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记忆中的宁王之乱
这一夜,光明寺那三十七具女尸虽然离奇失踪,却也没有在天都城酿成更大的祸患。
掌夜使、不良人在天都城中辛苦追查了一夜,竟然也没有找到那三十七具女尸的下落。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顾长安离开光明寺官衙大门的时候,一直在暗处等候的陈玄宗悄然现身。
像往常一样,沉默地追随在他的身边,宛如一柄无言的利剑。
这些年来,他们二人彼此都熟悉了这种相处模式。当陈玄宗不方便现身的时候,就会退居在十步,甚至百步开外,远远护佑着顾长安的人身安全。
只有方便的时候,他才会来到顾长安的左右,偶尔说上几句话。
顾长安随口起了一个话题:“老陈,你之前一直都在光明寺衙门外等我,那你之前有没有察觉到光明寺后院的异变?”
陈玄宗的面色一如往常的淡漠如铁:“有,我嗅到了一股冲天的尸厉之气,但不久又散开了,散在了这雨夜中。”
尸厉之气一起,应该就是那些女尸暴起杀人的节点。陈玄宗察觉到这个异样,却没有盲目冲进光明寺衙门去“救”他,正是因为血符契约的缘故。
他们二人订立了血符契约,主人可以感应剑奴是否在附近。剑奴也可以感应主人的心跳、脉搏、呼吸,感应主人是否真的身处于危险之中。
血符契约本身就是一种禁术。
订立契约后,主子和奴仆性命相连,主在奴在,主亡奴死,充满了种种不可预见的风险。
就算它不是一门禁术,这世上愿意与他人订立血符契约的人还是少之又少。
顾长安忍不住笑问道:“我说老陈,像你这样能一剑开天河的剑修大能,修为境界至少也有阳神七境了吧?”
陈玄宗轻轻颔首:“少主说得没错,是阳神七境。”
想着有个七境高手不惜性命也甘当自己马前卒的顾长安不禁心中雀跃,接着调侃道:“若你再加把劲,就能和当今那位号称陆地神仙的魁罡国师掰掰手腕,可你为什么甘愿天天鞍前马后地听我使唤?”
“是机缘。”
陈玄宗脸上的神色淡漠依旧,仿佛这个表情天生就镌刻在他脸上一般——用顾长安的话说,这叫做高冷,叫做装逼范,当然说得难听点就是面瘫脸,一点喜怒哀乐的人情味都莫得!
顾长安不依不饶:“什么机缘?”
陈玄宗淡淡地道:“十年前,有位高人指点我,让我去侍奉你十年,我的修行之路才能更上一层楼。”
“高人……”
从前见多了江湖骗子的顾长安此时只剩下了嗤之以鼻:“我说老陈,你以前既然留下了一剑开天河的传说,不妨以后再凑上一两个,然后你自己也能成为一个名正言顺的高人了。”
陈玄宗的脸上罕见地挤出了一丝笑纹。
……
顾长安回到顾府的时候,府里的灯火已经一片漆黑。
他唤来胖管家老罗,在自己房间里准备了满满一大桶热水,美滋滋地泡了个热水澡。
昨晚百里秋水送来的两大箱宝物呈现在他眼前,一箱是金银珠宝,另一箱是灵石丹药。
此时的顾长安并不缺钱,就把装有金银珠宝的漆木大箱盖上,挂上锁头,踢到了床底下。
接着从另一个大箱中掏出一瓶标着“培元丹”的瓷瓶,拔出木塞子,往自己嘴里倒了一颗,用水吞服,最终才上床静坐修行。
药劲很大,如有一团烈火穿喉入肚,滋润着他的丹田气海,魁罡国师的手笔果然非同凡响。
武夫体系易学难进。
第一境是锻骨,也就是江湖武夫常说的“外练筋骨皮”,要吃上夏练三伏冬练三九的苦。
第二境是养气,从这一关才开始“内练精气神”,也就从此与道家修行有些殊途同归的意味。
只可惜,当年顾长安踏入第二境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患上了一种天生无法修行的怪病。当年若不是遇上那个游方道人,学上了“以卯代寅借天功”这门左道邪术,他也到不了武夫第三境铜皮铁骨。
