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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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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人扬长而去,沈玮勉强支棱起身子,挺直着背,摸着假山突出的岩壁,想要慢慢走出去。

  他的头发、衣服一并被打湿了,泥浆混合着冷水,头发、衣服被黏在一块儿,早上自个儿束头发用的布制发带,不知道在挣扎的时候丢在了哪儿。湿漉漉的头发贴在脸上,有些遮挡了视线。

  池子不大,池子边的假山也不大,只是内部颇有些曲径通幽的设计。只是沈玮眼睛被发丝遮住,身上被浇了水,又寒又冷,头昏脑胀,一时辨不清方向。

  这小池子离他的屋不远,想来那些伺候他的人不会听不到动静。沈玮从假山的缝隙里努力睁眼瞄一瞄,希望有人能过来搭把手。但那些人似乎隐隐约约只是站在那边,无人敢过来扶他一把。

  他在假山里绕着,腿冻得有点哆嗦,勉强支棱着走路。眼睛里先前溅进去几滴泥浆,异物刺激着眼睛,生理性眼水往外流了几滴。

  眼泪一流,更看不清路,倒踩到了好几次那些人丢下的水桶和水瓢,最后一次更是直接被水桶和水瓢绊倒,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摔在假山里,风从池边吹来,钻到假山的缝隙里,是冷的,身上冻得发紧。

  在假山里去,蓝天也看不到,白云也看不到了。他所爱的无非是,不用太苦太累,吃饱喝足穿暖,躺在蓝天白云下晒太阳而已。

  偶然救得贵人,还没一朝鸡犬升天呢。

  人总不至于如此倒霉,只不过遇到两个混世魔王罢了,被泼了几盆水,和了点泥浆,小时候村庄里哪个皮猴儿男孩没玩过泥巴?他沈玮好歹是平江那村子里的一霸,就栽在这么个小假山里冻死了罢......还是......冻死在春天?

  自家表弟范现,那个呆子也是,屋也隔得不远,这么大动静,也不晓得出来看一眼......

  钱......钱也还没拿到呢......也不知道是给钱还是给书读......二者兼有更好了......

  那钱可是黄金打出来的锞子,在权贵人家金锞子是个玩意儿,但在一般人手里,那意味着好日子。

  在权贵人家的书院里读书,那也不是结交朋友,是腆着脸抱好大腿,有口舒服饭吃。

  满脑子的胡思乱想着,泥浆刺激的眼泪不知不觉流了满面。沈玮瘫坐在假山的地上,他忽然不想动了,感到很累,想闭上眼,不是在安逸的亭子里,而是在这个鬼冷地方,不对,不拘什么地方,休息一下也是好的。

  刚想合上眼,模糊的泪光中,恍恍惚惚有只手递来一方帕子。

  这时候,就算是鬼递过来的东西,在谷底的人也会接了吧?

  好比溺水的人看到水面上漂浮了一根稻草,也会去扯两下。

  虽然事儿没严重到那地步,但人有时候会放大自己的苦难,自己怜惜自个儿一下。

  沈玮接了帕子,突然有了擦眼泪的劲,丝制的帕子就是不一样,胡乱在脸上抹,也不觉得痛。

  肉眼可见,原本白色的丝帕浑黑起来。人的自我保护能力比想象中强不少,眼泪并着泥浆擦了,只部分泥凝固得快,粘在了脸上。幸而眼睛重复清明,沈玮睁眼,眼前是个并不伟岸的松绿色身影。

  是裴熙。

  裴熙今天穿了一身松绿的衣服,很是亮眼的颜色,衬着白嫩的脸蛋,正适合十岁的孩童,烂漫开怀的年纪,又生在高门贵族之家,想来人也没有什么不痛快的。裴熙却板着一张脸,无端像沈玮平江老家养的那只总是在门口晒太阳、不怎么与人玩耍的猫。

  不知道裴熙是在什么时候来到这里,是他躺在亭中日晒时,还是那两个魔王嘻闹他时?还是......听了消息刚刚赶来?

  裴熙的膝盖骨应当还没好周全,不能在风口里冷太久。

  他不会以为自己是因为被欺负了,哭得伤心吧?

