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 ◎ ◎
昔年旧事,犹在眼前。
“你这小怪物,为什么还不死!”
凄厉的呼号,有时会响起在他耳边。闭上眼,便能看见那愤怒到扭曲的面容,记忆中的那个女人,高高地举起了烛台,那烧得滚烫的蜡烛,以及燃烧的烛火、滴落的蜡油,皆毫不留情地刺向他的皮肉,烧出焦糊的气味。
那个女人,是他的母亲。
予玺是半妖。他的父亲不知是哪里的妖灵恶兽,强占了他身为凡人的母亲,以至于生下他这么个不人不妖的畸形。在他的记忆之中,母亲看他的眼神,永远是充满了赤裸裸的厌恶,充满了深不见底的憎恨。
那个不知名的妖魔,毁去了母亲的清白,毁掉了她本该幸福美满的一声。而予玺的存在,就像是一根戳进了母亲心头的尖刺,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她,曾经遭受过的耻辱。她成为了父老乡亲们口中的笑柄,不敢走出家门一步,她成日闷在家中,每每怒上心头,便抓住予玺一顿毒打。
可日子还得过,人要吃要喝,母亲可以避不见人,他却不行。予玺已经记不清,从何时起,他变成了家里抛头露面的那一位。为了生计,他不得不走上街头,捡些剩菜烂叶,拾些碎布破衣,带回家烧烧煮煮,缝缝补补。
“快看快看,是那个四只手的小怪物!”
“你说我砍掉他一只手,他会不会再长出一根来?”
纵使予玺用黑布裹起了自己的肩背,也总会有好事者将它扯去,然后对着他那不该有的双手指指点点,发出各样的声音。
有惊恐的尖叫,有冰冷的嘲笑,有愤怒的咆哮。“怪物”和“畸胎”已经是最柔和的说法,还有人说他是鬼怪,是老天降祸于世的象征,见到他的人,都会遭遇不幸。
于是,他被人套了布袋,拖进暗巷里一顿猛揍,而他连施暴者是谁都没有看见。
当他好不容易从布袋里爬出,暗巷里早已空无一人。当年尚不满十岁的予玺,只能拖着被打断的腿,被拧脱臼的胳膊,还有满身屈辱的尿液,跌跌撞撞地爬回了家。
望着鼻青脸肿、遍体鳞伤的他,那一晚,母亲没有毒打他。她甚至没有嫌弃肮脏的他,母亲伸出手,抚上他那折断的手骨,轻轻说了两个字:
“别怕。”
就在那一夜,母亲用烛火点燃了家里的被褥,烧着了桌椅板凳。顷刻之间,那个破败的、邋遢的家,那个他仅剩的归宿,就这样化为了一片火海。
那一刹,予玺只觉天地无光,万物皆消散,浑浑噩噩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样逃出火海的。或许是求生的本能,让那个年幼的孩童,爬出了死亡的门扉,一路逃向郊外山林。
在那之后,他便藏身于山林洞府之中,孤身修行了十载。
这十年间,他没出过一次山,没与人说过一句话。若是寻常人,早已被逼得疯了,可予玺却是甘之如饴。孑然一身,形影相吊,这无边孤寂,对于他来说,已是最好的归宿了。
光阴匆匆,弹指瞬间。
冥冥之中,似是自有注定。终有一日,他遇见了泠笙。
当日所见之景象,一花一草,一颦一笑,予玺终其一生,也绝不会遗落半分。
那是在十二年前,在那片镇郊的密林,他忽然听见了孩童啼哭的声音,便不由地多望了一眼。透过层层叠叠的枝叶缝隙,他瞧见不远处的树下,坐着个穿红衣的女娃娃。她大约只有三岁,短短的小手抹着眼泪,可那一串串泪珠,仍是顺着那圆圆嫩嫩的包子脸,潸然落下。
在女童的身旁,躺着一具男人的尸体。隐隐灵气从尸首上浮现,予玺一眼便辨认出,那大约是什么耗元吞灵的法宝,将男人的生气吸了个一干二净,令其暴毙。若是那法宝继续吞噬灵气,下一个身亡的,必是那女娃娃了。
予玺不愿见人,但也不想坐视女童死在他面前。于是他便捏了一个法诀,使用自身灵力,凭空幻化出一只小松鼠,滴溜溜地窜到了女娃娃的脚边。
