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这该死的压迫感
“三哥,当时就在这里,我们一群人被他几下就放翻了,根本不是一个级别,你可要为我们做主呀。”
小巷里,曹猛依然觉得肚子酸痛,杨逍那一拳肯定让他有了内伤。
“三哥,你看,这墙上,那小子是真的猛,我这辈子没见过这么生猛的人,这可是混泥土,被他一拳打出个印子来,还有这这这,周围的裂痕,都是兄弟们命大,才捡回一条命。”
早就注意到墙上的拳印和裂痕,穿着花衬衣的刘三哥感到头皮有些发麻。
“那小子还说了,这一拳,二十年的功夫,我挡不住。”曹猛还在旁边,滔滔不绝的告状,想要事无巨细的将昨天晚上的事情给刘三哥好好讲讲。
这尼妹哟,滚蛋吧,就是两百年的功夫,想在墙上留下这一拳也够呛。
“行了,被人打了一顿还有脸一直唠叨。小猛,我看你平时挺机灵的,怎么这回蠢得像个白痴一样。最近给我把眼睛都擦亮点,发现这小子,立刻给我报告。”
说到这里,看着这个跟了自己好几年的小弟,可怜巴巴的样子。刘三哥也不是小气的人,直接掏出一把钱,递给曹猛。
“给,拿着呀,傻站着干嘛。和兄弟们都去医院检查一下,别被人给打坏了。”
“谢三哥。”
这顿揍,总算没白挨。
曹猛弓着身子,谦卑的把钱接过来。这是刘三哥的习惯,每次给兄弟们发福利,绝对是红花花的现金。
这一沓票子,看这个厚度,怕是一两万。
“这几天,给我安静点,别搞事。”发生在重山市的事情太大了,已经传到了这里,他刚接到电话,让他最近把手下的人都管好,别往枪口上撞。
等到上了自己的迈巴赫,刘三哥又掏出另一个手机来,拨动了号码。
“秦叔,我,小江。”
电话那头,声音低沉,说话慢条斯理,“小江,我不认识,我只知道刘三哥。”
扣着头皮,刘三江的嘴角微抽,他知道,电话那头的大佬他现在还惹不起,别人可以不给他面子,对他阴阳怪气。
“秦叔,您就别笑话我了,上次陈老交代要找的人,我这边有点眉目了,给您知会一声。”
“哟,刘三江,本事不小嘛。别怪我们这些长辈没提醒你,陈老的事,可马虎不得。不过,这事儿要是真的办成了,对你我的好处可不是一点点。”
“知道知道,那过几天,我再登门拜访。”
“用点心。”
挂了电话,刘三江把手机直接丢在座椅上。娘的,头上有人压着,总是让人觉得不爽。
混了这么些年,在这里他手下人也不少了,论资排辈,却怎么也上不去,就是因为有些老家伙把他死死的压着。
“妈的,老东西,给你面子,叫一声叔,不给你面子,我让你入土。”
刚通电话的秦叔,就是其中一位比较温和的。至于另外的几位叔伯,生怕自己抢了他们的位置,对他的态度更是恶劣。
等老子真的考上陈老那棵大树,一定送你们都归西。
当务之急是找到这个小子,除了手下的兄弟,看来还需要借助其他的力量了。
一脚油门,迈巴赫疾驰而去。
... ...
重山市,由于政府的紧急通告,整座城市飞快安定下来。消防和特警等及时处置,原本风声鹤唳的状态,以惊人的速度平复下来。
抢救伤员,疏导平民,短暂的骚乱之后,Z国政府让整个世界看到了一个强大的政权,究竟具备如何可怕的社会组织能力。
大批的警力被调动起来,除此之外,根据地方政府的申请,就连最近的驻军也开始参与维护社会秩序。
重山市城北,一个普通的老旧小区,两辆印着“好运来”搬家公司货车装得满实满载,正大大方方的朝着外面开去。
小区门口的保安已经没了,根据政府通告,回家避难去了,倒是给了这群人作案的大好时机。
杨逍家里,被搬得干干净净,除了地板,没有留下任何物品。
“任务顺利,正在朝预定C点前进。”
车内,佣兵首领如实向上级汇报。
几乎同时,重山市重南大学实验室,也遭到了突然的入侵。
负责管理实验室的人工智能程序,受到大量的黑客攻击。尽管实验室的防火墙相当给力,奋力抵抗,但还是架不住堡垒从内部被攻克。
居然有人,潜入实验室内部,直接物理入侵,盗走了整台核心服务器!
