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你是五胞胎?
凌歌接过一看,触手生寒,锋利异常,果然是一把好剑,虽然她说不出哪儿好,但就是比之前用过的每一把剑都好!
“咦,上面还有水云纹!”
“对,等你修为高到一定程度,灵剑认可了你,就可以把灵力注入其中,好看……”宫疾怿的话戛然而止。
因为凌歌直接就试着把灵力送了进去,“嗡”的一声,剑身微微颤抖,那些漂亮的纹路瞬间发光,盈盈的仿佛真的荡漾起来。
它居然直接认可了凌歌!
宫疾怿额头青筋直跳,回想自己当年用了好几年才能让这灵剑愿意接纳自己的灵力,哪知道它也有这么狗腿的一天?!
“咦,这不是很简单吗?”凌歌疑惑道。
旁边的国师捂着自己的胸口,难受得说不出话来。
为什么对别人来说很难的事情,在这个鬼丫头身上就这么容易?!
老天何其不公啊!
“是啊,”宫疾怿笑得有点苦,“凌歌天赋异禀,灵剑有感应的。”
“嗯,”凌歌将剑收好,嘱咐宫疾怿道:“你好好休养,如果觉得不好就叫我回来,大不了就再逼一次冰灵火。”说罢先走出了院子。
宫疾怿不舍地看着她的背影,突然目光被一个人影挡住,抬眼一看,国师不怀好意的脸都快凑到他跟前了。
“干什么,你挡住我了。”宫疾怿一秒变脸,刚才的那股虚弱立刻不见了,满脸嫌弃。
“啧啧啧,你小子居然也玩欲擒故纵这一招了,明明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还装可怜?你不是最看不上老三的吗?”国师压低声音戏谑。
宫疾怿不自然地别过脸,“你没发现凌歌始终不喜欢我这样的吗,让其他几个兄弟接触接触她也是应该的。”
“唉,鬼丫头不动心也是对的啊,”国师轻叹了一口气,“毕竟你们都只有一部分,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啊。”
宫疾怿的脸色更加难看,这回真的死白死白了。
国师又道:“其实也不用灰心,鬼丫头虽然没动男女之情,但关心在乎都是有的。日子长了,她自然就明白了。”说罢甩甩袖子,追凌歌去了。
只留下宫疾怿在院子门口站了许久许久,呆愣愣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
有了国师护驾,这一次凌歌的行程快了许多,第二天早上就到了安龙国边境,只是把国师累得够呛。
挥别国师,凌歌带着自己的兽兽们,踏进了临丹国。
临丹国地处嵊洲大陆南部中心,地理位置绝佳,国境一边又靠着嵊洲大陆内最大的丹湖,与千山宗隔湖相望,因此得名。
凌歌走进临丹与安龙交界的小镇,按照宫疾怿的吩咐找到一家叫君临居的客栈住下,等着和宫疾怿安排的人会合。
谁知刚坐下准备吃饭,就听楼上忽然有人惊喜地喊了一声,“卓姑娘!”
凌歌一抬头,看见一个人脚步匆匆地下了楼直奔自己而来,手里的筷子“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这这这,这是宫疾怿换了装吗?!
只见来人身材骨相都跟宫疾怿一模一样,穿着一身淡粉色长袍,袍子上没有任何春花秋蝶,只以银色亮线绣暗纹。
腰间垂着一个温润至极的羊脂美玉,头上用来束发的玉冠竟然也是同样的材质,整个人看起来富贵雍容。
那人走到跟前,凌歌细细一打量,这才放下心来。
他不是宫疾怿。
宫疾怿打扮得比他风骚多了,但不喜欢他这样的富贵之气,更重要的是,这人相貌俊朗,气质洒脱,笑起来如春日朝阳,丝毫没有宫疾怿的妩媚妖娆之感。
可是,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他的面容也长得和宫疾怿几乎一样。
那人亲热地坐到凌歌身边,“我已经在这里等了你两天了,可算等到你了。”
凌歌对着这张脸,还是有点错乱,“你就是,宫……说的人?”