果然,瞧见那毛茸可爱的小松鼠,女娃娃立马不哭了。她那张红扑扑的小脸蛋上,还挂着未干的泪痕,却是破涕为笑。软软的童音“松松、松松”地唤着,她一边迈开小短腿,追随着蹦蹦跳跳的小松鼠,走到林子深处,远离了带着法宝的尸体。
见女童脱离险境,予玺便收了灵力,小松鼠顿时消失不见。女娃娃仰着小脸,四处张望着,一脸迷茫的神色。予玺刚想悄然离去,却不小心踩到了地上的枯枝,发出了一声“噼啪”的轻响。
听见动静,小家伙立刻撒丫子奔了过来。她那短手短脚的,一不留神便拌了个结实,眼看就要摔个灰头土脸——
予玺身形一动,如疾风划过,霎时间便冲到女童面前,将她稳稳接住。
女娃娃歪着脑袋,满是水光的大眼睛,疑惑地打量着面前的青年。予玺面无表情地将她放下,转身刚要离去,却觉背后传来异样的感觉,转头一看,那小家伙竟是伸手扯住了他的衣角,似是不愿他离开。
在她这一拉一拽之下,被系在肩上的破旧斗篷,无力地跌落在地。
于是,他肩背之上的双手,便这么直咧咧地呈现出来。许是被压抑束缚久了,那一双多余的、丑陋的手,竟是自然而然地探向天空,像是刺入虚空的嶙峋的枝杈,渴望阳光的映照。而在明媚阳光之下,这畸形的肢体,毫无遮掩,无所遁形。
予玺神色一凛,他慌乱地捡起那黑色的布帛,刚要仓皇离去,却听身后传来糯软的声音:
“大哥哥,你为什么有四只手呀?”
予玺瞪大眼,回身望向那个稚嫩的女娃娃。那双水灵灵的黑眸里,没有恐惧,没有厌恶,没有憎恨。天真无邪的女童咧着嘴角,好奇地伸出小手,轻轻地戳向他背后的手掌:
“啊,我明白了!你就是爷爷说的戏文里的三头六臂对不对,很厉害很厉害的,好棒哦!”
指尖传来轻柔的触感,女娃娃又软又嫩的小手,轻轻戳着他那丑陋畸形的肢体。没有丝毫的畏惧与嫌弃,她那黑亮亮的大眼睛里,满是崇拜与歆羡,红扑扑的小脸蛋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来,似是在为自己能看见戏文里的英雄而自豪一样。
好棒。
这是予玺从来没有听过的词语。在他人生的这二十个年头里,受尽白眼与欺凌,满耳皆是愤怒的呼喝,皆是恶意的诅咒。他是怪物,是畸形,是不该降世的祸害。从没有人对他说过一句好话,从没有人给他一个好脸色……
女童疑惑地歪了脑袋,奇怪地问他:
“大哥哥,你为什么哭啊?”
“……”
予玺这才察觉,面颊上传来湿润的感觉。被母亲烫伤处罚,他不曾流泪。被人们蒙头毒打,他也不曾流泪。他以为自己早是心如死灰,可就在这一刻,在这个稚嫩的女童面前,眼泪却是不受控制,无声滑落。
见他泪流,女娃娃像是慌了神,她“唔”地想了想,忽然眼睛一亮,小手掏向衣兜,欣喜地说:
“大哥哥,不哭不哭!喏,给你糖糖,爷爷自己熬的,可甜了。”
一颗粗糙的山楂糖,被软软嫩嫩的小手,捧到予玺的面前。
那是一枚红艳艳的山楂,外面裹上了一层金色的糖衣,只是毫不光滑,大约是生手做的,糖浆凝得歪七扭八,显得粗糙不堪,卖相极差。
可就是这么一枚粗陋的山楂糖,却被女娃娃献宝似的,捧到他的眼前。随之而来的,还有那张红扑扑水嫩嫩的笑脸,和那一双黑亮水灵的大眼睛,那闪闪发光的眼神似乎会说话,分明在“不哭不哭”地劝慰他一般。
在女娃娃期待的眼神中,予玺缓缓伸出手,将那枚粗糙的山楂糖,捏在指尖,凑到唇边,轻轻地咬了一口。
好甜。
甜味聚在舌尖,弥散在口腔里。心底有什么地方,似乎也为之融化了,一阵暖流在他的胸膛里流淌,四肢百骸都变得温暖起来。
这是予玺第一次收到礼物。
第一次,有人对他笑。
第一次,有人对他好。
予玺想开口,但十年未曾说话的他,连一个简单的“谢”字都难以表述出口,磕磕绊绊地说不出来。
就在这时,忽听远方林中传来老者的呼喊:“泠笙——泠笙——”
“呀,是爷爷来了!”