等到大学保卫处发现时,已经迟了。
文副校长插着腰,与几名警官看到实验室被暴力破开的大门,只有一个感觉,一地鸡毛!
“傻站着干嘛,赶紧报警呀!保卫处的人呢,都死哪儿去了!”
天水林场,拖着叶衫的金曜速度飞快,随着时间的推移,周围的树木也变得更加苍翠挺拔。
他知道,自己已经进入了林场腹地。
作为国家五A级景区,天水林场风景秀丽。其中心,便是一座傲立天际的休眠火山。
得益于不知多少万年前的火山喷发,这片林场的乔木植被异常茂密,各种古树参天,绵延无尽。
沿着一条小河不断前进,时而目睹静水流深的沉稳,时而听见林海乱石之间的咆哮翻腾。
金曜却无心关注难得的自然美景,相比这条河深沉的墨绿和灵动的腾跃,他更在意周围的肃杀消寂。
将叶衫放下,金曜转过身来,望向一棵粗壮的翠柏。
“跟了这么远,出来吧。”
树林里,无人回应。
杨逍隐藏在阴影里,几乎与环境融为一体,半兽化后的身体,体表拥有变色龙的涂装,一般人就是站在他面前,也难以将他发现。
他知道,金曜并没有在对他说话。
追击的人里,还有一人。鼻子蠕动间,他已经清晰的分辨了那个人身上的味道。
这种感觉对人的意识有着极大的冲击。人类的嗅觉相比自然界一些嗅觉发达的动物,要弱很多。
当杨逍半兽化后,立刻感觉自己仿佛盲人睁开了双眼。瞬间增强不知多少倍的嗅觉,让他感受到截然不同的世界。这是一种人类从未感受过的超然体验。
庞大的信息流冲击之下,他甚至有些微微愣神,好几秒钟之后,才渐渐习惯下来。
这些气味,无时无刻都在散发。花草树木,山岩泥土,每一种都是那么泾渭分明。
跟别提人类了,身上的味道更是独特而醒目。
“不出来是么,那我就把你揪出来吧。”
一团庚丝犹如乱麻,在金曜手中浮现,随着他话语一落。金丝化作一道利刃,朝着那棵翠柏激射而去。
“刷!”的一声,一人怀抱的大树直接被轻易斩断。断面光华,没有丝毫凝滞。这神奇的庚丝,锋锐无比,简单一击就敌得过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
树后,一道身穿血衣的人影徐徐走出。
“破晓九使,果然名不虚传。还没介绍,在下,七杀楼,未羊。”
这位从树后走出来的人,居然是刚才那具扭曲的“尸体”。金曜本来只是一个路人甲,没发现居然还是七杀楼赫赫有名之辈。
“将人交给我,你们的任务已经结束了。怎么,你想找我练练?”
“不不,我只是找阁下借一样东西。”未羊笑眯眯的说着,却始终与金曜保持着十米的距离。
“借东西?哈哈哈!你不会是想借我的人头吧!”坏事做尽,没有底线,无论在黑白世界里,破晓组织的人头都能换取大笔几分,金曜一点也不怀疑,眼前这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寸头男人真的想要宰了他,换取赏金。毕竟,刚才他也随意将七杀楼的佣兵,当做蝼蚁一样轻松斩杀。
这次双方势力的合作,本来就是各凭本事。至于最后,谁能捞到最大的好处,自然是手下见真招了。
“呵呵,和聪明人聊天,就是这么愉快。”话音未落,未羊就动了起来,在树林间化作一道黑影。
同样是十二元辰杀手,他的基础实力比戌犬要强一大截。
身形飘忽,步伐诡异,闪转腾挪间,只留下残影。
高手!