“是啊!”他瞧了瞧桌上的饭菜,颇为嫌弃道:“这些东西怎么能入卓姑娘的口,走,本公子带你去别的地方吃。”说罢起身去唤下人。
凌歌刚想说“不必了,随便吃吃就好”,就见一辆玉色车厢的马车停在了客栈门口,那个与宫疾怿如出一辙的男子笑着行礼。
“卓姑娘,走吧。”
边境小镇很小,也没有大酒楼,马车最后停到了一个单独的小院里,院内树高花盛,很有几分野趣。
那人一边扶凌歌下车,一边歉意道:“这里不比曲通京城,什么好一点的东西都没有,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找到这么一个退隐的好厨子,让他出来做顿饭。”
凌歌本不在乎这些东西,下车进了屋内,在临窗的桌边坐下,只问道:“还没请教怎么称呼?你长得跟宫疾怿这么像,难道也是他的什么人?”
“咔哒”一声,那人正在倒茶的手一抖,茶盏落到了桌上。
他脸色僵硬,一字一句地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他跟你说,他叫宫疾怿?”
“对啊,”凌歌有些莫名其妙,“这不是他的名字吗?你应该也姓宫吧。”
“那才不是他的名字!”男子板着脸把茶递到凌歌手上,“他应该是宫大少爷!”
“我是宫三少爷,我们是兄弟。”
“噗……”凌歌一口茶喷了出来,猝不及防地铺了满桌。
兄弟?!
加上雷林那个一身正气的,这已经有三个同胞兄弟了吧?!
“你,你们兄弟,几人啊?都是一胞所生吗?”
宫三撇撇嘴,“五六个吧,相貌都有六七分像,只是性格不同。”
“五,五六个,”凌歌顿感说话有些艰难,“令,令堂,还好吗?”
这是什么样的英雄母亲一胎生这么多?!
“额……解释起来有点麻烦,以后再告诉你吧。”宫三连忙收敛不自然的表情,转而笑道:“凌歌,我给你准备了好多礼物。”
“我知道你带了很多契约兽,把它们放出来吧,这个院子里是安全的。”
“真的吗!”
凌歌闻言高兴起来,将金铃和大橘、小黑猪都从空间里放了出来,小蓝也在手背上默默探出了头。
宫三笑眯眯地从怀里掏东西,“这个是给金铃准备的衣服和零食,金铃,给。”
“哇,好漂亮!还有我最爱吃的肉干!”金铃化成人形一把接过,连忙到旁边去比划了。
“这个法器是给大橘的,我知道大橘内伤严重,这个虽然不能治伤,但也能慢慢滋养。”
大橘优雅地叫了一声,点了点头,以示感谢。
“这个是小玩意儿是给小黑的,平时拿着玩儿,打起架来也能防身。”
小黑猪吭哧吭哧叫了两声,叼走宫三递来的法器去找金铃了。
小蓝眼巴巴地看着。
宫三又从袖子里变出了一支蓝玉发簪。
蓝玉本就少见,这支簪子的玉色尤其纯粹,就像雨后的天空。簪子雕刻成一只活灵活现的龙,尤其那双龙眼睛,好像随时都能眨动。
“这块玉是我费了好大心思才做得的,你的幻龙可以栖息在这上面,这样就算不显行也能逛街看风景了。”
小蓝的眼睛立刻瞪得老大,“真的真的真的?”
“当然,我怎么会骗你们呢?”
凌歌见小蓝这么渴望的样子,只好接过发簪插在了头上。
小蓝立刻缩小身形钻了进去,那双栩栩如生的眼睛果然欢快地眨了起来。
“主人,我看见了!这里的视野真的好好啊!我好喜欢这里!”
“是啊姐姐!”金铃也跑过来,“原来这衣服也是法器,可以保护我不受伤的!我也喜欢!”