女娃娃欣喜地说,然后转身就跑,向声源所在奔去。望着她离去的背影,予玺垂下眼,默然无语。片刻之后,他像是做出了什么决定,忽合起双掌,以灵力催动,将他修炼了十年的内丹,逼出了体外。
顿时,金光涌动,那内丹在虚空中沉沉浮浮,像是在等候主人的指令一般。
予玺灵力大伤,面色惨白的他,双手再捏了一个法诀,竟将那金色的内丹,幻化为了一只毛绒绒的小老虎。
“阿……阿……笙……”
磕磕绊绊,结巴似的唤出了女童的名字。
泠笙回头望他,却见那个四只手的大哥哥,将一只小老虎放在地上,艰难地道:
“送……送……给……你……”
小老虎轻轻地甩了甩身上的毛,然后快步奔到女娃娃的脚边,小爪子搭上了她的裤管。泠笙眼睛一亮,忙蹲下身将小老虎抱在怀里,笑嘻嘻地揉搓着它软软绒绒的毛耳朵。
而当泠笙仰起小脸,想说“谢谢大哥哥”的时候,予玺已退至密林之中。他隐去了身形,透过层叠枝叶,默默地看着泠笙与小虎玩耍嘻戏,看着她口中的爷爷寻了过来,眼泪横流地抱住孙女,将她与她怀里抱着分不开的小老虎,一起领回了家。
失去了内丹真元,十年的修行付之东流。相比起那一颗小小的粗陋的山楂糖,这份回礼实在太过于厚重,但予玺却并不在乎。他小心翼翼地收起了那咬了一小口的山楂糖,用法术将它封住,然后藏在了贴心口的衣袋里,就好像这是天下间最可贵的珍宝一般。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一晃眼又是十年过去,在这其间,予玺仍藏身于山林洞府之中,他虽重新修行,可惜因失了内丹,事倍而功半。而由他内丹真元所幻化的虎崽,则陪伴着泠笙一齐长大,成为她最好的玩伴,最有力的保护者。
直至那一日,予玺忽觉胸膛里传来一阵震颤,那是远在千里之外的真元,给予他的警告。意识到泠笙有难,予玺立刻冲出山野。而当他看见昔日的女娃娃时,却见她面色隐隐发灰,而她身侧的老者已是面容枯槁,显是生气被耗尽。
予玺万没想到,当日尸首上的法宝,竟被老者捡了去,成为表演赚钱的道具,并且影响到了泠笙。然而,即便他辨认出夔骨之笛,以他的修为,远远不足以抵抗法宝的威能。身为一介半妖的他,灵力本有缺憾,他甚至无法移形幻影,掩去自身背部的畸手,遑论对抗夔骨之笛、恢复泠笙祖孙的生气了。
这一刻,予玺暗暗做出了决定。他以自己的声音作为交换,以声灵与夔骨之笛相抗衡,令骨笛吸灵之威大减。同时,他以自身妖力供养骨笛,令这法宝不再吸纳泠笙祖孙俩的生气。从此,他便成了一个哑巴,投奔了杂耍班子。而此时的泠笙,已是亭亭玉立,她已忘却了三岁时的那匆匆一瞥,早已记不得那个“四只手的大哥哥”了。
——值得吗?
这个问题,予玺从未想过。他只知道,每每瞧见泠笙抱着老虎,亲昵地与它嬉闹,他便觉得胸膛里暖流涌动,心中甚是平和安宁。恍惚之间,他似又看见当日那个圆圆嫩嫩包子脸的女娃娃,用那双白白胖胖的小短手,将那枚红艳艳的山楂糖,笑盈盈地捧到他的面前。
失了内丹也罢,封了声音也罢,损了灵力也罢,只要瞧见她健康平安,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了。
昔年旧事,犹在眼前。
“你这小怪物,为什么还不死!”
