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秦始皇的后手
“陛下.”李肇呼喊皇,想让他停下来,但没用,皇根本听不到,他竟冲在最前头。
一个老人冲在最前头,还是在敌我双方胶着的情况下,很是滑稽而讽刺。
他彻底疯了。
三百米,两百米,双方距离正在缩短,危险的范围即刻降临。
李肇紧张得嗓子都喊破了,可无奈秦军士气太恐怖,直接无视他这个主将。
一百五十米,就快进入火铳的射程内。
“停,准备!”贼寇头目发令,举起了布帛小幡。
下一刻,贼寇全然停了下来,而且完全形成了排阵,前三排后三排,每一排中都紧密相连,构成一个循环的系统。
一个个举起了火铳,瞄准,作射击状。
“糟糕!他娘的。”李肇暗自骂娘,心念立刻潜入心海,“系统.”
已经没有时间了,他要第一时间兑换火箭筒,此刻,只有火箭筒才能化解这一切,只有它才能扭转如此被动的局面,否则,秦始皇要真正驾崩。
“等等!”
下一刻,李肇的眼眸一缩,整个前冲的身形滞了滞,貌似看到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以致和系统的沟通也中断。
“那是什么?”
他看到什么,竟然看到疯狂前冲的秦始皇,那个老人,竟从贴身侍卫手中接过一物,此物圆圆的,似竹筒一般。
“火箭筒!”李肇愣在当场,身形戛然而止。那东西竟是火箭筒,他之前给他的。
只见秦始皇接过火箭筒后,整个人完全陷入疯狂,似要发泄这些年来一直谨慎、多疑的情绪。
“哈哈哈!我也要试试酣畅淋漓的感觉。”
操着彪悍的高音,火箭筒对准了密密麻麻站在一起的贼寇。
砰!
火箭筒被发射,顿时一股浓烟从筒内冒出,浓烟中,一道异常刺眼的白光徒然射出,带着令人不可抗拒的威势如流光般直朝前方而去,速度快到无法形容。
嗖!咻!空气传来刺耳的声响。
这一刻,大地似乎受到侵犯,带着尘埃滚动起来,长空刺破,掀起暴风席卷,那一击白光在贼寇群中炸开
轰隆,天地震彻,光芒四射,能量如陨石坠地,激起三重浪泥,那一片地方立刻夷为平地,惨厉无比。
满地残骸,触目惊心。
没有惨叫声,没有撤退声,只有那一双双剩余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毁灭的地方,几欲吓死。
这就是大杀器之威,无人能挡,无人不震撼。
“大,大,大杀器,这是嵯峨山大杀器,他们还拥有,快逃呀!”想必有嵯峨山的残余匪类夹杂其中,突地惊叫了起来,第一个踉踉跄跄地吓走。
接着,残余的贼寇,不,不算残余,这一击虽恐怖,却也才损伤数百人,远没有全军覆没,但他们的士气却降了,降到最低,无人再有战之心,一心只想着逃。
那器,实在太恐怖,恐怖到他们从未见过,也从未感受过死亡原来离他们那么近。
“想逃?杀,一个不留。”这就是秦始皇的残暴,犯他者,一个不留。
“杀,杀,杀!”大军的声音响彻天宇,如浪潮滔滔而来,十分震慑,吓得贼寇头也不敢回。
顿时,秦军不再顾忌,也不再想什么战术,他们只有追,杀!
突然间,整个悬崖谷下混乱了起来,无数种声音夹杂在一起,演绎一曲生命之弃。
李肇没有再跟上,因为没有必要了,火箭筒的威猛,已经打垮了贼寇的心,恐怕,就算几百人追击,他们也全然不是对手,何况追击的乃三千军,王贲之师。
“那混蛋,害得我如此担心,原来还藏着大杀器。”
李肇终于明白了秦始皇所说的后头是什么意思了,手榴弹并不是他的后头,火箭筒才是,这才是他不惧贼寇,信心满满的所在。
“这混蛋,明明说将此大杀器用在琅琊,却出现在这里,忽悠人呐!明明有大依仗,却一声不吭,不安好心呐!”
