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玫瑰街56号
薛佩蕊走后,万幸就查到了玫瑰街56号的位置,距离不算太远,和他们只有1公里的距离。
两人没有着急,而是慢慢悠悠地走到了玫瑰街。玫瑰街和它的名字一样,街道两边种满了玫瑰,而且玫瑰花生长的都很完整,没有这少一朵,那少一朵的情况。
万幸鼻尖只是轻轻一嗅,玫瑰花的芳香就扑面来。
“真是个好地方啊!”
不知不觉间,“大侦探”万幸,和他那不知道什么名字的助手走到了玫瑰街56号。
确切的说,应该是走到了玫瑰街56,58,60号。因为这三号,是同一户人家。
看着眼前带有园林的别墅,格里尔斯忍不住说道:“我觉得你当时答应太快了,以有钱人的性格来看,你不说话,她可能还会加点钱。”
“我也想到了。”万幸白了格里尔斯一眼,马后炮谁不会?
几步上前,万幸伸手按下了大铁门边上的红色门铃。
外面没有“叮咚”声响起,因为门铃只会响在别墅内。
过了一会儿,门铃边有说话声传出,是位三四十岁的女性:“喂?您是哪位?”
万幸清清嗓子,用标准的普通话说道:“我是一位侦探,是薛小姐让我来照看她弟弟的,我的名字叫万幸。”
“原来是万先生啊!刚才小姐已经给我说过您了,不过……”中年女人突然一顿,说话小声了起来:“不过小少爷他不让我放您进来。”
“哦?”大门外两人面面相觑,这是什么意思?
万幸问道:“那还需要我吗?”
“不是,不是的!万先生您误会了。”中年女人连忙解释:“是小少爷他脾气比较怪,喜欢刁难人……”
“哦~”万幸拖了一个长音,恍然大悟,这次他懂什么意思了。
格里尔斯笑了笑:“我好像也知道薛小姐为什么不关心你专不专业了。”
“是我们!”万幸看着带面具的格里尔斯,强调了一句。随后探手握住铁门,向上使劲一翻,就翻过了两米多高的大铁门。
门这个东西,从来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
这时门铃内再次传来声音:“万先生,您懂我意思了吗?”
格里尔斯看着园林内往前走的背影,随口回道:“已经进来了!”
话音一落,格里尔斯也用同样的方式翻进了园林,带起一阵风声。
“什……什么?已经进来了?喂,喂?万先生?”
快步跟上,格里尔斯与万幸并肩走在一起,很快就穿过了满是绿植的园林,来到了大别墅的门口。
万幸上前敲了敲门说道:“我来了!”
门内突然传出一声女子娇呼,似乎是被什么吓到了。随后门内就有一个小男孩大声说道:“进来吧!”
万幸听后刚要推门,一只带着手套的手却拦在了他的前面,那是格里尔斯的手,他拉了拉手套笑道:“我的灵性在跳动,它说有点小危险,可能开门会有有趣的事情发生。”
“哈?”万幸一惊,随即略微思索道:“要不翻窗户?”
“不用。”格里尔斯摇摇头:“你退后就行。”
万幸点点头,果断后退了几步。
“进来了!”
格里尔斯伸手扭动门把手,推门而入。只听“咔嚓”一声,一个装满水的铁桶从上方落下,就要正中格里尔斯的天灵盖。
“探索者”的灵性跳动越发剧烈,影子格里尔斯提前收到了灵性的反馈,心中自然早有准备。
身形只是轻轻一歪,刚好躲掉落下的水桶,刹那间,格里尔斯伸出左手,一个卸力,稳稳拿住了水桶的边缘,这样的力量,对于目前的他来说,小意思罢了!
紧接着,没有一丝犹豫,格里尔斯把水桶向前一泼,直接冲掉了飞来的满天白色粉沫,随后又向前伸手一探,在水中抓住了一只飞掠而来的小巧脚踝。
一切过去,万幸就看见自己的影子提着一个小男孩的脚,把对方悬空了起来。
“放开我!你个混蛋!”小男孩发现自己被抓住,先是一愣,反应过来后就开始胡混地蹬脚摆手,想要下来。
可不管他再怎么努力,格里尔斯都没有动一下,白色无脸面具下的嘴角微微上扬。
“怎么样?小子!”