因为这种怪病,顾长安时不时就会想起自己那所谓的身世……
大概在二十年前,太康皇帝尚未登基,宁王打着清君侧的旗号起兵于江南大地,史称“宁王之乱”。
硝烟滚滚,烽火连天。
朝廷的平叛军和宁王的叛军杀得不亦乐乎。
当时神龙卫禁军出身的顾炎烈也是平叛军的一支,外出征战了一年,将宁王叛军杀得丢盔弃甲血流成河,弹奏凯歌还。
与此同时,这位满面风霜、盔甲上血痕未干的大将军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一同回到了家族封地龙阳城……
在那个战乱的年代,有个私生子再也正常不过了。
无论军官与士兵,没日没夜地与敌军厮杀,无论身体还是心理上都寂寞空虚得很。
出征的大军中有形影不离的营妓,攻陷一座久攻不下的大城,抢银子抢女人更是家常便饭。
如果恰好碰上某些风流枭雄斩将夺城,更是大言不惭地直呼:“汝妻子我养之。”
顾炎烈带回来了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实在犯不上为某些读书人卫道士指摘的。
甚至还有不少人背着那位顾家主母独孤夫人的面,偷偷地给这位顾大将军翘起了大拇指。
清一色地夸这位顾大将军不止是位大英雄,更是一个真汉子啊!
即使在外面玩了女人,欠下了一屁股风流债,还敢把自己的私生种带回了封地龙阳城。
虽然谈不上有多光明正大吧,可却也锦衣玉食好生供养在顾家大院里,日日夜夜忍受着自己结发正妻的白眼和鄙夷。
私生种也没有被那位有“美貌善妒”之名的独孤夫人掐死,竟然也平平安安地在顾家封地长大。
而那个私生种的亲娘,日复一日地也是渐渐没人关心了。
既然顾大将军没有把她一同带回,纳为自己的偏房侧妾,那大抵就是死了罢。
战争一旦开始,死几个人再也正常不过了。
掌夜使、不良人在天都城中辛苦追查了一夜,竟然也没有找到那三十七具女尸的下落。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顾长安离开光明寺官衙大门的时候,一直在暗处等候的陈玄宗悄然现身。
像往常一样,沉默地追随在他的身边,宛如一柄无言的利剑。
这些年来,他们二人彼此都熟悉了这种相处模式。当陈玄宗不方便现身的时候,就会退居在十步,甚至百步开外,远远护佑着顾长安的人身安全。
只有方便的时候,他才会来到顾长安的左右,偶尔说上几句话。
顾长安随口起了一个话题:“老陈,你之前一直都在光明寺衙门外等我,那你之前有没有察觉到光明寺后院的异变?”
陈玄宗的面色一如往常的淡漠如铁:“有,我嗅到了一股冲天的尸厉之气,但不久又散开了,散在了这雨夜中。”
尸厉之气一起,应该就是那些女尸暴起杀人的节点。陈玄宗察觉到这个异样,却没有盲目冲进光明寺衙门去“救”他,正是因为血符契约的缘故。
他们二人订立了血符契约,主人可以感应剑奴是否在附近。剑奴也可以感应主人的心跳、脉搏、呼吸,感应主人是否真的身处于危险之中。
血符契约本身就是一种禁术。
订立契约后,主子和奴仆性命相连,主在奴在,主亡奴死,充满了种种不可预见的风险。
就算它不是一门禁术,这世上愿意与他人订立血符契约的人还是少之又少。
顾长安忍不住笑问道:“我说老陈,像你这样能一剑开天河的剑修大能,修为境界至少也有阳神七境了吧?”
陈玄宗轻轻颔首:“少主说得没错,是阳神七境。”
想着有个七境高手不惜性命也甘当自己马前卒的顾长安不禁心中雀跃,接着调侃道:“若你再加把劲,就能和当今那位号称陆地神仙的魁罡国师掰掰手腕,可你为什么甘愿天天鞍前马后地听我使唤?”
