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明天不要死
几天前。
探幽坊首次出现了过劳死的人,据说是临死前叫了5只猫尾娘,非常的凶残。
但是没想到在埋葬的前一天居然复活了!
而作为此事情的主角兼穿越者林许则是愁眉苦脸。
黑街
作为人类社会治安最差的地方,其里面充满了许多的非法交易,就拿贩卖人形精灵来说,这可是犯法的事情。
街市上,每个壮汉手里都会拿着一条条锁链,而被困锁的正是满身伤痕的人形精灵。
林许坐在自己专属小木板凳上无奈的看着买卖的行人,但他没有说什么。
因为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即使这是被禁止的,但能有什么办法呢。
这是有钱的买卖。
“林许,探幽不,我请客。”路小天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林许的身后,一脸狡黠的看着他。
路小天,年芳二八,是他穿越以来,记忆最深刻的人,不为别的,就因为上次他请客让自己身体主人累死探幽坊。
所以也是没有什么好语气回道:“您能不能小声点,生怕别人不知道我俩探幽啊。”
“放心,就算我不说,整个城里的人都知道你叫了五只猫尾娘!你可是名声在外了。”
林许也是没有想到,人生第一次穿越,第一次出名居然是以这种方式。
羞耻,太羞耻了!
想想,前世连个女孩子手都没有牵过,我就背上了这个骂名,实属不该。
更可气的是,自己居然被探幽坊加入黑名单了。
人生少了一件乐事!
“要去自己去,请客我也不去!”
林许表情坚定,眼神炽热,随后加了一句,“请客能不能折现!”
“滚你丫的!”
听到林许的话,路小天这才罢休,火急火燎的离开林许的地摊跑向那个神秘的地方,
看着自己的空无一人的地摊,林许万般无奈的摇摇头,伸手摸了摸自己已经干瘪的口袋。
囊中羞涩!
此时也就不得不开启吆喝模式了。
身为二十一世纪愤青,不会吆喝怎么可能。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汤勺二千一个,夜壶五千一个!千万不要错过了!”林许拿着手上破烂的蒲扇,不断的扇着地摊上的物件。
颇有一股骗子的味道。
吆喝一出,立马就吸引了一群人,不为别的,就因为凭啥一个汤勺要二千一个。
此时一个戴着帽子女子走过来,缓缓蹲下身子,纤细的手指指着汤勺问道:“什么汤勺要二千,是镶金子了吗?这不妥妥的欺诈吗?”
看终于有客人询问了,林许开启了胡说模式:“诶,这你就不懂了,这是潘金莲用来毒武大郎的勺子!价值连城。”
于是再林许一顿胡说之下,将武大郎被潘金莲毒死的故事说的那是栩栩如生。
只不过,有些许改动而已。
“这潘金莲好伟大,不顾所有人的反对,追求自己的爱情,简直是楷模!”
但凡一件物品只要赋予了它凄惨的故事,那价值直接翻倍。
这不立马就人被忽悠的了。
女子拿起汤勺细细打量,眼睛里充满了崇拜,随后队跟在身后的男子说道:“张管家,这勺子我买下来,你拿钱吧!”
“小姐,我们这些钱我们还要赶路呢!再说这个人一看就知道是骗子!”那个姓张的管家明显看出了林许的瞎编,低声对泷雅说道。
林许也是将他们说话声音听了个大概。
可不能让生意就这样没了。
连忙说道:“诶,可以砍价嘛!只要你开口,我肯定能接受的,不二价!”
泷雅思索片刻,怎么贵的东西,也不好砍太多吧,想了想之后便开口说道:“二十如何!”
“成交!”
毫不犹豫,没有任何的思考!
白赚十九!
听到价格如此的便宜,泷雅直接掏出自己的二十,像是得了一个大便宜一般,“成交!”
“恭喜小姐获得潘金莲汤勺一个,你可是捡到一个大便宜了!”
以防他们反悔,林许拿起钱,立马将布直接卷好,掉头就跑。
看到骗子这么快跑了,后面的管家有点站不住了,“小姐,你糊涂啊,明显就是一个骗子啊!”
等到林许消失了他们面前后,泷雅一改表情,瞬间冰冷起来,“你我来城不就是获取民心吗,小事做起。”
说着她将手透过被盖住的帽子抚摸了自己的头。
“割耳之仇不共戴天,众生条约早就应该废掉了!”
看着黑街到处被打的遍体鳞伤的人形精灵,她表情狰狞。
“将人形精灵收购了吧!”
“好的小姐!”