小孩的力气很小,甩了几下后就一直在喘气,听见有人挑衅他,小男孩涨红着脸怒道:“不算不算,有本事你放我下来,我们再来!”
这时一位戴着围裙的中年女人走了过来,看见戴着面具的格里尔斯,她先是愣了一下,才对万幸两人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叫杜昭媚,是薛家的管家兼厨师,小少爷给两位添麻烦了。”
这位杜昭媚,就是刚才与万幸通话的那位。
万幸满脸笑容地慢慢走进别墅,就像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杜姐说的哪里话,以后你的少爷,也是我们的少爷嘛,不麻烦!不麻烦!”
杜昭媚哭笑不得,指了指还倒悬着的小男孩:“那……少爷他……”
不等万幸说话,格里尔斯就把小男孩放了下来。小男孩一落地,就气冲冲的想踢格里尔斯一脚,但却被轻松闪过了。
不仅如此,格里尔斯还回腿勾了小男孩一下,直接就把小男孩绊倒了。
小男孩“啊”了一下,一头栽在地上,成了一个小小的大字。没有哭,没有闹,小男孩憋着气起身,乖乖地站在了一旁,那鼓起来的小脸看着可爱极了。
万幸笑了笑,蹲在小男孩的面前,摸着对方的头问道:“小朋友,你叫什么呀!”
“给我拿开!”小男孩挥手拍掉万幸放在他头上的手掌,随即后退几步,怒气冲冲地瞪着万幸。
万幸一点没有生气,反应笑道:“怪可爱的!”
穿着围裙的杜昭媚讪讪一笑:“小少爷叫做薛埠汇。”
“薛不会?”万幸惊讶地挑挑眉,重复了一遍小男孩的名字,有些想笑,好在他忍住了。
“咚!咚!咚!”
这时,一道钟声在城市的上空响彻。
听见的人们没有任何惊讶,因为这是每天中午12点都会发生的一件事情。
在H市的中心,建立有一座大约25米高的现代钟楼,钟楼辉煌大气,是H市最有标志性的建筑。其顶上挂有巨大的钟表,每当太阳升到最高处,钟表都会闪烁出一抹耀眼的金色光芒。很多新人结婚,都会选择这里。
薛埠汇露出笑容,微微低了低身子,柔和地说道:“小少爷,万先生,还有这位先生,时间不早了,我们先吃饭吧!”
“谢谢,我已经快饿的不行了。”万幸笑着点点头。
不得不说,有钱人的家里就是不一样。性格教养都这么的好,当然,小孩子不算。
跟随杜昭媚的脚步,几人穿过别墅大厅,走进了厨房。
在这期间,调皮好动的薛埠汇非常老实,只是默默的跟在身后,没有任何特殊的动作。
这让万幸很是疑惑,一个刚见面就对他们下手的捣蛋鬼,怎么突然变成了老实乖巧的可爱宝宝?
有问题!
薛埠汇一脸乖巧地走到带着面具的影子脚边,一只手抓住格里尔斯的手套,奶气奶气地说道:“哥哥,刚才杜姐姐打电话的时候,听见你们说你们是侦探,是真的吗?”
格里尔斯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现在是“大侦探”万幸的助手,一个沉默寡言,不苟言笑,武力强悍的助手。
这是影子格里尔斯自己想的人物设定。
角色扮演真的很有趣!
看着格里尔斯悄悄对自己勾勾手指,万幸一下就懂了,于是他对薛埠汇说道:“对,我们是侦探。”
薛埠汇回头看着万幸,又继续奶声奶气地问道:“那你们一定非常有名,帮警察叔叔破获过许多大案吧!”