凌歌想推辞不收的话,说不出口了。
宫三明显做了充足的准备,花了很多心思在这些礼物上,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开始的?
“宫三少爷,你太客气了。”
“凌歌,这些都是它们应该得的,”宫三笑得温柔,俊美不凡的面容比之四皇子易文昊还要疏朗大气,令人心生好感。
“对于我们兄弟而言,你不是外人。朋友们都叫我一声善少爷,你就叫我宫善吧。”
“吃完饭,我们休息一下再启程回临丹国的京城——曲通城,我在那里,还给你准备了很多东西!”
临丹国比安龙国小得多,从边境去京城也就两天的路程,而且这一路有了宫善,凌歌过得舒服极了。
玉色的马车内宽敞舒适,有榻有几,茶水零嘴一应俱全不说,所用的器物都是顶级品质。
凌歌算是看出来了,这位宫善少爷,气质上清风朗月如林间翠竹,但却极会享受,所吃所用都必须最好,确实跟宫疾怿性格完全不同。
更大的区别是,宫疾怿的容貌太过夺目,实际上却是不善言辞的,有时候像个倔强的憨憨,而宫善十分殷勤,每每都能找到最舒服最不让人反感的话语让凌歌接受他的安排,看起来就像一个心思单纯的小弟弟。
但好死不死,凌歌真是招架不来这样的滴水不漏。
早上,凌歌刚刚一起身就会听到宫善轻轻敲门,端着精致的各色早点进来等着和她一起吃;
每半日停下来休息,他都要命下人去买最好的饭菜点心,生怕凌歌累着,也不许她随便将就;
马车上,宫善会时刻确保凌歌一直都很舒服,还不停地拿点心投喂;
要是遇到一片开得茂盛的野花,宫善一定会亲自下马车去采摘一捧最好看的花送到凌歌面前,问她喜不喜欢;
到了晚上,更是要选最好的客栈、最好的房间,才允许凌歌入住。
短短两天的路程,凌歌已经体会到了什么叫热情似火,火烧全身,身上都起了泡!
到了第三天,马车驶进曲通城的城门时,她才重重地出了一口气。
终于要到了!
“咦,上面还有水云纹!”
“对,等你修为高到一定程度,灵剑认可了你,就可以把灵力注入其中,好看……”宫疾怿的话戛然而止。
因为凌歌直接就试着把灵力送了进去,“嗡”的一声,剑身微微颤抖,那些漂亮的纹路瞬间发光,盈盈的仿佛真的荡漾起来。
它居然直接认可了凌歌!
宫疾怿额头青筋直跳,回想自己当年用了好几年才能让这灵剑愿意接纳自己的灵力,哪知道它也有这么狗腿的一天?!
“咦,这不是很简单吗?”凌歌疑惑道。
旁边的国师捂着自己的胸口,难受得说不出话来。
为什么对别人来说很难的事情,在这个鬼丫头身上就这么容易?!
老天何其不公啊!
“是啊,”宫疾怿笑得有点苦,“凌歌天赋异禀,灵剑有感应的。”
“嗯,”凌歌将剑收好,嘱咐宫疾怿道:“你好好休养,如果觉得不好就叫我回来,大不了就再逼一次冰灵火。”说罢先走出了院子。
宫疾怿不舍地看着她的背影,突然目光被一个人影挡住,抬眼一看,国师不怀好意的脸都快凑到他跟前了。
“干什么,你挡住我了。”宫疾怿一秒变脸,刚才的那股虚弱立刻不见了,满脸嫌弃。
“啧啧啧,你小子居然也玩欲擒故纵这一招了,明明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还装可怜?你不是最看不上老三的吗?”国师压低声音戏谑。
宫疾怿不自然地别过脸,“你没发现凌歌始终不喜欢我这样的吗,让其他几个兄弟接触接触她也是应该的。”
“唉,鬼丫头不动心也是对的啊,”国师轻叹了一口气,“毕竟你们都只有一部分,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啊。”
宫疾怿的脸色更加难看,这回真的死白死白了。
国师又道:“其实也不用灰心,鬼丫头虽然没动男女之情,但关心在乎都是有的。日子长了,她自然就明白了。”说罢甩甩袖子,追凌歌去了。
只留下宫疾怿在院子门口站了许久许久,呆愣愣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
有了国师护驾,这一次凌歌的行程快了许多,第二天早上就到了安龙国边境,只是把国师累得够呛。
挥别国师,凌歌带着自己的兽兽们,踏进了临丹国。
临丹国地处嵊洲大陆南部中心,地理位置绝佳,国境一边又靠着嵊洲大陆内最大的丹湖,与千山宗隔湖相望,因此得名。
凌歌走进临丹与安龙交界的小镇,按照宫疾怿的吩咐找到一家叫君临居的客栈住下,等着和宫疾怿安排的人会合。
谁知刚坐下准备吃饭,就听楼上忽然有人惊喜地喊了一声,“卓姑娘!”