金曜纹丝不动,似乎还没反应过来,其实已经将警惕提升到最高。在他眼里,居然同时出现了两个未羊!
分身术!?
十二元辰杀手,每一位都有成名绝技,破晓组织在任务开始前,就曾经花费重金从黑市中打听到一些重要情报。
比如未羊,就擅长利用超越人体极限的速度,创造一个分身,对目标进行恐怖刺杀。
十米之遥,眨眼瞬至,一左一右两个人影手持利刃,朝着金曜电射而来。
千钧一发之际,他只有一次出手机会,这两个人影,必定有一人是假的,但是选错了,他将付出生命的代价。
“唰!”
一声脆响。庚丝以惊人的速度扑向左边的人影,直接将其切开,却犹如梦幻泡影。
假的,金曜却没有惊慌失措。
因为另一道人影刺向脖颈的寒光,已经被他的右手恰如其分的挡住。
但瞬间,他面色一变,因为,这道寒光同样没有让他感到任何力道。
换句话说,这道人影,居然也是假的。
腹部,一阵剧痛。
金曜急速旋转,黑底红云的风衣下摆亮起一道半月刃光。将身前突兀出现的第三个人影刹那逼退。
暴退数米之后,重新站定,他才发现,腹部之上已经有了一道刀痕。
冷汗直冒,他不禁为自己的谨慎暗自庆幸,同时,为未羊的身手感到异常心惊。
作为十二元辰杀手,未羊的称号,果然非同一般。这才是接近地榜的强者,比戌犬强的根本不是一点点。
仅用了一招,就让他感到该死的压迫感。
这件风衣作为破晓组织的标配,并不是一件简单的衣服。不仅有着冬暖夏凉的作用,关键是其还能防弹,这一刀,竟然直接将风衣捅穿。
要不是他机智,多穿了一件金丝宝甲在里面当内衬,这一刀就能让他丢掉半条命。
小巷里,曹猛依然觉得肚子酸痛,杨逍那一拳肯定让他有了内伤。
“三哥,你看,这墙上,那小子是真的猛,我这辈子没见过这么生猛的人,这可是混泥土,被他一拳打出个印子来,还有这这这,周围的裂痕,都是兄弟们命大,才捡回一条命。”
早就注意到墙上的拳印和裂痕,穿着花衬衣的刘三哥感到头皮有些发麻。
“那小子还说了,这一拳,二十年的功夫,我挡不住。”曹猛还在旁边,滔滔不绝的告状,想要事无巨细的将昨天晚上的事情给刘三哥好好讲讲。
这尼妹哟,滚蛋吧,就是两百年的功夫,想在墙上留下这一拳也够呛。
“行了,被人打了一顿还有脸一直唠叨。小猛,我看你平时挺机灵的,怎么这回蠢得像个白痴一样。最近给我把眼睛都擦亮点,发现这小子,立刻给我报告。”
说到这里,看着这个跟了自己好几年的小弟,可怜巴巴的样子。刘三哥也不是小气的人,直接掏出一把钱,递给曹猛。
“给,拿着呀,傻站着干嘛。和兄弟们都去医院检查一下,别被人给打坏了。”
“谢三哥。”
这顿揍,总算没白挨。
曹猛弓着身子,谦卑的把钱接过来。这是刘三哥的习惯,每次给兄弟们发福利,绝对是红花花的现金。
这一沓票子,看这个厚度,怕是一两万。
“这几天,给我安静点,别搞事。”发生在重山市的事情太大了,已经传到了这里,他刚接到电话,让他最近把手下的人都管好,别往枪口上撞。
等到上了自己的迈巴赫,刘三哥又掏出另一个手机来,拨动了号码。
“秦叔,我,小江。”
电话那头,声音低沉,说话慢条斯理,“小江,我不认识,我只知道刘三哥。”
扣着头皮,刘三江的嘴角微抽,他知道,电话那头的大佬他现在还惹不起,别人可以不给他面子,对他阴阳怪气。
“秦叔,您就别笑话我了,上次陈老交代要找的人,我这边有点眉目了,给您知会一声。”