万幸略带尴尬的一笑,有些不好意思。不过他没有吹牛,而是说起真话:“那倒是没有,事实上,照顾你是我们接的第一单。”
“哦~”薛埠汇牵着格里尔斯的手,长长“哦”了一声,很是意味深长。
“没关系的,你们这么厉害,一定会成为大侦探的!”薛埠汇信誓旦旦的大声说道。
聊着天,几人已经不知不觉走进了餐厅。餐厅的格局比较奇怪,是一个长方体的构造,里面放了一张大约四五米长,一米多宽的长红木桌。而木桌的两边和两头,分别摆放着6根和1根木椅,一共是14张坐位。
这让万幸有一种在外国,或是在外国餐厅的感觉。
薛埠汇开心地笑着,拉起格里尔斯的手到一边的坐位上,随即拍了拍木椅上没有的灰尘,礼貌说道:“哥哥坐,我扶着你。”
格里尔斯笑了笑,抽出木椅,在将要坐下去时突然一个转身,抱起薛埠汇,把他按在了木椅上,随后格里尔斯从薛埠汇的身上抽出了一个白色的小东西丢给万幸。
万幸很轻松的接住,摊开手掌一看,是一瓶502,看瓶的痕迹,刚才应该用过。
好家伙,先聊天放松警惕,然后再神不知鬼不觉的做手脚,好在影子是“探索者”,不然可就被一个小孩子阴了。
古灵精怪的。
同时,万幸还发现了一个问题,他笑着走过格里尔斯的身边,悄悄地提醒道:“带着面具呢。”
因为有外人,万幸不敢多说,但表达的意思也足够明确。
你带着面具呢,是看不见的,低调一点。
谁知格里尔斯毫不在意,拉了拉手套,慢悠悠地坐在了薛埠汇的边上。
此时的薛埠汇,刚从懵逼中回过神来。边上这位带面具的怪哥哥动作实在太快,他一不留神就被抱起,放在了他刚涂过胶水的椅子上。
双手抵着椅子,薛埠汇用力起身,但却发现屁股起来了,裤子却被胶水死死粘住,没有动静。他随即放弃,气鼓鼓看着格里尔斯。
格里尔斯头也不回地笑了笑:“挺玩的起嘛!”
对于这样的小孩子,被人欺负后没有哭,没有闹,万幸和他的影子看着都非常顺眼。
杜昭媚在带领众人进入餐厅后,就独自去了厨房,在其他佣人的帮助下,她小心翼翼地推着一个三层的小餐车,重新走入了餐厅。
她推着餐车,围绕着木桌走了一圈,在路过三人时,都会放下一套相同的午餐,是一盘意大利面,一盘牛排,和三种不同的果酱。最后她在一处空位放下了属于自己的午餐。
弄完这些,不需要杜昭媚多说,三人就开动了起来,或者说是两人,因为格里尔斯完全没动。
不是他不想吃,而是吃不了。
……
都吃完饭,杜昭媚默默收拾起桌子,而万幸也帮了帮忙。格里尔斯见万幸去了,也就没有动作,毕竟需要收拾的东西真不多。
薛埠汇脱下裤子,从胶水的束缚中跑了出来,他穿着一条内裤站在木椅上,在格里尔斯的面前挥挥手,非常好奇的样子。
见格里尔斯没有反应,薛埠汇的大眼睛滴溜溜一转,露出了一抹开心的笑容。
只见他手掌向后拉满,像是拉弓一样。随后顺着身体的一扭,手掌如箭,飞快的就要打在格里尔斯的白色面具上。
“呀!”
手掌挥动带起一阵微风,马上就要打在格里尔斯的脸上时,他只是微微后仰扭头,就轻松简单的躲过了这一击。
而薛埠汇却因为突发的情况,身体没有准备,被惯性带飞了出去,整个人都脱离了木椅。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尖叫声中,在薛埠汇的小脸离地只有几厘米时,他的后背衣领被一只带有手套的手接住了。
薛埠汇放松的吐出一口气,小手不停拍打着自己的小胸脯,看样子被吓得不轻。
重新站起来,薛埠汇没有生气,而是又爬上了木椅,满眼闪着星星地扒在格里尔斯的肩膀上:“哥哥,你是怎么看见的啊?”
格里尔斯整理了一下手套,他发现,手套这个东西是真的容易松。随后他故做冷酷地说道:“想学嘛,我教你啊!”
“想学想学!”
