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赶集
雪化之后,山路变得容易行走许多。
冬天杂草枯萎,没有那些蚊虫鼠蚁和枝叶藤蔓的侵扰,秦岳城这一路上山走的很快。
他身上的棉衣已经很旧了,记不得都穿了多少年,硬得像一块板砖,早就不保暖了。
幸得他身强力壮,年轻火力旺,多数时间又都在干活,血液沸腾,便也不觉得冷了。
这上山也是体力活,到了山顶处,秦岳城身上已经出了一层薄汉。
他用布巾擦了擦,便去了自己之前设下陷阱的两个地方。
因为前些天下了雪的关系,他已经有五六天都没有上山了,之前放下的陷阱有一处空的,另一处抓住了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
野鸡已经死了,两只野兔却还活着,看样子应该是近两天抓的,饿得蔫蔫的。
秦岳城说上山砍柴,其实有一半是借口,他一方面是想来山上散散心,一方面也是想给自己弄点吃的。
在家里哪怕是吃红薯,刘玉莲都嫌他吃的多,给他盛的也永远都不够,秦岳城就没吃饱过。
他捡了些干柴,到一块大石头上面生起了火,将那只野鸡给烤了。
那两只野兔他没有动,放在网里面。
两只野兔都不大,一灰一白,圆溜溜的眼睛,毛茸茸的样子特别可爱。
若是哪个女孩子见了,肯定要少女心泛滥。
不过秦岳城一直处在吃不饱的环境下,他对猎物也就没法有太多的同情心,能填饱肚子便是第一要务。
换作往常,他一准把那两只兔子宰了,做自己这几天的口粮。
然而,他看到那两只兔子,就会想起易妍。
易妍应该也很喜欢这种可爱的小东西吧?
上次分别,易妍说考虑好之后找他。
这两天村上议论纷纷,他也不好再去易家转悠,怕给易妍带去更多烦恼,易妍也没有主动来找他。
不知道她考虑的怎么样了……
秦岳城啃着鸡腿,一时心里想的竟全是易妍。
他惊醒似的,不敢再想,将剩下半只鸡收起来,用土把地上的火熄了,拿起斧头到旁边砍柴。
他挑的都是些枯树死树,这样的柴不用等风干,背到山下就能卖。
砍柴卖柴这么多年,他也有了一些固定的销路,镇上有几家人经常会和他买柴火,卖的钱一部分被刘玉莲搜刮,也有一部分他会自己偷偷藏起来。
最初他动了藏钱的心思,是想离开这里,可是等再大一些,发现连去镇上都要开介绍信,他便歇了这样的心思。
但也一直偷偷藏着钱,只等着若哪天政策改变,他能离开这个村子,哪怕是到外面打工,也总算能脱离这个家。
秦岳城挥动斧头,劈开了面前腕口粗的树干,一下一下,泄愤似的。
旁边的两个小兔子被这动静吓得吱吱乱叫,在网里头胡乱扑腾。
秦岳城见状,微微放轻了动作。
野兔容易受惊,受惊后甚至可能会被吓死,这兔子他想送给易妍,并不希望它们死。
易妍会喜欢吗?
而且要怎么送呢?若被别人看到,恐怕又要有闲话传出。
秦岳城想到这里,幽幽的叹了口气,挥动斧头的动作变慢了些,又陷入了思绪。
……
易家。
徐慧正准备带易妍他们出门。
今天是易语轩放假,也正好赶上镇上是集,徐慧打算带易妍和易语轩去镇上赶个集,买些家里头用的东西。
说起来,她也好久没去赶集了。
易语轩一向是最野的,喜欢出去玩,听到这个消息后,高兴的直拍巴掌,兴奋的在原地跳起了舞,又拉着易妍,说,“小姑姑,上次赶集你在家学习都没有去,这次你和我们一起去吧!”
“是啊,小妍上次说要在家里看书,都没和我们一起去。说起来,你都几个月没去镇上了,这次便和我们一起去吧,看看相中什么,嫂子给你买。”徐慧也笑着劝易妍。
原主一心向学,为了学习整日在家,之前两次赶集都没有去。
但易妍却不是这么傻乎乎只知道学习的人,在她看来,劳逸结合很重要。
高考虽然重要,但也不至于什么娱乐活动都摒弃掉,即便没有徐慧的提议,她也打算着最近去一趟镇上。
一是她想买一些布料,给秦岳城做两身衣服。
秦岳城那衣服洗的都硬了,一点都不保暖,她实在是看不下去。
二是她也想了解一下这个时代的着装风格与流行,方便为她之后开阔自己的事业做基础。
易妍前世能做到顶级设计师,也是一点点通过自己的努力拼搏上去的。
她也曾有过在小作坊里面自己裁衣给模特穿,参加各种比赛的经历。
无论是制衣手法还是绣工,她自认都数一数二。
如今国家的发展还比较落后,像是村上这种地方不流行成衣,基本上都是买布来做,裁缝也就是一个受众比较广的工种。
易妍并不是那种高不成,低也不愿意将就的人。
既然做裁缝能赚钱,那她就做裁缝也没什么。
从裁缝做起,积累本金,是她目前的首选。
易妍高兴的答应了,说,“正好我也想去镇上买点东西。”
“好,那我们就赶紧出发。”难得她愿意出去,徐慧趁热打铁,立马收拾东西。
“妈,上次你给我买的糖很好吃,我们这次再买一些吧!”易语轩在她身边跳来跳去,高兴的不行。
“吃吃吃,就知道吃。”徐慧伸手把他扒拉开,“学习怎么就不见你这么用功?你要是学习上有这份动力,还能考那么点分?”
