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章 去找明歌
他们两个要是打了起来,吃亏的人一定是秦汉姜,如果他不想再伤上加伤,那就赶紧离开这里,别再骚扰明歌,不然他会把他打的亲妈都不认识。
是想主动离开,还是被动离开,自己选吧。
“明歌是我的人,你要是不让开,休怪我不客气。”
虽然刚刚被明歌打了顿,可秦汉姜丝毫没有半点气馁,在他看来,他最厉害,眼前这个毛头小子,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俩人真要是打起来,谁胜谁负,还不一定呢。
“哦?是吗?”双手环抱胸前,粉丝佩服他的勇气,也想和他一较高下,“那就试试?”
他也很想知道,秦汉姜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还是真有一点本事,他们两个,究竟谁更厉害一些,稍后自见分晓,但有一点,他很清楚,在偶像的面前,无论如何,他都不会输掉,输家只能是秦汉姜,谁让他无耻呢。
见他还敢挑衅自己,秦汉姜更愤怒,想都没想的就和他打了起来,他使出了所有力气,粉丝也不客气,和他扭在一起,一较高下。
看着他们两个扭成一团,明歌站在旁边,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可她心里不停在给粉丝加油打气,希望他能打得赢秦汉姜,让他灰头土脸的离开,这样她才能松口气。
也许是老天爷听到她的祷告,让粉丝赢得了这场比赛,秦汉姜即便是再不情愿,还是狼狈不堪的被粉丝给打跑了。
临走之前,他还放下狠话,“明歌,你这个小婊子,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说完,头也不回地跑掉了,幸亏他跑得快,不然这句话被粉丝听见,还得把他一顿胖揍,到时能不能安全离开这,恐怕都是一个问题。
听到他的威胁,明歌一点都不害怕,毕竟今天发生这种事情,是她掉以轻心,以后她会离秦汉姜远远的,让他没有办法靠近自己,这样不管他有什么招式,都不可能使出来的,就让他一个人原地跳脚好了,明歌不会搭理他的,因为她不会和傻子一般计较。
“谢谢你。”明歌看着粉丝,感激无比的说,“要不是你及时出现,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不得不说,今天她的粉丝就像天使一样,从天而降,带给了她希望还有勇气,让她可以不再理会秦汉姜,不会落入他的魔爪,无论如何,她都十分感激粉丝,若不是他,或许这一切都将被改变。
“你我之间,不必客气。”粉丝害羞的挠挠头,十分羞赧的说,“能帮到你,我也感到很荣幸的。”
人生中有些人,不求你能跟她怎样,不求发展什么关系,只要能够远远的看上她一眼,帮她一个小忙,就是莫大的幸福了,对于粉丝来说,明歌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他对她的帮助,心甘情愿,不求回报,只盼她过得好。
听完了她的话,明歌心里感慨颇多,从前对于粉丝,她没什么感觉,只知道那是现阶段很喜欢她的人,可是也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再去喜欢别人,自己只是短暂性的美好。
可是时至今日,面对这名粉丝,她却改变了从前的看法,原来真的会有些人,发自内心的喜欢你,即便你们从未相见,可他还是愿意为你付出,做一个心怀善意的人。
这种感觉,以前从来没有,可她十分喜欢,也许她该重新面对她的粉丝,面对那些无条件喜欢她的人,无论那个期限会是多久,都是她的荣幸。
“我们合张影吧。”她说。
她虽然现在很狼狈,妆也花了,身上带着酒气,整个人都是醉醺醺的,可她还是愿意,和粉丝合张影,毕竟她很清楚,这次离开,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见了,告别之前,她想给他留个念想,算是感谢他今日的出手相助。
她清楚,他是一个好人,至少对她来说,他是,所以她担心的事情,不会发生在他身上,既然如此,合张影又有何不妥?
“真的可以吗?”粉丝激动万分,“要是不方便的话,也没关系的,不用勉强。”
他很懂得照顾明歌的感受,不会强求,不会只顾自己的意愿,如果她真觉得不方便,那也可以不必合影,反正他也不是非要这样不可,能够和她短暂相处一下,已经很荣幸了,哪里还敢要求太多?
“没事,我方便的。”
明歌或许之前还不确定,可是看到他的笑脸之后,一下子就知道应该怎么做了,她举起了手机,脸上带着笑脸,和粉丝拍了一张合影,合照中的两个人,笑得都很开心。
………
林浩被李润泽灌了大醉,他在桌子上不知道倒了多久,只知道耳边的嘈杂声越来越清晰了,他感觉越来越不舒服,意识渐渐开始清醒起来,他终于能睁开了眼。
看到身处的环境后,他先愣了一下,半天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他是在杀青宴,这么久了,还没结束?看来他们真的很爱热闹,只是…明歌哪里去了?
四周环顾一圈,他都没有发现明歌,本来以为她只是去了洗手间,可是当发现秦汉姜同样不见以后,他突然变得慌张了起来。
毕竟那个男人存着什么心思,林浩再清楚不过了,明歌绝不能和他在一起,否则事情就麻烦了,他先是找到了易安,和他询问一下情况。
“易安,你看没看到明歌?”
他睡了很长的时间,这其中一定发生了很多事情,问别人他也不放心,只好问问易安。
如果明歌平安,那么一切相安无事,如果事实并非如此,那他会急疯的。
“明歌?”听到这个名字,易安愣了一下,也很迷糊地问,“她不是和你在一起呢吗?”
他被人灌了不少酒,所以现在神智不太清醒,甚至有点迷糊,在他这里,可能问不出什么所以然,林浩只好放弃了他,打算自己去找明歌。
但是让他绝望的是,里里外外他都找了个遍,始终没有看到明歌,也许她现在已经不在这里了,那么会去哪里?