凄厉的呼号,有时会响起在他耳边。闭上眼,便能看见那愤怒到扭曲的面容,记忆中的那个女人,高高地举起了烛台,那烧得滚烫的蜡烛,以及燃烧的烛火、滴落的蜡油,皆毫不留情地刺向他的皮肉,烧出焦糊的气味。
那个女人,是他的母亲。
予玺是半妖。他的父亲不知是哪里的妖灵恶兽,强占了他身为凡人的母亲,以至于生下他这么个不人不妖的畸形。在他的记忆之中,母亲看他的眼神,永远是充满了赤裸裸的厌恶,充满了深不见底的憎恨。
那个不知名的妖魔,毁去了母亲的清白,毁掉了她本该幸福美满的一声。而予玺的存在,就像是一根戳进了母亲心头的尖刺,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她,曾经遭受过的耻辱。她成为了父老乡亲们口中的笑柄,不敢走出家门一步,她成日闷在家中,每每怒上心头,便抓住予玺一顿毒打。
可日子还得过,人要吃要喝,母亲可以避不见人,他却不行。予玺已经记不清,从何时起,他变成了家里抛头露面的那一位。为了生计,他不得不走上街头,捡些剩菜烂叶,拾些碎布破衣,带回家烧烧煮煮,缝缝补补。
“快看快看,是那个四只手的小怪物!”
“你说我砍掉他一只手,他会不会再长出一根来?”
纵使予玺用黑布裹起了自己的肩背,也总会有好事者将它扯去,然后对着他那不该有的双手指指点点,发出各样的声音。
有惊恐的尖叫,有冰冷的嘲笑,有愤怒的咆哮。“怪物”和“畸胎”已经是最柔和的说法,还有人说他是鬼怪,是老天降祸于世的象征,见到他的人,都会遭遇不幸。
于是,他被人套了布袋,拖进暗巷里一顿猛揍,而他连施暴者是谁都没有看见。
当他好不容易从布袋里爬出,暗巷里早已空无一人。当年尚不满十岁的予玺,只能拖着被打断的腿,被拧脱臼的胳膊,还有满身屈辱的尿液,跌跌撞撞地爬回了家。
望着鼻青脸肿、遍体鳞伤的他,那一晚,母亲没有毒打他。她甚至没有嫌弃肮脏的他,母亲伸出手,抚上他那折断的手骨,轻轻说了两个字:
“别怕。”
就在那一夜,母亲用烛火点燃了家里的被褥,烧着了桌椅板凳。顷刻之间,那个破败的、邋遢的家,那个他仅剩的归宿,就这样化为了一片火海。
那一刹,予玺只觉天地无光,万物皆消散,浑浑噩噩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样逃出火海的。或许是求生的本能,让那个年幼的孩童,爬出了死亡的门扉,一路逃向郊外山林。
在那之后,他便藏身于山林洞府之中,孤身修行了十载。
这十年间,他没出过一次山,没与人说过一句话。若是寻常人,早已被逼得疯了,可予玺却是甘之如饴。孑然一身,形影相吊,这无边孤寂,对于他来说,已是最好的归宿了。
光阴匆匆,弹指瞬间。
冥冥之中,似是自有注定。终有一日,他遇见了泠笙。
当日所见之景象,一花一草,一颦一笑,予玺终其一生,也绝不会遗落半分。
那是在十二年前,在那片镇郊的密林,他忽然听见了孩童啼哭的声音,便不由地多望了一眼。透过层层叠叠的枝叶缝隙,他瞧见不远处的树下,坐着个穿红衣的女娃娃。她大约只有三岁,短短的小手抹着眼泪,可那一串串泪珠,仍是顺着那圆圆嫩嫩的包子脸,潸然落下。
在女童的身旁,躺着一具男人的尸体。隐隐灵气从尸首上浮现,予玺一眼便辨认出,那大约是什么耗元吞灵的法宝,将男人的生气吸了个一干二净,令其暴毙。若是那法宝继续吞噬灵气,下一个身亡的,必是那女娃娃了。
予玺不愿见人,但也不想坐视女童死在他面前。于是他便捏了一个法诀,使用自身灵力,凭空幻化出一只小松鼠,滴溜溜地窜到了女娃娃的脚边。
