢待了吗?”
听着他俩的交流,我就感觉得到他们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了。
唐老板转而将我叫了过去,拍着我的肩膀对他那个哥们儿说道:“给你介绍一下,陈丰,我客栈新来的住客,我跟他挺聊得来,就带他一起来了。”
唐老板哥们儿看向我,点点头道:“兄弟你好,叫我阿亮就行了。”
我笑着点了点头,唐老板又说道:“你不是说今晚有姑娘吗?人呢?咋一个都没有?”
“谁跟你说有姑娘的?”亮子撇了唐老板一眼。
“小辉,你咋回事?你不是告诉我有姑娘么?”唐老板转而看向舞台上拿着一把吉他的小伙子,质问起来。
那个叫小辉的小伙子讪讪一笑,显然是骗了唐老板。
唐老板立刻骂骂咧咧起来,当然就是兄弟间的那种打闹。
于是亮子又把他叫到了舞台上,要一起合唱一首,唐老板也欣然的接过贝斯。
他们一起唱了一首黑豹乐队的《无地自容》,一开嗓就直接震撼住我了。
我这还是第一次在现场听摇滚,这感觉太棒了,感觉整个世界都被自己踩在脚下。
而且他们几个在舞台上也玩得很嗨,不管破不破音,走不走调,只要走心就行了。
音乐不就是让人引起共鸣么,他们成功让我融入了他们的状态里,跟着节奏一起摇摆起来。
那一刻,我真正做到了忘记一切。
就像歌中的一段歌词:“不再相信,相信什么道理,人们已是如此冷漠,不再回忆,回忆什么过去,现在不是从前的我。”
更让我感到意外的是,他们演唱完这首歌后竟然还邀请我一起上去唱歌。
我连忙摆手说我不会唱,可他们硬让我上去一起玩,说会不会唱没关系,主要是开心。
好吧,我成功被他们叫上了舞台,不会什么乐器的我,就只能跟着他们瞎吼。
那种感觉棒极了,好像将所有的情绪和痛苦都发泄了出来。
太痛快了,我从来没有感受到这么痛快过,仿佛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忘记了自己的年龄,也忘记了自己曾经的遭遇。
和他们疯吼了一会儿后,我是彻底玩开了,和他们也没什么距离感了,大家就坐在一起喝酒,天南地北的聊着。
正聊得起劲的时候,酒吧里突然来了几个不速之客。
这伙人一进酒吧就踹翻了吧台前的高脚凳,领头的是一个光头,看着不像善茬。
“哟!玩得挺嗨啊!我在外面就听见了,哥几个心情挺好的啊!”光头男向我们这边扫了一眼阴阳怪气的说道。
同时,唐老板和阿亮他们几个都站了起来,小辉还抓起了一个酒瓶。
好似下一刻双方就要冲突起来……
可是我相信唐老板,他这人真没什么心机,和他聊天很愉快。
我虽然是来这里疗伤的,可也不会将自己完全封闭,我也需要一定的社交。
认识一些当地人,对我今后在这里也有一定帮助。
那几个顾客喝完咖啡坐了一会儿就离开了,之后就没有顾客了,这生意要是在城里,估计连电费都不够交。
不过唐老板觉得无所谓,反正这是他自己的房子,能挣多少是多少。
和唐老板聊了一会儿,我发现他这个人活得真的挺潇洒的。
快四十岁的人了,也没结过婚,而且年轻的时候还玩过乐队,就他刚刚说的那个哥们儿就是他们乐队的主唱,他是贝斯手。
和唐老板聊着聊着,他妹妹唐玲突然回来了,看着挺匆忙似的,回到屋里就开始到处翻着,像是在找什么东西。
唐老板开口向唐玲问道:“你这火急火燎的找啥呢?”
“哥,你看见我那个那件蓝色的西服了吗?”唐玲一边翻着着,一边问道。
“不是在箱子里吗?你找西服干嘛?准备去相亲啊?”
唐玲回头白了唐老板一眼说:“等会儿有个老板要来谈买卖,我不得穿得精神一点啊!”
“成天听你说买卖,买卖,你那玩意儿赚到钱了吗?”
“这不是刚开始么,慢慢来呗。”
唐老板笑了笑,没再搭话了。
过了一会儿唐玲便换上了一件蓝色的西装从屋里走了出来,还别说这西装看着挺好看的,整个人一下就变得有气质了。
“哥,怎么样?还成吧?”唐玲走到我们面前,向唐老板问道。
唐老板瞅了一眼,啧啧两声说道:“我得好妹妹穿啥都好看,你说是吧?陈老弟。”
突然被点名,我连忙点头说道:“嗯,不错。”
“那我走了,晚上我就不回来吃饭了,不用等我。”
“去吧去吧,你们年轻人好好奋斗。”
唐老板一边说着,一边给我参上茶水,又对我说道:“我们老头子就好好享受生活,陈老弟这话没毛病吧?”
“没毛病,年轻就该闯一闯。”
唐老板又摇着头苦笑着说:“她就瞎闯,不过我都由着她,就只有这一个妹妹,我不疼谁疼啊!”