是想主动离开,还是被动离开,自己选吧。
“明歌是我的人,你要是不让开,休怪我不客气。”
虽然刚刚被明歌打了顿,可秦汉姜丝毫没有半点气馁,在他看来,他最厉害,眼前这个毛头小子,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俩人真要是打起来,谁胜谁负,还不一定呢。
“哦?是吗?”双手环抱胸前,粉丝佩服他的勇气,也想和他一较高下,“那就试试?”
他也很想知道,秦汉姜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还是真有一点本事,他们两个,究竟谁更厉害一些,稍后自见分晓,但有一点,他很清楚,在偶像的面前,无论如何,他都不会输掉,输家只能是秦汉姜,谁让他无耻呢。
见他还敢挑衅自己,秦汉姜更愤怒,想都没想的就和他打了起来,他使出了所有力气,粉丝也不客气,和他扭在一起,一较高下。
看着他们两个扭成一团,明歌站在旁边,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可她心里不停在给粉丝加油打气,希望他能打得赢秦汉姜,让他灰头土脸的离开,这样她才能松口气。
也许是老天爷听到她的祷告,让粉丝赢得了这场比赛,秦汉姜即便是再不情愿,还是狼狈不堪的被粉丝给打跑了。
临走之前,他还放下狠话,“明歌,你这个小婊子,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说完,头也不回地跑掉了,幸亏他跑得快,不然这句话被粉丝听见,还得把他一顿胖揍,到时能不能安全离开这,恐怕都是一个问题。
听到他的威胁,明歌一点都不害怕,毕竟今天发生这种事情,是她掉以轻心,以后她会离秦汉姜远远的,让他没有办法靠近自己,这样不管他有什么招式,都不可能使出来的,就让他一个人原地跳脚好了,明歌不会搭理他的,因为她不会和傻子一般计较。
“谢谢你。”明歌看着粉丝,感激无比的说,“要不是你及时出现,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不得不说,今天她的粉丝就像天使一样,从天而降,带给了她希望还有勇气,让她可以不再理会秦汉姜,不会落入他的魔爪,无论如何,她都十分感激粉丝,若不是他,或许这一切都将被改变。
“你我之间,不必客气。”粉丝害羞的挠挠头,十分羞赧的说,“能帮到你,我也感到很荣幸的。”
人生中有些人,不求你能跟她怎样,不求发展什么关系,只要能够远远的看上她一眼,帮她一个小忙,就是莫大的幸福了,对于粉丝来说,明歌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他对她的帮助,心甘情愿,不求回报,只盼她过得好。
听完了她的话,明歌心里感慨颇多,从前对于粉丝,她没什么感觉,只知道那是现阶段很喜欢她的人,可是也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再去喜欢别人,自己只是短暂性的美好。
可是时至今日,面对这名粉丝,她却改变了从前的看法,原来真的会有些人,发自内心的喜欢你,即便你们从未相见,可他还是愿意为你付出,做一个心怀善意的人。
这种感觉,以前从来没有,可她十分喜欢,也许她该重新面对她的粉丝,面对那些无条件喜欢她的人,无论那个期限会是多久,都是她的荣幸。
“我们合张影吧。”她说。
她虽然现在很狼狈,妆也花了,身上带着酒气,整个人都是醉醺醺的,可她还是愿意,和粉丝合张影,毕竟她很清楚,这次离开,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见了,告别之前,她想给他留个念想,算是感谢他今日的出手相助。
她清楚,他是一个好人,至少对她来说,他是,所以她担心的事情,不会发生在他身上,既然如此,合张影又有何不妥?
“真的可以吗?”粉丝激动万分,“要是不方便的话,也没关系的,不用勉强。”
他很懂得照顾明歌的感受,不会强求,不会只顾自己的意愿,如果她真觉得不方便,那也可以不必合影,反正他也不是非要这样不可,能够和她短暂相处一下,已经很荣幸了,哪里还敢要求太多?
“没事,我方便的。”
明歌或许之前还不确定,可是看到他的笑脸之后,一下子就知道应该怎么做了,她举起了手机,脸上带着笑脸,和粉丝拍了一张合影,合照中的两个人,笑得都很开心。
………
林浩被李润泽灌了大醉,他在桌子上不知道倒了多久,只知道耳边的嘈杂声越来越清晰了,他感觉越来越不舒服,意识渐渐开始清醒起来,他终于能睁开了眼。
看到身处的环境后,他先愣了一下,半天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他是在杀青宴,这么久了,还没结束?看来他们真的很爱热闹,只是…明歌哪里去了?
四周环顾一圈,他都没有发现明歌,本来以为她只是去了洗手间,可是当发现秦汉姜同样不见以后,他突然变得慌张了起来。
毕竟那个男人存着什么心思,林浩再清楚不过了,明歌绝不能和他在一起,否则事情就麻烦了,他先是找到了易安,和他询问一下情况。
“易安,你看没看到明歌?”
他睡了很长的时间,这其中一定发生了很多事情,问别人他也不放心,只好问问易安。
如果明歌平安,那么一切相安无事,如果事实并非如此,那他会急疯的。
“明歌?”听到这个名字,易安愣了一下,也很迷糊地问,“她不是和你在一起呢吗?”
他被人灌了不少酒,所以现在神智不太清醒,甚至有点迷糊,在他这里,可能问不出什么所以然,林浩只好放弃了他,打算自己去找明歌。
但是让他绝望的是,里里外外他都找了个遍,始终没有看到明歌,也许她现在已经不在这里了,那么会去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