“哟,刘三江,本事不小嘛。别怪我们这些长辈没提醒你,陈老的事,可马虎不得。不过,这事儿要是真的办成了,对你我的好处可不是一点点。”
“知道知道,那过几天,我再登门拜访。”
“用点心。”
挂了电话,刘三江把手机直接丢在座椅上。娘的,头上有人压着,总是让人觉得不爽。
混了这么些年,在这里他手下人也不少了,论资排辈,却怎么也上不去,就是因为有些老家伙把他死死的压着。
“妈的,老东西,给你面子,叫一声叔,不给你面子,我让你入土。”
刚通电话的秦叔,就是其中一位比较温和的。至于另外的几位叔伯,生怕自己抢了他们的位置,对他的态度更是恶劣。
等老子真的考上陈老那棵大树,一定送你们都归西。
当务之急是找到这个小子,除了手下的兄弟,看来还需要借助其他的力量了。
一脚油门,迈巴赫疾驰而去。
... ...
重山市,由于政府的紧急通告,整座城市飞快安定下来。消防和特警等及时处置,原本风声鹤唳的状态,以惊人的速度平复下来。
抢救伤员,疏导平民,短暂的骚乱之后,Z国政府让整个世界看到了一个强大的政权,究竟具备如何可怕的社会组织能力。
大批的警力被调动起来,除此之外,根据地方政府的申请,就连最近的驻军也开始参与维护社会秩序。
重山市城北,一个普通的老旧小区,两辆印着“好运来”搬家公司货车装得满实满载,正大大方方的朝着外面开去。
小区门口的保安已经没了,根据政府通告,回家避难去了,倒是给了这群人作案的大好时机。
杨逍家里,被搬得干干净净,除了地板,没有留下任何物品。
“任务顺利,正在朝预定C点前进。”
车内,佣兵首领如实向上级汇报。
几乎同时,重山市重南大学实验室,也遭到了突然的入侵。
负责管理实验室的人工智能程序,受到大量的黑客攻击。尽管实验室的防火墙相当给力,奋力抵抗,但还是架不住堡垒从内部被攻克。
居然有人,潜入实验室内部,直接物理入侵,盗走了整台核心服务器!
等到大学保卫处发现时,已经迟了。
文副校长插着腰,与几名警官看到实验室被暴力破开的大门,只有一个感觉,一地鸡毛!
“傻站着干嘛,赶紧报警呀!保卫处的人呢,都死哪儿去了!”
天水林场,拖着叶衫的金曜速度飞快,随着时间的推移,周围的树木也变得更加苍翠挺拔。
他知道,自己已经进入了林场腹地。
作为国家五A级景区,天水林场风景秀丽。其中心,便是一座傲立天际的休眠火山。
得益于不知多少万年前的火山喷发,这片林场的乔木植被异常茂密,各种古树参天,绵延无尽。
沿着一条小河不断前进,时而目睹静水流深的沉稳,时而听见林海乱石之间的咆哮翻腾。
金曜却无心关注难得的自然美景,相比这条河深沉的墨绿和灵动的腾跃,他更在意周围的肃杀消寂。
将叶衫放下,金曜转过身来,望向一棵粗壮的翠柏。
“跟了这么远,出来吧。”
树林里,无人回应。
杨逍隐藏在阴影里,几乎与环境融为一体,半兽化后的身体,体表拥有变色龙的涂装,一般人就是站在他面前,也难以将他发现。
他知道,金曜并没有在对他说话。
追击的人里,还有一人。鼻子蠕动间,他已经清晰的分辨了那个人身上的味道。
这种感觉对人的意识有着极大的冲击。人类的嗅觉相比自然界一些嗅觉发达的动物,要弱很多。
当杨逍半兽化后,立刻感觉自己仿佛盲人睁开了双眼。瞬间增强不知多少倍的嗅觉,让他感受到截然不同的世界。这是一种人类从未感受过的超然体验。
庞大的信息流冲击之下,他甚至有些微微愣神,好几秒钟之后,才渐渐习惯下来。
这些气味,无时无刻都在散发。花草树木,山岩泥土,每一种都是那么泾渭分明。