“果然,帝心不可测。”
“或许,早有预谋了吧!把我当猴耍。”
李肇自语,望着那个疯狂的背影,恶寒,满心的委屈。
但,下一刻,李肇的眼眸又一缩,他看到什么,又看到不可思议的一幕,在大军冲杀,贼寇拼命地往悬崖路逃的时候,突然从其中杀出一群黑衣人。
这些黑衣人人数虽然不多,却个个勇猛。
没有火铳,没有盔甲,更没有弓弩,手中只有一柄剑,身如青燕,形如猛虎,截住了贼寇。
唰唰唰!
一剑剑闪着寒光,一剑剑地收割着性命,所过之处,无不擒首,凶悍到极致。
“杀!”
秦军冲来,黑衣人拦截,贼寇的下场可想而知。
李肇不忍再看,慢慢地收起手中的半两钱,默默地往回走。
他不耻于和嬴政这个大奸诈之人为伍,此獠明面上摆出一副人畜无害的嘴脸,做事不经脑子的作风,暗地里却是如此恐怖。
李肇道大杀器已经是尽头了,想不到还暗中隐藏着如此厉害的黑衣人。
李肇再一次感慨:难怪他如此淡定呐!难怪.这,都是他故意的吧!
或许,被如此恐怖毒害最深的人便是赵高吧!
赵高?
李肇往后一看,眼角抹过一丝看戏之心。
那厮口口声声说嬴政必危,什么求他?原来最可怜的人却是他,不见他此刻正低垂着头,一副已经死了半截的表情吗?
这个祸害算是除了。
沙丘之变算是化解了。
秦始皇没有在沙丘死去,也就是说,历史改变了,又或许,一切都改变了,也许,风云会在这一刻起
李基农寻了很久,问了一些人才寻到长安乡,可一看,发现不对劲,这里那里像他记忆中长安乡。
还在咸阳时,李家乃咸阳数一数二的富商,见多识广,自然去过的地方也多,当时的他是来过长安乡的。
当时的长安乡凋零、满地黄土,一片肃败、萧瑟,但此刻.李基农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可几次问人,都说此地就是长安乡。
“呵呵,原来那小子也不是很丢人,想必找了个好主顾吧!”
(本章完)
一个老人冲在最前头,还是在敌我双方胶着的情况下,很是滑稽而讽刺。
他彻底疯了。
三百米,两百米,双方距离正在缩短,危险的范围即刻降临。
李肇紧张得嗓子都喊破了,可无奈秦军士气太恐怖,直接无视他这个主将。
一百五十米,就快进入火铳的射程内。
“停,准备!”贼寇头目发令,举起了布帛小幡。
下一刻,贼寇全然停了下来,而且完全形成了排阵,前三排后三排,每一排中都紧密相连,构成一个循环的系统。
一个个举起了火铳,瞄准,作射击状。
“糟糕!他娘的。”李肇暗自骂娘,心念立刻潜入心海,“系统.”
已经没有时间了,他要第一时间兑换火箭筒,此刻,只有火箭筒才能化解这一切,只有它才能扭转如此被动的局面,否则,秦始皇要真正驾崩。
“等等!”
下一刻,李肇的眼眸一缩,整个前冲的身形滞了滞,貌似看到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以致和系统的沟通也中断。
“那是什么?”
他看到什么,竟然看到疯狂前冲的秦始皇,那个老人,竟从贴身侍卫手中接过一物,此物圆圆的,似竹筒一般。
“火箭筒!”李肇愣在当场,身形戛然而止。那东西竟是火箭筒,他之前给他的。
只见秦始皇接过火箭筒后,整个人完全陷入疯狂,似要发泄这些年来一直谨慎、多疑的情绪。
“哈哈哈!我也要试试酣畅淋漓的感觉。”
操着彪悍的高音,火箭筒对准了密密麻麻站在一起的贼寇。
砰!