“也没有那么点分,我考了60分呢,都及格了。”易语轩油腔滑调的说,过去抱他妈的大腿,哄着徐慧,“妈妈,我好不容易才去赶集一回,你买点好吃的给我吧,你是最好的妈妈。”
徐慧被晃来晃去,十分无奈。
这小子小小年纪,嘴就这么甜,最懂得怎么哄人,也不是和谁学的!
收拾妥当之后,一家人便出了门。
其实正常赶集还需要早一点,像这样赶集的日子,村上会有不少村民结伴而行,一路上说说笑笑也是热闹,也不觉得路长。
但是村上最近正在传着关于易妍的流言,那些长舌妇一个个幸灾乐祸,口无遮拦,徐慧怕易妍听到了伤心,便没有和那些人一起,特意晚了一些,错开那些人的出行时间。
他们一家三口独自走走聊聊,倒也清净。
易语轩最是闲不住,路上跑跑跳跳,时不时还往旁边的林子里面钻。
这时候,徐慧就会叫他一声。
这一路上,易语轩皮到徐慧都觉得累了,到镇上时抓着他骂了一句,“就知道乱跑,也不怕哪个拐子给你拐走,卖到小山村里!”
“妈,咱们家不就是小山村吗?”易语轩瞪着一双葡萄似的大眼睛,看着他妈。
徐慧一噎,一时竟无话反驳,气得在他肩头甩了一巴掌,“就你嘴贫,那小山沟也不都是一样的。被卖到厉害家里,人家天天抽你嘴巴子,还不给你吃饱饭,就像……”
徐慧原本想说,就像秦家那个刘玉莲一样,但觉得这话不好,又临时转了口,“就天天虐待你,让你哭都找不到调。”
易语轩到底年纪小,被她吓唬,便有些害怕,说,“妈,我不乱跑了。”
他在这个家里,家人对他都是很好的,吃的也都比他那些同学好,他可不想被拐到连饭都吃不饱的人家。
徐慧勾唇一笑,“这还差不多,走吧!”
今天赶集的人很多,街道上熙熙攘攘的。
春花镇不是很大,沿路两边都是低矮的平房,与易妍见过后世的高楼大厦完全不同,但又别有一番乡土风味。
天蓝云阔,空气清新,没被化学工厂污染过的小镇透着一股世外桃源的气息。
来赶集的人都穿着淳朴又颇具年代感的衣服,都不太合身,衣摆有些长,这也算是这个时候的风格了。
以方便干活和保守为主,说不得漂亮。
年轻人的接受程度算是稍高一些,但在老一辈眼里,打扮的过于明艳是不正经的代名词。
加上春花镇的生活水平也就这样,在这里看不到几件时髦款式的衣服。
徐慧带着两人进了供销社,里面有一整面柜台是卖成衣的,易妍奔着那边去了,看上面挂的衣服。
“小姑娘想买什么衣服?看中哪件了?像是这件,可是山城进货的衣服,今年最流行的款,要不要买一件?”柜台的售货员正好闲着,见易妍看的目不转睛,便和她搭话。
这会儿的售货员也不是每一个都得过且过的,确实有那种吃着公粮对顾客爱理不理、甚至看不起顾客的人。
但是也有天生性格就比较好,热情好客的。
眼下易妍遇到的便是这么一位。
山城是后文中发展比较好的城市,也是原书女主事业起步的城市。
易妍对山城印象比较深刻,山城这会儿其实也算是相对发达的城市了。
人有了钱,生活相对于稳定,才会注重穿着和外表,像是比较新潮的款式,也是比较发达的城市会先流行起来。
售货员指的那件,是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
的确良,这种材料在刚出现时兴起了一股潮流。
因为其耐磨、清凉、好洗涤的布料特质,受到了人们的欢迎,一度在七八十年代卖出比棉布制品更高的价格。
大家都以能拥有一件的确良衬衫为傲。
冬天杂草枯萎,没有那些蚊虫鼠蚁和枝叶藤蔓的侵扰,秦岳城这一路上山走的很快。
他身上的棉衣已经很旧了,记不得都穿了多少年,硬得像一块板砖,早就不保暖了。
幸得他身强力壮,年轻火力旺,多数时间又都在干活,血液沸腾,便也不觉得冷了。
这上山也是体力活,到了山顶处,秦岳城身上已经出了一层薄汉。
他用布巾擦了擦,便去了自己之前设下陷阱的两个地方。
因为前些天下了雪的关系,他已经有五六天都没有上山了,之前放下的陷阱有一处空的,另一处抓住了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