刚收拾好餐具的万幸进来,就恰巧看见了这一幕,他轻轻歪头,心中想道:“这就搞定了?”
两人没有着急,而是慢慢悠悠地走到了玫瑰街。玫瑰街和它的名字一样,街道两边种满了玫瑰,而且玫瑰花生长的都很完整,没有这少一朵,那少一朵的情况。
万幸鼻尖只是轻轻一嗅,玫瑰花的芳香就扑面来。
“真是个好地方啊!”
不知不觉间,“大侦探”万幸,和他那不知道什么名字的助手走到了玫瑰街56号。
确切的说,应该是走到了玫瑰街56,58,60号。因为这三号,是同一户人家。
看着眼前带有园林的别墅,格里尔斯忍不住说道:“我觉得你当时答应太快了,以有钱人的性格来看,你不说话,她可能还会加点钱。”
“我也想到了。”万幸白了格里尔斯一眼,马后炮谁不会?
几步上前,万幸伸手按下了大铁门边上的红色门铃。
外面没有“叮咚”声响起,因为门铃只会响在别墅内。
过了一会儿,门铃边有说话声传出,是位三四十岁的女性:“喂?您是哪位?”
万幸清清嗓子,用标准的普通话说道:“我是一位侦探,是薛小姐让我来照看她弟弟的,我的名字叫万幸。”
“原来是万先生啊!刚才小姐已经给我说过您了,不过……”中年女人突然一顿,说话小声了起来:“不过小少爷他不让我放您进来。”
“哦?”大门外两人面面相觑,这是什么意思?
万幸问道:“那还需要我吗?”
“不是,不是的!万先生您误会了。”中年女人连忙解释:“是小少爷他脾气比较怪,喜欢刁难人……”
“哦~”万幸拖了一个长音,恍然大悟,这次他懂什么意思了。
格里尔斯笑了笑:“我好像也知道薛小姐为什么不关心你专不专业了。”
“是我们!”万幸看着带面具的格里尔斯,强调了一句。随后探手握住铁门,向上使劲一翻,就翻过了两米多高的大铁门。
门这个东西,从来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
这时门铃内再次传来声音:“万先生,您懂我意思了吗?”
格里尔斯看着园林内往前走的背影,随口回道:“已经进来了!”
话音一落,格里尔斯也用同样的方式翻进了园林,带起一阵风声。
“什……什么?已经进来了?喂,喂?万先生?”
快步跟上,格里尔斯与万幸并肩走在一起,很快就穿过了满是绿植的园林,来到了大别墅的门口。
万幸上前敲了敲门说道:“我来了!”
门内突然传出一声女子娇呼,似乎是被什么吓到了。随后门内就有一个小男孩大声说道:“进来吧!”
万幸听后刚要推门,一只带着手套的手却拦在了他的前面,那是格里尔斯的手,他拉了拉手套笑道:“我的灵性在跳动,它说有点小危险,可能开门会有有趣的事情发生。”
“哈?”万幸一惊,随即略微思索道:“要不翻窗户?”
“不用。”格里尔斯摇摇头:“你退后就行。”
万幸点点头,果断后退了几步。
“进来了!”
格里尔斯伸手扭动门把手,推门而入。只听“咔嚓”一声,一个装满水的铁桶从上方落下,就要正中格里尔斯的天灵盖。
“探索者”的灵性跳动越发剧烈,影子格里尔斯提前收到了灵性的反馈,心中自然早有准备。
身形只是轻轻一歪,刚好躲掉落下的水桶,刹那间,格里尔斯伸出左手,一个卸力,稳稳拿住了水桶的边缘,这样的力量,对于目前的他来说,小意思罢了!
紧接着,没有一丝犹豫,格里尔斯把水桶向前一泼,直接冲掉了飞来的满天白色粉沫,随后又向前伸手一探,在水中抓住了一只飞掠而来的小巧脚踝。
一切过去,万幸就看见自己的影子提着一个小男孩的脚,把对方悬空了起来。
“放开我!你个混蛋!”小男孩发现自己被抓住,先是一愣,反应过来后就开始胡混地蹬脚摆手,想要下来。
可不管他再怎么努力,格里尔斯都没有动一下,白色无脸面具下的嘴角微微上扬。
“怎么样?小子!”