今日净收入十九元!
出发,焚香去
林许在这个世界只有三个爱好:对弈,探幽,焚香。
至于焚香的话,换现代话来讲就是烧烤,或者撸串。
当然焚香这一件事一个人就没有氛围了。
别人穿越胸怀大志,远大抱负,不是复仇救母就是退婚无敌,三十年那啥三十年那啥。
不是系统傍身,就是身怀血脉。
而自己呢!
哎!
“二百五,今天带你焚香!”林许拉回来思绪,低头说道。
二百五是一条狗,一只黑不溜秋的丑狗,但好在一直和林许相依为命。
实现了撸狗自由。
夜晚。
林许所住的地方位于野外一个小树棚,经过自己的改造,已经有了小平房的样子。
虽然房子不大,仅仅只能容纳一个人的生活起居,但是林许似乎并不在意,一张满是黑斑的竹床,和已经发黄的被子是他唯一睡的地方。
院子外,一人一狗坐在烧烤架旁边,零星的火光忽明忽暗,上面的串串也散发了他应有的香味。
林许拿起一根串串递到已经流口水的二百五跟前,“拿去赏你的!”
“汪汪”
二百五一口咬住串串大快朵颐起来,非常享受。
接下来他也拿起一根串串,凑近鼻子闻了闻,“这狗肉闻起来不错呀!”
狗肉!?
你说是狗肉!?
一旁的二百五仿佛听得懂人言一般,嘴里还未咬碎的狗肉被呕吐出来。
“汪汪汪.......”(意思是,你是真的狗!)
看到二百五大叫,吐出来的样子,林许被逗乐了,“二百五,你是真的二百五,这不是狗肉!”
说着林许又将一根烤好的串串拿到二百五面前,“来吃一根!”
然后二百五在林许的目光下,汪汪咧咧的走开了。
走前还不忘对着林许看了一眼。
“二百五,你说那个杀我的人发现我还活着会怎么样!”
也许是不经意,还是好久没人和别人说过此时,此刻他居然和一只狗说起来这句话。
说完,林许将烤好的串串拿到二百五面前,温柔的说道:“呐这是羊肉串!全给你了。”
将火熄灭后,林许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去躺在床上,而是跑到离房子较远的地方打地铺了。
“希望我明天不要死!”
探幽坊首次出现了过劳死的人,据说是临死前叫了5只猫尾娘,非常的凶残。
但是没想到在埋葬的前一天居然复活了!
而作为此事情的主角兼穿越者林许则是愁眉苦脸。
黑街
作为人类社会治安最差的地方,其里面充满了许多的非法交易,就拿贩卖人形精灵来说,这可是犯法的事情。
街市上,每个壮汉手里都会拿着一条条锁链,而被困锁的正是满身伤痕的人形精灵。
林许坐在自己专属小木板凳上无奈的看着买卖的行人,但他没有说什么。
因为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即使这是被禁止的,但能有什么办法呢。
这是有钱的买卖。
“林许,探幽不,我请客。”路小天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林许的身后,一脸狡黠的看着他。
路小天,年芳二八,是他穿越以来,记忆最深刻的人,不为别的,就因为上次他请客让自己身体主人累死探幽坊。
所以也是没有什么好语气回道:“您能不能小声点,生怕别人不知道我俩探幽啊。”
“放心,就算我不说,整个城里的人都知道你叫了五只猫尾娘!你可是名声在外了。”
林许也是没有想到,人生第一次穿越,第一次出名居然是以这种方式。
羞耻,太羞耻了!
想想,前世连个女孩子手都没有牵过,我就背上了这个骂名,实属不该。
更可气的是,自己居然被探幽坊加入黑名单了。
人生少了一件乐事!
“要去自己去,请客我也不去!”
林许表情坚定,眼神炽热,随后加了一句,“请客能不能折现!”
“滚你丫的!”
听到林许的话,路小天这才罢休,火急火燎的离开林许的地摊跑向那个神秘的地方,
看着自己的空无一人的地摊,林许万般无奈的摇摇头,伸手摸了摸自己已经干瘪的口袋。
囊中羞涩!
此时也就不得不开启吆喝模式了。
身为二十一世纪愤青,不会吆喝怎么可能。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汤勺二千一个,夜壶五千一个!千万不要错过了!”林许拿着手上破烂的蒲扇,不断的扇着地摊上的物件。
颇有一股骗子的味道。
吆喝一出,立马就吸引了一群人,不为别的,就因为凭啥一个汤勺要二千一个。
此时一个戴着帽子女子走过来,缓缓蹲下身子,纤细的手指指着汤勺问道:“什么汤勺要二千,是镶金子了吗?这不妥妥的欺诈吗?”