我点点头,下意识的问道:“唐玲做什么生意啊?感觉她挺忙的。”
“咳,她就瞎忙,搞什么手工,搞了大半年了,一分钱没赚到,都倒贴了好几万进去了。”
“做生意嘛,得慢慢来,你得给她信心呀!”
唐老板笑了笑说:“我都由着她呀,她想干嘛就干嘛呗,只要在我眼皮前我就放心。”
和唐老板就这么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不知不觉间就到了傍晚了。
也没什么客人,唐老板索性就关门了,然后换了一身比较时髦的衣服,就带着我去了他哥们儿开的那家小酒吧。
就在古镇里面,也不远,跟着唐老板走了十来分钟就到了。
这家小酒吧的名字也很有特色,就叫“有一家酒馆”。
跟着唐老板走进酒馆里面,里面一切都很有特色,酒馆不大,可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还有一个小舞台,舞台上各种设备应有尽有。
酒馆的大厅里用各种样式的玻璃瓶吊了一圈,而且我发现每一个瓶子里都装着一张便利贴,上面还写着一些字。
我盯着那些瓶子看时,唐老板对我说道:“这是我兄弟搞的,都是顾客留下的便利贴,写了想说的话放进那些瓶子里面。”
我笑了笑,点头道:“挺不错啊!看着也好看,很有文艺范儿。”
“我这兄弟年轻的时候就是个愤青,你看他这样子你就知道了。”
唐老板说着,便向小舞台上正在唱歌的一个男人挥了挥手。
果然,那个男人留着脏辫,甚至穿着短裤和人字拖,这烟嗓我很喜欢。
酒馆里也没什么人,只有几个顾客。
说好的妹子,我也没见到。
唐老板又对我说道:“你随便找地方坐,不要客气,我放这里是自己家一样。”
我点点头,然后就在舞台前面一张桌子前坐了下来。
安静的听着歌,他正唱的这首歌是赵雷的《我记得》。
这首歌很好听,他的嗓音演唱这首歌简直就是绝配,非常有感觉。
整首歌唱完后,他放下话筒从舞台下来和唐老板打了个招呼:“贱人,来得挺早啊!”
“那不必须的吗,你请我喝酒,我什么时候慢待了吗?”
听着他俩的交流,我就感觉得到他们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了。
唐老板转而将我叫了过去,拍着我的肩膀对他那个哥们儿说道:“给你介绍一下,陈丰,我客栈新来的住客,我跟他挺聊得来,就带他一起来了。”
唐老板哥们儿看向我,点点头道:“兄弟你好,叫我阿亮就行了。”
我笑着点了点头,唐老板又说道:“你不是说今晚有姑娘吗?人呢?咋一个都没有?”
“谁跟你说有姑娘的?”亮子撇了唐老板一眼。
“小辉,你咋回事?你不是告诉我有姑娘么?”唐老板转而看向舞台上拿着一把吉他的小伙子,质问起来。
那个叫小辉的小伙子讪讪一笑,显然是骗了唐老板。
唐老板立刻骂骂咧咧起来,当然就是兄弟间的那种打闹。
于是亮子又把他叫到了舞台上,要一起合唱一首,唐老板也欣然的接过贝斯。
他们一起唱了一首黑豹乐队的《无地自容》,一开嗓就直接震撼住我了。
我这还是第一次在现场听摇滚,这感觉太棒了,感觉整个世界都被自己踩在脚下。
而且他们几个在舞台上也玩得很嗨,不管破不破音,走不走调,只要走心就行了。
音乐不就是让人引起共鸣么,他们成功让我融入了他们的状态里,跟着节奏一起摇摆起来。
那一刻,我真正做到了忘记一切。
就像歌中的一段歌词:“不再相信,相信什么道理,人们已是如此冷漠,不再回忆,回忆什么过去,现在不是从前的我。”
更让我感到意外的是,他们演唱完这首歌后竟然还邀请我一起上去唱歌。
我连忙摆手说我不会唱,可他们硬让我上去一起玩,说会不会唱没关系,主要是开心。
好吧,我成功被他们叫上了舞台,不会什么乐器的我,就只能跟着他们瞎吼。
那种感觉棒极了,好像将所有的情绪和痛苦都发泄了出来。
太痛快了,我从来没有感受到这么痛快过,仿佛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忘记了自己的年龄,也忘记了自己曾经的遭遇。
和他们疯吼了一会儿后,我是彻底玩开了,和他们也没什么距离感了,大家就坐在一起喝酒,天南地北的聊着。
正聊得起劲的时候,酒吧里突然来了几个不速之客。
这伙人一进酒吧就踹翻了吧台前的高脚凳,领头的是一个光头,看着不像善茬。
“哟!玩得挺嗨啊!我在外面就听见了,哥几个心情挺好的啊!”光头男向我们这边扫了一眼阴阳怪气的说道。
同时,唐老板和阿亮他们几个都站了起来,小辉还抓起了一个酒瓶。
好似下一刻双方就要冲突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