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科普’魔法
第二天中午,面色红润有光泽的唐唯躺在床上,看着洛克整理服装和行李,忍不住露出复杂的情绪。
虽然从一开始两个人的关系都只是一个交易,可人性是复杂的,心思随时会变。
这一段时间两个人和谐的相处,加上被父亲背刺,本来就缺乏关爱,让她忍不住心中升起了期待。
只是洛克的态度十分明确,同时还表示她可以自由选择,让她再一次确定,眼前的男人是一个渣男,而且还是一个一开始就态度明确的渣男。
“浓情虽好,可绝不能贪杯上头!”
此刻她只能这么警告自己,却没有离开的打算,毕竟她还需要洛克来帮忙支付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让她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上面。
最终洛克在唐唯的送别下上了飞机,踏上了返回达拉斯的旅程。
与此同时,在库珀家的院子里,佩吉和米希面对面坐在两张叠放的毯子上,两个人身边都围着一圈各式各样的玩偶。
和煦的阳光照在两个人身上,两人在着小熊、小恐龙和各种洋娃娃中间坐好,手中端着泡好茶的茶杯,进行着少女的茶话会。
“说道茶,你知道它是怎样被发现的吗?”佩吉拿起茶壶,给自己添了一杯茶。
“不知道,我不知道的事情多了去了,你这个时候让人感觉像谢尔顿。”米希满不在乎地耸耸肩。
佩吉没有在意米希的说法,微笑着道:“相传中国古代的神农氏曾经亲口尝过上百种野生植物,以寻找它们的作用,茶叶就是他曾经尝试的一种。
不过还有一种说法,是他在园子里煮水的时候,刚好有茶树的叶子掉进了锅里,让他发现了茶的作用。”
“茶居然是从树上来的!”米希歪着脑袋,看着手中的茶水,一脸诧异的表情。
“不然你以为是从哪里来的。”佩吉没好气的扫了米希一眼。
“从超市里啊。”米希一脸理所当然。
“……”佩吉礼貌的笑了笑,到了这个时候,她也感觉和米希说不到一起。
智商上的差距可不仅仅是数字上的描述,它代表着的是极大的代沟,尽管佩吉此时还是小孩的天性,但许多时候,也很难和同龄的孩子玩到一块。
小谢尔顿倒是和她有更多的话题,但他对佩吉更多的是敌视,所以两个人也很难聊到一起,相比之下,反倒和洛克在一起更自在。
想到这里,佩吉就不由有一些想念洛克了,也不知道他一直待在纽约做什么,据她所知,洛克也只是在去年奥数竞赛的时候……
想到这里,佩吉突然微微一愣,几个模糊的画面出现在了她脑海之中,似乎是一段陌生又熟悉的记忆,但她想要仔细回想的时候,却怎么都想不起来。
“佩吉、佩吉……”
过了好一会,佩吉才回过神来,看着眼前的手指,伸手拍到一旁:“我没事,只是想到了一些以前的事情。”
说是这么说,但佩吉的心中充满了疑惑,以她的智商,自然也拥有如同谢尔顿一样的高清视相图一般的记忆力,却偏偏记不起来那个时候的事情。
这其中一定有什么特殊的缘由。
此时刚刚回到自己房间内的洛克倒是不知道佩吉的变化,也没想到巴尔萨泽的魔法会出现问题。
实际上这也怪不得巴尔萨泽,他当初施展的就是暂时封印记忆的魔法,这个魔法对比其他针对记忆的魔法,就是对大脑不会有什么伤害。
但魔法的效果会随着时间推移渐渐地减弱,两三年后封印的效果会彻底消失。
一般的小孩通常无法准确地记起来两年前某一天的记忆,这些记忆自然而然的就会被遗忘在脑海深处。
可巴尔萨泽不知道佩吉是那种只要想,就可以回忆起所有记忆的天才,甚至可以精确到秒。
好在魔法的效果至少还会持续一两年,洛克暂时也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刚刚回到自家宿舍的他坐在书桌前面,转起了笔。
在纽约的这些天将魔法方面积攒的问题请教的差不多了,洛克又开始考虑自己的副职业的问题了。
什么样的副职业,适合现在的他,还能够带来让自己的名气广为流传,带来巨大的名望。
要说名气方面,科学家显然比不过歌星或者演员,科学家牛逼,大多都是在圈子里流传,想要出圈并不容易。
倒是米国这边歌星或者顶尖的演员,名气可以更容易的传遍全世界。
考虑到主职业是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对学习魔法有莫大的助力,这些都是不可以放弃的。
歌星和演员,不说娱乐圈的各种勾心斗角,想要脱颖而出没有那么简单。
即便成名了之后,同样也需要跑各种活动通告,交好各种‘大人物’才能够获得更多的‘机会’,维持自己的曝光率,这些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这样一来,完全和洛克将学习放在首位的目标相抵触,他需要的是那种不耗费大量精力,业余兼职都可以的那种。
因为他目前最重要的目标是提升自己的魔法水平,尽快达到长生。
仔细考虑过后,洛克发现可以获得巨大的名气,并且不会耽误过多时间的职业还真有。
那就是当作家,顶尖的作家完全可以将自己的名声传遍全世界,甚至凭借一部作品就能够做到世界知名。
就好像写出小巫师的罗琳,凭借哈利波特直接成了世界知名的作家,就连东国的大爷大妈不少都听说过她。
写作的门槛很低,但很讲究天赋才情,洛克上辈子天赋普普通通,混迹网文圈只能勉强混一个全勤,但不代表洛克现在没有这个条件。
顶尖的作家需要灵感加上优美的文笔,现在凭着超高的智商,文笔问题只要他想,就不是问题。
至于灵感,洛克或许无法和那些天才作家一样凭空构思出故事,还不能当一个文抄公吗,上辈子他可是读过了无数网文,故事放在那里,就等着洛克将其变成文笔优美的作品。
其中适合米国的,自然要以玄幻为主,洛克经过了一番筛选,首先选定了一部早期的网文《奥术神座》
当然,洛克肯定要对小说设定做一些改动,让他变得更加完善,首先就是书中的奥术,完全可以用他现在学习的魔法概念来替换。
也就是说,身为魔法师的洛克,准备写一本玄幻小说,在这里科普魔法,想起来就挺有趣的。
“知识就等于力量。”
“所谓神,不过是强大一点的奥术师。”
“我们将以奥术的角度重新审视世界,在这里科学即是奥术,奥术即是科学!”
