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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为了得到不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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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荫后的这人,见到那辆小车出了停车场,沿着广北街西去,对着手机小声说道:“现在他们开车走了,离开了省图书馆。”听了一会儿电话,又说道:“对,他们是上午来的,一直呆到现在……对,他们上午和下午都是分别呆在那两个部门……他们查的资料?我这里有拍他们从书架取书的照片,有拍到书名,等下我给你传过去……”

  大致说完这边的情况后,这人话语一转,向电话里那人提出请求想见他;但对方很干脆地拒绝了,并说完后马上挂断了电话。

  这人拿着电话愣在那里,忽然觉得心里想发狠,朝着身边的树猛击了一掌。

  这人悻悻地从树后走出没多远,注意到了路边的一辆车;从车前窗积尘来看,这车至少有几天没动过,这人觉得换车的机会来了。这人知道,现在有车的人多了,有的人只要见有空地,就敢停车,而且一停好几天;奇葩的是,他们比较在意警察会不会贴罚单,而似乎并不在意放置于无人看管处的车辆是否会丢失。

  这人张望了一下四周,绕着那辆车,远远转了两圈,既没发现周边有临时停车的车主,也没发现附近有摄像头。这人快走两步到了车跟前,弄开了车锁,上车用特殊钥匙发动了车。

  车上了新晋祠路。望着车窗外鳞次栉比的高楼和漫天红霞,这人觉得美景似乎也无法驱散心中的烦闷;来到这座城市已有两天,却只见过他一次,想到为了来这里忍受的一路辛劳,不由长吁了口气。

  出发地是一座小镇。那天清晨,这人来到汽车站,要购长途汽车票时,遇到了一个难题:购票要实名登记!这人出了汽车站,望着往来的大卡车,想到一个办法:搭顺风车。

  这人顺利地搭上顺风车来到了一个火车站,准备买票时,才知道原来坐火车也要实名登记。

  这人知道,如果实名登记购票,必定会暴露自己的行踪,这肯定不行,因为要去的地方是自己的一个秘密;既然是秘密,就只能自己知道。

  后来这人又发现,住旅店也需要实名登记,这就意味每天对住的地方也要精心安排。

  这人蹲坐在路边,想到在网上见过的一句话:人一旦有目标,就不会被任何事情困顿束缚;这人紧了紧后牙肌,觉得自己正是那个有行动目标的人。

  很快,这人找到了办法。这人在车站广场的旁边小巷,发现一个偷车的小毛贼;这人暗暗跟踪了一会儿,就在小毛贼下手盗得一辆五凌宏光面包车,并用盗车的特殊钥匙启动了车的发动机时,这人上前控制住了小毛贼。

  小毛贼屈服了;他趴在地上,抬起糊满了泪水和血水、疼得扭曲的脸,用哭声求饶,连连应声同意为身后这人当司机;他跪在地上喘着粗气,揉着自己快要被拧断的胳膊,或许已经意识到了他遇到的这人如同地狱来的恶煞,并且还是个说到就会立刻做到的狠角色。这人让小毛贼洗净了脸上的血迹,两人上路。这人不让小毛贼走高速,并指挥他尽量避开大路上的检查站;这人还让小毛贼在车所到的省里,立即换乘当地的车辆,以免在短时被追踪到。为了防止小毛贼跑掉,这人让两人吃喝都在车上,解手则在僻静的地方解决。

  到了北上途中的一半地方时,这人已经从小贼那里学到了盗车技术并熟练掌握了盗车特殊钥匙的使用方法;这人准备甩掉小毛贼时,当听到他居然还提出想要点盘缠,随即毫不犹豫地掰断了他的一根手指,丢下他在尘土中哭嚎,然后开车扬长而去;尽管这人很有把握,这些天让那个小毛贼留下的记忆,会使他因恐惧而不敢报案,但这人还是很快换了车,并往旁邻省地界兜了一圈,才又回到自己要北上的路线上。

  这人知道现在到处都有摄像头,为了尽量避免露脸机会,白天开车,晚上睡车上,每天连下车吃饭都省了,只是在车上啃面包喝纯净水。

  一周后,这人来到现在所在的城市。

  千里迢迢赶时间过来,就是为了见到那个人,完成心里的一个夙愿。

  让这人没想到的是,到了此地,虽然见到了那个人,然而那人似乎热情不像从前;在一个小饭店的饭桌上,两人还没好好聊,那个人便明确告诉这人,他有一项关系着他的重要事情,等待这人出手完成,而只有完成了那件事,才能实现夙愿,由此,这人必须按照他的指令去行动。

