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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乡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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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是要立言,但谈何容易?

  在连纸张都未普及的年代,想要把你的学说传播出去,难如登天。

  沈晨从穿越到现在,依仗着后世穿越者理解高度不同,对于七经的领悟非常多,连宋忠都称赞他的学问。

  但这种学问仅仅在于自身,如果不能让世人认可,毫无意义,归根到底,还是名望不足。

  所以他必须深刻钻研,清晰了解当时的社会环境,从而进行针对性提升。

  而这种钻研靠闭门造车肯定不行,还得出去多多走动,了解民间疾苦,知道上层统治手段,清楚当时深层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于是在接下来几天,诸葛亮休息好之后,沈晨就与他结伴而行,时常行走于襄阳周边的乡亭,了解百姓的诉求和意愿。

  其实从徐州一直到荆州,沈晨看到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他本身来自于百姓,扎根于基层,太清楚百姓想要什么。

  无非是餐餐温饱,能够得到一个相对公正的社会环境。

  比如乡里的统治阶级不要压迫他们,不要肆意编造理由加税,不要仅仅只是看了某个权贵一眼就会掉脑袋......

  但沈晨依然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不够,他还是会选择去做那些自己觉得有意义的事情。

  哪怕荆州的百姓相比于徐州的百姓,其实算是过得好的。

  至少他们还能够勉强混个温饱,他们还能够享受相对的治安条件,可以不至于随时都有军阀进攻他们所在的地方,没有大量的士兵对他们屠杀。

  数天时间,走遍周边乡野,就像是县里领导下基层调研一样,有的时候乡野很宁静,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

  有的时候也有意外情况,譬如今日沈晨和诸葛亮坐着马车,又来了汉阴聚。

  汉阴聚位于汉水南面,后世的卧龙镇北面一点点,距离诸葛亮所在的隆中十公里,隶属于邓县,靠近汉水,是一个拥有广袤平原的乡聚,人口非常多。

  像沈晨和诸葛亮这样没事就在附近乡聚晃悠,然后找当地农民聊天的人,在当时人看来,跟神经病没什么区别。

  一个个不在家里劳作,不事生产,整天在乡里晃荡,这种人一般称为无赖。

  而汉朝最著名的无赖,就是刘邦。

  今日二人又晃荡到了汉阳聚,两个人过了数个乡聚就下了马车,十六岁的诸葛亮身高七尺八寸,接近一米八的身高,体态魁梧,腰间悬剑。

  十二岁的沈晨则大概七尺四寸,约一米七,由于他和诸葛亮每天的作息就是上午起床读经书,中午出门四处晃悠,下午回家之后锻炼身体,练习武艺,所以他的体格也不错。.jújíá?y.??m

  两个人在乡道上溜达,左右两侧田野郁郁葱葱,已经是四月份,去年冬天种的宿麦马上经要成熟了,农田里到处都有农民在忙活。

  正所谓农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

  在宋朝引进占城稻以前,北方是经济中心,就是因为每年六月份到九月份种粟,十月份到来年五月份种麦,可以完成一年双熟,粮食产量大大增加。

  而南方则只能种一季水稻,一年一熟,因此产量远不如北方,使得当时的荆南地区以及长江中下游地区人口增速和经济发展都极为缓慢。

  荆州虽然是南方,但在长江以北的南阳和南郡都是以麦粟交替的种植方式为主,而江夏郡大半个郡是云梦泽,连县城都没几座。

  其它荆南四郡也只有长沙郡的发展还可以,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整个荆州最发达的地区就是南阳和南郡,这也是为什么刘表不是很想愿意放弃南阳的原因之一。

  今日沈晨和诸葛亮步入汉阳聚,才走几步,远处的村庄里,就走出几个汉子,为首的之人大概三十岁上下,见到他们便喊道:“二位小郎。”

  听到喊声,二人就停步下来,这几个人他们认识,前几日他们来的时候,还和他们聊过,是附近村庄的农民,便站在路边等着,等到他们走过来,沈晨才问道:“赵郎兄,有何事?”

  姓赵的汉子叫做赵化,是本地百姓,他走过来开门见山地说道:“沈小郎,是这样的,我昨日丢了一头猪,又听说你们回去的时候车上载了一头猪,所以我想问问。”

  “这样吗?”

  沈晨便对他说道:“郎兄稍等。”

  说罢他回过头看了眼不远处河边的沈奇和邓皮,向他们招招手。

  沈奇和邓皮负责把沈晨和诸葛亮送到周边乡聚,送到地方后两人就会在原地看守马车,等待二人去周边乡聚溜达回来。

  见到沈晨呼唤,二人一路小跑过来,沈奇到了近前问道:“小郎,唤我们何事?”