写出来了这个简介开头,洛克顿时感觉文思泉涌,从抽屉中拿出纸张,快速的写了起来。
智力的提高可以说是全方位的,就好像电影《永无止境》中的主角,吃下了‘聪明药NZT48’之后,不过一天的时间,就完成了数万字的作品,质量还让他的编辑看呆了眼。
可电影中的主角,即便吃了NZT48之后,智商也无法和洛克相比,只要有故事构思,写作对洛克来说真的是轻轻松松。
大概一个小时之后,洛克看了一眼写出来的密密麻麻的稿纸,心道:
“这手写的速度到底是不如打字,手写这么久才完成一千多字,如果是打字的话,轻轻松松的可以翻一倍。
等等,我怎么忘了,这个时候,电脑已经出现了,并且可以打印了啊。”
想到这里,洛克暗骂自己笨蛋,居然没有想到这一点,当下离开宿舍,去最近的电器行。
他有自己的电脑,还拉了网线,但并没有打印机,同时这次还可以顺便将自己的电脑配置升升级。
所以洛克直接点了一堆配件,除此之外,还有软盘和个人打印机稿纸等等零碎的东西,在美元的威力之下,第一时间就被送到宿舍。
虽然从一开始两个人的关系都只是一个交易,可人性是复杂的,心思随时会变。
这一段时间两个人和谐的相处,加上被父亲背刺,本来就缺乏关爱,让她忍不住心中升起了期待。
只是洛克的态度十分明确,同时还表示她可以自由选择,让她再一次确定,眼前的男人是一个渣男,而且还是一个一开始就态度明确的渣男。
“浓情虽好,可绝不能贪杯上头!”
此刻她只能这么警告自己,却没有离开的打算,毕竟她还需要洛克来帮忙支付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让她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上面。
最终洛克在唐唯的送别下上了飞机,踏上了返回达拉斯的旅程。
与此同时,在库珀家的院子里,佩吉和米希面对面坐在两张叠放的毯子上,两个人身边都围着一圈各式各样的玩偶。
和煦的阳光照在两个人身上,两人在着小熊、小恐龙和各种洋娃娃中间坐好,手中端着泡好茶的茶杯,进行着少女的茶话会。
“说道茶,你知道它是怎样被发现的吗?”佩吉拿起茶壶,给自己添了一杯茶。
“不知道,我不知道的事情多了去了,你这个时候让人感觉像谢尔顿。”米希满不在乎地耸耸肩。
佩吉没有在意米希的说法,微笑着道:“相传中国古代的神农氏曾经亲口尝过上百种野生植物,以寻找它们的作用,茶叶就是他曾经尝试的一种。
不过还有一种说法,是他在园子里煮水的时候,刚好有茶树的叶子掉进了锅里,让他发现了茶的作用。”
“茶居然是从树上来的!”米希歪着脑袋,看着手中的茶水,一脸诧异的表情。
“不然你以为是从哪里来的。”佩吉没好气的扫了米希一眼。
“从超市里啊。”米希一脸理所当然。
“……”佩吉礼貌的笑了笑,到了这个时候,她也感觉和米希说不到一起。
智商上的差距可不仅仅是数字上的描述,它代表着的是极大的代沟,尽管佩吉此时还是小孩的天性,但许多时候,也很难和同龄的孩子玩到一块。
小谢尔顿倒是和她有更多的话题,但他对佩吉更多的是敌视,所以两个人也很难聊到一起,相比之下,反倒和洛克在一起更自在。
想到这里,佩吉就不由有一些想念洛克了,也不知道他一直待在纽约做什么,据她所知,洛克也只是在去年奥数竞赛的时候……
想到这里,佩吉突然微微一愣,几个模糊的画面出现在了她脑海之中,似乎是一段陌生又熟悉的记忆,但她想要仔细回想的时候,却怎么都想不起来。
“佩吉、佩吉……”
过了好一会,佩吉才回过神来,看着眼前的手指,伸手拍到一旁:“我没事,只是想到了一些以前的事情。”
说是这么说,但佩吉的心中充满了疑惑,以她的智商,自然也拥有如同谢尔顿一样的高清视相图一般的记忆力,却偏偏记不起来那个时候的事情。
这其中一定有什么特殊的缘由。
此时刚刚回到自己房间内的洛克倒是不知道佩吉的变化,也没想到巴尔萨泽的魔法会出现问题。
实际上这也怪不得巴尔萨泽,他当初施展的就是暂时封印记忆的魔法,这个魔法对比其他针对记忆的魔法,就是对大脑不会有什么伤害。
