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那位前代穿越者同胞还有他的冒险者团队,在进入深渊洞窟前,最后停留的地方应该就是哥布林村子。
“所以......你说的那个他,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
听完旺财讲完它和那个穿越者的大致经历后,时珺珺满怀期待地开口问道。
“唉呀这个问题没完全吃饱也是很难......”
“老实交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在唧唧歪歪就不给你饭吃。”
女孩拿起玉米棒毫不客气敲了下超大号仓鼠的脑门。
“给我留下了很大很大很大一堆食物。”
满眼都是追忆缅怀的旺财哈喇子又快淌到地上。
那真是堆很大很大很大的食物啊。
“不久前那堆食物吃完了,孩子们出去找吃的,发现竟然有哥布林往土地里面埋食物,之后发生的事情,你们应该也都知道了。”
“除了那堆食物之外......”
“没了。”超大号仓鼠旺财很坦诚地回答,“那座深渊洞窟里说不定有他留下的东西,要不你去看看?”
时珺珺露出了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连能战胜异世界巨龙的前代冒险者同胞都不明不白死在那里,自己现在还在新手村,战斗力估计还抵不过人家零头,越级挑战这种地域难度的副本和自杀有什么区别?
自己能够走出那座洞窟,除去有西蓝花的帮助之外,应该还有相当大的运气成分在内。
她可不敢保证下次去的时候自己还有那么好的运气。
看来自己之前想要早日重返哪里的念头还是相当草率啊......
“最后一个问题。”
时珺珺放下纸笔,看着眼前超大号仓鼠的眼睛问:
“他叫什么?”
“似乎是......好吧我忘了。”
看了眼在旺财口中以惊人速度消失的玉米,将录音发给邵崴的时珺珺抱怨道:
“旺财一只仓鼠的饭量就差不多抵得上其他所有仓鼠,村子里之前储备的粮食又吃得差不多了。”
“所有我之前给那个搞粮食批发的大哥发了消息,这不又拉来了一车。”
另一个世界,正头也不抬,动作僵硬往口袋里塞玉米的男孩回答完以后,想了想又说:
“所以那只叫旺财的仓鼠还是没能想起来那个前代穿越者的名字?”
“是啊......”女孩惋惜地翻阅整理着自己记录的笔记,“不然的话也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
“就算知道他叫什么,想用这个名字找出什么有用的信息,应该也很困难。”
倘若依照时珺珺穿越后现实世界的人们几乎全部将她遗忘的现状看,那位前代穿越者同胞来到异世界以后,现实世界有极大可能也产生了同样的变化。
找到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失踪又几乎被全世界遗忘的人......
可想而知这件事的难度。
唯一的可能是国家机器为之运转。
然而就目前的情况看,这种可能无限接近于零。
“其他线索呢?”
邵崴放弃了想用人名找出现实世界那个穿越者身份的想法,能够进入户籍系统的那些公务人员绝对不会听一个普通大学生胡说八道。
“‘他在寻找什么人,那些人类的城镇里似乎都有线索’”
时珺珺念出笔记本上被圈出的内容。
不出意外那位前代穿越者同胞应该是在寻找同样身为穿越者的人类,在这点上邵崴和她达成了共识。
那么下一个问题是,他有没有找到其他穿越者。
接下来时珺珺就向旺财描述了某些穿越者所共有的特征,比如说语言、行为、习惯等......
“有。”打了个长长饱嗝的超大号仓鼠旺财回答,“那个冒险者团队里有一个是有符合你们描述的人,就是之前被巨龙重伤的伙伴。”
“那个人......”
“在人类王国都城治愈好伤势后,和他一起去了深渊洞窟。”
刚刚燃起希望又被浇灭的时珺珺心情马上低落下去,尽管这个结果在她的意料之中,但可能存在的穿越者同伴死去仍然是件令人沮丧的事。
“那这又是个怎么样的人?”迅速收拾好心情的她又问。
“那是个......有两只耳朵,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两条胳膊两条腿的人类。”
超大号仓鼠再次笃定地回答。
听到这句话的时珺珺深呼吸,强行压制住自己想要把面前这只外形和金丝熊差不多的超大号仓鼠变成烤老鼠的冲动,尽可能和颜悦色地解释:
“具体点好么?”
