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是我识人不明了
一转眼,来到银月堡已经满一个月了。
而在这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发生了件令人非常不愉快的事。
“滚出去!没钱还想赖在玫瑰之家!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脸!”
原本满脸和善的旅店老板,突然就变得凶神恶煞,带着两个膘肥体壮的护卫,将夏玻莱和罗森的衣服行李全扔到了大街上。
夏玻莱脸上挂着宿醉未醒的黑眼圈,被护卫用力一推,立足不稳,踉跄了几步后,一头栽在街边的一坨马粪里。
他竟还没清醒,伸出舌头舔了舔,顿时怒声大吼:“拉斐!拉斐!你这酒馊了!你竟然卖馊掉的酒给我!”
“哈哈哈~”老板放声大笑,一脸讥讽:“夏玻莱,看看你这副蠢猪样吧,你对得起奥米希亚这个姓氏吗?!”
“你管我对得起对不起?!”
夏玻莱稍稍清醒了些,从地上爬起来,用力抹了下脸上的马粪,转头对罗森大喊。
“罗森~罗森~给我弄盆水来洗洗脸。”
罗森上哪弄水去,随便从地上捡起一件夏玻莱的内衣,用力帮他擦脸。
好不容易擦得八九分干净后,他快速收拾起散落一地的行李,拉着夏玻莱,从围观看热闹的人群中挤了出去。
一直来到街边的偏僻角落,罗森终于忍不住,压低声音吼。
“大叔,你怎么搞的?近200克朗呢,你一个月就花没啦?”
一枚金克朗的购买力相当于地球的两三千块呢,200克朗就相当于四五十万,一个月就被这家伙霍霍了!
他这段时间一直在研究这世界的几何,两耳不闻窗外事,却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破事。
幸亏他脸皮厚实,要换个皮薄的,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躲起来。
夏玻莱嘿嘿讪笑,眼神四处躲闪,不敢去接罗森的目光。
“的确花得太快了点,没想到会这么快,不知不觉钱包就瘪了。”
“但这也不能全怪我,玫瑰之家的姑娘实在是太过热情,任何正常男人都是难以抵挡的。”
罗森听得忍不住翻白眼,真恨不得一拳捣死这个肥猪头。
想要转身离去吧,却见这家伙踉踉跄跄的,酒还没醒透,真怕这猪头睡在大街上被过路马车给碾死。
“好在我这还有10克朗。咱们找家偏僻地方的旅店先安顿下来吧。”
“唔~~好的好的~嗝~~那个城南.......城南有家旅店,叫猎.......猎犬之家,物美价廉,一晚只要1枚银克雷.......嗝~~咱们就先住那去。”
“好。”
顺着夏玻莱指的路,大约一小时后,罗森来到了一家土砖楼面前。
这楼有三层,外墙刷成暗红色,每扇窗户都装了玻璃,整体外观尚可,就是地基好像没打好。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楼体有点歪,斜度还不小,至少偏了5度,比比萨尔斜塔还吓人。
罗森看得无语:“这能住人?”
“能住的,这楼歪了有二十多年了,一直没倒,以后肯定也不会倒。反正,这倒霉事肯定轮不到咱们。”
他酒醒了大半,大大咧咧走过去,推开大门就喊。
“哈瑞克!哈瑞克!你的老朋友来啦!怎么不出来欢迎我!”
‘哐当!’
一个木桶飞出来,正好套在夏玻莱脑袋上,紧跟着一个挟着熊熊烈火的怒吼声从房门里冲出来。
“夏玻莱!你还有脸见我!我这么信任你!你个混蛋竟然背叛我!”
“你给我滚!有多远滚多远!”
夏玻莱拿掉头上的木桶,对罗森招了招手:“快把钱袋给我。快啊!不然咱们就没地方住了!”
罗森将钱袋递了过去。
夏玻莱立即钱袋扔进屋子:“哈瑞克,看在金币的份上,让我在你这住上一阵吧?”