  沈晨问道:“你们昨日得的那头猪是怎么来的?”

  沈奇说道:“不是跟小郎说过了吗?当时在河边等着无事,刚好有村民赶着猪去东面乡亭集市贩卖,我们二人就买了一头回去准备宰杀。”

  这件事昨天沈奇就跟他们说过,沈奇和邓奇只是沈晨的护卫不是他的奴仆,所以有一定的自主权利。

  站在河边等着无聊,看到有人赶猪去集市卖,他们就买下来准备回去打打牙祭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当时还说会给沈晨和诸葛亮留最好的猪大腿给他们做烤猪吃。

  沈晨就把情况说了一下,然后问他们:“真的是你们买的吗?”

  沈奇和邓皮都非常委屈地道:“是买的。”

  “还能找到卖猪的人吗?”

  “也不知道姓甚名谁,怕是找不到了。”

  “这样啊,那好吧。”

  沈晨点点头道:“我相信你们,不过你们先回去把那头猪运过来。”

  “小郎......”

  “没事,无非是跑一趟,让赵郎兄看看是否是他家的猪。”

  “好吧......”

  两个人对视一眼,十分不情愿,但既然沈晨有命令,他们也只好回去驾驶马车,往隆中的方向赶。

  由于距离比较远,即便是驾驶马车一个来回最少也得一个时辰,沈晨便对赵化说道:“他们回来还要一段时间,不如兄先在这里等着,我们进村聚走走。”

  赵化很奇怪地问道:“这些日子二位小郎时常在周边乡野走动,见了我们后常问一些关于蓄养牲畜,种植麦谷的问题,倒是不知道是何缘故?”

  沈晨笑道:“我自徐州来,徐州人如何种麦谷粟苗我很清楚,但是荆州人如何种植倒是不知。这南北气候不同,种植时间也有差异,故而询问一下,方便以后做事用。”

  “做什么事?”

  赵化纳闷道:“莫非小郎是打算来荆州生产作业?”

  沈晨摇摇头道:“那倒不是,是想看看何时农闲,我好在附近乡野招收学生,教他们认字,讲些粗浅的学问。”

  “小郎要招收学生?”

  众人惊奇不已。

  乡野发生点什么事情,很容易遭人围观议论。

  这边正是村口,上午大家劳作之后,午时就会回家准备下午吃食,因而这个时候大家都从田里回来,见到似乎发生了纠纷,便纷纷过来。

  一会儿的功夫周围就有了二十多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颇有些后世村口情报中心的意味。

  听到沈晨想要招收学生,众人一个个都啧啧称奇。

  有人道:“小郎怕是自己都没学好,就想着教学生,这怕是不行吧。”

  还有人道:“不知道小郎有真才实学没有?”

  “不管有没真才实学,但看人家小郎那穿着气派,必是权贵人家子弟,能教咱们子侄识字肯定是件好事。”

  “这倒也是。”

  “只是可惜了,读书是那些世家大族的事,咱们这些农家子孙几岁就要为了吃食奔波,农闲的时候也得上山捉鸟逮兔,再不济也得放牛羊挖野菜,怕是没那么多功夫。”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

  虽说能有个人来乡里教小孩读书是好事,但古代的小孩基本上从四五岁就是家庭劳动力,从小放牛羊斩猪草挖野草,一刻都没有清闲。

  这一点其实沈晨也知道,他在黄门亭的时候周边乡亭村民家的孩子都是如此,甚至他小时候也是这样过来的。

  如果送去读书的话,就会少一个劳动力,多一张吃饭的嘴,对于家庭会是一个很大负担。

  所以沈晨也只是微微一笑道:“我知道,所以我才在周边乡聚走走,一是了解诸位的疾苦,想知道大家的生活过得怎么样?二是也想找找学生,万一有家庭稍微富裕些的,愿意送来读书的呢?”