“是机缘。”
陈玄宗脸上的神色淡漠依旧,仿佛这个表情天生就镌刻在他脸上一般——用顾长安的话说,这叫做高冷,叫做装逼范,当然说得难听点就是面瘫脸,一点喜怒哀乐的人情味都莫得!
顾长安不依不饶:“什么机缘?”
陈玄宗淡淡地道:“十年前,有位高人指点我,让我去侍奉你十年,我的修行之路才能更上一层楼。”
“高人……”
从前见多了江湖骗子的顾长安此时只剩下了嗤之以鼻:“我说老陈,你以前既然留下了一剑开天河的传说,不妨以后再凑上一两个,然后你自己也能成为一个名正言顺的高人了。”
陈玄宗的脸上罕见地挤出了一丝笑纹。
……
顾长安回到顾府的时候,府里的灯火已经一片漆黑。
他唤来胖管家老罗,在自己房间里准备了满满一大桶热水,美滋滋地泡了个热水澡。
昨晚百里秋水送来的两大箱宝物呈现在他眼前,一箱是金银珠宝,另一箱是灵石丹药。
此时的顾长安并不缺钱,就把装有金银珠宝的漆木大箱盖上,挂上锁头,踢到了床底下。
接着从另一个大箱中掏出一瓶标着“培元丹”的瓷瓶,拔出木塞子,往自己嘴里倒了一颗,用水吞服,最终才上床静坐修行。
药劲很大,如有一团烈火穿喉入肚,滋润着他的丹田气海,魁罡国师的手笔果然非同凡响。
武夫体系易学难进。
第一境是锻骨,也就是江湖武夫常说的“外练筋骨皮”,要吃上夏练三伏冬练三九的苦。
第二境是养气,从这一关才开始“内练精气神”,也就从此与道家修行有些殊途同归的意味。
只可惜,当年顾长安踏入第二境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患上了一种天生无法修行的怪病。当年若不是遇上那个游方道人,学上了“以卯代寅借天功”这门左道邪术,他也到不了武夫第三境铜皮铁骨。
因为这种怪病,顾长安时不时就会想起自己那所谓的身世……
大概在二十年前,太康皇帝尚未登基,宁王打着清君侧的旗号起兵于江南大地,史称“宁王之乱”。
硝烟滚滚,烽火连天。
朝廷的平叛军和宁王的叛军杀得不亦乐乎。
当时神龙卫禁军出身的顾炎烈也是平叛军的一支,外出征战了一年,将宁王叛军杀得丢盔弃甲血流成河,弹奏凯歌还。
与此同时,这位满面风霜、盔甲上血痕未干的大将军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一同回到了家族封地龙阳城……
在那个战乱的年代,有个私生子再也正常不过了。
无论军官与士兵,没日没夜地与敌军厮杀,无论身体还是心理上都寂寞空虚得很。
出征的大军中有形影不离的营妓,攻陷一座久攻不下的大城,抢银子抢女人更是家常便饭。
如果恰好碰上某些风流枭雄斩将夺城,更是大言不惭地直呼:“汝妻子我养之。”
顾炎烈带回来了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实在犯不上为某些读书人卫道士指摘的。
甚至还有不少人背着那位顾家主母独孤夫人的面,偷偷地给这位顾大将军翘起了大拇指。
清一色地夸这位顾大将军不止是位大英雄,更是一个真汉子啊!
即使在外面玩了女人,欠下了一屁股风流债,还敢把自己的私生种带回了封地龙阳城。
虽然谈不上有多光明正大吧,可却也锦衣玉食好生供养在顾家大院里,日日夜夜忍受着自己结发正妻的白眼和鄙夷。
私生种也没有被那位有“美貌善妒”之名的独孤夫人掐死,竟然也平平安安地在顾家封地长大。
而那个私生种的亲娘,日复一日地也是渐渐没人关心了。
既然顾大将军没有把她一同带回,纳为自己的偏房侧妾,那大抵就是死了罢。
战争一旦开始,死几个人再也正常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