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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一章 京市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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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岚是因为和家里通过信,才决定年后回。

  宋琪的话,应该会和其他知青一样,年底二十九、三十的返城。

  铁网上的小鱼发出滋滋声,通体泛着焦黄,看起来可口,但其实香味并不明显。

  魏岚小心捡起一条吹了吹,放进嘴里嚼了起来。

  还是有一些水分没有烘干,但肉质紧实,嚼起来口感像鱿鱼丝,自带鲜味,越嚼越香。

  还不赖。

  后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魏岚站起身往窗外看了一眼。

  顾朝一边抖衣服,一边将衣服搭在晾衣绳上晾着。

  就说刚才怎么把炉子拎进来以后,就没看见人影了,原来是偷摸猫在后面洗衣服去了。

  “噔噔——”

  魏岚手指在玻璃上轻轻敲了两下,窗外半个身子藏在阴暗里的顾朝转过头来。

  魏岚轻轻勾勾手指头,顾朝笑着摇头,抖开最后一件衣服晾好,倒了桶里的水才踱步往屋里来。

  不过多会儿,人就出现在魏岚房间门口,“怎么了?”

  “尝尝?”魏岚坐回椅子上,手里忙活织毛衣,下巴往炉子方向轻抬了一下。

  魏岚做饭手艺好,吃食上面,顾朝从不怀疑她。

  冷水泡的发红大手在衣摆处蹭了蹭,顾朝蹲在炉子面前,感受扑面而来的热气,迅速捡起一个烘干的小鱼干塞进嘴里。

  肉质紧实,小鱼原有的鲜嫩中伴随五香粉的中和,味道越嚼越香。

  “好吃。”顾朝轻声说着,又往嘴里塞里一个,顺手往魏岚嘴里也塞了一个。

  “把这些装起来,让阿婆和右兰也尝尝。盆里还有好多,我再烘一点,一会儿你在吃。”魏岚笑的眉眼弯弯,“桶里还有黄鳝,看看明天阿婆怎么安排,要是她做鱼下水,那我后天再烧给你吃。”

  那五条,每条两斤重的鱼,傍晚那会儿,魏岚和顾朝去知青点送东西的时候,顾阿婆就已经杀出来了。

  因为是草鱼和鲤鱼,鱼的内脏、肠子比鲤鱼的要粗大许多,肠子雪白没什么残留物,外面还带着许多白色鱼油。

  顾阿婆没舍得扔,摘了鱼胆丢了以后,那海碗把鱼肠什么的都装起来了,说是明天用萝卜煨着吃。

  魏岚没吃过鱼肠,心里有点抵触,不过看右兰一脸期待的神情,她心里抵触浅浅消散,不由也生出几分期待。

  华人带着一张嘴,可以吃遍全世界。

  国外泛滥成灾的生物,华人恨不得能给吃灭绝,不就是鱼下水吗?

  说不定有什么意外惊喜呢?

  “好。”顾朝淡淡点头,起身去拿碗的功夫,顾不得烫手,又从铁网上拿了一个小鱼干送进嘴里,嚼了起来。

  魏岚故作生气,皱着眉头睨了他一眼,又娇又俏。

  顾朝哑然失笑,告饶道:“最后一个,再不吃了。”

  顾朝很快取来碗快,把烘好的鱼干夹进碗里,又自顾自在铁网是摆上新的小鱼,这才端着碗往堂屋去。

  顾阿婆和右兰都在客厅看电视。

  这两天临近年关,之前过来看电视的没有再来。

  索性电视里节目天天不带重样的,顾阿婆看着觉得稀奇,也就不觉得冷清了。

  *

  “今年虽然雪下得晚,但天儿照样冻人。你这才刚有点起色,出去做什么?”

  “我也想去百货大楼看看,顺道买点什么。”

  魏临套上针织马甲,将领口衣袖抚平捋直了,才穿上军大衣,裹上围巾围好。

  未来女婿马上登门,京市魏家人同样在做准备。

  腊月二十七这天一早,一家三口收拾整齐,准备出门。

  魏临这几个月身体状况逐渐稳定,没再往医院跑,但身体依旧消瘦。

  魏母本来劝魏临在家休息,一向好脾气的魏临却没有听,母子二人僵持半天。

  魏母皱眉抱怨,“你们姓魏的一大家子,就是个倔脾气,下了决定事别人怎么劝都不行。”

