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还真就是一位不少呢!
丹尼斯有点躲避邹夏的目光,默默把折叠充锋枪放在桌上,推到了邹夏面前。
‘除了正式任务外,任何成员不得携带杀伤性武器出行’
这是曾经某次差点被部门堵在街头搜身后,邹夏亲自定的规矩。
那次他们不得不在街头,众目睽睽下,上演一幕真实的‘惊天魔盗团’,手枪可比一张纸牌大的多,纵使经验老道,邹夏全过程,也忍不住心惊胆颤。
但是丹尼斯之后还犯过一次,
他从来都不会被组织里的规矩限制住,比起规矩,他更容易听从自己的直觉,不惜留下很多潜在危险,也会做那些感觉对团队有利的选择。
就像他习惯在团队前与委托人私下接触,为团队争取最高利益,然后在隐瞒全员,说服大家接下委托。
私自携带武器那次,他被邹夏收拾的很惨,差点,就帮人家顶罪,扔进牢里反省。
邹夏曾经点评过,队伍里四位成员,有一半完全不适合当职业间谍。
他自己是一位,
原因是外貌,
外貌出众,
不论在哪里都很吸睛,很难不引起关注!
所以每次任务之前,珍妮都不得不把他那张脸,努力变得很普通......
还有一位就是丹尼斯,
他对团队秩序的藐视,
导致每次任务都很容易把团队置于危险之中!
他曾想过,也许自己换掉丹尼斯会好点,对所有人来说都好点,安全点,但是最终并没有这般实行。
因为即使磕磕绊绊,这几年,这一路,也已经走过了。
倒不是什么得过且过。
只是,当年他一拖三,把他们从非专业的路上拽出来,一点点把他们变成专业,专家。
甚至现在,即使在全世界的间谍队伍里,也能排进业务能力最顶尖的那一梯队。
丹尼斯走了,他就得拿新人填补,新人又得培养多久,才能赶上丹尼斯现在的业务水平呢?
而且丹尼斯有时的不守规矩,确实帮团队打破过困境。
你想,
他有时甚至都不在自己人的预料里,
难道你还企图,那些给团队制造出困境的敌人,能提前算计到丹尼斯身上的变数吗?
看着丹尼斯推到桌上,折叠成盒子的充锋枪,杜门额头上瞬间就落下几道黑线,要不是处境问题,他甚至想往丹尼斯身上招呼两脚。
邹夏摸着推到自己面前的充锋枪,反应倒是淡定,默默的看着丹尼斯。
丹尼斯垂下眼眸,不敢与邹夏对视。
上回邹夏把他收拾的有点惨。
他知道,类似的规矩,要是一犯再犯,先不说邹夏会怎么处置他,就是杜门和珍妮都能揍死他。
上回他已经吃够了苦头,但是这次还是忍不住。
或者说,换了谁都忍不住。
昨天,他可是亲眼看见了只僵尸啊,而且今天,说不准还会再见,身上没有把枪,他实在很难踏实。
昨天在旅店里,和众人告别后,丹尼斯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但是不管他再怎么犯困,闭上眼睛,眼前都全是那只猫脸老太太的画面,一直到下半夜都没有睡着。
他实在没忍住,就在快天亮的时候,通过在纽约的关系网,订了这把枪,防身用。
他和邹夏杜门不同,真的不同。
邹夏是深知这行业里的东西。
不会被轻易吓着,甚至就算真碰上危险,也能轻易逃生。
杜门是相信自己的功夫。
不管是活人还是活尸,只要对方能看得见摸得着,他就不会落入下风。
但是丹尼斯知道,自己不行。
他没有邹夏和杜门的那些依仗。
对于那些‘未知’的东西,他害怕,怕到骨子里,就算晚上自己躺在床上,盖着两张厚被子,身子都止不住发冷。
在邹夏目光的逼视下,丹尼斯自己交代了这把枪的来历。
这是他拖熟人,从附近华人黑手党手里买到的。
花了他不少钱,
原本是想着,万一那只猫脸老太太失去控制,赏她一梭子的,倒是没想到,居然能应用到这里。
用来破除魇术。
“长本事了!”邹夏淡淡道。
他没有过多苛责丹尼斯,不是因为理解,而是因为这把枪当下确实能帮忙。
不过丹尼斯的行为并不值得提倡,这两方面不能混为一谈。
