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病变
关美珍走之后,大家嘴上不说,心里都有些不得劲。
金芒拿毛晓登的手机打过关美珍的电话,关美珍每次都接得匆匆忙忙的,有时是忙着逛街,有时正在做美容……但只听她说话的口气,就知道她开心得不得了。
久而久之,金芒就不再打电话给她了。
偶尔,关美珍会发个短信到毛晓登手机上,说给她买了东西。然后,快递就会送一个大包裹过来,有时是衣服,有时是吃的,有时是文具。
但是,金芒却不会像以前那样高兴了。
其实,星星孤儿院的孩子中,她真的是最幸运的那一个了。不单单因为她是唯一一个身体健全的,还因为她是最小的那个,是其他孩子照顾长大的。其他孩子之间,关系有好的有坏的,但不论他们相互之间如何,但对金芒却都是怀有善意的。
其他孩子要担心高中大学的学费,但唯有金芒,是不用担心的。因为大家早商量好了,将来要一起供她上学。
便是徐颖婉,待金芒的感情也有点不一样。毕竟其他孩子都是半路接收的,唯有金芒,是从她眼皮底子下一点一点长大的。
临近寒假,老师开始大量布置作业,金芒每天都要做一堆的试卷,又是烦躁,又是期待假期。
徐颖婉他们已经开始商量让她上哪所初中了。
因为还在义务教育范围内,所以初中不是考的,而是划片的。令人庆幸的是,星星孤儿院的位置虽然在郊区,但学区范围内却是有两所非常不错的初中,一个是龙盛中学一个是朝城六中。
这两个中学都有高中,不过龙盛中学的高中校区风气不太好,六中却不一样,初中和高中在整个朝城都是排得上号的。
不过,这两个中学都有一个问题——离星星孤儿院很远,坐公交车得四十分钟左右,骑车更是要一个多小时。
所以,方便起见,金芒最好还是住校。
然而,金芒觉得自己住校没问题,但其他人却并不这样觉得。
“学校食堂那饭菜,中午吃一顿还成,一天三顿在那吃,不是要人命吗?”
“是啊,金芒本来就瘦,住校非得营养不良不可。”
“还有住学校用洗衣机是要钱的,芒芒肯定舍不得花钱,到时候不得手洗?”
“没错,而且芒芒习惯一个人睡一张床,到学校跟七八个孩子睡一个屋,这个打呼那个磨牙的,不折磨人吗?”
“要是再遇上几个性子不好的,她不得受委屈?”
“就是,住宿舍也不方便,几点起床几点熄灯几点洗澡几点打扫卫生都给你定好了,一点自由都没有。”
……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金芒却只觉得无语。
她真没那么娇气,又不是没住过宿舍,家务活她虽然不爱干,但她哪样不会干。
她也不跟他们争,反正他们也不可能因为这些就让她上个差的初中。
果然,就见他们说着说着,就不由面露无奈。
“但是要是不住校的话,芒芒只会更辛苦,每天来回就要一两个小时,初中课业要比小学多许多,她的身体可吃不消的。”
“没错,实在没办法,双休日的时候咱给她多补补。”
“我可以经常给她送吃的。”
“衣服你也不要在学校洗,夏天就算了,冬天只洗内衣裤就好,外面的衣服拿回来洗。”
“对啊,芒芒成绩那么好,总不能去上个破学校耽搁一辈子。”
说起成绩,金芒不由有些心虚。
她这辈子比第一世的时候成绩可要强许多,当然这没什么好骄傲的,毕竟是新瓶装旧酒。但是也因为这样,星星孤儿院的一众人都觉得她会和江诚瑜柳清他们一样,将来考上菏泽top10的名校。
金芒:就……有一点点心虚。
第一世她虽然考上了211大学,但……那是得益于有金美丽这个学神大腿给她抱。
即便如此,她当初的分数也是堪堪够上,学的专业也很普通。
那些王牌专业,她根本就够不上。
这辈子……
金芒叹了口气,大不了拼命学呗,总不能让大家失望啊。而且……她或许可以试试再找一根金大腿?