屋子里面安静了一会儿,随后,那愤怒的男声再次传出来。
“看在金币的份上,进来吧。但我告诉你,你严重伤害了我的感情,所以你在我这的一切费用都要翻倍!”
夏玻莱毫不在意,嘿笑着走进屋子。
“没问题,翻倍就翻倍。对了,这是我新交的好朋友罗森,你别看他年纪小,但本事却不一般。”
罗森跟在他后头,探头往门内看了一眼。
里面是很普通的旅店装饰,一层有个小餐厅,但客人寥寥。
边上一个柜台,一个大胡子红发男人正拿着抹布擦桌子,一双眼睛正狠狠瞪着夏玻莱,几乎要冒出火来。
他也看到了罗森,目光稍稍温和了一些:“小家伙,我劝你离他远点。跟他在一块的人,没一个有好下场。”
夏玻莱走到一张空桌前坐下:“哈瑞,别胡说,小心吓到小孩子。”
红发老板哈瑞克似乎极度鄙视他,抬手一指楼梯:“我现在不想看到你,在我后悔之前,赶紧滚去你的房间!”
“好嘞!”
夏玻莱起身就溜了,留下一脸茫然的罗森。
哈瑞克接了一杯蜂蜜酒递给罗森:“喝吧,小伙子,这杯免费请你。”
罗森正好口渴:“谢谢。”
‘咕嘟咕嘟~’喝了一大口后,他好奇地问:“哈瑞克先生,夏玻莱到底对您做了什么坏事?竟让你这么恨他?”
一听到夏玻莱这个名字,哈瑞克额头就冒出了青筋,还噗噗噗地跳,好一会儿才缓下来。
他坐下来,长叹口气:“本来再也不想提这事,但我不想看到更多人被那混蛋坑害,就告诉你吧。”
罗森立即竖起耳朵。
哈瑞克给自己接了杯蜜酒,喝了一口,愁绪就顺着他的大胡子爬上了脸庞。
“三年前,我爱上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幸运的是,姑娘也爱我。”
‘咕嘟’喝了口酒。
“我们两情相悦,就准备结婚。夏玻莱是我的好友,我自然邀请他参加婚礼。结果,你知道那家伙干了什么吗?”
“什么呢?”
“那该死的混蛋,一看到我心爱的姑娘,竟说自己也喜欢那姑娘,说要和我公平竞争!你听听,这是一个朋友该干的事吗?”
“的确很不地道。”
哈瑞克一口气灌了一大口蜜酒,似在浇灭心中怒火。
“最让我愤怒的是,他竟然成功了!”
“就在婚礼当夜,他竟然就和我心爱的姑娘上了床!”
“天杀的,我认识那姑娘足足三个月,连手都没牵一下!而他竟然在我的婚床上,上了我的女人!”
‘咕嘟咕嘟咕嘟~’
哈瑞克疯狂灌酒,蜜酒从嘴边漏下来,浇湿了他的浓密的红胡子。
“他说他都是为了我好!他说他一眼看出那姑娘不是安心过日子的好女人!我知道他说的没错,可我就是忘不掉那一夜看到的画面!”
“我用心呵护的女子,别说干粗活了,连重话都不舍得说上一句的心上人,竟然被他那么凶狠粗暴地折腾。”
“最让我感到绝望的是,那女人非但不生气,竟还夸他干得好!”
转眼间,哈瑞克喝光了蜜酒,立即转身接满,随后又大口大口喝着,很快就有些醉了,嘴里却还不停。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幕!我的人生都被那混蛋给毁了!”