在M国持枪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倘若这把枪在任务里用过,根据子弹,很容易能查到枪的来源,然后排查到丹尼斯身上。
到时候再像上回一样,被安全局堵街头搜身,团队里所有人,全都得交代在牢里。
上回丹尼斯拿的是间谍手枪,伪装成手机,那把枪拥有反排查功能,就算是专业的,也很难检查出问题。
再加上几人默契的配合,这才度过险关。
但是这回不同,这是充锋枪,再折叠,它也有板砖的尺寸。
而且并没有什么伪装,像折叠刀一样,掰开,就能使用。
专业人士,根本不用拿手里检查,远远看见,就能明白这是什么东西。
“这把枪能派上用场吗?”丹尼斯讪讪问道。
“能啊!”邹夏拿过枪,往前掰出枪管,往后掰出枪托,一把小型充锋枪的模样,立马出现在了面前。
以前他跟老师学习的时候,枪的类型,并没有现在那么多样化,而且都是些老款式。
但是出了师,他偶尔还是会了解下行情。
虽然枪法平常用不到,但是真等用到了,也说明情况确实严峻到随时有可能死人的程度,所以他必须保证不管什么枪,摸上手,就能熟练使用。
上完子弹,邹夏把枪管瞄准屋顶,一梭子子弹,像鞭炮一样,瞬间在众人耳畔炸开。
这原本就是栋两层建筑,上面就是屋顶,所以对着上面,不用担心会伤及无辜的人,或者其他什么东西。
枪响的瞬间,几人感觉,自己眼前仿佛有什么东西,瞬间破裂了,原本的景物瞬间变得模糊起来,仿佛隔了层磨砂玻璃。
耳朵也出现了严重的耳鸣,
老太太说话的声音已经听不见了,
仿佛失足掉进了湖水里,湖水漆黑一片,看不见,听不见,只知道周围一片冰冷,刺骨的寒冷,紧紧包围住自己,把自己往更深的水下推去......
意识模糊,眼前眩晕。
仿佛打了个小盹的功夫,几人茫然的睁开眼睛,看见自己坐在屋里那张方桌上。
桌上空了个位置,
那是原本老太太坐着的,
但是现在,上面却没有任何人在。
周围的景色,也完全变了模样,陈设不改,只是屋里,一下子,变得鲜血淋漓。
三具尸体,腊肉一样,挂在窗户上。
白事店里,
两人一尸,
此时,一位不少!
‘除了正式任务外,任何成员不得携带杀伤性武器出行’
这是曾经某次差点被部门堵在街头搜身后,邹夏亲自定的规矩。
那次他们不得不在街头,众目睽睽下,上演一幕真实的‘惊天魔盗团’,手枪可比一张纸牌大的多,纵使经验老道,邹夏全过程,也忍不住心惊胆颤。
但是丹尼斯之后还犯过一次,
他从来都不会被组织里的规矩限制住,比起规矩,他更容易听从自己的直觉,不惜留下很多潜在危险,也会做那些感觉对团队有利的选择。
就像他习惯在团队前与委托人私下接触,为团队争取最高利益,然后在隐瞒全员,说服大家接下委托。
私自携带武器那次,他被邹夏收拾的很惨,差点,就帮人家顶罪,扔进牢里反省。
邹夏曾经点评过,队伍里四位成员,有一半完全不适合当职业间谍。
他自己是一位,
原因是外貌,
外貌出众,
不论在哪里都很吸睛,很难不引起关注!
所以每次任务之前,珍妮都不得不把他那张脸,努力变得很普通......
还有一位就是丹尼斯,
他对团队秩序的藐视,
导致每次任务都很容易把团队置于危险之中!
他曾想过,也许自己换掉丹尼斯会好点,对所有人来说都好点,安全点,但是最终并没有这般实行。
因为即使磕磕绊绊,这几年,这一路,也已经走过了。
倒不是什么得过且过。
只是,当年他一拖三,把他们从非专业的路上拽出来,一点点把他们变成专业,专家。
甚至现在,即使在全世界的间谍队伍里,也能排进业务能力最顶尖的那一梯队。
丹尼斯走了,他就得拿新人填补,新人又得培养多久,才能赶上丹尼斯现在的业务水平呢?
而且丹尼斯有时的不守规矩,确实帮团队打破过困境。
你想,
他有时甚至都不在自己人的预料里,
难道你还企图,那些给团队制造出困境的敌人,能提前算计到丹尼斯身上的变数吗?
