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醉仙楼醉仙愁
林海如刀,刀刀不敌恩爱情伤;白雪凋零,怎舍得旧梦慌张?看山,山似血浪高唱;看水,水又迷离痴狂。此心可待成追风,谁又在勘破这万里惆怅。多少胭脂花红,多少爱恨心疼,笑意中谁还在苦涩难当?几多热血开怀,几回荡气回肠,就问你一声懂不懂?谁又把我心疏狂无双。
梅山之下,一黑一红两匹骏马奔腾哒哒如飞,俩少年并马齐驱,各自打趣太过快活。尽管平添了几多痴情癫狂,但破掉了心中的魔障,少年郎还是当初那个少年郎。
“穿林海跨雪原气冲霄汉!”
“抒豪情寄壮志面对群山。”
......
这一路上,罗一刀大开眼界。
他这便宜大哥,竟然还会唱歌,而且这歌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乍一听如万马奔腾,细听下,犹如刀剑狂花,让人热血喷涌。跟着他不由自主地扯起他那破喉咙,也情不自禁地吆喝,“穿林海跨雪原气冲霄汉!”
这歌字字句句,仿佛都写的是他身下的这片北山。
他抖擞着手中的缰绳,眼馋道,我哥,你究竟是什么妖魔鬼怪?不但功夫怪异如妖魔,就连这歌也让人这般热血翻涌。难不成你便是那老叫花口中所说的神仙下凡?你教教我呗!
秦风这一声声京腔,不过是纵情狂奔之中,心有所感,脱口而出的意念。这歌,他其实并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但似乎与生俱来,他就会唱。
“我恨不得急令飞雪化春水,迎来春色换人间!”
待最后一声落下,罗一刀更加兴奋道,“好一个春色换人间。倘若那梅君子在,定要与你大战三百回合。那人可是痴狂得很。”
秦风狂浪一曲,心中的晦涩顿时消退无影,反而多了几分少年心性。当即学着天残的腔调,嬉笑道,十个梅君子也比不得本少爷这满腹的诗书。教你,你也学不会。你个五音不全的左喉咙。
罗一刀顿时吃瘪。他罗家人生来好武,这曲艺杂学还当真是一窍不通。见他狂得没边,不服气地挖苦道,你就欺负小爷的美人不在。若叶烟和白雀玉雕兔在,就你这点臭屁倒灶,信口拈来,又怎能难倒小爷。
秦风不置可否,他这歌,他阿母当年唱给他听的。
那幼年的时光,耳濡目染,阿母似乎总有唱不完的天籁神曲,总有说不完的神奇故事,似乎也总有掉不完的眼泪。言谈之中,阿母总是说,当年女娲造人,左手捏一个你,右手捏一个我。男人和女人本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为何这天下人间却变了一番模样。谁又在摆弄这人世间的情爱恩仇?为何男人总能统御人间,而女子却只能碾落泥潭?
至今他仍然不懂,阿母究竟想要什么。
难道这天下的女人,本不就该让他们这些男人来保护吗?若女人当真能够顶起半边天,他们这些男儿又何苦如此征战沙场。所谓“征妇语征夫,有身当殉国。君为塞下土,妾作山头石前”岂不成了千古笑谈。
他暗自唏嘘道,单单这曲子,这世上又有几人知晓。恐怕唯有那困守在京都的大哥秦越,才懂吧。秦越当时离开北山关,沿途高唱的那首《刀剑如梦》,他远远地站在云间客栈之上听着,竟然也能跟着那节奏随口唱出。后来,天残说这人跟阿母有大机缘。想来这歌多半也出自阿母。
他下意识地摸了一把衣襟中,随身不离的那封信,又暗自拿起那把刻刀,暗自嘀咕道,若这世上真有那老叫花口中所谓的神仙,阿母多半要算一个吧。天残说,这刻刀不是这个世上的东西。它的存在,已经超乎了这个世上的任何想象。
可惜他慧根不深,一时半会还难以使用这刻刀。天残时常骂他,白瞎了这么好的金手指。
“金手指究竟是个什么鬼?”他无法参透,只得忍着受着。想来定是至高无上的武功绝学吧。他暗自安慰自己。
待马冲下了梅山,远远望着那人声鼎沸的北山镇,秦风心中顿时豪气生来。老王爷罗成一招欲盖弥彰,不但极大地打击了蛮子的士气,也重新拉回了北山的烟火。当即挑眉傲气道,说!到哪里去拼酒?