果然,瞧见那毛茸可爱的小松鼠,女娃娃立马不哭了。她那张红扑扑的小脸蛋上,还挂着未干的泪痕,却是破涕为笑。软软的童音“松松、松松”地唤着,她一边迈开小短腿,追随着蹦蹦跳跳的小松鼠,走到林子深处,远离了带着法宝的尸体。
见女童脱离险境,予玺便收了灵力,小松鼠顿时消失不见。女娃娃仰着小脸,四处张望着,一脸迷茫的神色。予玺刚想悄然离去,却不小心踩到了地上的枯枝,发出了一声“噼啪”的轻响。
听见动静,小家伙立刻撒丫子奔了过来。她那短手短脚的,一不留神便拌了个结实,眼看就要摔个灰头土脸——
予玺身形一动,如疾风划过,霎时间便冲到女童面前,将她稳稳接住。
女娃娃歪着脑袋,满是水光的大眼睛,疑惑地打量着面前的青年。予玺面无表情地将她放下,转身刚要离去,却觉背后传来异样的感觉,转头一看,那小家伙竟是伸手扯住了他的衣角,似是不愿他离开。
在她这一拉一拽之下,被系在肩上的破旧斗篷,无力地跌落在地。
于是,他肩背之上的双手,便这么直咧咧地呈现出来。许是被压抑束缚久了,那一双多余的、丑陋的手,竟是自然而然地探向天空,像是刺入虚空的嶙峋的枝杈,渴望阳光的映照。而在明媚阳光之下,这畸形的肢体,毫无遮掩,无所遁形。
予玺神色一凛,他慌乱地捡起那黑色的布帛,刚要仓皇离去,却听身后传来糯软的声音:
“大哥哥,你为什么有四只手呀?”
予玺瞪大眼,回身望向那个稚嫩的女娃娃。那双水灵灵的黑眸里,没有恐惧,没有厌恶,没有憎恨。天真无邪的女童咧着嘴角,好奇地伸出小手,轻轻地戳向他背后的手掌:
“啊,我明白了!你就是爷爷说的戏文里的三头六臂对不对,很厉害很厉害的,好棒哦!”
指尖传来轻柔的触感,女娃娃又软又嫩的小手,轻轻戳着他那丑陋畸形的肢体。没有丝毫的畏惧与嫌弃,她那黑亮亮的大眼睛里,满是崇拜与歆羡,红扑扑的小脸蛋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来,似是在为自己能看见戏文里的英雄而自豪一样。
好棒。
这是予玺从来没有听过的词语。在他人生的这二十个年头里,受尽白眼与欺凌,满耳皆是愤怒的呼喝,皆是恶意的诅咒。他是怪物,是畸形,是不该降世的祸害。从没有人对他说过一句好话,从没有人给他一个好脸色……
女童疑惑地歪了脑袋,奇怪地问他:
“大哥哥,你为什么哭啊?”
“……”
予玺这才察觉,面颊上传来湿润的感觉。被母亲烫伤处罚,他不曾流泪。被人们蒙头毒打,他也不曾流泪。他以为自己早是心如死灰,可就在这一刻,在这个稚嫩的女童面前,眼泪却是不受控制,无声滑落。
见他泪流,女娃娃像是慌了神,她“唔”地想了想,忽然眼睛一亮,小手掏向衣兜,欣喜地说:
“大哥哥,不哭不哭!喏,给你糖糖,爷爷自己熬的,可甜了。”
一颗粗糙的山楂糖,被软软嫩嫩的小手,捧到予玺的面前。
那是一枚红艳艳的山楂,外面裹上了一层金色的糖衣,只是毫不光滑,大约是生手做的,糖浆凝得歪七扭八,显得粗糙不堪,卖相极差。
可就是这么一枚粗陋的山楂糖,却被女娃娃献宝似的,捧到他的眼前。随之而来的,还有那张红扑扑水嫩嫩的笑脸,和那一双黑亮水灵的大眼睛,那闪闪发光的眼神似乎会说话,分明在“不哭不哭”地劝慰他一般。
在女娃娃期待的眼神中,予玺缓缓伸出手,将那枚粗糙的山楂糖,捏在指尖,凑到唇边,轻轻地咬了一口。
好甜。
甜味聚在舌尖,弥散在口腔里。心底有什么地方,似乎也为之融化了,一阵暖流在他的胸膛里流淌,四肢百骸都变得温暖起来。
这是予玺第一次收到礼物。
第一次,有人对他笑。
第一次,有人对他好。
予玺想开口,但十年未曾说话的他,连一个简单的“谢”字都难以表述出口,磕磕绊绊地说不出来。
就在这时,忽听远方林中传来老者的呼喊:“泠笙——泠笙——”
“呀,是爷爷来了!”