  脸也擦干净了,只是身上脏,有人在旁边看着他。又不是大姑娘,一股憋屈羞耻心升了起来。沈玮连忙扶着岩壁站起来,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眼那方黑了的方帕,再弯了下腰——这次不是打千,主要裴熙小公子比他矮了半尺,不弯腰怕不够做个礼仪人,把手帕递了过去:“多谢熙公子。”

  不高的裴熙嘟着一张脸,不知道是什么情绪,双手背在身后,没接手帕,丢下一句话就走了:“明日辰时中,来明阁找我练字。”

  于是沈玮浑身湿着,裹着泥浆,带着一张还算干净的脸,游魂似的飘回自己的屋内。回去路上瞥了眼范现的屋子,没人在。

  到了自个儿屋,伺候他的那几个仆人已低头拿来了身干净衣服,沈玮低声说:“劳烦帮我烧桶热水,多谢。”

  仆人听了吩咐,没回应,但走了出去。

  人一走,顾不得干净,沈玮拉起床上的被子,就裹到了身上,床上底被洗不大方便,他就静坐在一个椅子上,等着热水来。不多久,仆人去而复返,没有大桶的热水,只两个小桶。

  为首的说:“山上东西紧俏,大桶紧着正经主子先用了。”

  沈玮原也没指望能给他来个大浴桶,只再多道几声“多谢”,把人请了出去,关上门,拿水擦着自己的背,还没来得及换衣裳,门“砰”地一声开了。

  沈玮差点春光乍泄,吓了一跳,以为两位混世魔王或裴熙折而复返,待看清来人,不由得怒从中来,表弟也不叫了,只一声带有怨气的怒喝:“范现!把门关上!还嫌我丢人不够!”

  这声怒喝惊得来人措手不及,慌慌张张甩着一只干瘪的袖子,把门带上了。

  进来的是范现。

  沈玮惊了,范现脸色也不是很好,眼睛下带着青紫。这书呆子平时只在屋内翻书,今天看他不在,还以为是难得乐意出门,四处逛去了,怎么也这般不好脸色?

  沈玮问:“现弟,你也......遇到那两位混世魔王了?”

  范现原在看着那两桶浑浊的水,听了沈玮的话,有些不解,摇了摇头:“没,只遇见一个人,跟我差不多高。”

  说着,还比量了一下:“我不识得他,但他说他是我的故知。”

  他俩在山上能有什么故知......沈玮想转下脑筋,无端想起范现那条胳膊还在时,对自己说的话,还有裴家三个孩子身上,那块像、又有不同的仙鹤玉佩。

  “哈嚏——”没等沈玮想明白,他就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才觉得好不容易热水暖和起来的身体,衣服没换好,又冷了下来。

  他着急忙活的换着衣服,范现觉得不对劲,问:“表哥,你怎么大白天的换衣裳?”

  刚问完,范现脸上更是一红:“表哥,你该不会是......”

  “正经书读多了,话本子也读多了吧你,”沈玮正给自己系着腰带,听了范现的话,忍着身上酸痛给了范现一肘子,“我是遇到了那天说我们是猴子做人那两个小家伙了。”

  范现还是不解:“这跟表哥你白天换衣有什么干系?”

  沈玮穿好了衣服,翻出一条干净的新被,盖着自己,正躺在床上暖身体,听了范现的问,伸出手,比划了个动作:“哗——给了我几瓢水,还附赠了些泥巴。”

  这样一说,那两桶浑浊的水此时看起来就让范现伤心起来,忍不住愤慨陈词:“表哥,我们还是告辞走了吧。”

  “不。”沈玮第一反应摇了头。

  人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沈玮读书不精,只记得有位鲁先生写过,人是惯爱调和折中的,譬如屋子太暗,要开窗,大伙不许,但若要拆屋,他们便愿意开窗了。

  沈玮自认是个贪恋善变的人,最初是为了财物,后看到了玉佩,想起范现胳膊还在时,没迷糊前说的话,加之想做官,到了山上,只给黄金,觉得水深,也可接受。现在做了旁系的少爷,又想做官了。

  他是调和过来,又调和回去的那种人。

  沈玮调整好了,懒洋洋地窝在床上道:“放心,哥没事。我俩是良家子弟,户单上清清白白,裴家也就几个不懂事的欺负我们罢了。我们就在这儿赖着,等消息,等哥去读书结交几个权贵,以后做了官,带你吃香的喝辣的!还有你胳膊那事儿,虽然你幼年摔了脑子,但你以前对哥说的话,哥都记得呢,哥要替你查清楚。你是哥的好弟弟。”

  范现有几分不好意思:“哥,没事。哥去哪儿,我去哪儿。如书中所云,亦文常会友,唯德......”

  范现没来得及“德”完,门又被“砰”地一声推开,进来的是个衣冠齐整的小厮,不是范沈二人身边的人。

  这小厮恭恭敬敬的捧着一本书,放到了桌上:“玮哥儿,现哥儿,这是熙公子让小的送来的《黄州寒食诗帖》,熙公子说,让玮哥儿今个儿晚上,先好好看看,练上几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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