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古宅凶灵(四)
“今早凌晨,我市一名白领王某(化名)被发现惨死家中。死因是心脏被人挖去,死状极其恐怖。
“据悉,尸体由受害者王某的妻子发现。案发时,王妻因公司夜班而晚点回家,凌晨三点回家后,发现了王某的尸体,遂报警。
“据警方鉴定,此事件为他杀,凶器不明,疑似为爪状利器,死亡时间为昨天夜里11点至凌晨1点之间。作案嫌疑人正在排查中。”
唐月绯阅读着陆城手机上的早间资讯,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是王晨。”半晌,她说出了这句话。
“你也觉得是他么?”陆城问,图片中的死者被打了马赛克,因此一切的推断都只能靠猜测。
“不是觉得,就是他。”唐月绯叹了口气,笃定地说:“虽然打了马赛克,但是对我的鬼瞳来说却是没有影响的。”
如果是在平时,陆城一定会吐槽上一句“那您看片倒是方便啊”,但现在这种情况,说实话,这个玩笑他开不出来。
“所以那个鬼物得手了是么?”
“应该是的。”唐月绯点点头,“还记得客人来的时候说过的话么?‘镜中的那个人朝我一步步走来,一直走到镜子跟前。他狞笑着,用尖刀一样锋利细长的指甲插入了自己的心脏。’,预期中的死法,现在看来,那个鬼物的目的是达到了。”
“那我们怎么办?雇主已死,我们是放弃这单生意么?”陆城问。
“没有其他选择。”唐月绯摇摇头,看上去很是沮丧,“雇主已经死了,这单生意我们已经失败了。但是这件事还没完。这个鬼物已经公然害人,身为生灵两界秩序的维护者,作为通灵猎人的我们必须出手,予以铲除。”
“好的。你打算怎么做?”
“还雇主一个公道。”唐月绯的回答很简单,却是如此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看到这个眼神,陆城明白,老板娘这是认真了。
很快,一封电子邮件便从唐大小姐的信箱传到了另一个人的电脑前。
对于这封开篇便是要求、全篇从无敬辞、落款无比草率、语句简单粗暴的邮件,对方的回答竟是逆来顺受到傲娇的两个字外加一个符号,“好的~”。
约中午左右,几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彪形大汉开着一辆路虎光临了小小的事务所。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应要求取回主人的车——那辆红色的法拉利。
看着平日冷清的小小街巷突然挤进来几个壮汉,唐大小姐的反应显得很淡定,像是习以为常。相比之下,那几个肌肉撑得都快爆开衣服的壮汉就“羞怯”多了,在老板娘面前,一个个表现的毕恭毕敬、斯斯文文。
为首的人说“小姐,我们奉命前来取车。”
唐月绯把车钥匙随手一抛,“拿去。”
为首的人不慌不忙,“老板说了,您要是喜欢,这辆车送您也无妨。”
唐月绯的表情不咸不淡,“哦,我不喜欢欠人东西。”
一来二往间,他们双方是对答如流,却把一旁看热闹的陆城吓得不轻。
这这这,这是“黑道公主遭人逼婚,痴情太子用爱感动”的节奏么?!那自己这个角色算什么定位?拐带公主寻找幸福的街头混混?、
呵呵,想多了。
几番面子上的客套话后,唐大小姐便毫不留情的赶走了这帮衣着并不合身的黑衣人。连带着,下午有课的陆城也一并遭到了驱逐。经过了这几幕不明觉厉的插曲,转身带上门的刹那,陆城仿佛真的看见一股无形的霸气在这个女人的身上油然而生。
再一次打开手机资讯,看见上面那被打了马赛克的死者,陆城的心中不由得五味杂陈。
看上去挺老实的一个人,就这么走了。呵呵,前一天上午他还好好的坐在自己面前,对自己说你们的咖啡很好喝。现在,这个人却已经离开了人世。
想方设法,最终却还是没能逃得了这个结局。
为什么不早一点找到我们呢?或者说,早一点找到了这里,他的命运就能够被改变了么?