“我再也没法相信女人,我再也找不到能够陪伴我一生的姑娘了,我注定孤独终老~~呜呜呜呜~~”
他抱着酒杯嚎啕大哭,哭声嘶哑,就像是野猫发春时的嚎叫。
餐厅里客人本就不多,被他这么一嚎,顿时就走了个精光。
于是整个大厅就剩下旅店老板和有些手足无措的罗森。
如此奇葩的事情,他上辈子只在新闻里见过,却没想到穿越后竟能直面苦主。
一时间不知道是该安慰好,还是该哈哈大笑。
好在哈瑞克醉的不深,哭了一场后,情绪也稳定了。
从柜台抽屉里掏出一把钥匙递给罗森。
“拿去吧,最顶层最角落的那间,是离那混蛋最远的地方。至少能少沾点霉运。”
“谢谢。”
罗森接过钥匙,背着行李就要上楼。
走了几步,背后又传来哈瑞克的声音:“小家伙,他是怎么骗你来银月堡的?”
考虑到哈瑞克也是性情中人,罗森也没隐瞒:“我想学法术。大叔说,他能把我介绍给奥米希亚伯爵当学徒......”
从一开始就知道事情不靠谱,只是没想到会不靠谱到这种程度。
果然,哈瑞克听了,顿时爆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笑声。
一边笑还一边拍着桌子,笑得眼泪都下来了。
“黄金神在上!以黄金律法的名义,我发誓,这绝对是我今年,不,这辈子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现在,罗森觉得这个哈瑞克有点讨厌了。
好不容易等他笑完,他问道:“可大叔好歹是高阶武士.....”
哈瑞克擦了擦眼角的泪水,笑道:“如果是其他高阶武士,那这事还有点靠谱。但夏玻莱不行。”
“这小子干了太多荒唐事,早就彻底惹怒了他的姑妈!你恐怕不知道,他姑妈曾经当众宣布,这辈子再也不想见到这个混球了。”
“姑妈?”
“对,奥米希亚伯爵就是夏玻莱的姑妈,而正因为这层关系的便利,这小子把伯爵身边的两个贴身侍女都弄上了床,其中一个还弄大了肚子。”
“也正是因为这件事,他被伯爵赶出了银月堡。”
听到这些话,罗森忍不住重重拍了下自己额头。
“哎~是我识人不明了!”
原来,在白马镇精明强干的表现,是因为没钱。一有钱,这家伙就放浪形骸啊。
而在这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发生了件令人非常不愉快的事。
“滚出去!没钱还想赖在玫瑰之家!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脸!”
原本满脸和善的旅店老板,突然就变得凶神恶煞,带着两个膘肥体壮的护卫,将夏玻莱和罗森的衣服行李全扔到了大街上。
夏玻莱脸上挂着宿醉未醒的黑眼圈,被护卫用力一推,立足不稳,踉跄了几步后,一头栽在街边的一坨马粪里。
他竟还没清醒,伸出舌头舔了舔,顿时怒声大吼:“拉斐!拉斐!你这酒馊了!你竟然卖馊掉的酒给我!”
“哈哈哈~”老板放声大笑,一脸讥讽:“夏玻莱,看看你这副蠢猪样吧,你对得起奥米希亚这个姓氏吗?!”
“你管我对得起对不起?!”
夏玻莱稍稍清醒了些,从地上爬起来,用力抹了下脸上的马粪,转头对罗森大喊。
“罗森~罗森~给我弄盆水来洗洗脸。”
罗森上哪弄水去,随便从地上捡起一件夏玻莱的内衣,用力帮他擦脸。
好不容易擦得八九分干净后,他快速收拾起散落一地的行李,拉着夏玻莱,从围观看热闹的人群中挤了出去。
一直来到街边的偏僻角落,罗森终于忍不住,压低声音吼。
“大叔,你怎么搞的?近200克朗呢,你一个月就花没啦?”
一枚金克朗的购买力相当于地球的两三千块呢,200克朗就相当于四五十万,一个月就被这家伙霍霍了!