罗一刀打马赶上,春风楼那些淸倌儿如今露出了真面目,个个生猛如虎,加之他掳走了白雀玉雕兔,他若再去多半会羊入虎口。更何况,朋友妻不可欺。斥候营那些平常低眉顺眼的家伙,若知道他再去滋扰他们的女人,还不得造反。又一想起花豹姜山那一脸的哀怨,那老鸨子陌上花那一身的娇媚,他不由地吞着口水骂道,白瞎了那黄皮猴子。
听了秦风的话,只得一脸哀怨道,而今眼目下,还能去哪?只能去那些酸儒喜欢的醉仙楼呗!
秦风打量他,见他心口不一,故意揶揄道,你该不是真怕了吧?
“怕?我堂堂北山大魔王,我会怕谁?”罗一刀昂起脖子,不服输道。
“呵呵呵,白雀玉雕兔啊,多好的名字啊,多好的人啊!水灵灵的,你当真这般舍得?你若当真舍得,何不送给我这个大哥帮你调教调教。”秦风一脸恶趣道。
罗一刀差点上了他的大当。
想起那天残娘们和那秦小嫂子对他的痴恋,他便恨得咬牙切齿。
都说人比人气死人,他还不信。可自从见了秦风这妖孽,他不得不信。能把天残那娘们拿下的这天下又能有几人。若他当真能帮他调教一番那带刺的小兔儿,他倒是乐得高兴。
可一想起秦风的尿性,当即破口大骂道,滚犊子!你当少爷傻,送到你嘴里的肉,还能有骨头剩。
他自问阅女无数,也见识过这天下不少的纨绔子弟和登徒浪子,还真没见过像秦风这般不要脸,却又让女人爱得如痴如醉的妖孽。
天残那娘们,他也曾经觊觎过。非但没有拿下,反而还中了她的招数,让她平添了一辈。自那以后,甭说她,就是他老爹和他那老不死的,若他敢轻薄于她,定然会大义灭亲,一把将他拍死。
他想不明白。
这小子究竟又啥好的?如果说天生俊美,跟他比起来,他无需怀疑,秦风拍马也难及。如果说,少年心性,痴狂无端,这天下还能有谁比他更痴狂的。如果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跟花豹姜山比起来,那个乱花中狂浪一生的家伙,他更加比不上。就连花豹那好学曹阿瞒的重口味,他更是望尘莫及。
可偏偏堂堂的美人豹,就好他这一口,还一心侍奉,就连老不死的都极为忌惮。而且更加让他惊恐的是,他初次见他,便觉得这人跟他很投缘,一心想要拉拢他,不自觉地想要与他亲近。
这小子浑身上下有股子气势,让一向心高气傲的他,不由自主地想要与他比试一番。可最终,他堂堂大魔王,却成了他的小弟。
这要传出来,还不得惊掉天下人的大牙。
他转了转眼珠子,暗自惊愕道,难不成这小子是生来的天选王者?我呸,老叫花不是说我是千古未有的奇才,江湖万载的扛把子嘛,那他是谁?
以他北山王府收罗在观潮楼的那些汗牛充栋的武功秘籍,竟然从未见过如此怪异的功法。非但如此,就连美人豹和黑豹的功法,也是如此。他后知后觉道,以老不死那傲气冲天的狗熊脾气,若非如此,当年老不死的又怎会绞尽脑汁地拉拢他俩。
难不成这小子乃是出自隐秘家族?“是了,若非如此,这天下间又有谁能让美人豹和黑豹如此甘心侍奉左右。”
在他很小的时候,听过老不死曾经说过,这天下看似是大秦帝国和北国的天下,其实并不是。
五湖四海之间,传续千年不灭的隐秘王者,大有人在。这些人被称为天选之子,代天而行。甚至大秦帝国的皇帝和北国的大汗,也不过是替他们执掌天下的代言人。
远的不说,单单蓬莱阁和天下会,就足以让皇室忌惮。而他们北山王府之所以屹立不倒这么多年,一方面因为北山王府是天下武将的翘楚,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当年有人替他们撑腰。而这人便是传授他们罗家荡魔刀法的天外高人。
一想到这里,罗一刀不由地打了寒颤。难怪那老不死的,竟然心甘情愿当他的小弟。我去,他这便宜大哥,还是一尊大神?用老叫花的话说,神龙见首不见尾,或云中露一抓一鳞而已。