谁知道呢。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陆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孤单落寞的背影独自离开了这个太阳光找不到的小巷。
……
接下来的几天,是难得的假期。
事务所停业了。不大的房门上,挂上了一个大白纸板的“CLOSE”,以表示暂停营业。好在撞鬼中邪这种事也不是天天发生,偶尔停业几天半个月,某种程度上来说,对整个事务所的经营获利没有任何影响~
而陆城,也应了老板娘的指示,利用这几天休假,“充分的调整好了自身状态,以便迎接接下来更好的挑战”。说白了,也就是吃饱了睡睡饱了吃。
陆城真心是闲的胃疼啊,但是上头不说,他自然也不好意思问。天知道这个丫头忙里忙外的在忙活些什么把戏!
期间,陆城同学当然也试探性的“请示”过,是否有什么地方需要自己帮忙,譬如再探鬼屋之流,然而对于此类问题,唐女侠的回答一概是两个字,“不用”。
三天以来,她唯一使唤陆城去做的,就是找到王晨的家,并前往拜祭客人的亡灵。除此以外,再无他事。
闲着没事的时候,陆城就会习惯性的登录通灵人论坛。
也许是上次百鬼夜行事件留下的后遗症,也许是潜意识里已经把自己当做了半个“行内人”,开电脑后打开论坛浏览近期动态,已经逐渐成为了陆城的生活习惯之一。
遗憾的是,自从上次一别以后,叶天行便彻底失去了音讯,真的如同那都市怪谈中的雪女一样,这个随着初雪降临而出现的人,再一次的随着雪化回暖而人间蒸发。
同样,论坛里,那个名为“天启魔君”的ID也再也没有出现过。
陆城浏览过他的主页,已发帖,永远还是停留在大半个月前的那条“冥君或将现身”和几天前的“百鬼夜行”。
没准真的是同一个人吧。陆城想着,不自觉地摇了摇头。
果然,王晨的死,内行人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蹊跷。不光是外界对此做出了宣扬,就连通灵界也同样有所察觉。
近几天来置顶的帖子全部都是有关这方面的内容。
像什么“公然害人,响应妖灵讨伐令”、“此案非比寻常,欢迎参与讨论”,这样的帖子比比皆是,更有甚者,还有类似“灵界暴动,先杀一人以此宣战”的唯恐天下不乱贴。
在一条条或发表真知灼见,或吐槽语法修辞的评论中,没有天启魔君的影子,陆城到是发现了另外一个熟悉的ID,风骚的小道士。
几日不见,这个人的头像已经换成了阿狸。他留的评论很简单:“大人,此事必有蹊跷!”
说实话,已经见过本尊的陆城实在是无法把阿狸的头像以及如此清新中带着文艺、文艺中带着风骚的ID和那个邋遢猥琐不修边幅的大叔联系在一起。无情的事实再一次的告诉了我们,网络的世界都是虚假的~
不过说起来,还真是得谢谢那位风骚的道士大叔。
那晚,如果不是他在关键时刻冲出来搅局,事情的发展可就不是现在这样的故事线了。别的不敢说,自己和唐大小姐的团灭结局那是妥妥的触发。
细想之下,其实这老道的实力也不差啊,一手雷火符使的那是杠杠的。可惜,就是长得猥琐了点儿~
正在这边对着电脑yy着,唐月绯的电话已经打了过来。
老板娘的意思很简单,事情搞定了,你小子过来看戏吧!