凌歌一抬头,看见一个人脚步匆匆地下了楼直奔自己而来,手里的筷子“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这这这,这是宫疾怿换了装吗?!
只见来人身材骨相都跟宫疾怿一模一样,穿着一身淡粉色长袍,袍子上没有任何春花秋蝶,只以银色亮线绣暗纹。
腰间垂着一个温润至极的羊脂美玉,头上用来束发的玉冠竟然也是同样的材质,整个人看起来富贵雍容。
那人走到跟前,凌歌细细一打量,这才放下心来。
他不是宫疾怿。
宫疾怿打扮得比他风骚多了,但不喜欢他这样的富贵之气,更重要的是,这人相貌俊朗,气质洒脱,笑起来如春日朝阳,丝毫没有宫疾怿的妩媚妖娆之感。
可是,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他的面容也长得和宫疾怿几乎一样。
那人亲热地坐到凌歌身边,“我已经在这里等了你两天了,可算等到你了。”
凌歌对着这张脸,还是有点错乱,“你就是,宫……说的人?”
“是啊!”他瞧了瞧桌上的饭菜,颇为嫌弃道:“这些东西怎么能入卓姑娘的口,走,本公子带你去别的地方吃。”说罢起身去唤下人。
凌歌刚想说“不必了,随便吃吃就好”,就见一辆玉色车厢的马车停在了客栈门口,那个与宫疾怿如出一辙的男子笑着行礼。
“卓姑娘,走吧。”
边境小镇很小,也没有大酒楼,马车最后停到了一个单独的小院里,院内树高花盛,很有几分野趣。
那人一边扶凌歌下车,一边歉意道:“这里不比曲通京城,什么好一点的东西都没有,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找到这么一个退隐的好厨子,让他出来做顿饭。”
凌歌本不在乎这些东西,下车进了屋内,在临窗的桌边坐下,只问道:“还没请教怎么称呼?你长得跟宫疾怿这么像,难道也是他的什么人?”
“咔哒”一声,那人正在倒茶的手一抖,茶盏落到了桌上。
他脸色僵硬,一字一句地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他跟你说,他叫宫疾怿?”
“对啊,”凌歌有些莫名其妙,“这不是他的名字吗?你应该也姓宫吧。”
“那才不是他的名字!”男子板着脸把茶递到凌歌手上,“他应该是宫大少爷!”
“我是宫三少爷,我们是兄弟。”
“噗……”凌歌一口茶喷了出来,猝不及防地铺了满桌。
兄弟?!
加上雷林那个一身正气的,这已经有三个同胞兄弟了吧?!
“你,你们兄弟,几人啊?都是一胞所生吗?”
宫三撇撇嘴,“五六个吧,相貌都有六七分像,只是性格不同。”
“五,五六个,”凌歌顿感说话有些艰难,“令,令堂,还好吗?”
这是什么样的英雄母亲一胎生这么多?!
“额……解释起来有点麻烦,以后再告诉你吧。”宫三连忙收敛不自然的表情,转而笑道:“凌歌,我给你准备了好多礼物。”
“我知道你带了很多契约兽,把它们放出来吧,这个院子里是安全的。”
“真的吗!”