  松枝绿的军大衣,领口连带后颈一圈是灰黑色兔毛,身前两排黄铜金属扣,灯光下不时折射出浅金色光芒。

  因为厚实,很容易显的臃肿,偏魏临随了魏学良,都是一米八七的大高个子。

  但魏临身体落了些亏空,身材消瘦,这身军大衣穿在他身上,非但没有显得臃肿,反而将他身上病气压下去许多,衬的肩宽个高,一双腿格外修长。

  凭空多了积分威严。

  魏母原还想继续劝说,一看这幅情形,口风顿时变了,夸赞道:“穿着比你爸合适。”

  穿着一身松枝绿,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魏学良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闻言不由抬起头来。

  哪有多合适?也就一般般。

  魏学良狐疑睨了魏临一眼,“他穿着能有我气派?”

  得,还跟自己的儿子酸上了。

  “可不,你穿着就跟黑脸包公一样,哪有我们家阿临穿着好看?”魏母嗤的一声笑,眼尾上扬浮现两条细纹:“一会儿出了家门,院里大姑娘瞧了,保管各个都要脸红。”

  这军大衣是魏学良的,但魏学良身上气息过于凌厉,又爱板着个脸,平时便装还好,但凡穿了军装、军大衣的,团里那些兵蛋子见了,各个站得笔直,大气不敢喘。

  “哼。”魏学良脸一垮,黑着脸抖开报纸,“你这是把他当闺女看待了。”

  后生哥儿,说好看像什么话?

  魏临嘴角无奈上扬,早已习惯父母在家时的相处模式。

  魏学良看着像是个老顽固,其实芯子还跟个孩子一样,要是夸他身边的人不夸他,他总能憋出两句话出来,挑你的刺儿。

  魏母再了解不过,遂冲魏临瘪嘴摇摇头,没有接话茬。

  魏学良见魏母不吱声,明显的忽略自己,心里气不顺,手里报纸抖得哗哗作响。

  魏母依旧没有回头,期间魏临倒是伸长脖子侧头看了一眼。

  父子俩视线不期而遇,魏临笑了笑,魏学良觉得有点尴尬,“哼”了一声,拿着报纸身子一转,只留给魏临一个宽阔后背。

  “别理他。”魏母拍拍魏临后肩的褶皱,左看又看,心里十分满意。

  她的两个孩子,不论是相貌还是其他,都是顶顶的好。

  魏母曾经在团里当过文艺兵,嫁给魏学良后,基本就脱离了组织,在家料理家务。

  因魏学良还在团里当事,魏母偶尔也会过去看看,提起两个孩子,旁人没有不羡慕的。

  魏母嘴角勾起,“嗯嗯”哼着调儿理了理军大衣的后领子,得意嗔道:“你爸的军帽儿呢?也给戴上,气派又精神。”

  魏母说着,转头目光来回寻找,找魏学良平时带的帽子。

  魏学良手上动作微顿,不动声色睨了一眼身侧沙发。

  松枝绿的底儿,金色五角星和梅花纹。

  可不就是他的军帽吗?

  魏学良大手一伸,将帽子夹在腋下,起身往外走,“你们快点,我先去车上等你们。”

  “刚才还看见了,怎么就没了?”

  客厅、房间来回转悠,就是找不到军帽,魏母一拍巴掌,声音拔高,“准是你爸藏起来了,这个心眼儿小的!”

  “行了妈,咱们还是赶紧出门吧。”

  军大衣暖和,挡风严实魏临才穿的,并不是为了气派。

  随手戴上雷风(锋)帽,魏临将一条白色围巾戴在魏母脖子上,就推着魏母往外走,“年边百货大楼人多,去晚了你想买的早被人抢光了。”

  魏母一直用的都是纱巾,这条白色围巾还是前段时间刚从百货大楼买的,花了三块钱,为的就是能跟魏岚寄回来的羊绒毛衣搭配。

  魏岚估算的尺寸不错,魏学良和魏母穿的正正好,魏临的要宽松些,倒也无伤大雅。

  一听魏临的话,魏母觉得也是,登时不在多言,利落锁了家门。

  往年这个时候京市早就被大雪覆盖,今年也不知道怎么的,都年底二十七了,一场小雪也没落下过。

  魏母转身,一阵冷风扑面而来,冷得刺骨。

  “上车,先上车去。”魏母推着魏临,连声催促。

  雪虽然没下,但天也不见得暖和,早上一脸打湿了头发,出趟门都能结上冰晶。

  车子缓缓发动,魏母看向窗外倒去的建筑物剪影,叹道:“这么冷的天,也不知道H省那边是个什么情况?”