但魔法的效果会随着时间推移渐渐地减弱,两三年后封印的效果会彻底消失。
一般的小孩通常无法准确地记起来两年前某一天的记忆,这些记忆自然而然的就会被遗忘在脑海深处。
可巴尔萨泽不知道佩吉是那种只要想,就可以回忆起所有记忆的天才,甚至可以精确到秒。
好在魔法的效果至少还会持续一两年,洛克暂时也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刚刚回到自家宿舍的他坐在书桌前面,转起了笔。
在纽约的这些天将魔法方面积攒的问题请教的差不多了,洛克又开始考虑自己的副职业的问题了。
什么样的副职业,适合现在的他,还能够带来让自己的名气广为流传,带来巨大的名望。
要说名气方面,科学家显然比不过歌星或者演员,科学家牛逼,大多都是在圈子里流传,想要出圈并不容易。
倒是米国这边歌星或者顶尖的演员,名气可以更容易的传遍全世界。
考虑到主职业是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对学习魔法有莫大的助力,这些都是不可以放弃的。
歌星和演员,不说娱乐圈的各种勾心斗角,想要脱颖而出没有那么简单。
即便成名了之后,同样也需要跑各种活动通告,交好各种‘大人物’才能够获得更多的‘机会’,维持自己的曝光率,这些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这样一来,完全和洛克将学习放在首位的目标相抵触,他需要的是那种不耗费大量精力,业余兼职都可以的那种。
因为他目前最重要的目标是提升自己的魔法水平,尽快达到长生。
仔细考虑过后,洛克发现可以获得巨大的名气,并且不会耽误过多时间的职业还真有。
那就是当作家,顶尖的作家完全可以将自己的名声传遍全世界,甚至凭借一部作品就能够做到世界知名。
就好像写出小巫师的罗琳,凭借哈利波特直接成了世界知名的作家,就连东国的大爷大妈不少都听说过她。
写作的门槛很低,但很讲究天赋才情,洛克上辈子天赋普普通通,混迹网文圈只能勉强混一个全勤,但不代表洛克现在没有这个条件。
顶尖的作家需要灵感加上优美的文笔,现在凭着超高的智商,文笔问题只要他想,就不是问题。
至于灵感,洛克或许无法和那些天才作家一样凭空构思出故事,还不能当一个文抄公吗,上辈子他可是读过了无数网文,故事放在那里,就等着洛克将其变成文笔优美的作品。
其中适合米国的,自然要以玄幻为主,洛克经过了一番筛选,首先选定了一部早期的网文《奥术神座》
当然,洛克肯定要对小说设定做一些改动,让他变得更加完善,首先就是书中的奥术,完全可以用他现在学习的魔法概念来替换。
也就是说,身为魔法师的洛克,准备写一本玄幻小说,在这里科普魔法,想起来就挺有趣的。
“知识就等于力量。”
“所谓神,不过是强大一点的奥术师。”
“我们将以奥术的角度重新审视世界,在这里科学即是奥术,奥术即是科学!”
写出来了这个简介开头,洛克顿时感觉文思泉涌,从抽屉中拿出纸张,快速的写了起来。
智力的提高可以说是全方位的,就好像电影《永无止境》中的主角,吃下了‘聪明药NZT48’之后,不过一天的时间,就完成了数万字的作品,质量还让他的编辑看呆了眼。
可电影中的主角,即便吃了NZT48之后,智商也无法和洛克相比,只要有故事构思,写作对洛克来说真的是轻轻松松。
大概一个小时之后,洛克看了一眼写出来的密密麻麻的稿纸,心道:
“这手写的速度到底是不如打字,手写这么久才完成一千多字,如果是打字的话,轻轻松松的可以翻一倍。
等等,我怎么忘了,这个时候,电脑已经出现了,并且可以打印了啊。”
想到这里,洛克暗骂自己笨蛋,居然没有想到这一点,当下离开宿舍,去最近的电器行。
他有自己的电脑,还拉了网线,但并没有打印机,同时这次还可以顺便将自己的电脑配置升升级。
所以洛克直接点了一堆配件,除此之外,还有软盘和个人打印机稿纸等等零碎的东西,在美元的威力之下,第一时间就被送到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