他这段时间一直在研究这世界的几何,两耳不闻窗外事,却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破事。
幸亏他脸皮厚实,要换个皮薄的,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躲起来。
夏玻莱嘿嘿讪笑,眼神四处躲闪,不敢去接罗森的目光。
“的确花得太快了点,没想到会这么快,不知不觉钱包就瘪了。”
“但这也不能全怪我,玫瑰之家的姑娘实在是太过热情,任何正常男人都是难以抵挡的。”
罗森听得忍不住翻白眼,真恨不得一拳捣死这个肥猪头。
想要转身离去吧,却见这家伙踉踉跄跄的,酒还没醒透,真怕这猪头睡在大街上被过路马车给碾死。
“好在我这还有10克朗。咱们找家偏僻地方的旅店先安顿下来吧。”
“唔~~好的好的~嗝~~那个城南.......城南有家旅店,叫猎.......猎犬之家,物美价廉,一晚只要1枚银克雷.......嗝~~咱们就先住那去。”
“好。”
顺着夏玻莱指的路,大约一小时后,罗森来到了一家土砖楼面前。
这楼有三层,外墙刷成暗红色,每扇窗户都装了玻璃,整体外观尚可,就是地基好像没打好。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楼体有点歪,斜度还不小,至少偏了5度,比比萨尔斜塔还吓人。
罗森看得无语:“这能住人?”
“能住的,这楼歪了有二十多年了,一直没倒,以后肯定也不会倒。反正,这倒霉事肯定轮不到咱们。”
他酒醒了大半,大大咧咧走过去,推开大门就喊。
“哈瑞克!哈瑞克!你的老朋友来啦!怎么不出来欢迎我!”
‘哐当!’
一个木桶飞出来,正好套在夏玻莱脑袋上,紧跟着一个挟着熊熊烈火的怒吼声从房门里冲出来。
“夏玻莱!你还有脸见我!我这么信任你!你个混蛋竟然背叛我!”
“你给我滚!有多远滚多远!”
夏玻莱拿掉头上的木桶,对罗森招了招手:“快把钱袋给我。快啊!不然咱们就没地方住了!”
罗森将钱袋递了过去。
夏玻莱立即钱袋扔进屋子:“哈瑞克,看在金币的份上,让我在你这住上一阵吧?”
屋子里面安静了一会儿,随后,那愤怒的男声再次传出来。
“看在金币的份上,进来吧。但我告诉你,你严重伤害了我的感情,所以你在我这的一切费用都要翻倍!”
夏玻莱毫不在意,嘿笑着走进屋子。
“没问题,翻倍就翻倍。对了,这是我新交的好朋友罗森,你别看他年纪小,但本事却不一般。”
罗森跟在他后头,探头往门内看了一眼。
里面是很普通的旅店装饰,一层有个小餐厅,但客人寥寥。
边上一个柜台,一个大胡子红发男人正拿着抹布擦桌子,一双眼睛正狠狠瞪着夏玻莱,几乎要冒出火来。
他也看到了罗森,目光稍稍温和了一些:“小家伙,我劝你离他远点。跟他在一块的人,没一个有好下场。”
夏玻莱走到一张空桌前坐下:“哈瑞,别胡说,小心吓到小孩子。”
红发老板哈瑞克似乎极度鄙视他,抬手一指楼梯:“我现在不想看到你,在我后悔之前,赶紧滚去你的房间!”
“好嘞!”
夏玻莱起身就溜了,留下一脸茫然的罗森。
哈瑞克接了一杯蜂蜜酒递给罗森:“喝吧,小伙子,这杯免费请你。”
罗森正好口渴:“谢谢。”
‘咕嘟咕嘟~’喝了一大口后,他好奇地问:“哈瑞克先生,夏玻莱到底对您做了什么坏事?竟让你这么恨他?”
一听到夏玻莱这个名字,哈瑞克额头就冒出了青筋,还噗噗噗地跳,好一会儿才缓下来。
他坐下来,长叹口气:“本来再也不想提这事,但我不想看到更多人被那混蛋坑害,就告诉你吧。”
罗森立即竖起耳朵。
哈瑞克给自己接了杯蜜酒,喝了一口,愁绪就顺着他的大胡子爬上了脸庞。
“三年前,我爱上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幸运的是,姑娘也爱我。”
‘咕嘟’喝了口酒。
“我们两情相悦,就准备结婚。夏玻莱是我的好友,我自然邀请他参加婚礼。结果,你知道那家伙干了什么吗?”