小孩的力气很小,甩了几下后就一直在喘气,听见有人挑衅他,小男孩涨红着脸怒道:“不算不算,有本事你放我下来,我们再来!”
这时一位戴着围裙的中年女人走了过来,看见戴着面具的格里尔斯,她先是愣了一下,才对万幸两人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叫杜昭媚,是薛家的管家兼厨师,小少爷给两位添麻烦了。”
这位杜昭媚,就是刚才与万幸通话的那位。
万幸满脸笑容地慢慢走进别墅,就像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杜姐说的哪里话,以后你的少爷,也是我们的少爷嘛,不麻烦!不麻烦!”
杜昭媚哭笑不得,指了指还倒悬着的小男孩:“那……少爷他……”
不等万幸说话,格里尔斯就把小男孩放了下来。小男孩一落地,就气冲冲的想踢格里尔斯一脚,但却被轻松闪过了。
不仅如此,格里尔斯还回腿勾了小男孩一下,直接就把小男孩绊倒了。
小男孩“啊”了一下,一头栽在地上,成了一个小小的大字。没有哭,没有闹,小男孩憋着气起身,乖乖地站在了一旁,那鼓起来的小脸看着可爱极了。
万幸笑了笑,蹲在小男孩的面前,摸着对方的头问道:“小朋友,你叫什么呀!”
“给我拿开!”小男孩挥手拍掉万幸放在他头上的手掌,随即后退几步,怒气冲冲地瞪着万幸。
万幸一点没有生气,反应笑道:“怪可爱的!”
穿着围裙的杜昭媚讪讪一笑:“小少爷叫做薛埠汇。”
“薛不会?”万幸惊讶地挑挑眉,重复了一遍小男孩的名字,有些想笑,好在他忍住了。
“咚!咚!咚!”
这时,一道钟声在城市的上空响彻。
听见的人们没有任何惊讶,因为这是每天中午12点都会发生的一件事情。
在H市的中心,建立有一座大约25米高的现代钟楼,钟楼辉煌大气,是H市最有标志性的建筑。其顶上挂有巨大的钟表,每当太阳升到最高处,钟表都会闪烁出一抹耀眼的金色光芒。很多新人结婚,都会选择这里。
薛埠汇露出笑容,微微低了低身子,柔和地说道:“小少爷,万先生,还有这位先生,时间不早了,我们先吃饭吧!”
“谢谢,我已经快饿的不行了。”万幸笑着点点头。
不得不说,有钱人的家里就是不一样。性格教养都这么的好,当然,小孩子不算。
跟随杜昭媚的脚步,几人穿过别墅大厅,走进了厨房。
在这期间,调皮好动的薛埠汇非常老实,只是默默的跟在身后,没有任何特殊的动作。
这让万幸很是疑惑,一个刚见面就对他们下手的捣蛋鬼,怎么突然变成了老实乖巧的可爱宝宝?
有问题!
薛埠汇一脸乖巧地走到带着面具的影子脚边,一只手抓住格里尔斯的手套,奶气奶气地说道:“哥哥,刚才杜姐姐打电话的时候,听见你们说你们是侦探,是真的吗?”
格里尔斯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现在是“大侦探”万幸的助手,一个沉默寡言,不苟言笑,武力强悍的助手。
这是影子格里尔斯自己想的人物设定。
角色扮演真的很有趣!
看着格里尔斯悄悄对自己勾勾手指,万幸一下就懂了,于是他对薛埠汇说道:“对,我们是侦探。”
薛埠汇回头看着万幸,又继续奶声奶气地问道:“那你们一定非常有名,帮警察叔叔破获过许多大案吧!”