听到这个消息,陆城自然是高兴啊。虽然他自己没有参与,但是他已经知道了,为了这件事,唐月绯动用了某些关系。看得出来,生意的失败还有灵屋的受挫给这位自尊心颇强的少女带来了不小的打击。
现在好了,如她所言事情搞定了,那么自己可以回去上班了,老板娘也解决了心头之病。
作为一场风波的终章,唐大小姐特地选择了一个最好的地点来完成演出的落幕——王晨家的祖宅。
与上一次不同的是,上次去是有美女豪车相伴,这次的陆城只能不幸的挤公交。
从市中心到乡郊,漫漫长路中途还得换乘,说起来也是不容易。
而等到陆城好不容易赶到时,一辆火红色的法拉利已经停在了门外。
陆城明白,自己这是来迟了。当然,他也知道,屋里的肯定不止唐月绯一个人。
“抱歉,我来晚了!”匆匆赶到的陆城进门的第一件事就是说对不起。
今天的他来的匆忙,身上还是一身学生装,青春活力的同时,不免也透着几份不成熟与稚气。
相比下,里头的那位就比他考究多了。
一身笔挺的Armani白色西装,擦得发亮的Lattanzi白色皮鞋,这个男人在表现什么叫华贵优雅的同时,脸上阳光般的笑容也不忘诠释着什么叫金色外表下金色的灵魂。
如果说这是两位未来的情敌初次见面时的第一战的话,陆城在进门说出抱歉的那一刻,他就已经输了,输的彻彻底底,不带一丝感情。
“我说过的,我发小,”唐月绯介绍着,此刻的她正坐在那个男人对面的沙发上,脸上的表情恬淡自然,“介绍一下,张凌端,巫符家传人。”
“哦!久仰久仰!在下陆城!”陆城客套着,伸出了自己的右手。他娘的果然是又高又富又帅啊……
对方客气地一笑,伸过手来和陆城轻轻一握。只是轻轻一握,便迅速的收回了手,脸上的笑容阳光不变。
陆城自然也没有在意,他知道,正如自己不喜欢这个男人一样,这个人也一样不喜欢他。“不是说事情搞定了么?地缚灵呢?收了?”
唐月绯笑笑,“别急,叫你来,就是为了说这件事的。”
看她的表情,下一句话就应该是“真実はいつもひとつ!”(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据悉,尸体由受害者王某的妻子发现。案发时,王妻因公司夜班而晚点回家,凌晨三点回家后,发现了王某的尸体,遂报警。
“据警方鉴定,此事件为他杀,凶器不明,疑似为爪状利器,死亡时间为昨天夜里11点至凌晨1点之间。作案嫌疑人正在排查中。”
唐月绯阅读着陆城手机上的早间资讯,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是王晨。”半晌,她说出了这句话。
“你也觉得是他么?”陆城问,图片中的死者被打了马赛克,因此一切的推断都只能靠猜测。
“不是觉得,就是他。”唐月绯叹了口气,笃定地说:“虽然打了马赛克,但是对我的鬼瞳来说却是没有影响的。”
如果是在平时,陆城一定会吐槽上一句“那您看片倒是方便啊”,但现在这种情况,说实话,这个玩笑他开不出来。
“所以那个鬼物得手了是么?”
“应该是的。”唐月绯点点头,“还记得客人来的时候说过的话么?‘镜中的那个人朝我一步步走来,一直走到镜子跟前。他狞笑着,用尖刀一样锋利细长的指甲插入了自己的心脏。’,预期中的死法,现在看来,那个鬼物的目的是达到了。”
“那我们怎么办?雇主已死,我们是放弃这单生意么?”陆城问。
“没有其他选择。”唐月绯摇摇头,看上去很是沮丧,“雇主已经死了,这单生意我们已经失败了。但是这件事还没完。这个鬼物已经公然害人,身为生灵两界秩序的维护者,作为通灵猎人的我们必须出手,予以铲除。”
“好的。你打算怎么做?”