看着丹尼斯推到桌上,折叠成盒子的充锋枪,杜门额头上瞬间就落下几道黑线,要不是处境问题,他甚至想往丹尼斯身上招呼两脚。
邹夏摸着推到自己面前的充锋枪,反应倒是淡定,默默的看着丹尼斯。
丹尼斯垂下眼眸,不敢与邹夏对视。
上回邹夏把他收拾的有点惨。
他知道,类似的规矩,要是一犯再犯,先不说邹夏会怎么处置他,就是杜门和珍妮都能揍死他。
上回他已经吃够了苦头,但是这次还是忍不住。
或者说,换了谁都忍不住。
昨天,他可是亲眼看见了只僵尸啊,而且今天,说不准还会再见,身上没有把枪,他实在很难踏实。
昨天在旅店里,和众人告别后,丹尼斯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但是不管他再怎么犯困,闭上眼睛,眼前都全是那只猫脸老太太的画面,一直到下半夜都没有睡着。
他实在没忍住,就在快天亮的时候,通过在纽约的关系网,订了这把枪,防身用。
他和邹夏杜门不同,真的不同。
邹夏是深知这行业里的东西。
不会被轻易吓着,甚至就算真碰上危险,也能轻易逃生。
杜门是相信自己的功夫。
不管是活人还是活尸,只要对方能看得见摸得着,他就不会落入下风。
但是丹尼斯知道,自己不行。
他没有邹夏和杜门的那些依仗。
对于那些‘未知’的东西,他害怕,怕到骨子里,就算晚上自己躺在床上,盖着两张厚被子,身子都止不住发冷。
在邹夏目光的逼视下,丹尼斯自己交代了这把枪的来历。
这是他拖熟人,从附近华人黑手党手里买到的。
花了他不少钱,
原本是想着,万一那只猫脸老太太失去控制,赏她一梭子的,倒是没想到,居然能应用到这里。
用来破除魇术。
“长本事了!”邹夏淡淡道。
他没有过多苛责丹尼斯,不是因为理解,而是因为这把枪当下确实能帮忙。
不过丹尼斯的行为并不值得提倡,这两方面不能混为一谈。
在M国持枪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倘若这把枪在任务里用过,根据子弹,很容易能查到枪的来源,然后排查到丹尼斯身上。
到时候再像上回一样,被安全局堵街头搜身,团队里所有人,全都得交代在牢里。
上回丹尼斯拿的是间谍手枪,伪装成手机,那把枪拥有反排查功能,就算是专业的,也很难检查出问题。
再加上几人默契的配合,这才度过险关。
但是这回不同,这是充锋枪,再折叠,它也有板砖的尺寸。
而且并没有什么伪装,像折叠刀一样,掰开,就能使用。
专业人士,根本不用拿手里检查,远远看见,就能明白这是什么东西。
“这把枪能派上用场吗?”丹尼斯讪讪问道。
“能啊!”邹夏拿过枪,往前掰出枪管,往后掰出枪托,一把小型充锋枪的模样,立马出现在了面前。
以前他跟老师学习的时候,枪的类型,并没有现在那么多样化,而且都是些老款式。
但是出了师,他偶尔还是会了解下行情。
虽然枪法平常用不到,但是真等用到了,也说明情况确实严峻到随时有可能死人的程度,所以他必须保证不管什么枪,摸上手,就能熟练使用。
上完子弹,邹夏把枪管瞄准屋顶,一梭子子弹,像鞭炮一样,瞬间在众人耳畔炸开。
这原本就是栋两层建筑,上面就是屋顶,所以对着上面,不用担心会伤及无辜的人,或者其他什么东西。
枪响的瞬间,几人感觉,自己眼前仿佛有什么东西,瞬间破裂了,原本的景物瞬间变得模糊起来,仿佛隔了层磨砂玻璃。
耳朵也出现了严重的耳鸣,
老太太说话的声音已经听不见了,
仿佛失足掉进了湖水里,湖水漆黑一片,看不见,听不见,只知道周围一片冰冷,刺骨的寒冷,紧紧包围住自己,把自己往更深的水下推去......
意识模糊,眼前眩晕。
仿佛打了个小盹的功夫,几人茫然的睁开眼睛,看见自己坐在屋里那张方桌上。
桌上空了个位置,
那是原本老太太坐着的,
但是现在,上面却没有任何人在。
周围的景色,也完全变了模样,陈设不改,只是屋里,一下子,变得鲜血淋漓。
三具尸体,腊肉一样,挂在窗户上。
白事店里,
两人一尸,
此时,一位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