凌歌闻言高兴起来,将金铃和大橘、小黑猪都从空间里放了出来,小蓝也在手背上默默探出了头。
宫三笑眯眯地从怀里掏东西,“这个是给金铃准备的衣服和零食,金铃,给。”
“哇,好漂亮!还有我最爱吃的肉干!”金铃化成人形一把接过,连忙到旁边去比划了。
“这个法器是给大橘的,我知道大橘内伤严重,这个虽然不能治伤,但也能慢慢滋养。”
大橘优雅地叫了一声,点了点头,以示感谢。
“这个是小玩意儿是给小黑的,平时拿着玩儿,打起架来也能防身。”
小黑猪吭哧吭哧叫了两声,叼走宫三递来的法器去找金铃了。
小蓝眼巴巴地看着。
宫三又从袖子里变出了一支蓝玉发簪。
蓝玉本就少见,这支簪子的玉色尤其纯粹,就像雨后的天空。簪子雕刻成一只活灵活现的龙,尤其那双龙眼睛,好像随时都能眨动。
“这块玉是我费了好大心思才做得的,你的幻龙可以栖息在这上面,这样就算不显行也能逛街看风景了。”
小蓝的眼睛立刻瞪得老大,“真的真的真的?”
“当然,我怎么会骗你们呢?”
凌歌见小蓝这么渴望的样子,只好接过发簪插在了头上。
小蓝立刻缩小身形钻了进去,那双栩栩如生的眼睛果然欢快地眨了起来。
“主人,我看见了!这里的视野真的好好啊!我好喜欢这里!”
“是啊姐姐!”金铃也跑过来,“原来这衣服也是法器,可以保护我不受伤的!我也喜欢!”
凌歌想推辞不收的话,说不出口了。
宫三明显做了充足的准备,花了很多心思在这些礼物上,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开始的?
“宫三少爷,你太客气了。”
“凌歌,这些都是它们应该得的,”宫三笑得温柔,俊美不凡的面容比之四皇子易文昊还要疏朗大气,令人心生好感。
“对于我们兄弟而言,你不是外人。朋友们都叫我一声善少爷,你就叫我宫善吧。”
“吃完饭,我们休息一下再启程回临丹国的京城——曲通城,我在那里,还给你准备了很多东西!”
临丹国比安龙国小得多,从边境去京城也就两天的路程,而且这一路有了宫善,凌歌过得舒服极了。
玉色的马车内宽敞舒适,有榻有几,茶水零嘴一应俱全不说,所用的器物都是顶级品质。
凌歌算是看出来了,这位宫善少爷,气质上清风朗月如林间翠竹,但却极会享受,所吃所用都必须最好,确实跟宫疾怿性格完全不同。
更大的区别是,宫疾怿的容貌太过夺目,实际上却是不善言辞的,有时候像个倔强的憨憨,而宫善十分殷勤,每每都能找到最舒服最不让人反感的话语让凌歌接受他的安排,看起来就像一个心思单纯的小弟弟。
但好死不死,凌歌真是招架不来这样的滴水不漏。
早上,凌歌刚刚一起身就会听到宫善轻轻敲门,端着精致的各色早点进来等着和她一起吃;
每半日停下来休息,他都要命下人去买最好的饭菜点心,生怕凌歌累着,也不许她随便将就;
马车上,宫善会时刻确保凌歌一直都很舒服,还不停地拿点心投喂;
要是遇到一片开得茂盛的野花,宫善一定会亲自下马车去采摘一捧最好看的花送到凌歌面前,问她喜不喜欢;
到了晚上,更是要选最好的客栈、最好的房间,才允许凌歌入住。
短短两天的路程,凌歌已经体会到了什么叫热情似火,火烧全身,身上都起了泡!
到了第三天,马车驶进曲通城的城门时,她才重重地出了一口气。
终于要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