野鸡已经死了,两只野兔却还活着,看样子应该是近两天抓的,饿得蔫蔫的。
秦岳城说上山砍柴,其实有一半是借口,他一方面是想来山上散散心,一方面也是想给自己弄点吃的。
在家里哪怕是吃红薯,刘玉莲都嫌他吃的多,给他盛的也永远都不够,秦岳城就没吃饱过。
他捡了些干柴,到一块大石头上面生起了火,将那只野鸡给烤了。
那两只野兔他没有动,放在网里面。
两只野兔都不大,一灰一白,圆溜溜的眼睛,毛茸茸的样子特别可爱。
若是哪个女孩子见了,肯定要少女心泛滥。
不过秦岳城一直处在吃不饱的环境下,他对猎物也就没法有太多的同情心,能填饱肚子便是第一要务。
换作往常,他一准把那两只兔子宰了,做自己这几天的口粮。
然而,他看到那两只兔子,就会想起易妍。
易妍应该也很喜欢这种可爱的小东西吧?
上次分别,易妍说考虑好之后找他。
这两天村上议论纷纷,他也不好再去易家转悠,怕给易妍带去更多烦恼,易妍也没有主动来找他。
不知道她考虑的怎么样了……
秦岳城啃着鸡腿,一时心里想的竟全是易妍。
他惊醒似的,不敢再想,将剩下半只鸡收起来,用土把地上的火熄了,拿起斧头到旁边砍柴。
他挑的都是些枯树死树,这样的柴不用等风干,背到山下就能卖。
砍柴卖柴这么多年,他也有了一些固定的销路,镇上有几家人经常会和他买柴火,卖的钱一部分被刘玉莲搜刮,也有一部分他会自己偷偷藏起来。
最初他动了藏钱的心思,是想离开这里,可是等再大一些,发现连去镇上都要开介绍信,他便歇了这样的心思。
但也一直偷偷藏着钱,只等着若哪天政策改变,他能离开这个村子,哪怕是到外面打工,也总算能脱离这个家。
秦岳城挥动斧头,劈开了面前腕口粗的树干,一下一下,泄愤似的。
旁边的两个小兔子被这动静吓得吱吱乱叫,在网里头胡乱扑腾。
秦岳城见状,微微放轻了动作。
野兔容易受惊,受惊后甚至可能会被吓死,这兔子他想送给易妍,并不希望它们死。
易妍会喜欢吗?
而且要怎么送呢?若被别人看到,恐怕又要有闲话传出。
秦岳城想到这里,幽幽的叹了口气,挥动斧头的动作变慢了些,又陷入了思绪。
……
易家。
徐慧正准备带易妍他们出门。
今天是易语轩放假,也正好赶上镇上是集,徐慧打算带易妍和易语轩去镇上赶个集,买些家里头用的东西。
说起来,她也好久没去赶集了。
易语轩一向是最野的,喜欢出去玩,听到这个消息后,高兴的直拍巴掌,兴奋的在原地跳起了舞,又拉着易妍,说,“小姑姑,上次赶集你在家学习都没有去,这次你和我们一起去吧!”
“是啊,小妍上次说要在家里看书,都没和我们一起去。说起来,你都几个月没去镇上了,这次便和我们一起去吧,看看相中什么,嫂子给你买。”徐慧也笑着劝易妍。
原主一心向学,为了学习整日在家,之前两次赶集都没有去。
但易妍却不是这么傻乎乎只知道学习的人,在她看来,劳逸结合很重要。
高考虽然重要,但也不至于什么娱乐活动都摒弃掉,即便没有徐慧的提议,她也打算着最近去一趟镇上。
一是她想买一些布料,给秦岳城做两身衣服。
秦岳城那衣服洗的都硬了,一点都不保暖,她实在是看不下去。
二是她也想了解一下这个时代的着装风格与流行,方便为她之后开阔自己的事业做基础。
易妍前世能做到顶级设计师,也是一点点通过自己的努力拼搏上去的。
她也曾有过在小作坊里面自己裁衣给模特穿,参加各种比赛的经历。
无论是制衣手法还是绣工,她自认都数一数二。
如今国家的发展还比较落后,像是村上这种地方不流行成衣,基本上都是买布来做,裁缝也就是一个受众比较广的工种。
易妍并不是那种高不成,低也不愿意将就的人。
既然做裁缝能赚钱,那她就做裁缝也没什么。
从裁缝做起,积累本金,是她目前的首选。
易妍高兴的答应了,说,“正好我也想去镇上买点东西。”
“好,那我们就赶紧出发。”难得她愿意出去,徐慧趁热打铁,立马收拾东西。
“妈,上次你给我买的糖很好吃,我们这次再买一些吧!”易语轩在她身边跳来跳去,高兴的不行。
“吃吃吃,就知道吃。”徐慧伸手把他扒拉开,“学习怎么就不见你这么用功?你要是学习上有这份动力,还能考那么点分?”
