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狗贩子
是路上,薛埠汇已经把题目来回背了好多遍,说了多种答案,但都没有答对。
薛埠汇还在埋头思索,万幸和影子格里尔斯早走到了公园,开始寻找线索。因为已经是当天下午,早上在公园的人也早就不在了,想要询问路人是不可能的了。
因此,万幸和格里尔斯决定。他们一个在公园内继续寻找,一人在公园附近询问店铺老板。
万幸走进一家又一家店,都没有获得什么消息,直接他进入了一家小超市。
店老板是位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他看着万幸手机里的照片,稍加思索后说道:“这条狗啊,我是有些印象,几乎每天早上都看的见它和一个老太太在公园散步,没想到居然丢了,真是可惜啊!”
见终于有了线索,万幸喜上眉梢:“哥,那您今天早上有看见狗去哪了吗?”
“今天没有看见过。”店老板坐回凳子,看了看万幸的面貌,觉得年龄太小,摇了摇头,自己就从包里抽出了一根香烟点燃。
他叼着香烟,又想想道:“你这么一来,我倒是想起件事,之前这公园流浪狗还挺多的,现在不知道为什么,好像都不见了。”
店老板抖抖烟灰,猜测道:“你说会不会是遭狗贩子了?”
“狗贩子?H市居然还有狗贩子?”万幸不敢相信。一座在国内数一数二的繁华城市,居然还会有狗贩子?
“当然有了。”店老板一副见多识广的样子,教育起了眼前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年轻人。他看向外面已经黄昏的天空,一手夹烟,一手指着公园外的高楼大厦说道:“别看这外面灯红酒绿,人山人海的,好像还不错。其实啊!下面还不知道有多脏呢!别说狗贩子了,就是黑-帮它都有几个,时不时看见尸体,更是常事!”
店老板说的抑扬顿挫,给人一种很真实的感觉,但万幸却不是太信,感觉店老板有些耸人听闻了。
觉得差不多了,万幸道了声“谢谢”,然后在店里买了一包烟,送给了店老板当做感谢。
看着万幸留下的一包烟,店老板吐出一口烟气,缓缓开口:“上道!”
有了线索,万幸立刻感应了影子格里尔斯的位置,并很快找到对方。
格里尔斯带着薛埠汇,也找到了一点线索。他们在公园的拐角处,找到了黄色的狗毛。而在狗毛旁边,则有一处被压倒的观赏树,树枝上也有相同的狗毛。
“大黄应该是被抓走了。”带着白色面具的格里尔斯压低声音,手中展示着一撮黄色狗毛。
“嗯。”万幸点点头,把他问到的也告诉给了格里尔斯:“唉,如果真遇到狗贩子,也不知道现在还来不来得及,这可是我们的第一单啊!”
“别抱怨了,想想办法吧。”
“能有什么办法,不过就两种。找到狗贩子,或是引他们出来。”万幸直接说出自己刚才的想法,而这也是目前唯二的办法。
万幸扫了一眼还在沉迷侦探题的薛埠汇,随后小说说道:“我们两个现在的极限范围是1000米,根本做不到分头行动,只能先做一样,你怎么说?”
格里尔斯拉了拉手套,笑着说道:“找!他们抓了狗总是要处理的,无非是品相好的卖成宠物狗,品相差的卖给狗肉店。我们直接去找狗肉店,想办法套出狗贩子的地址。”
“行。”万幸点点头,认同了这个办法。毕竟直接去找,比蹲人要来得快。
“我查一下H市的狗肉店。”万幸拿出手机,开始搜索与狗肉有关的相关店铺。很快,手机上就弹出了消息:“居然有五家,我以前怎么都没注意到过。”
“五家?”影子格里尔斯也非惊讶,不过就算如此,他也没有忘记压低声音。
“对。”万幸一边表示你没有听错,一边很快在脑海里规划出了路线。
“走吧,我们快点!时间紧,任务重!”