“什么呢?”
“那该死的混蛋,一看到我心爱的姑娘,竟说自己也喜欢那姑娘,说要和我公平竞争!你听听,这是一个朋友该干的事吗?”
“的确很不地道。”
哈瑞克一口气灌了一大口蜜酒,似在浇灭心中怒火。
“最让我愤怒的是,他竟然成功了!”
“就在婚礼当夜,他竟然就和我心爱的姑娘上了床!”
“天杀的,我认识那姑娘足足三个月,连手都没牵一下!而他竟然在我的婚床上,上了我的女人!”
‘咕嘟咕嘟咕嘟~’
哈瑞克疯狂灌酒,蜜酒从嘴边漏下来,浇湿了他的浓密的红胡子。
“他说他都是为了我好!他说他一眼看出那姑娘不是安心过日子的好女人!我知道他说的没错,可我就是忘不掉那一夜看到的画面!”
“我用心呵护的女子,别说干粗活了,连重话都不舍得说上一句的心上人,竟然被他那么凶狠粗暴地折腾。”
“最让我感到绝望的是,那女人非但不生气,竟还夸他干得好!”
转眼间,哈瑞克喝光了蜜酒,立即转身接满,随后又大口大口喝着,很快就有些醉了,嘴里却还不停。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幕!我的人生都被那混蛋给毁了!”
“我再也没法相信女人,我再也找不到能够陪伴我一生的姑娘了,我注定孤独终老~~呜呜呜呜~~”
他抱着酒杯嚎啕大哭,哭声嘶哑,就像是野猫发春时的嚎叫。
餐厅里客人本就不多,被他这么一嚎,顿时就走了个精光。
于是整个大厅就剩下旅店老板和有些手足无措的罗森。
如此奇葩的事情,他上辈子只在新闻里见过,却没想到穿越后竟能直面苦主。
一时间不知道是该安慰好,还是该哈哈大笑。
好在哈瑞克醉的不深,哭了一场后,情绪也稳定了。
从柜台抽屉里掏出一把钥匙递给罗森。
“拿去吧,最顶层最角落的那间,是离那混蛋最远的地方。至少能少沾点霉运。”
“谢谢。”
罗森接过钥匙,背着行李就要上楼。
走了几步,背后又传来哈瑞克的声音:“小家伙,他是怎么骗你来银月堡的?”
考虑到哈瑞克也是性情中人,罗森也没隐瞒:“我想学法术。大叔说,他能把我介绍给奥米希亚伯爵当学徒......”
从一开始就知道事情不靠谱,只是没想到会不靠谱到这种程度。
果然,哈瑞克听了,顿时爆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笑声。
一边笑还一边拍着桌子,笑得眼泪都下来了。
“黄金神在上!以黄金律法的名义,我发誓,这绝对是我今年,不,这辈子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现在,罗森觉得这个哈瑞克有点讨厌了。
好不容易等他笑完,他问道:“可大叔好歹是高阶武士.....”
哈瑞克擦了擦眼角的泪水,笑道:“如果是其他高阶武士,那这事还有点靠谱。但夏玻莱不行。”
“这小子干了太多荒唐事,早就彻底惹怒了他的姑妈!你恐怕不知道,他姑妈曾经当众宣布,这辈子再也不想见到这个混球了。”
“姑妈?”
“对,奥米希亚伯爵就是夏玻莱的姑妈,而正因为这层关系的便利,这小子把伯爵身边的两个贴身侍女都弄上了床,其中一个还弄大了肚子。”
“也正是因为这件事,他被伯爵赶出了银月堡。”
听到这些话,罗森忍不住重重拍了下自己额头。
“哎~是我识人不明了!”
原来,在白马镇精明强干的表现,是因为没钱。一有钱,这家伙就放浪形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