  魏学良握方向盘的手紧了一瞬,半晌松懈下来,道:“丫头娇气,要是不好,肯定会寄信来说。”

  顿了顿,他又补了一句,“况且,前段时间寄信过来不是说了一切都好?”

  “我的闺女,娇不娇气我不知道?”

  姑娘娇气归娇气,就怕报喜不报忧。

  魏母转头,从后车镜恶狠狠瞪向魏学良。

  只是一眼,魏母眼眸微睁大了些,有些怔然。

  巴掌大的后车镜,只看到老男人硬挺的鼻梁和深邃的眉眼,以及灰白的鬓角。

  他眼角深纹又多了两条,头上的白发也多了许多。

  原本英俊神武的男人,在这半年,老了很多。

  是了。

  到底是亲生的,当初再怎么绝情,嘴上再怎么固执,心里也还是担忧孩子的。

  只是一张面子摆在那里,他从不说出口罢了。

  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

  魏母轻叹一声,心里不大好受。

  车里气氛低迷一瞬,魏母又想起一件事,倾身上前,从驾驶座空隙看魏临,“岚岚年后才回,宋琪比她早回来,算算时间,也就这两天了吧?”

  “你心里怎么想的?”

  宋琪那孩子也是个不容易的,一开始愿意主动下乡陪魏岚,即使知道她是因为相中魏临才做出的取舍,但魏母心里还是十分感激。

  那样的苦地方,可不是说待住就能待住的。

  这么一想,魏母眉心拢紧,又觉得很对不起宋琪。

  “宋琪是个好孩子,你要是也喜欢她,就尽早把事儿定下来。”

  话题突然转到自己身上,还是关于宋琪的,魏临眼里闪过一丝茫然。

  “你要是相不中,也要尽早说……她是个好姑娘,咱们不能耽误她。”

  魏母和魏学良都是开放性子,尊重子女意见。

  虽然魏母觉得宋琪是个好姑娘,但如果魏临不喜欢,她也不会强求。

  只是一早承了人家姑娘的情,只能从别的地方还了。

  “嗯。”魏临垂首,若有若无应了一声,冷白修长如竹节般的手缓缓握成拳头。

  气氛陷入另一种沉闷境地,魏学良转动脖子,不动声色打量车上的母子二人。

  一个低头不语,一个一脸担忧愁苦。

  魏学良打着方向盘,转移话题道:“顾家的小子上门,是不是得买点好酒招待?不管中不中意,好歹是客。”

  魏母立马转过头来,嗤笑一声,咄咄逼人:“好酒?多好的酒?你喝?还是顾家的小子喝?”

  魏学良就好一口酒,之前每天饭食都要喝一盅,后来有一回喝了胃疼,疼得满头大汗,死去活来的,把魏母吓的够呛。

  从医院出来后,就被魏母逼着戒了酒。

  魏学良话音一落,魏母心里警钟大响,潜意识里觉得就是魏学良自己想喝。

  酒是粮**,乡下人可舍不得喝,会喝酒的也少。

  “特殊情况特殊对待。”魏学良揶揄笑了一声,眼尾皱纹加深,“再说了,小衍年底也要回来,这么久不见,总也要抿一盅。”

  魏学良有段日子没喝酒,每天吃饭时候端着空酒盅砸吧嘴,也怪可怜的。

  过年家里要来人,加上顾家的小子也算他们魏家半个女婿,甭管满不满意,会不会喝,该有得排场总是要有的。

  思索再三,魏母心里已经有了决断。

  到了百货大楼,军用小皮卡往那一停,一楼排队买东西的人见了,纷纷伸长脖子打量,暗暗猜测是哪个军官或是首长来了。

  很快,车门支开一条缝隙,蹬着半长马靴的大长腿先踏了出来。

  “红糖还剩四十斤,麦乳精还剩二十罐,要的赶紧了啊!”

  没等看到那条腿主人的样貌,因为售货员的一声呦呵,众人纷纷收回视线,往柜台方向挤去,“我要!我要我要!”

  百货大楼里的情况,魏临并不知情,他拢了拢大衣,率先在车边站定。

  魏学良和魏母正在车里数钱票,还没下来。

  躬身敲响魏母身侧车窗玻璃,魏临眯着眼睛往里瞧,“妈,你跟爸去买东西,我有事,自己转转。”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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