秦风见罗一刀魂不守舍,以为他真是怕了那春风楼,反而松了一口气。他不过是这般随口一说,当真去那春风楼闹出事情来。只怕不需老王爷出手,他们便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而他那刚刚归心于他的轻骑营,定然也会站到斥候营那边,与他反目成仇。
从今往后,春风楼不再是过去任人把玩的烟花之地,而是北山男女心中神圣敬畏的“神庙”。庙堂之上,无论过去这些女子是如何的卑微低贱,吃了这人间的烟火,也便成了神。
况且在他的心目中,春风楼的地位其实还远远高于斥候营。一群弱女子,干出了比男人还动魄的惊天大事。单凭这一点,就值得他敬重。
甭说十二花神杯,甭说老王爷亲自挥毫泼墨,北山卫亲自督造的功勋牌坊,便是让他焚香洗浴,恭敬地拜上几回,他也愿意。
见秦风看他的脸,还是一脸的揶揄,罗一刀吓了一大跳,差点一头从红朵儿身上栽倒下来。可怜兮兮道,“大哥,你别吓我,我胆小得很。你若当真喜欢那丫头,我...我送你便是。”
秦风见罗一刀变了脸色,又听这话不着边际,笑骂道,我呸,世人皆知你小子夺了那白雀玉雕兔的花红,你也好意思将她送给我。看你这大魔王,也是个簸箩货。走吧,去醉仙楼。本少爷倒也去见识一番,所谓“一人独饮醉仙楼,三分清醒七分醉;众生共品烟柳曲,一丝痴心九丝迷”究竟有何玄妙,让这天下的文人墨客趋之若鹜。
这醉仙楼位于北山南街的一湖雪水之中。上引北山雪水入湖来,下归胭脂河往东流。故而这湖又称为胭脂湖、云月湖。一桥一廊,一河一湖之间,镶嵌一座小岛,岛上独造一楼,楼高九层,意欲穿云夺月,甚为壮观。
登楼而上,远可望北山,近可观湖风。
春日里,湖面轻烟薄雾,几艘小舟荡漾其间,半湖水面水色天光;夏日里,湖水清凉宜人,半湖荷莲田田,极为写意舒坦;秋日里,岛上枫林如火,廊桥双洞笼明月,楼高百尺挂夕阳,倒也美不胜收;冬日里,雪盖山河,湖中氤氲腾升,加之那一湖冻不住的静波清流,颇有一番宁静安然。
待秦风和罗一刀来到湖边,早有小二喜盈盈地迎上来,牵过他俩的大马。得知秦风的黑马要喝酒吃肉,脸上好一阵怪异。
罗一刀当即塞给他一把银子,恶狠狠道,“好肉好酒,把这马王爷伺候好,否则将你扔到这湖里喂鱼。”
这胭脂湖别看水光天色美不胜收,却独产一种旷世奇珍:“胭脂鱼”。传闻这胭脂鱼是吃北山那些投水明志的红粉胭脂的尸骨长大的,生来灵性,又特爱吃肉。全身通透殷红,肉质柔嫩饱满,竟如那女子丰-乳一般,端是少见的美味。
那小二打了个激灵,连连作揖。罗一刀这才饶过他。
待走过那一桥一廊,秦风放眼观赏,顿觉得心旷神怡,心中暗自叫好,好地方。这楼以大红色为主,楼高百尺,楼头匾额已有片片剥落,梅君子当年所题的“醉仙楼”三个大字,却仍旧被擦得闪闪发光。
见大魔王带着一翩翩少年而来,而且看他那卑微充当随从的模样,那老来成精的老掌柜连忙喜滋滋从柜台中,撒腿跑了出来,连连作揖道,世子殿下别来无恙,可想死小的们了!
转头又恭敬地朝着秦风拱手笑道,这位少爷风度翩翩,器宇不凡,想来便是名动北山的少年英雄风少爷、风将军了!老朽听闻风少爷坐镇轻骑营,挥手间指挥若定,杀得那蛮子翻天覆地,好不痛快!如今,见得真神,当真是好生敬佩!
秦风见他这番恭敬,倒也好生好奇。他这名声不显的名头,竟然在这北山如此有名了?殊不知,那花豹和陌上花念他的好,暗地里没少给他添油加醋。
罗一刀见这马屁精见到秦风竟然如此做作,他常年在这醉风楼豪奢挥洒,何曾见他这般热情过,当即不满道,行了,行了!这拍马屁的话少说点,本世子耳朵都听起茧疤了!赶紧把好酒好菜,还有那胭脂鱼给爷上起来!银子少不了你的。
那掌柜见他脸色不逊,有些轻慢道,风少爷来,我醉风楼当扫榻以待,哪里需要世子殿下的银子。这要传出去,醉风楼怠慢我北山的英雄好汉,往后还不得被人唾沫星子给淹死。快快收起你的银子!