  “原来是这样。”

  “不过想找学生怕也是不容易,咱们周边乡聚,哪有什么富裕人家。”

  “东面的丰亭倒是有大户人家子弟,听说姓徐,还有姓石姓崔姓孟的,是前些年搬过来的,好似是权贵子弟。”

  “权贵子弟也不需要别人教书识字吧。”

  乡民们叽叽喳喳的说着。

  听到他们的话,沈晨倒是知道对方指的应该是徐庶、崔钧、孟建、石韬四人,也就是诸葛四友。

  诸葛亮自从叔父病逝后,就隐居于隆中耕作,并且时常会鱼梁洲向庞德公请教。

  徐庶和庞德公关系匪浅,诸葛亮的姐姐又嫁给了庞德公的儿子庞山民,于是在那之后他们就互相认识,引为友人。

  刚好这四人就住在襄阳城西,离诸葛亮的隆中只有四五公里距离,所以才每天混迹在一起。

  不过那应该是诸葛玄病逝后的事情,至少现在诸葛亮还跟他们不熟。

  众人正说着,过了约一个小时,马车声响起。

  沈晨回头一看,看到远处沈奇和邓皮飞速地驾驶着马车过来,二人因为心中不忿,感觉受了冤枉,所以快马加鞭,快速赶来想证明自己的清白。

  过了片刻,马车到了村边,二人停下马匹。

  邓皮把非常疲惫的两匹马解开绳索,牵去河边饮水休息,沈奇则从车厢将捆好的猪抱出来,放在赵化脚下说道:“你看这是你的猪吗?”

  那猪不大,应该也就百来斤。很多人以为猪应该很肥胖,要有个两三百斤才是标准大肥猪。

  但那都是后来培育的品种,一般也就两百斤就出栏可以卖了。

  而中国古代的猪长不了那么大,百斤左右就能出栏,能长到两百斤以上都是非常罕见的猪,所以沈奇可以轻松抱得动。

  赵化低头看着那猪,眉头皱起来。

  周围他的几个兄弟说道:“看着好像就是大兄你的猪。”

  “应该错不了。”

  “好呀,你们偷了我们的猪。”

  当即赵化身边的几个兄弟怒视着沈奇。

  沈奇大怒道:“你们胡说,这猪是我们花了五百二十七钱买的。”

  “那这头猪跟大兄家的猪一模一样!”

  有人说道。

  沈晨面色严肃地看着一言不发的赵化道:“赵郎兄,请确认这是不是你的猪。”

  赵化是个实诚人,迟疑说道:“有八九分相似,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我那猪耳朵上有点很小的白斑,这猪没有。”

  他指着那猪的耳朵。

  我国古代没有白猪,都是黑猪。

  如果是相同体重,其实看外表都差不了多少。

  但赵化家的猪有一个特征,那就是耳朵上有白斑,所以令他很犹豫。

  “我知道了。”

  沈晨点点头道:“这样,这猪你先拿回去,也许是别人盗走了再卖给我的卫士,也许这不是你的猪。如果有一天你的猪回来了,或者你确定这猪不是你的,就请你还回来可以吗?”

  沈奇差点没气死,怒道:“小郎,这明明是我们买的猪,你怎么能送给别人呢?”

  沈晨笑道:“不是送,是暂时先放在赵郎兄这里,至于猪的事情,其实我也是为了还你们清白。如果今日不这样做的话,万一乡人说你们盗猪可怎么办呢?”

  “这......”

  沈奇一时无话,似乎也是这样道理,万一乡人诬陷他们盗猪,人家是地头蛇,那可就有理说不清了,所以把猪先放在对方那里,证明他们的清白也行。

  没想到赵化说道:“小郎说的什么话,我也只是来问问。如果不是我的猪,我不会要,亦绝不会诬陷你们。”

  沈晨摇摇头道:“我并非说你们诬陷,只是怕大家误会。万一是我的卫士买了别人盗的猪,那就是我们识人不明,自然也要归还给失主不是吗?”

  “小郎真是仁义之人呀。”

  “如此明事理,看来确实是一位饱读诗书的少年郎。可惜了,我家孩子实在没时间去读书,不然我肯定送给小郎做学生。”

  周围乡民顿时觉得沈晨很有意思,别人要是遇到这种事情,肯定会揪着白斑的点说那不是赵化的猪,这样即便是有那么八九分相似,赵化以及乡人都说不了什么。

  但他为了洗清嫌疑,干脆把这头猪放在赵化那里,证明自己绝不会偷盗人家的财物,甚至还怕是买的赃物。这个举动一下子博得了众人好感,纷纷称赞。

  赵化也感叹道:“小郎当真是明理之人,我其实也不敢确定这是否是我家的猪,那白斑很小,又不知道是不是涂了颜色染黑了。但现在看来,我虽然不知道这猪是不是我的,但可以确定小郎绝不会盗猪。小郎放心,我若是找到了猪,或者我把这猪带回去洗干净,洗不出白斑来,我会和我的兄弟一起抬着这猪,亲自送到你的家门口去。”

  沈晨笑道:“赵郎兄亦是仗义之人呀,我相信你的话,这猪我送郎兄都可,我只是不希望我的卫士背负盗猪的罪名罢了,郎兄请把猪带回去吧。”

  “多谢小郎。”

  赵化就准备扛着猪先带回家。

  就在这个时候,远处农田当中,有位老者哭丧着脸从田间走了出来。

  他身边还跟着三个儿子,远远见到这边情况,就走过来看了一眼,见是沈晨,立即喊道:“是沈小郎吗?”