万幸略带尴尬的一笑,有些不好意思。不过他没有吹牛,而是说起真话:“那倒是没有,事实上,照顾你是我们接的第一单。”
“哦~”薛埠汇牵着格里尔斯的手,长长“哦”了一声,很是意味深长。
“没关系的,你们这么厉害,一定会成为大侦探的!”薛埠汇信誓旦旦的大声说道。
聊着天,几人已经不知不觉走进了餐厅。餐厅的格局比较奇怪,是一个长方体的构造,里面放了一张大约四五米长,一米多宽的长红木桌。而木桌的两边和两头,分别摆放着6根和1根木椅,一共是14张坐位。
这让万幸有一种在外国,或是在外国餐厅的感觉。
薛埠汇开心地笑着,拉起格里尔斯的手到一边的坐位上,随即拍了拍木椅上没有的灰尘,礼貌说道:“哥哥坐,我扶着你。”
格里尔斯笑了笑,抽出木椅,在将要坐下去时突然一个转身,抱起薛埠汇,把他按在了木椅上,随后格里尔斯从薛埠汇的身上抽出了一个白色的小东西丢给万幸。
万幸很轻松的接住,摊开手掌一看,是一瓶502,看瓶的痕迹,刚才应该用过。
好家伙,先聊天放松警惕,然后再神不知鬼不觉的做手脚,好在影子是“探索者”,不然可就被一个小孩子阴了。
古灵精怪的。
同时,万幸还发现了一个问题,他笑着走过格里尔斯的身边,悄悄地提醒道:“带着面具呢。”
因为有外人,万幸不敢多说,但表达的意思也足够明确。
你带着面具呢,是看不见的,低调一点。
谁知格里尔斯毫不在意,拉了拉手套,慢悠悠地坐在了薛埠汇的边上。
此时的薛埠汇,刚从懵逼中回过神来。边上这位带面具的怪哥哥动作实在太快,他一不留神就被抱起,放在了他刚涂过胶水的椅子上。
双手抵着椅子,薛埠汇用力起身,但却发现屁股起来了,裤子却被胶水死死粘住,没有动静。他随即放弃,气鼓鼓看着格里尔斯。
格里尔斯头也不回地笑了笑:“挺玩的起嘛!”
对于这样的小孩子,被人欺负后没有哭,没有闹,万幸和他的影子看着都非常顺眼。
杜昭媚在带领众人进入餐厅后,就独自去了厨房,在其他佣人的帮助下,她小心翼翼地推着一个三层的小餐车,重新走入了餐厅。
她推着餐车,围绕着木桌走了一圈,在路过三人时,都会放下一套相同的午餐,是一盘意大利面,一盘牛排,和三种不同的果酱。最后她在一处空位放下了属于自己的午餐。
弄完这些,不需要杜昭媚多说,三人就开动了起来,或者说是两人,因为格里尔斯完全没动。
不是他不想吃,而是吃不了。
……
都吃完饭,杜昭媚默默收拾起桌子,而万幸也帮了帮忙。格里尔斯见万幸去了,也就没有动作,毕竟需要收拾的东西真不多。
薛埠汇脱下裤子,从胶水的束缚中跑了出来,他穿着一条内裤站在木椅上,在格里尔斯的面前挥挥手,非常好奇的样子。
见格里尔斯没有反应,薛埠汇的大眼睛滴溜溜一转,露出了一抹开心的笑容。
只见他手掌向后拉满,像是拉弓一样。随后顺着身体的一扭,手掌如箭,飞快的就要打在格里尔斯的白色面具上。
“呀!”
手掌挥动带起一阵微风,马上就要打在格里尔斯的脸上时,他只是微微后仰扭头,就轻松简单的躲过了这一击。
而薛埠汇却因为突发的情况,身体没有准备,被惯性带飞了出去,整个人都脱离了木椅。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尖叫声中,在薛埠汇的小脸离地只有几厘米时,他的后背衣领被一只带有手套的手接住了。
薛埠汇放松的吐出一口气,小手不停拍打着自己的小胸脯,看样子被吓得不轻。
重新站起来,薛埠汇没有生气,而是又爬上了木椅,满眼闪着星星地扒在格里尔斯的肩膀上:“哥哥,你是怎么看见的啊?”
格里尔斯整理了一下手套,他发现,手套这个东西是真的容易松。随后他故做冷酷地说道:“想学嘛,我教你啊!”
“想学想学!”
刚收拾好餐具的万幸进来,就恰巧看见了这一幕,他轻轻歪头,心中想道:“这就搞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