“还雇主一个公道。”唐月绯的回答很简单,却是如此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看到这个眼神,陆城明白,老板娘这是认真了。
很快,一封电子邮件便从唐大小姐的信箱传到了另一个人的电脑前。
对于这封开篇便是要求、全篇从无敬辞、落款无比草率、语句简单粗暴的邮件,对方的回答竟是逆来顺受到傲娇的两个字外加一个符号,“好的~”。
约中午左右,几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彪形大汉开着一辆路虎光临了小小的事务所。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应要求取回主人的车——那辆红色的法拉利。
看着平日冷清的小小街巷突然挤进来几个壮汉,唐大小姐的反应显得很淡定,像是习以为常。相比之下,那几个肌肉撑得都快爆开衣服的壮汉就“羞怯”多了,在老板娘面前,一个个表现的毕恭毕敬、斯斯文文。
为首的人说“小姐,我们奉命前来取车。”
唐月绯把车钥匙随手一抛,“拿去。”
为首的人不慌不忙,“老板说了,您要是喜欢,这辆车送您也无妨。”
唐月绯的表情不咸不淡,“哦,我不喜欢欠人东西。”
一来二往间,他们双方是对答如流,却把一旁看热闹的陆城吓得不轻。
这这这,这是“黑道公主遭人逼婚,痴情太子用爱感动”的节奏么?!那自己这个角色算什么定位?拐带公主寻找幸福的街头混混?、
呵呵,想多了。
几番面子上的客套话后,唐大小姐便毫不留情的赶走了这帮衣着并不合身的黑衣人。连带着,下午有课的陆城也一并遭到了驱逐。经过了这几幕不明觉厉的插曲,转身带上门的刹那,陆城仿佛真的看见一股无形的霸气在这个女人的身上油然而生。
再一次打开手机资讯,看见上面那被打了马赛克的死者,陆城的心中不由得五味杂陈。
看上去挺老实的一个人,就这么走了。呵呵,前一天上午他还好好的坐在自己面前,对自己说你们的咖啡很好喝。现在,这个人却已经离开了人世。
想方设法,最终却还是没能逃得了这个结局。
为什么不早一点找到我们呢?或者说,早一点找到了这里,他的命运就能够被改变了么?
谁知道呢。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陆城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孤单落寞的背影独自离开了这个太阳光找不到的小巷。
……
接下来的几天,是难得的假期。
事务所停业了。不大的房门上,挂上了一个大白纸板的“CLOSE”,以表示暂停营业。好在撞鬼中邪这种事也不是天天发生,偶尔停业几天半个月,某种程度上来说,对整个事务所的经营获利没有任何影响~
而陆城,也应了老板娘的指示,利用这几天休假,“充分的调整好了自身状态,以便迎接接下来更好的挑战”。说白了,也就是吃饱了睡睡饱了吃。
陆城真心是闲的胃疼啊,但是上头不说,他自然也不好意思问。天知道这个丫头忙里忙外的在忙活些什么把戏!
期间,陆城同学当然也试探性的“请示”过,是否有什么地方需要自己帮忙,譬如再探鬼屋之流,然而对于此类问题,唐女侠的回答一概是两个字,“不用”。
三天以来,她唯一使唤陆城去做的,就是找到王晨的家,并前往拜祭客人的亡灵。除此以外,再无他事。
闲着没事的时候,陆城就会习惯性的登录通灵人论坛。
也许是上次百鬼夜行事件留下的后遗症,也许是潜意识里已经把自己当做了半个“行内人”,开电脑后打开论坛浏览近期动态,已经逐渐成为了陆城的生活习惯之一。
遗憾的是,自从上次一别以后,叶天行便彻底失去了音讯,真的如同那都市怪谈中的雪女一样,这个随着初雪降临而出现的人,再一次的随着雪化回暖而人间蒸发。
同样,论坛里,那个名为“天启魔君”的ID也再也没有出现过。
陆城浏览过他的主页,已发帖,永远还是停留在大半个月前的那条“冥君或将现身”和几天前的“百鬼夜行”。
没准真的是同一个人吧。陆城想着,不自觉地摇了摇头。
果然,王晨的死,内行人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蹊跷。不光是外界对此做出了宣扬,就连通灵界也同样有所察觉。
近几天来置顶的帖子全部都是有关这方面的内容。
像什么“公然害人,响应妖灵讨伐令”、“此案非比寻常,欢迎参与讨论”,这样的帖子比比皆是,更有甚者,还有类似“灵界暴动,先杀一人以此宣战”的唯恐天下不乱贴。
在一条条或发表真知灼见,或吐槽语法修辞的评论中,没有天启魔君的影子,陆城到是发现了另外一个熟悉的ID,风骚的小道士。
几日不见,这个人的头像已经换成了阿狸。他留的评论很简单:“大人,此事必有蹊跷!”