“那是个人类女性,头发颜色和他一样都是黑色,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是说我现在说的这种语言,是在我们途径王国北方城镇一个冒险者公会时遇到的。”
两颊都已经鼓鼓囊囊的旺财停下往嘴里塞玉米的两只手(前足),露出努力回忆的表情:
“他那天看上去非常高兴,因为她好像就是他要找的人之一。”
这只超大号仓鼠颇为人性化地叹了口气:
“那个人类女性对我可比他好多了,隔三差五会拿出些我从来没吃过的绝妙食物给我加餐......知道她也没能从深渊洞窟出来后我还伤心了好久。”
听完旺财描述的时珺珺蹙起眉头。
又是个前代穿越者同胞。
“关于她的事......你还记得多少?”
“遇到那个人类已经是讨伐巨龙前不久的时候了,我和她相处的日子不长,所以也没记住多少。”
“你被收服为坐骑是多少年前的事?”
“大概是二十年前,之后我们四处游历了大概十年时间,最后在十年前返回这座森林。”
二十年前......以异世界与现实世界几乎完全吻合的时间流逝速度推算,差不多正好是世纪之交。
跟自己穿越的年份相较,时间跨度大得稍微离谱了点。
不过往好的角度想,二十年,肯定也有其他穿越者来到异世界,即便那两名同胞已经不幸葬身在那座洞窟,至少自己还有找到其他同类的机会。
时珺珺看了眼天色,异世界离天黑大概还有两个钟头的时间。
之前遇袭的哥布林村子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当务之急是帮那些受伤的哥布林处理好伤口,就算不清楚她原本世界的药品能否对哥布林起效和可能存在的副作用,基础的卫生医疗常识还是能让时珺珺做很多力所能及的事。
所以她手机纸笔,拍拍衣服起身,对还在大嚼大咽的的超大号仓鼠旺财说:
“谢谢你之前从那些人类手里救了我们,这些食物就当是你救人的报酬吧。”
“不用谢,唔,这是要赶人的架势嘛?”
感觉事情不妙的旺财停止进食,可怜巴巴地望向时珺珺。
“你也看到了,这个村子不久前才遭到人类袭击,很多哥布林都失去了生命,房屋和其他设施被焚毁,各种物资也都相当短缺。”
“尤其是食物,你和其他同类,每天消耗的食物量足够整个村子的哥布林食用......”
现实世界仓鼠智商大概相当于一到三岁的儿童,但面前的超大号仓鼠再怎么说也活了几百年,还是修炼成精会说人话的那种......
智商再怎么着也比普通仓鼠高点吧。
所以当时珺珺说这些言语时,一直在小心翼翼留意着旺财的反应,生怕自己那句讲错真把它赶跑了。
“我也可以给你当坐骑的。”超大号仓鼠赶紧表态,“只要你每天都让我吃饱饭就可以。”
“我不是你的前主人,拿出那么多食物比他难很多......”
讲到这里的时珺珺忽然想起。
那位前代穿越者同胞究竟是怎么喂饱眼前体型惊人的超大号仓鼠的?
要知道以它刚刚的食量看,每天旺财至少需要消耗五十公斤口粮。
“我们有名同伴身上巨龙造成的伤害很严重,据说只有王国都城里最强大的魔法师才能治愈。”
“不知道为什么,走过那么多人类城镇的他唯独没有去过王国的都城,但在知道那名同伴的伤势严重程度后,他看上去想了很久很久,最后还是带我们去了那里。”
“人类王国的都城并不允许我们这个种族的魔物自由进入,所以我和余下的同伴都在城外等他和那名受伤的同伴回来。”
“那天我们等了很久,直到午夜时他才带着已经康复的同伴回来了。”
“见到同伴痊愈我们都很高兴,他看上去很高兴,但也很伤心。”
“第二天他忽然说要到我原本生活的森林,也就是这里,不知道为什么他看上去很着急。”
“很快我们就知道了他为什么那么着急,因为一路上都不断有人类追杀我们。”
“我们的团队是当时王国最强的冒险者小队,但追杀我们的人越来越多,直到抵达这片森林前,夜里他一个人走出我们宿营的地方,很晚的时候才回来,看上去失魂落魄的样子。”
“最后他把自由还给了我,我再也没见过他。”
“所以......你说的那个他,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
听完旺财讲完它和那个穿越者的大致经历后,时珺珺满怀期待地开口问道。
“唉呀这个问题没完全吃饱也是很难......”