“好。”格里尔斯声音低沉重地答应一声,随后拉了拉手套,就把还在思索的薛埠汇扛在了肩上,紧跟着万幸的脚步。
薛埠汇一下被抓住,还以为万幸两人不在身边,他又运气不好,遇见了抓小孩的,差点就叫出了声。
等他看见自己的视线拔高,才反应了过来。双手抱着格里尔斯的脖子,薛埠汇奶声奶气地问道:“哥哥,我们这是去哪啊?”
“找人!”
黄昏下,两人的速度都很快,一时间引来不少路人的频频侧目。
距离三人最近的一家狗肉店并不远,只有2公里的路程。而在H市这样的不夜城中,车水马龙,交通拥堵,一不注意就会堵车,所以万幸选择了直接跑过去。
以万幸9点的体能打底,加上“收尸人”和“探索者”对身体的强化,两公里的路程对方于他们来说并不远,也不会有太大的消耗。
十几分钟后,三人就到了一家叫做“香肉好吃”的狗肉店。
看着那不知道如何吐槽的名字,和店里灯火通明,客人满坐的场景,万幸的心一下子都凉了。
“不会已经狗入人口了吧!”
“嘟嘟嘟嘟!”这时万幸的电话响了起来。
他拿出电话一看,是个没有备注的电话号码,但万幸却知道这人是谁。
他的第一个案件委托者,那位穿着花哨的老太太。
万幸接起电话:“喂,晚上好啊!”
电话对面,老太太的声音响起:“小万啊!大黄的事情怎么样了?”
小万?大黄?这是什么称呼?
万幸嘴角一抽,调整好心态后说道:“太太放心,大黄的事情已经有进展了,我很快就能处理好!”
“好,好,好啊!”老太太连说了三个好,听的出来,她很激动。
“嗯太太,就这样吧!现在的情况比较急,我不好接电话。”说完,万幸就把电话挂了,因为他怕出来一个人,说什么狗肉真好吃之类的,刚时间,老太太一定会晕过去吧。1
薛埠汇还在埋头思索,万幸和影子格里尔斯早走到了公园,开始寻找线索。因为已经是当天下午,早上在公园的人也早就不在了,想要询问路人是不可能的了。
因此,万幸和格里尔斯决定。他们一个在公园内继续寻找,一人在公园附近询问店铺老板。
万幸走进一家又一家店,都没有获得什么消息,直接他进入了一家小超市。
店老板是位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他看着万幸手机里的照片,稍加思索后说道:“这条狗啊,我是有些印象,几乎每天早上都看的见它和一个老太太在公园散步,没想到居然丢了,真是可惜啊!”
见终于有了线索,万幸喜上眉梢:“哥,那您今天早上有看见狗去哪了吗?”
“今天没有看见过。”店老板坐回凳子,看了看万幸的面貌,觉得年龄太小,摇了摇头,自己就从包里抽出了一根香烟点燃。
他叼着香烟,又想想道:“你这么一来,我倒是想起件事,之前这公园流浪狗还挺多的,现在不知道为什么,好像都不见了。”
店老板抖抖烟灰,猜测道:“你说会不会是遭狗贩子了?”
“狗贩子?H市居然还有狗贩子?”万幸不敢相信。一座在国内数一数二的繁华城市,居然还会有狗贩子?
“当然有了。”店老板一副见多识广的样子,教育起了眼前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年轻人。他看向外面已经黄昏的天空,一手夹烟,一手指着公园外的高楼大厦说道:“别看这外面灯红酒绿,人山人海的,好像还不错。其实啊!下面还不知道有多脏呢!别说狗贩子了,就是黑-帮它都有几个,时不时看见尸体,更是常事!”
店老板说的抑扬顿挫,给人一种很真实的感觉,但万幸却不是太信,感觉店老板有些耸人听闻了。
觉得差不多了,万幸道了声“谢谢”,然后在店里买了一包烟,送给了店老板当做感谢。
看着万幸留下的一包烟,店老板吐出一口烟气,缓缓开口:“上道!”