说实话,已经见过本尊的陆城实在是无法把阿狸的头像以及如此清新中带着文艺、文艺中带着风骚的ID和那个邋遢猥琐不修边幅的大叔联系在一起。无情的事实再一次的告诉了我们,网络的世界都是虚假的~
不过说起来,还真是得谢谢那位风骚的道士大叔。
那晚,如果不是他在关键时刻冲出来搅局,事情的发展可就不是现在这样的故事线了。别的不敢说,自己和唐大小姐的团灭结局那是妥妥的触发。
细想之下,其实这老道的实力也不差啊,一手雷火符使的那是杠杠的。可惜,就是长得猥琐了点儿~
正在这边对着电脑yy着,唐月绯的电话已经打了过来。
老板娘的意思很简单,事情搞定了,你小子过来看戏吧!
听到这个消息,陆城自然是高兴啊。虽然他自己没有参与,但是他已经知道了,为了这件事,唐月绯动用了某些关系。看得出来,生意的失败还有灵屋的受挫给这位自尊心颇强的少女带来了不小的打击。
现在好了,如她所言事情搞定了,那么自己可以回去上班了,老板娘也解决了心头之病。
作为一场风波的终章,唐大小姐特地选择了一个最好的地点来完成演出的落幕——王晨家的祖宅。
与上一次不同的是,上次去是有美女豪车相伴,这次的陆城只能不幸的挤公交。
从市中心到乡郊,漫漫长路中途还得换乘,说起来也是不容易。
而等到陆城好不容易赶到时,一辆火红色的法拉利已经停在了门外。
陆城明白,自己这是来迟了。当然,他也知道,屋里的肯定不止唐月绯一个人。
“抱歉,我来晚了!”匆匆赶到的陆城进门的第一件事就是说对不起。
今天的他来的匆忙,身上还是一身学生装,青春活力的同时,不免也透着几份不成熟与稚气。
相比下,里头的那位就比他考究多了。
一身笔挺的Armani白色西装,擦得发亮的Lattanzi白色皮鞋,这个男人在表现什么叫华贵优雅的同时,脸上阳光般的笑容也不忘诠释着什么叫金色外表下金色的灵魂。
如果说这是两位未来的情敌初次见面时的第一战的话,陆城在进门说出抱歉的那一刻,他就已经输了,输的彻彻底底,不带一丝感情。
“我说过的,我发小,”唐月绯介绍着,此刻的她正坐在那个男人对面的沙发上,脸上的表情恬淡自然,“介绍一下,张凌端,巫符家传人。”
“哦!久仰久仰!在下陆城!”陆城客套着,伸出了自己的右手。他娘的果然是又高又富又帅啊……
对方客气地一笑,伸过手来和陆城轻轻一握。只是轻轻一握,便迅速的收回了手,脸上的笑容阳光不变。
陆城自然也没有在意,他知道,正如自己不喜欢这个男人一样,这个人也一样不喜欢他。“不是说事情搞定了么?地缚灵呢?收了?”
唐月绯笑笑,“别急,叫你来,就是为了说这件事的。”
看她的表情,下一句话就应该是“真実はいつもひとつ!”(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