梅山之下,一黑一红两匹骏马奔腾哒哒如飞,俩少年并马齐驱,各自打趣太过快活。尽管平添了几多痴情癫狂,但破掉了心中的魔障,少年郎还是当初那个少年郎。
“穿林海跨雪原气冲霄汉!”
“抒豪情寄壮志面对群山。”
......
这一路上,罗一刀大开眼界。
他这便宜大哥,竟然还会唱歌,而且这歌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乍一听如万马奔腾,细听下,犹如刀剑狂花,让人热血喷涌。跟着他不由自主地扯起他那破喉咙,也情不自禁地吆喝,“穿林海跨雪原气冲霄汉!”
这歌字字句句,仿佛都写的是他身下的这片北山。
他抖擞着手中的缰绳,眼馋道,我哥,你究竟是什么妖魔鬼怪?不但功夫怪异如妖魔,就连这歌也让人这般热血翻涌。难不成你便是那老叫花口中所说的神仙下凡?你教教我呗!
秦风这一声声京腔,不过是纵情狂奔之中,心有所感,脱口而出的意念。这歌,他其实并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但似乎与生俱来,他就会唱。
“我恨不得急令飞雪化春水,迎来春色换人间!”
待最后一声落下,罗一刀更加兴奋道,“好一个春色换人间。倘若那梅君子在,定要与你大战三百回合。那人可是痴狂得很。”
秦风狂浪一曲,心中的晦涩顿时消退无影,反而多了几分少年心性。当即学着天残的腔调,嬉笑道,十个梅君子也比不得本少爷这满腹的诗书。教你,你也学不会。你个五音不全的左喉咙。
罗一刀顿时吃瘪。他罗家人生来好武,这曲艺杂学还当真是一窍不通。见他狂得没边,不服气地挖苦道,你就欺负小爷的美人不在。若叶烟和白雀玉雕兔在,就你这点臭屁倒灶,信口拈来,又怎能难倒小爷。
秦风不置可否,他这歌,他阿母当年唱给他听的。
那幼年的时光,耳濡目染,阿母似乎总有唱不完的天籁神曲,总有说不完的神奇故事,似乎也总有掉不完的眼泪。言谈之中,阿母总是说,当年女娲造人,左手捏一个你,右手捏一个我。男人和女人本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为何这天下人间却变了一番模样。谁又在摆弄这人世间的情爱恩仇?为何男人总能统御人间,而女子却只能碾落泥潭?
至今他仍然不懂,阿母究竟想要什么。
难道这天下的女人,本不就该让他们这些男人来保护吗?若女人当真能够顶起半边天,他们这些男儿又何苦如此征战沙场。所谓“征妇语征夫,有身当殉国。君为塞下土,妾作山头石前”岂不成了千古笑谈。
他暗自唏嘘道,单单这曲子,这世上又有几人知晓。恐怕唯有那困守在京都的大哥秦越,才懂吧。秦越当时离开北山关,沿途高唱的那首《刀剑如梦》,他远远地站在云间客栈之上听着,竟然也能跟着那节奏随口唱出。后来,天残说这人跟阿母有大机缘。想来这歌多半也出自阿母。
他下意识地摸了一把衣襟中,随身不离的那封信,又暗自拿起那把刻刀,暗自嘀咕道,若这世上真有那老叫花口中所谓的神仙,阿母多半要算一个吧。天残说,这刻刀不是这个世上的东西。它的存在,已经超乎了这个世上的任何想象。
可惜他慧根不深,一时半会还难以使用这刻刀。天残时常骂他,白瞎了这么好的金手指。
“金手指究竟是个什么鬼?”他无法参透,只得忍着受着。想来定是至高无上的武功绝学吧。他暗自安慰自己。
待马冲下了梅山,远远望着那人声鼎沸的北山镇,秦风心中顿时豪气生来。老王爷罗成一招欲盖弥彰,不但极大地打击了蛮子的士气,也重新拉回了北山的烟火。当即挑眉傲气道,说!到哪里去拼酒?