怀抱着这样的美好期望,金芒进入了梦乡。
梦里,她果然遇到了一根学神金大腿,轻轻松松就考上了菏泽top10的大学,所有人都夸她是天才,她笑眯眯地接受着大家的夸奖……
却在这时,一声痛苦的惨叫声突然传来。
那声音又高又尖,仿若一把利剑,迅疾刺向了她的大脑,让她困顿的精神瞬间便清醒了过来。
是魏思雨的声音!
金芒扯了床尾的羽绒服披上就冲了出去。
星星孤儿院的房间多,他们都是一人一个卧室,魏思雨跟她一样,也住在二楼,不过她的卧室在最西边,而金芒的卧室在最东边。
她还没冲到魏思雨的房间,住在一楼的马戈毛晓登都上来了,三楼也传来脚步声。
金芒推开魏思雨卧室的门,就看到她整个人蜷缩在床上,双手死死地抱着自己的腿,发出一声又一声哀嚎。
“思雨姐姐?”金芒上前问道:“思雨姐姐你怎么了?”
毛晓登却是一下子就看明白了,“她的腿部病变了。”
什么?
金芒一懵,“你是说体隋病变?”
毛晓登点了点头,“思雨这些年一直都吃的营养剂代餐,算算时间,这会也确实该发病了。”
金芒都懵了,“那我们打急救电话?”
毛晓登摇了摇头,“大半夜的,这会打急救电话医院派车很慢。而且体隋病变这种情况,除非是内脏病变,否则是不作为危急情况处理的。”
“那怎么办?”金芒下意识问道。
徐颖婉刚好到,回答道:“把人搬到车上,我开车送她去医院。”
这下就为难人了,魏思雨别看是个病人,但她个子非常高,174的净身高,本身骨架也大,体重在150左右,别说徐颖婉她们这些女性,便是马戈这个男人也背不动。
他身高才168,平地上背一下魏思雨还行,走楼梯却是不敢冒这个险的。
金芒拿毛晓登的手机打过关美珍的电话,关美珍每次都接得匆匆忙忙的,有时是忙着逛街,有时正在做美容……但只听她说话的口气,就知道她开心得不得了。
久而久之,金芒就不再打电话给她了。
偶尔,关美珍会发个短信到毛晓登手机上,说给她买了东西。然后,快递就会送一个大包裹过来,有时是衣服,有时是吃的,有时是文具。
但是,金芒却不会像以前那样高兴了。
其实,星星孤儿院的孩子中,她真的是最幸运的那一个了。不单单因为她是唯一一个身体健全的,还因为她是最小的那个,是其他孩子照顾长大的。其他孩子之间,关系有好的有坏的,但不论他们相互之间如何,但对金芒却都是怀有善意的。
其他孩子要担心高中大学的学费,但唯有金芒,是不用担心的。因为大家早商量好了,将来要一起供她上学。
便是徐颖婉,待金芒的感情也有点不一样。毕竟其他孩子都是半路接收的,唯有金芒,是从她眼皮底子下一点一点长大的。
临近寒假,老师开始大量布置作业,金芒每天都要做一堆的试卷,又是烦躁,又是期待假期。
徐颖婉他们已经开始商量让她上哪所初中了。
因为还在义务教育范围内,所以初中不是考的,而是划片的。令人庆幸的是,星星孤儿院的位置虽然在郊区,但学区范围内却是有两所非常不错的初中,一个是龙盛中学一个是朝城六中。
这两个中学都有高中,不过龙盛中学的高中校区风气不太好,六中却不一样,初中和高中在整个朝城都是排得上号的。
不过,这两个中学都有一个问题——离星星孤儿院很远,坐公交车得四十分钟左右,骑车更是要一个多小时。
所以,方便起见,金芒最好还是住校。
然而,金芒觉得自己住校没问题,但其他人却并不这样觉得。
“学校食堂那饭菜,中午吃一顿还成,一天三顿在那吃,不是要人命吗?”