“也没有那么点分,我考了60分呢,都及格了。”易语轩油腔滑调的说,过去抱他妈的大腿,哄着徐慧,“妈妈,我好不容易才去赶集一回,你买点好吃的给我吧,你是最好的妈妈。”
徐慧被晃来晃去,十分无奈。
这小子小小年纪,嘴就这么甜,最懂得怎么哄人,也不是和谁学的!
收拾妥当之后,一家人便出了门。
其实正常赶集还需要早一点,像这样赶集的日子,村上会有不少村民结伴而行,一路上说说笑笑也是热闹,也不觉得路长。
但是村上最近正在传着关于易妍的流言,那些长舌妇一个个幸灾乐祸,口无遮拦,徐慧怕易妍听到了伤心,便没有和那些人一起,特意晚了一些,错开那些人的出行时间。
他们一家三口独自走走聊聊,倒也清净。
易语轩最是闲不住,路上跑跑跳跳,时不时还往旁边的林子里面钻。
这时候,徐慧就会叫他一声。
这一路上,易语轩皮到徐慧都觉得累了,到镇上时抓着他骂了一句,“就知道乱跑,也不怕哪个拐子给你拐走,卖到小山村里!”
“妈,咱们家不就是小山村吗?”易语轩瞪着一双葡萄似的大眼睛,看着他妈。
徐慧一噎,一时竟无话反驳,气得在他肩头甩了一巴掌,“就你嘴贫,那小山沟也不都是一样的。被卖到厉害家里,人家天天抽你嘴巴子,还不给你吃饱饭,就像……”
徐慧原本想说,就像秦家那个刘玉莲一样,但觉得这话不好,又临时转了口,“就天天虐待你,让你哭都找不到调。”
易语轩到底年纪小,被她吓唬,便有些害怕,说,“妈,我不乱跑了。”
他在这个家里,家人对他都是很好的,吃的也都比他那些同学好,他可不想被拐到连饭都吃不饱的人家。
徐慧勾唇一笑,“这还差不多,走吧!”
今天赶集的人很多,街道上熙熙攘攘的。
春花镇不是很大,沿路两边都是低矮的平房,与易妍见过后世的高楼大厦完全不同,但又别有一番乡土风味。
天蓝云阔,空气清新,没被化学工厂污染过的小镇透着一股世外桃源的气息。
来赶集的人都穿着淳朴又颇具年代感的衣服,都不太合身,衣摆有些长,这也算是这个时候的风格了。
以方便干活和保守为主,说不得漂亮。
年轻人的接受程度算是稍高一些,但在老一辈眼里,打扮的过于明艳是不正经的代名词。
加上春花镇的生活水平也就这样,在这里看不到几件时髦款式的衣服。
徐慧带着两人进了供销社,里面有一整面柜台是卖成衣的,易妍奔着那边去了,看上面挂的衣服。
“小姑娘想买什么衣服?看中哪件了?像是这件,可是山城进货的衣服,今年最流行的款,要不要买一件?”柜台的售货员正好闲着,见易妍看的目不转睛,便和她搭话。
这会儿的售货员也不是每一个都得过且过的,确实有那种吃着公粮对顾客爱理不理、甚至看不起顾客的人。
但是也有天生性格就比较好,热情好客的。
眼下易妍遇到的便是这么一位。
山城是后文中发展比较好的城市,也是原书女主事业起步的城市。
易妍对山城印象比较深刻,山城这会儿其实也算是相对发达的城市了。
人有了钱,生活相对于稳定,才会注重穿着和外表,像是比较新潮的款式,也是比较发达的城市会先流行起来。
售货员指的那件,是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
的确良,这种材料在刚出现时兴起了一股潮流。
因为其耐磨、清凉、好洗涤的布料特质,受到了人们的欢迎,一度在七八十年代卖出比棉布制品更高的价格。
大家都以能拥有一件的确良衬衫为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