有了线索,万幸立刻感应了影子格里尔斯的位置,并很快找到对方。
格里尔斯带着薛埠汇,也找到了一点线索。他们在公园的拐角处,找到了黄色的狗毛。而在狗毛旁边,则有一处被压倒的观赏树,树枝上也有相同的狗毛。
“大黄应该是被抓走了。”带着白色面具的格里尔斯压低声音,手中展示着一撮黄色狗毛。
“嗯。”万幸点点头,把他问到的也告诉给了格里尔斯:“唉,如果真遇到狗贩子,也不知道现在还来不来得及,这可是我们的第一单啊!”
“别抱怨了,想想办法吧。”
“能有什么办法,不过就两种。找到狗贩子,或是引他们出来。”万幸直接说出自己刚才的想法,而这也是目前唯二的办法。
万幸扫了一眼还在沉迷侦探题的薛埠汇,随后小说说道:“我们两个现在的极限范围是1000米,根本做不到分头行动,只能先做一样,你怎么说?”
格里尔斯拉了拉手套,笑着说道:“找!他们抓了狗总是要处理的,无非是品相好的卖成宠物狗,品相差的卖给狗肉店。我们直接去找狗肉店,想办法套出狗贩子的地址。”
“行。”万幸点点头,认同了这个办法。毕竟直接去找,比蹲人要来得快。
“我查一下H市的狗肉店。”万幸拿出手机,开始搜索与狗肉有关的相关店铺。很快,手机上就弹出了消息:“居然有五家,我以前怎么都没注意到过。”
“五家?”影子格里尔斯也非惊讶,不过就算如此,他也没有忘记压低声音。
“对。”万幸一边表示你没有听错,一边很快在脑海里规划出了路线。
“走吧,我们快点!时间紧,任务重!”
“好。”格里尔斯声音低沉重地答应一声,随后拉了拉手套,就把还在思索的薛埠汇扛在了肩上,紧跟着万幸的脚步。
薛埠汇一下被抓住,还以为万幸两人不在身边,他又运气不好,遇见了抓小孩的,差点就叫出了声。
等他看见自己的视线拔高,才反应了过来。双手抱着格里尔斯的脖子,薛埠汇奶声奶气地问道:“哥哥,我们这是去哪啊?”
“找人!”
黄昏下,两人的速度都很快,一时间引来不少路人的频频侧目。
距离三人最近的一家狗肉店并不远,只有2公里的路程。而在H市这样的不夜城中,车水马龙,交通拥堵,一不注意就会堵车,所以万幸选择了直接跑过去。
以万幸9点的体能打底,加上“收尸人”和“探索者”对身体的强化,两公里的路程对方于他们来说并不远,也不会有太大的消耗。
十几分钟后,三人就到了一家叫做“香肉好吃”的狗肉店。
看着那不知道如何吐槽的名字,和店里灯火通明,客人满坐的场景,万幸的心一下子都凉了。
“不会已经狗入人口了吧!”
“嘟嘟嘟嘟!”这时万幸的电话响了起来。
他拿出电话一看,是个没有备注的电话号码,但万幸却知道这人是谁。
他的第一个案件委托者,那位穿着花哨的老太太。
万幸接起电话:“喂,晚上好啊!”
电话对面,老太太的声音响起:“小万啊!大黄的事情怎么样了?”
小万?大黄?这是什么称呼?
万幸嘴角一抽,调整好心态后说道:“太太放心,大黄的事情已经有进展了,我很快就能处理好!”
“好,好,好啊!”老太太连说了三个好,听的出来,她很激动。
“嗯太太,就这样吧!现在的情况比较急,我不好接电话。”说完,万幸就把电话挂了,因为他怕出来一个人,说什么狗肉真好吃之类的,刚时间,老太太一定会晕过去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