  “哦?”

  沈晨抬起头,看到那老者笑道:“原来是杜老先生,怎么了?”

  这位老先生之前也跟他聊过天。

  众人原本要散,见忽然又有事情,便都驻足下来观望。

  老农走到他们面前,沉声询问道:“二位小郎,不知道昨日你们是否来过?”

  “嗯。”

  沈晨点点头,指着东方道:“昨日我们路过汉阳聚,去了东面的丰亭,回来时确实在村口休息了一会儿。”

  汉阳聚就是丰亭下的一个乡村,往北走过了汉江就是邓县,如果顺着汉江往东走的话,就能到丰亭,从丰亭再往东走十多里便是襄阳,徐庶他们就住在丰亭。

  老农就又说道:“小郎的马,是不是放养在河边呢?”

  沈晨有些奇怪,便问道:“怎么了?”

  老农指着自己不远处位于河边的麦田道:“我的麦田遭牲畜啃食了,有几处马蹄印。”

  沈晨和诸葛亮对视一眼,便走过去看。

  众人也跟了过来。

  就看到麦田靠近西南的一角确实遭到了啃食,而且不止一处麦田,好几亩田地都遭殃,几乎每亩都被吃掉了小半,损失了怕是有四五石麦谷。

  见此情形,沈晨又看向沈奇问道:“你们昨日有没有将马放养在河边?”

  沈奇说道:“有呀。”

  沈晨目光看向不远处老农位于河边的麦田,那麦田有小半被啃食了,就说道:“马匹有无啃食麦田?”

  “绝无!”

  沈奇立即说道:“马匹只在河边吃草,我们一直看着的。”

  沈晨扫视了地面,看到地面的脚印凌乱不堪,因为昨夜下了一场小雨,导致地面泥泞,老农早上起来,心急麦田,带着三个儿子急匆匆赶来,导致现场被破坏严重。

  不过在麦田里细心寻找的话,还是能够看到一些比较特别的脚印,沈晨将这些脚印的模样记在心里,对老农道:“老先生,你先看这些脚印。”

  “额......”

  老农颇有些不情愿地看了一眼。

  沈晨又说道:“你这些被损的麦田由我赔偿,它日如果找到了真凶,还请先生告诉大家,你的麦田并非是我的马损害。”

  老农高兴地说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

  “沈奇,你先把钱给先生吧。”

  沈晨对沈奇说。

  沈奇不情不愿地掏钱袋,嘴里嘟囔着道:“赔完猪仔赔麦谷,家里千金也不够小郎这么花的。”

  沈晨只是保持着微笑,没有说话。

  片刻后,老农兴高采烈地拿着钱千恩万谢离开。

  赵化忍不住说道:“小郎,这麦谷明明是野猪吃的,为什么要赔他钱呢?”

  两匹马饭量再大都不可能一次性吃那么多麦谷,而且田里的脚印也证明了这一点,全是猪蹄印,只能说是野猪灾害。

  这种情况在古代实在是太常见了,人猪之间矛盾激烈,特别是此地西面便是汉水上游的秦岭山脉,野猪成群结队,猎户抓不尽杀不绝,每年麦收时总会祸害麦田。

  所以周围乡民都很清楚,那位杜老头是在找个人帮他背锅而已。

  沈晨却说道:“我虽然知道这麦谷大抵是野猪所为,但一来田边确实有几处马蹄印,二来这数石麦不是小数目,杜老先生家中还有那么多子嗣孙儿,少了这些麦谷,怕是会饿死人了。所以赔他些钱财,也是救一些人命。”

  这话说出来,周围乡民一个个顿时肃然起敬。

  有人说道:“赵化的猪还有些争议,这杜老头的麦谷本就应该是野猪所为,小郎君却还是给他钱,真是仁义呀。”

  “是啊,有些外乡人别说赔钱,路过的时候还会偷盗,找都找不到,与之相比,小郎君真乃君子。”

  “不知道小郎君家住哪里,我家今年收成若是还可以,五月到六月的时候,我倒是想把我那两个儿子送去给郎君那读书。”

  众人佩服起来。

  沈晨做事井井有条,而且极明事理,让他们非常敬佩。

  然而也不是所有人都佩服,其中有个乡民无赖,眼珠子一转,忽然喊道:“小郎君,你们昨日来时马车把我裤子刮坏了,我家就一条裤子,出门要与兄弟换着穿,谁出去谁穿,裤子破了,如何见人?”