跟别提人类了,身上的味道更是独特而醒目。
“不出来是么,那我就把你揪出来吧。”
一团庚丝犹如乱麻,在金曜手中浮现,随着他话语一落。金丝化作一道利刃,朝着那棵翠柏激射而去。
“刷!”的一声,一人怀抱的大树直接被轻易斩断。断面光华,没有丝毫凝滞。这神奇的庚丝,锋锐无比,简单一击就敌得过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
树后,一道身穿血衣的人影徐徐走出。
“破晓九使,果然名不虚传。还没介绍,在下,七杀楼,未羊。”
这位从树后走出来的人,居然是刚才那具扭曲的“尸体”。金曜本来只是一个路人甲,没发现居然还是七杀楼赫赫有名之辈。
“将人交给我,你们的任务已经结束了。怎么,你想找我练练?”
“不不,我只是找阁下借一样东西。”未羊笑眯眯的说着,却始终与金曜保持着十米的距离。
“借东西?哈哈哈!你不会是想借我的人头吧!”坏事做尽,没有底线,无论在黑白世界里,破晓组织的人头都能换取大笔几分,金曜一点也不怀疑,眼前这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寸头男人真的想要宰了他,换取赏金。毕竟,刚才他也随意将七杀楼的佣兵,当做蝼蚁一样轻松斩杀。
这次双方势力的合作,本来就是各凭本事。至于最后,谁能捞到最大的好处,自然是手下见真招了。
“呵呵,和聪明人聊天,就是这么愉快。”话音未落,未羊就动了起来,在树林间化作一道黑影。
同样是十二元辰杀手,他的基础实力比戌犬要强一大截。
身形飘忽,步伐诡异,闪转腾挪间,只留下残影。
高手!
金曜纹丝不动,似乎还没反应过来,其实已经将警惕提升到最高。在他眼里,居然同时出现了两个未羊!
分身术!?
十二元辰杀手,每一位都有成名绝技,破晓组织在任务开始前,就曾经花费重金从黑市中打听到一些重要情报。
比如未羊,就擅长利用超越人体极限的速度,创造一个分身,对目标进行恐怖刺杀。
十米之遥,眨眼瞬至,一左一右两个人影手持利刃,朝着金曜电射而来。
千钧一发之际,他只有一次出手机会,这两个人影,必定有一人是假的,但是选错了,他将付出生命的代价。
“唰!”
一声脆响。庚丝以惊人的速度扑向左边的人影,直接将其切开,却犹如梦幻泡影。
假的,金曜却没有惊慌失措。
因为另一道人影刺向脖颈的寒光,已经被他的右手恰如其分的挡住。
但瞬间,他面色一变,因为,这道寒光同样没有让他感到任何力道。
换句话说,这道人影,居然也是假的。
腹部,一阵剧痛。
金曜急速旋转,黑底红云的风衣下摆亮起一道半月刃光。将身前突兀出现的第三个人影刹那逼退。
暴退数米之后,重新站定,他才发现,腹部之上已经有了一道刀痕。
冷汗直冒,他不禁为自己的谨慎暗自庆幸,同时,为未羊的身手感到异常心惊。
作为十二元辰杀手,未羊的称号,果然非同一般。这才是接近地榜的强者,比戌犬强的根本不是一点点。
仅用了一招,就让他感到该死的压迫感。
这件风衣作为破晓组织的标配,并不是一件简单的衣服。不仅有着冬暖夏凉的作用,关键是其还能防弹,这一刀,竟然直接将风衣捅穿。
要不是他机智,多穿了一件金丝宝甲在里面当内衬,这一刀就能让他丢掉半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