火箭筒被发射,顿时一股浓烟从筒内冒出,浓烟中,一道异常刺眼的白光徒然射出,带着令人不可抗拒的威势如流光般直朝前方而去,速度快到无法形容。
嗖!咻!空气传来刺耳的声响。
这一刻,大地似乎受到侵犯,带着尘埃滚动起来,长空刺破,掀起暴风席卷,那一击白光在贼寇群中炸开
轰隆,天地震彻,光芒四射,能量如陨石坠地,激起三重浪泥,那一片地方立刻夷为平地,惨厉无比。
满地残骸,触目惊心。
没有惨叫声,没有撤退声,只有那一双双剩余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毁灭的地方,几欲吓死。
这就是大杀器之威,无人能挡,无人不震撼。
“大,大,大杀器,这是嵯峨山大杀器,他们还拥有,快逃呀!”想必有嵯峨山的残余匪类夹杂其中,突地惊叫了起来,第一个踉踉跄跄地吓走。
接着,残余的贼寇,不,不算残余,这一击虽恐怖,却也才损伤数百人,远没有全军覆没,但他们的士气却降了,降到最低,无人再有战之心,一心只想着逃。
那器,实在太恐怖,恐怖到他们从未见过,也从未感受过死亡原来离他们那么近。
“想逃?杀,一个不留。”这就是秦始皇的残暴,犯他者,一个不留。
“杀,杀,杀!”大军的声音响彻天宇,如浪潮滔滔而来,十分震慑,吓得贼寇头也不敢回。
顿时,秦军不再顾忌,也不再想什么战术,他们只有追,杀!
突然间,整个悬崖谷下混乱了起来,无数种声音夹杂在一起,演绎一曲生命之弃。
李肇没有再跟上,因为没有必要了,火箭筒的威猛,已经打垮了贼寇的心,恐怕,就算几百人追击,他们也全然不是对手,何况追击的乃三千军,王贲之师。
“那混蛋,害得我如此担心,原来还藏着大杀器。”
李肇终于明白了秦始皇所说的后头是什么意思了,手榴弹并不是他的后头,火箭筒才是,这才是他不惧贼寇,信心满满的所在。
“这混蛋,明明说将此大杀器用在琅琊,却出现在这里,忽悠人呐!明明有大依仗,却一声不吭,不安好心呐!”
“果然,帝心不可测。”
“或许,早有预谋了吧!把我当猴耍。”
李肇自语,望着那个疯狂的背影,恶寒,满心的委屈。
但,下一刻,李肇的眼眸又一缩,他看到什么,又看到不可思议的一幕,在大军冲杀,贼寇拼命地往悬崖路逃的时候,突然从其中杀出一群黑衣人。
这些黑衣人人数虽然不多,却个个勇猛。
没有火铳,没有盔甲,更没有弓弩,手中只有一柄剑,身如青燕,形如猛虎,截住了贼寇。
唰唰唰!
一剑剑闪着寒光,一剑剑地收割着性命,所过之处,无不擒首,凶悍到极致。
“杀!”
秦军冲来,黑衣人拦截,贼寇的下场可想而知。
李肇不忍再看,慢慢地收起手中的半两钱,默默地往回走。
他不耻于和嬴政这个大奸诈之人为伍,此獠明面上摆出一副人畜无害的嘴脸,做事不经脑子的作风,暗地里却是如此恐怖。
李肇道大杀器已经是尽头了,想不到还暗中隐藏着如此厉害的黑衣人。
李肇再一次感慨:难怪他如此淡定呐!难怪.这,都是他故意的吧!
或许,被如此恐怖毒害最深的人便是赵高吧!
赵高?
李肇往后一看,眼角抹过一丝看戏之心。
那厮口口声声说嬴政必危,什么求他?原来最可怜的人却是他,不见他此刻正低垂着头,一副已经死了半截的表情吗?
这个祸害算是除了。
沙丘之变算是化解了。
秦始皇没有在沙丘死去,也就是说,历史改变了,又或许,一切都改变了,也许,风云会在这一刻起
李基农寻了很久,问了一些人才寻到长安乡,可一看,发现不对劲,这里那里像他记忆中长安乡。
还在咸阳时,李家乃咸阳数一数二的富商,见多识广,自然去过的地方也多,当时的他是来过长安乡的。
当时的长安乡凋零、满地黄土,一片肃败、萧瑟,但此刻.李基农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可几次问人,都说此地就是长安乡。
“呵呵,原来那小子也不是很丢人,想必找了个好主顾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