看终于有客人询问了,林许开启了胡说模式:“诶,这你就不懂了,这是潘金莲用来毒武大郎的勺子!价值连城。”
于是再林许一顿胡说之下,将武大郎被潘金莲毒死的故事说的那是栩栩如生。
只不过,有些许改动而已。
“这潘金莲好伟大,不顾所有人的反对,追求自己的爱情,简直是楷模!”
但凡一件物品只要赋予了它凄惨的故事,那价值直接翻倍。
这不立马就人被忽悠的了。
女子拿起汤勺细细打量,眼睛里充满了崇拜,随后队跟在身后的男子说道:“张管家,这勺子我买下来,你拿钱吧!”
“小姐,我们这些钱我们还要赶路呢!再说这个人一看就知道是骗子!”那个姓张的管家明显看出了林许的瞎编,低声对泷雅说道。
林许也是将他们说话声音听了个大概。
可不能让生意就这样没了。
连忙说道:“诶,可以砍价嘛!只要你开口,我肯定能接受的,不二价!”
泷雅思索片刻,怎么贵的东西,也不好砍太多吧,想了想之后便开口说道:“二十如何!”
“成交!”
毫不犹豫,没有任何的思考!
白赚十九!
听到价格如此的便宜,泷雅直接掏出自己的二十,像是得了一个大便宜一般,“成交!”
“恭喜小姐获得潘金莲汤勺一个,你可是捡到一个大便宜了!”
以防他们反悔,林许拿起钱,立马将布直接卷好,掉头就跑。
看到骗子这么快跑了,后面的管家有点站不住了,“小姐,你糊涂啊,明显就是一个骗子啊!”
等到林许消失了他们面前后,泷雅一改表情,瞬间冰冷起来,“你我来城不就是获取民心吗,小事做起。”
说着她将手透过被盖住的帽子抚摸了自己的头。
“割耳之仇不共戴天,众生条约早就应该废掉了!”
看着黑街到处被打的遍体鳞伤的人形精灵,她表情狰狞。
“将人形精灵收购了吧!”
“好的小姐!”
今日净收入十九元!
出发,焚香去
林许在这个世界只有三个爱好:对弈,探幽,焚香。
至于焚香的话,换现代话来讲就是烧烤,或者撸串。
当然焚香这一件事一个人就没有氛围了。
别人穿越胸怀大志,远大抱负,不是复仇救母就是退婚无敌,三十年那啥三十年那啥。
不是系统傍身,就是身怀血脉。
而自己呢!
哎!
“二百五,今天带你焚香!”林许拉回来思绪,低头说道。
二百五是一条狗,一只黑不溜秋的丑狗,但好在一直和林许相依为命。
实现了撸狗自由。
夜晚。
林许所住的地方位于野外一个小树棚,经过自己的改造,已经有了小平房的样子。
虽然房子不大,仅仅只能容纳一个人的生活起居,但是林许似乎并不在意,一张满是黑斑的竹床,和已经发黄的被子是他唯一睡的地方。
院子外,一人一狗坐在烧烤架旁边,零星的火光忽明忽暗,上面的串串也散发了他应有的香味。
林许拿起一根串串递到已经流口水的二百五跟前,“拿去赏你的!”
“汪汪”
二百五一口咬住串串大快朵颐起来,非常享受。
接下来他也拿起一根串串,凑近鼻子闻了闻,“这狗肉闻起来不错呀!”
狗肉!?
你说是狗肉!?
一旁的二百五仿佛听得懂人言一般,嘴里还未咬碎的狗肉被呕吐出来。
“汪汪汪.......”(意思是,你是真的狗!)
看到二百五大叫,吐出来的样子,林许被逗乐了,“二百五,你是真的二百五,这不是狗肉!”
说着林许又将一根烤好的串串拿到二百五面前,“来吃一根!”
然后二百五在林许的目光下,汪汪咧咧的走开了。
走前还不忘对着林许看了一眼。
“二百五,你说那个杀我的人发现我还活着会怎么样!”
也许是不经意,还是好久没人和别人说过此时,此刻他居然和一只狗说起来这句话。
说完,林许将烤好的串串拿到二百五面前,温柔的说道:“呐这是羊肉串!全给你了。”
将火熄灭后,林许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去躺在床上,而是跑到离房子较远的地方打地铺了。
“希望我明天不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