  众人看过去,那乡民的裤子确实破了一个大洞,但诸多乡民都知道此人是个无赖懒汉,因为不事生产而被乡民歧视,所以纷纷鄙夷地看着他,认为他是在诬陷沈晨。

  唯有沈晨问道:“当真否?”

  “当真,当真。”

  那乡民连连点头道:“当时你们马快,我本想理论,但你们一下子就过去了,追不及。”

  沈晨摇摇头道:“我不是问这个当真否,我是问你家里当真就一条裤子,出门需要和兄弟换着穿?”

  “这倒是真的。”

  赵化作证道:“只是这厮惯来偷懒,他兄弟每日耕作养他,辛苦不已,被他拖累得极为贫困,连妻都娶不得。”

  懒汉乡民不敢和赵化顶嘴,只是嘟囔道:“家中就一条裤子,如何出门劳作?”

  沈晨笑了笑,四处梭巡道:“乡老何在?”

  “老朽在。”

  人群当中有个老者站出来道:“小郎有何事寻我?”

  沈晨说道:“沈奇,你取200钱交予乡老。”

  “为何?”

  沈奇纳闷不已。

  沈晨说道:“你只管做就行。”

  “好吧。”

  沈奇无奈,取了300钱放乡老手中。

  沈晨就对那懒汉道:“我虽然知道你是在诬陷我,但无妨。我拿200钱交予乡老,让乡老托人去集市给你和你兄弟买两条裤子,从明日开始,我要看到你和你兄弟在田间一起劳作,不然的话,我会叫来官府,说你诬陷我刮坏了你的裤子,从我这里敲诈走了200钱,送你去坐监牢,诸位帮我共同监督他可好?”

  “好!”

  周围乡民早就看不惯懒汉好吃懒做,纷纷叫好。

  懒汉顿时脸色一僵道:“那是我记错了,裤子不是你刮坏的,我不用你赔了。”

  沈晨的脸色顿时沉下来道:“诸位,他之前诬陷我的事情大家都看到了,如果我去报官你们可愿意作证?”

  “愿意!”

  赵化第一个大喊。

  本来这种事情乡人应该会帮乡人。

  但沈晨做事公道且令人钦佩,赵化又是个实诚人,当即力挺他。

  周围人一开始也有些犹豫,不过赵化家兄弟很多,他本人也在乡里素有威望,因此纷纷应是。

  懒汉脸色一下子发白,万万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都后悔自己为啥要在兄弟劳作完回家做饭的时候,穿上裤子出门瞎溜达了。

  当下这件事情敲定,沈晨虽然这一趟付出了不少钱,但他却并没有一点心疼。

  等到事情都处理好,他就与诸葛亮继续在村聚溜达,一直向北,在周边各个乡聚待了两个时辰,直到接近天黑的时候,才回去。

  回去的路上,沈奇和邓皮还是有些情绪,邓皮说道:“小郎,这些乡民你和他们说这些做什么?浪费我们这么多钱。”

  沈晨笑着摆摆手道:“无妨,这种事情你们可能不太明白,但对于我来说不算坏事,就好像种树一样,先种下树,将来自然能收获果实。”

  诸葛亮好奇道:“阿弟是打算先扬名于乡里,然后收学生先讲学?”

  “差不多吧。”

  沈晨点点头,笑着跟他说道:“听说襄阳城现在很多人想要教训教训我?”

  诸葛亮说道:“那日你在书院的言论传出去了,人们都说你违背朝廷,攻打天子派来对付西凉军的王师,大逆不道,正到处寻你呢。”

  “无妨,就让他们来寻吧。”

  沈晨耸耸肩:“我也正欲踩着这些人的头颅扬名,论起辩经,我还没怕过谁。”

  诸葛亮想了想,就说道:“现在你在隆中还没人来找,若是放出消息,你打算开设书院,收学生讲学,那到时候恐怕来找你的人会如过江之鲫吧。”

  “那就有劳兄长了。”

  沈晨看着诸葛亮笑道,虽然诸葛玄病逝了,但别忘记他还有两个很厉害的姐夫。

  诸葛亮无奈道:“你呀,真是。”

  自己这小老弟,今年才十二岁,怎么这么就不怕事呢?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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