女娃娃欣喜地说,然后转身就跑,向声源所在奔去。望着她离去的背影,予玺垂下眼,默然无语。片刻之后,他像是做出了什么决定,忽合起双掌,以灵力催动,将他修炼了十年的内丹,逼出了体外。
顿时,金光涌动,那内丹在虚空中沉沉浮浮,像是在等候主人的指令一般。
予玺灵力大伤,面色惨白的他,双手再捏了一个法诀,竟将那金色的内丹,幻化为了一只毛绒绒的小老虎。
“阿……阿……笙……”
磕磕绊绊,结巴似的唤出了女童的名字。
泠笙回头望他,却见那个四只手的大哥哥,将一只小老虎放在地上,艰难地道:
“送……送……给……你……”
小老虎轻轻地甩了甩身上的毛,然后快步奔到女娃娃的脚边,小爪子搭上了她的裤管。泠笙眼睛一亮,忙蹲下身将小老虎抱在怀里,笑嘻嘻地揉搓着它软软绒绒的毛耳朵。
而当泠笙仰起小脸,想说“谢谢大哥哥”的时候,予玺已退至密林之中。他隐去了身形,透过层叠枝叶,默默地看着泠笙与小虎玩耍嘻戏,看着她口中的爷爷寻了过来,眼泪横流地抱住孙女,将她与她怀里抱着分不开的小老虎,一起领回了家。
失去了内丹真元,十年的修行付之东流。相比起那一颗小小的粗陋的山楂糖,这份回礼实在太过于厚重,但予玺却并不在乎。他小心翼翼地收起了那咬了一小口的山楂糖,用法术将它封住,然后藏在了贴心口的衣袋里,就好像这是天下间最可贵的珍宝一般。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一晃眼又是十年过去,在这其间,予玺仍藏身于山林洞府之中,他虽重新修行,可惜因失了内丹,事倍而功半。而由他内丹真元所幻化的虎崽,则陪伴着泠笙一齐长大,成为她最好的玩伴,最有力的保护者。
直至那一日,予玺忽觉胸膛里传来一阵震颤,那是远在千里之外的真元,给予他的警告。意识到泠笙有难,予玺立刻冲出山野。而当他看见昔日的女娃娃时,却见她面色隐隐发灰,而她身侧的老者已是面容枯槁,显是生气被耗尽。
予玺万没想到,当日尸首上的法宝,竟被老者捡了去,成为表演赚钱的道具,并且影响到了泠笙。然而,即便他辨认出夔骨之笛,以他的修为,远远不足以抵抗法宝的威能。身为一介半妖的他,灵力本有缺憾,他甚至无法移形幻影,掩去自身背部的畸手,遑论对抗夔骨之笛、恢复泠笙祖孙的生气了。
这一刻,予玺暗暗做出了决定。他以自己的声音作为交换,以声灵与夔骨之笛相抗衡,令骨笛吸灵之威大减。同时,他以自身妖力供养骨笛,令这法宝不再吸纳泠笙祖孙俩的生气。从此,他便成了一个哑巴,投奔了杂耍班子。而此时的泠笙,已是亭亭玉立,她已忘却了三岁时的那匆匆一瞥,早已记不得那个“四只手的大哥哥”了。
——值得吗?
这个问题,予玺从未想过。他只知道,每每瞧见泠笙抱着老虎,亲昵地与它嬉闹,他便觉得胸膛里暖流涌动,心中甚是平和安宁。恍惚之间,他似又看见当日那个圆圆嫩嫩包子脸的女娃娃,用那双白白胖胖的小短手,将那枚红艳艳的山楂糖,笑盈盈地捧到他的面前。
失了内丹也罢,封了声音也罢,损了灵力也罢,只要瞧见她健康平安,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