罗一刀打马赶上,春风楼那些淸倌儿如今露出了真面目,个个生猛如虎,加之他掳走了白雀玉雕兔,他若再去多半会羊入虎口。更何况,朋友妻不可欺。斥候营那些平常低眉顺眼的家伙,若知道他再去滋扰他们的女人,还不得造反。又一想起花豹姜山那一脸的哀怨,那老鸨子陌上花那一身的娇媚,他不由地吞着口水骂道,白瞎了那黄皮猴子。
听了秦风的话,只得一脸哀怨道,而今眼目下,还能去哪?只能去那些酸儒喜欢的醉仙楼呗!
秦风打量他,见他心口不一,故意揶揄道,你该不是真怕了吧?
“怕?我堂堂北山大魔王,我会怕谁?”罗一刀昂起脖子,不服输道。
“呵呵呵,白雀玉雕兔啊,多好的名字啊,多好的人啊!水灵灵的,你当真这般舍得?你若当真舍得,何不送给我这个大哥帮你调教调教。”秦风一脸恶趣道。
罗一刀差点上了他的大当。
想起那天残娘们和那秦小嫂子对他的痴恋,他便恨得咬牙切齿。
都说人比人气死人,他还不信。可自从见了秦风这妖孽,他不得不信。能把天残那娘们拿下的这天下又能有几人。若他当真能帮他调教一番那带刺的小兔儿,他倒是乐得高兴。
可一想起秦风的尿性,当即破口大骂道,滚犊子!你当少爷傻,送到你嘴里的肉,还能有骨头剩。
他自问阅女无数,也见识过这天下不少的纨绔子弟和登徒浪子,还真没见过像秦风这般不要脸,却又让女人爱得如痴如醉的妖孽。
天残那娘们,他也曾经觊觎过。非但没有拿下,反而还中了她的招数,让她平添了一辈。自那以后,甭说她,就是他老爹和他那老不死的,若他敢轻薄于她,定然会大义灭亲,一把将他拍死。
他想不明白。
这小子究竟又啥好的?如果说天生俊美,跟他比起来,他无需怀疑,秦风拍马也难及。如果说,少年心性,痴狂无端,这天下还能有谁比他更痴狂的。如果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跟花豹姜山比起来,那个乱花中狂浪一生的家伙,他更加比不上。就连花豹那好学曹阿瞒的重口味,他更是望尘莫及。
可偏偏堂堂的美人豹,就好他这一口,还一心侍奉,就连老不死的都极为忌惮。而且更加让他惊恐的是,他初次见他,便觉得这人跟他很投缘,一心想要拉拢他,不自觉地想要与他亲近。
这小子浑身上下有股子气势,让一向心高气傲的他,不由自主地想要与他比试一番。可最终,他堂堂大魔王,却成了他的小弟。
这要传出来,还不得惊掉天下人的大牙。
他转了转眼珠子,暗自惊愕道,难不成这小子是生来的天选王者?我呸,老叫花不是说我是千古未有的奇才,江湖万载的扛把子嘛,那他是谁?
以他北山王府收罗在观潮楼的那些汗牛充栋的武功秘籍,竟然从未见过如此怪异的功法。非但如此,就连美人豹和黑豹的功法,也是如此。他后知后觉道,以老不死那傲气冲天的狗熊脾气,若非如此,当年老不死的又怎会绞尽脑汁地拉拢他俩。
难不成这小子乃是出自隐秘家族?“是了,若非如此,这天下间又有谁能让美人豹和黑豹如此甘心侍奉左右。”
在他很小的时候,听过老不死曾经说过,这天下看似是大秦帝国和北国的天下,其实并不是。
五湖四海之间,传续千年不灭的隐秘王者,大有人在。这些人被称为天选之子,代天而行。甚至大秦帝国的皇帝和北国的大汗,也不过是替他们执掌天下的代言人。
远的不说,单单蓬莱阁和天下会,就足以让皇室忌惮。而他们北山王府之所以屹立不倒这么多年,一方面因为北山王府是天下武将的翘楚,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当年有人替他们撑腰。而这人便是传授他们罗家荡魔刀法的天外高人。
一想到这里,罗一刀不由地打了寒颤。难怪那老不死的,竟然心甘情愿当他的小弟。我去,他这便宜大哥,还是一尊大神?用老叫花的话说,神龙见首不见尾,或云中露一抓一鳞而已。