“老实交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在唧唧歪歪就不给你饭吃。”
女孩拿起玉米棒毫不客气敲了下超大号仓鼠的脑门。
“给我留下了很大很大很大一堆食物。”
满眼都是追忆缅怀的旺财哈喇子又快淌到地上。
那真是堆很大很大很大的食物啊。
“不久前那堆食物吃完了,孩子们出去找吃的,发现竟然有哥布林往土地里面埋食物,之后发生的事情,你们应该也都知道了。”
“除了那堆食物之外......”
“没了。”超大号仓鼠旺财很坦诚地回答,“那座深渊洞窟里说不定有他留下的东西,要不你去看看?”
时珺珺露出了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连能战胜异世界巨龙的前代冒险者同胞都不明不白死在那里,自己现在还在新手村,战斗力估计还抵不过人家零头,越级挑战这种地域难度的副本和自杀有什么区别?
自己能够走出那座洞窟,除去有西蓝花的帮助之外,应该还有相当大的运气成分在内。
她可不敢保证下次去的时候自己还有那么好的运气。
看来自己之前想要早日重返哪里的念头还是相当草率啊......
“最后一个问题。”
时珺珺放下纸笔,看着眼前超大号仓鼠的眼睛问:
“他叫什么?”
“似乎是......好吧我忘了。”
看了眼在旺财口中以惊人速度消失的玉米,将录音发给邵崴的时珺珺抱怨道:
“旺财一只仓鼠的饭量就差不多抵得上其他所有仓鼠,村子里之前储备的粮食又吃得差不多了。”
“所有我之前给那个搞粮食批发的大哥发了消息,这不又拉来了一车。”
另一个世界,正头也不抬,动作僵硬往口袋里塞玉米的男孩回答完以后,想了想又说:
“所以那只叫旺财的仓鼠还是没能想起来那个前代穿越者的名字?”
“是啊......”女孩惋惜地翻阅整理着自己记录的笔记,“不然的话也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
“就算知道他叫什么,想用这个名字找出什么有用的信息,应该也很困难。”
倘若依照时珺珺穿越后现实世界的人们几乎全部将她遗忘的现状看,那位前代穿越者同胞来到异世界以后,现实世界有极大可能也产生了同样的变化。
找到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失踪又几乎被全世界遗忘的人......
可想而知这件事的难度。
唯一的可能是国家机器为之运转。
然而就目前的情况看,这种可能无限接近于零。
“其他线索呢?”
邵崴放弃了想用人名找出现实世界那个穿越者身份的想法,能够进入户籍系统的那些公务人员绝对不会听一个普通大学生胡说八道。
“‘他在寻找什么人,那些人类的城镇里似乎都有线索’”
时珺珺念出笔记本上被圈出的内容。
不出意外那位前代穿越者同胞应该是在寻找同样身为穿越者的人类,在这点上邵崴和她达成了共识。
那么下一个问题是,他有没有找到其他穿越者。
接下来时珺珺就向旺财描述了某些穿越者所共有的特征,比如说语言、行为、习惯等......
“有。”打了个长长饱嗝的超大号仓鼠旺财回答,“那个冒险者团队里有一个是有符合你们描述的人,就是之前被巨龙重伤的伙伴。”
“那个人......”
“在人类王国都城治愈好伤势后,和他一起去了深渊洞窟。”
刚刚燃起希望又被浇灭的时珺珺心情马上低落下去,尽管这个结果在她的意料之中,但可能存在的穿越者同伴死去仍然是件令人沮丧的事。
“那这又是个怎么样的人?”迅速收拾好心情的她又问。
“那是个......有两只耳朵,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两条胳膊两条腿的人类。”
超大号仓鼠再次笃定地回答。
听到这句话的时珺珺深呼吸,强行压制住自己想要把面前这只外形和金丝熊差不多的超大号仓鼠变成烤老鼠的冲动,尽可能和颜悦色地解释:
“具体点好么?”