“是啊,金芒本来就瘦,住校非得营养不良不可。”
“还有住学校用洗衣机是要钱的,芒芒肯定舍不得花钱,到时候不得手洗?”
“没错,而且芒芒习惯一个人睡一张床,到学校跟七八个孩子睡一个屋,这个打呼那个磨牙的,不折磨人吗?”
“要是再遇上几个性子不好的,她不得受委屈?”
“就是,住宿舍也不方便,几点起床几点熄灯几点洗澡几点打扫卫生都给你定好了,一点自由都没有。”
……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金芒却只觉得无语。
她真没那么娇气,又不是没住过宿舍,家务活她虽然不爱干,但她哪样不会干。
她也不跟他们争,反正他们也不可能因为这些就让她上个差的初中。
果然,就见他们说着说着,就不由面露无奈。
“但是要是不住校的话,芒芒只会更辛苦,每天来回就要一两个小时,初中课业要比小学多许多,她的身体可吃不消的。”
“没错,实在没办法,双休日的时候咱给她多补补。”
“我可以经常给她送吃的。”
“衣服你也不要在学校洗,夏天就算了,冬天只洗内衣裤就好,外面的衣服拿回来洗。”
“对啊,芒芒成绩那么好,总不能去上个破学校耽搁一辈子。”
说起成绩,金芒不由有些心虚。
她这辈子比第一世的时候成绩可要强许多,当然这没什么好骄傲的,毕竟是新瓶装旧酒。但是也因为这样,星星孤儿院的一众人都觉得她会和江诚瑜柳清他们一样,将来考上菏泽top10的名校。
金芒:就……有一点点心虚。
第一世她虽然考上了211大学,但……那是得益于有金美丽这个学神大腿给她抱。
即便如此,她当初的分数也是堪堪够上,学的专业也很普通。
那些王牌专业,她根本就够不上。
这辈子……
金芒叹了口气,大不了拼命学呗,总不能让大家失望啊。而且……她或许可以试试再找一根金大腿?
怀抱着这样的美好期望,金芒进入了梦乡。
梦里,她果然遇到了一根学神金大腿,轻轻松松就考上了菏泽top10的大学,所有人都夸她是天才,她笑眯眯地接受着大家的夸奖……
却在这时,一声痛苦的惨叫声突然传来。
那声音又高又尖,仿若一把利剑,迅疾刺向了她的大脑,让她困顿的精神瞬间便清醒了过来。
是魏思雨的声音!
金芒扯了床尾的羽绒服披上就冲了出去。
星星孤儿院的房间多,他们都是一人一个卧室,魏思雨跟她一样,也住在二楼,不过她的卧室在最西边,而金芒的卧室在最东边。
她还没冲到魏思雨的房间,住在一楼的马戈毛晓登都上来了,三楼也传来脚步声。
金芒推开魏思雨卧室的门,就看到她整个人蜷缩在床上,双手死死地抱着自己的腿,发出一声又一声哀嚎。
“思雨姐姐?”金芒上前问道:“思雨姐姐你怎么了?”
毛晓登却是一下子就看明白了,“她的腿部病变了。”
什么?
金芒一懵,“你是说体隋病变?”
毛晓登点了点头,“思雨这些年一直都吃的营养剂代餐,算算时间,这会也确实该发病了。”
金芒都懵了,“那我们打急救电话?”
毛晓登摇了摇头,“大半夜的,这会打急救电话医院派车很慢。而且体隋病变这种情况,除非是内脏病变,否则是不作为危急情况处理的。”
“那怎么办?”金芒下意识问道。
徐颖婉刚好到,回答道:“把人搬到车上,我开车送她去医院。”
这下就为难人了,魏思雨别看是个病人,但她个子非常高,174的净身高,本身骨架也大,体重在150左右,别说徐颖婉她们这些女性,便是马戈这个男人也背不动。
他身高才168,平地上背一下魏思雨还行,走楼梯却是不敢冒这个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