秦风见罗一刀魂不守舍,以为他真是怕了那春风楼,反而松了一口气。他不过是这般随口一说,当真去那春风楼闹出事情来。只怕不需老王爷出手,他们便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而他那刚刚归心于他的轻骑营,定然也会站到斥候营那边,与他反目成仇。
从今往后,春风楼不再是过去任人把玩的烟花之地,而是北山男女心中神圣敬畏的“神庙”。庙堂之上,无论过去这些女子是如何的卑微低贱,吃了这人间的烟火,也便成了神。
况且在他的心目中,春风楼的地位其实还远远高于斥候营。一群弱女子,干出了比男人还动魄的惊天大事。单凭这一点,就值得他敬重。
甭说十二花神杯,甭说老王爷亲自挥毫泼墨,北山卫亲自督造的功勋牌坊,便是让他焚香洗浴,恭敬地拜上几回,他也愿意。
见秦风看他的脸,还是一脸的揶揄,罗一刀吓了一大跳,差点一头从红朵儿身上栽倒下来。可怜兮兮道,“大哥,你别吓我,我胆小得很。你若当真喜欢那丫头,我...我送你便是。”
秦风见罗一刀变了脸色,又听这话不着边际,笑骂道,我呸,世人皆知你小子夺了那白雀玉雕兔的花红,你也好意思将她送给我。看你这大魔王,也是个簸箩货。走吧,去醉仙楼。本少爷倒也去见识一番,所谓“一人独饮醉仙楼,三分清醒七分醉;众生共品烟柳曲,一丝痴心九丝迷”究竟有何玄妙,让这天下的文人墨客趋之若鹜。
这醉仙楼位于北山南街的一湖雪水之中。上引北山雪水入湖来,下归胭脂河往东流。故而这湖又称为胭脂湖、云月湖。一桥一廊,一河一湖之间,镶嵌一座小岛,岛上独造一楼,楼高九层,意欲穿云夺月,甚为壮观。
登楼而上,远可望北山,近可观湖风。
春日里,湖面轻烟薄雾,几艘小舟荡漾其间,半湖水面水色天光;夏日里,湖水清凉宜人,半湖荷莲田田,极为写意舒坦;秋日里,岛上枫林如火,廊桥双洞笼明月,楼高百尺挂夕阳,倒也美不胜收;冬日里,雪盖山河,湖中氤氲腾升,加之那一湖冻不住的静波清流,颇有一番宁静安然。
待秦风和罗一刀来到湖边,早有小二喜盈盈地迎上来,牵过他俩的大马。得知秦风的黑马要喝酒吃肉,脸上好一阵怪异。
罗一刀当即塞给他一把银子,恶狠狠道,“好肉好酒,把这马王爷伺候好,否则将你扔到这湖里喂鱼。”
这胭脂湖别看水光天色美不胜收,却独产一种旷世奇珍:“胭脂鱼”。传闻这胭脂鱼是吃北山那些投水明志的红粉胭脂的尸骨长大的,生来灵性,又特爱吃肉。全身通透殷红,肉质柔嫩饱满,竟如那女子丰-乳一般,端是少见的美味。
那小二打了个激灵,连连作揖。罗一刀这才饶过他。
待走过那一桥一廊,秦风放眼观赏,顿觉得心旷神怡,心中暗自叫好,好地方。这楼以大红色为主,楼高百尺,楼头匾额已有片片剥落,梅君子当年所题的“醉仙楼”三个大字,却仍旧被擦得闪闪发光。
见大魔王带着一翩翩少年而来,而且看他那卑微充当随从的模样,那老来成精的老掌柜连忙喜滋滋从柜台中,撒腿跑了出来,连连作揖道,世子殿下别来无恙,可想死小的们了!
转头又恭敬地朝着秦风拱手笑道,这位少爷风度翩翩,器宇不凡,想来便是名动北山的少年英雄风少爷、风将军了!老朽听闻风少爷坐镇轻骑营,挥手间指挥若定,杀得那蛮子翻天覆地,好不痛快!如今,见得真神,当真是好生敬佩!
秦风见他这番恭敬,倒也好生好奇。他这名声不显的名头,竟然在这北山如此有名了?殊不知,那花豹和陌上花念他的好,暗地里没少给他添油加醋。
罗一刀见这马屁精见到秦风竟然如此做作,他常年在这醉风楼豪奢挥洒,何曾见他这般热情过,当即不满道,行了,行了!这拍马屁的话少说点,本世子耳朵都听起茧疤了!赶紧把好酒好菜,还有那胭脂鱼给爷上起来!银子少不了你的。
那掌柜见他脸色不逊,有些轻慢道,风少爷来,我醉风楼当扫榻以待,哪里需要世子殿下的银子。这要传出去,醉风楼怠慢我北山的英雄好汉,往后还不得被人唾沫星子给淹死。快快收起你的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