“那是个人类女性,头发颜色和他一样都是黑色,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是说我现在说的这种语言,是在我们途径王国北方城镇一个冒险者公会时遇到的。”
两颊都已经鼓鼓囊囊的旺财停下往嘴里塞玉米的两只手(前足),露出努力回忆的表情:
“他那天看上去非常高兴,因为她好像就是他要找的人之一。”
这只超大号仓鼠颇为人性化地叹了口气:
“那个人类女性对我可比他好多了,隔三差五会拿出些我从来没吃过的绝妙食物给我加餐......知道她也没能从深渊洞窟出来后我还伤心了好久。”
听完旺财描述的时珺珺蹙起眉头。
又是个前代穿越者同胞。
“关于她的事......你还记得多少?”
“遇到那个人类已经是讨伐巨龙前不久的时候了,我和她相处的日子不长,所以也没记住多少。”
“你被收服为坐骑是多少年前的事?”
“大概是二十年前,之后我们四处游历了大概十年时间,最后在十年前返回这座森林。”
二十年前......以异世界与现实世界几乎完全吻合的时间流逝速度推算,差不多正好是世纪之交。
跟自己穿越的年份相较,时间跨度大得稍微离谱了点。
不过往好的角度想,二十年,肯定也有其他穿越者来到异世界,即便那两名同胞已经不幸葬身在那座洞窟,至少自己还有找到其他同类的机会。
时珺珺看了眼天色,异世界离天黑大概还有两个钟头的时间。
之前遇袭的哥布林村子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当务之急是帮那些受伤的哥布林处理好伤口,就算不清楚她原本世界的药品能否对哥布林起效和可能存在的副作用,基础的卫生医疗常识还是能让时珺珺做很多力所能及的事。
所以她手机纸笔,拍拍衣服起身,对还在大嚼大咽的的超大号仓鼠旺财说:
“谢谢你之前从那些人类手里救了我们,这些食物就当是你救人的报酬吧。”
“不用谢,唔,这是要赶人的架势嘛?”
感觉事情不妙的旺财停止进食,可怜巴巴地望向时珺珺。
“你也看到了,这个村子不久前才遭到人类袭击,很多哥布林都失去了生命,房屋和其他设施被焚毁,各种物资也都相当短缺。”
“尤其是食物,你和其他同类,每天消耗的食物量足够整个村子的哥布林食用......”
现实世界仓鼠智商大概相当于一到三岁的儿童,但面前的超大号仓鼠再怎么说也活了几百年,还是修炼成精会说人话的那种......
智商再怎么着也比普通仓鼠高点吧。
所以当时珺珺说这些言语时,一直在小心翼翼留意着旺财的反应,生怕自己那句讲错真把它赶跑了。
“我也可以给你当坐骑的。”超大号仓鼠赶紧表态,“只要你每天都让我吃饱饭就可以。”
“我不是你的前主人,拿出那么多食物比他难很多......”
讲到这里的时珺珺忽然想起。
那位前代穿越者同胞究竟是怎么喂饱眼前体型惊人的超大号仓鼠的?
要知道以它刚刚的食量看,每天旺财至少需要消耗五十公斤口粮。
“我们有名同伴身上巨龙造成的伤害很严重,据说只有王国都城里最强大的魔法师才能治愈。”
“不知道为什么,走过那么多人类城镇的他唯独没有去过王国的都城,但在知道那名同伴的伤势严重程度后,他看上去想了很久很久,最后还是带我们去了那里。”
“人类王国的都城并不允许我们这个种族的魔物自由进入,所以我和余下的同伴都在城外等他和那名受伤的同伴回来。”
“那天我们等了很久,直到午夜时他才带着已经康复的同伴回来了。”
“见到同伴痊愈我们都很高兴,他看上去很高兴,但也很伤心。”
“第二天他忽然说要到我原本生活的森林,也就是这里,不知道为什么他看上去很着急。”
“很快我们就知道了他为什么那么着急,因为一路上都不断有人类追杀我们。”
“我们的团队是当时王国最强的冒险者小队,但追杀我们的人越来越多,直到抵达这片森林前,夜里他一个人走出我们宿营的地方,很晚的时候才回来,看上去失魂落魄的样子。”
“最后他把自由还给了我,我再也没见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