  眼见实现夙愿还差几步之遥,这人听到他命令似的要求,尽管不想干,也不得不忍着,接受了任务。

  这人并不是愿意白白屈服的人,但这人明白,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就要付出代价;为对方做事,就是付出代价的一种;尽管是被迫去做,却也是带着希望去做,因为只有做了才能换取到自己希望得到的。

  这就是一种交换。就比如,小毛贼为了求得不再受痛苦而屈服,这与自己为了夙愿被迫屈服去完成任务,其实是一样的,都是由于自己要换回自己的所求。

  只要能够实现自己所求,就可以为他去做任何事情,憋屈也就值得。

  这人又长叹了一口气,觉得心情依旧没缓过来。

  开着车过了长风大街,一直往东去;为了尽快熟悉这座城市,必须多熟悉这城里城外的路网。不过熟悉这座城市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这人还想借此转移自己的思绪,不让自己在心中再纠缠那不愉快的事。

  其实这些天来也并不都是压抑心情,也有得意之时;这人想到了前几天的一件得意之作。

  在来这座城市的旅途中,车行至一座北方大城市时,这人觉得该换车了,在一个僻静的小巷口发现了一辆车;刚开了车锁拉开车门准备上车,车主忽然出现,骂骂咧咧地朝这人猛扑来,像是想把这人夹在车门和门框间;这人见车主比自己高半截,一个躲闪让车主扑了个空,车主一转身一拳抡过来,这人身子一矮,借机用手中的特殊钥匙尖端朝那人的膝盖穴位点了一下,那个身材壮硕的人轰然倒下;就在他单膝跪地准备起身反扑时,这人照他脖子一掌过去,将那人打昏在地。

  这人明白,车是不能要了,但也不能让那人舒服,他以为他是谁!趁他没醒,这人对着车主的下颚重击了一拳,只听“咔吧”一声,肯定下颚脱臼了,估计他醒来也一时说不了话!又朝他脚腕狠跺了一脚,这一脚至少让他半个月后才能下地!这人费劲地把昏过去的车主拖进了车里,又搽干净车内车外的指纹,才离开那里。

  一个半截墙似的巨人,居然也败在了自己的手下,人高马大有什么用,还不是空心萝卜!

  这人后来越想越得意:别人未动之时,是自己行动的最佳时机,而自己行动之前,是最好的思考观察时点;一旦动了,必出死招,不能给对手留一点机会,否则他不完蛋自己就完蛋。

  这人回想到那个家伙扑过来时,一脸不屑地看着个头不如他大的自己,骂骂咧咧地冲过来的凶样子,心里轻蔑地笑了,小看人?不看看马王爷长几只眼!

  好些家伙是被教训了才知道自己的斤两!这人想起前几年的一件事。

  有天砍柴回来,从小玩大的女朋友在村口等着,告诉说被几个坏男孩抢走了她哥给的诺基亚手机;这人放下柴担就随女朋友去找那几个坏仔;当时他们有四五人,仗着人多,根本不把这人放在眼里;有个坏仔刚见面就照脸一巴掌扇过来,这人顺势抓住他的手腕一拧,下面一个飞脚就把他踹倒,然后三拳两脚把那些围上来的人打跑;为首的那个坏仔见打不过,企图以摔坏手机威胁这人;这人最听不得别人的威胁,顿时怒火直冲脑门心,前去一拳就直捣那坏仔眼窝,让他立时不辨南北西东;最后他交出了手机还不算完,又逼他跪下吃土;这人当听到坏仔喊“阿公”饶命再也不敢时,心里那叫个爽!

  那次事情让这人明白一个道理,即做了,就要赶尽杀绝,不能让对手再回头欺负。

  从那以后,这人给自己立了规矩:日后行走江湖路,事事要抢先手,有了先才不会被动;对阵要主动出击,拳去路自开,不可等人家拳来!

  这人放下车窗猛踩油门,任由风呼呼从耳边掠过,感觉自己就像在飞翔。

  想到自己为之付出千辛万苦却尚未兑现的夙愿,还有那个即将唾手可得的巨大财富,已经离自己越来越近,心情不再被沮丧笼罩,情绪逐渐高涨起来;这人在迎面而来的风中,用嘶哑的声音长吼起来:“要想得到的,必须不择手段!我的事,无人能挡!”

  此时,这人觉得自己就像一只所向披靡的大鸟,又似可以随时迎风变身的怪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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