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饯行
“沈慕夕,你跑哪儿去了,让我和你哥好找!”沈慕夕正想劝,二叔不要跟着去,就听见她姑,怒气值拉满的喊声。
要平时她姑,连名带姓喊她,沈慕夕一定马上萎了,可今天不一样,今天她是有理由的。
沈慕夕理直气壮道:“还不是为你们,阑城易发疟疾,我上山找青蒿,差点让敦敦给带走。。”
沈思曼大惊,立时跑过来,上下检查她,有没有受伤:“你没事儿吧?”
她撇撇嘴道:“我没事儿,不过纪朝......可能就不太好了,我得先去看看,他为了保护我摔下树了,
还有你俩招的,二叔也要跟着去战场,我还有好些事儿要做,你们自己劝劝他吧。”
她说完挥挥手走了,二叔便缠上了他们,什么劝都不听,就是要跟着去阑城,搞得她姑她哥,焦头烂额。
沈慕夕回头瞅了眼,见大堂伯也加入了,她笑的一脸狡黠。
让你们擅自决定,都不和家里人商量,她收拾不了她姑,二叔和大堂伯,还收拾不了么!
她脚步轻快的,来到纪朝屋前,轻轻扣响木门:“纪朝,开门,我来给你擦药了。”
沈慕夕等了好半天,屋内没有一丝回应,正想推门进去瞧瞧,就听住在隔壁的大壮叔道:“阿朝,找王老去了。”
她停下手上动作,同大壮叔道了谢,便回屋提取青蒿素去了。
沈慕夕学的西医,对中医有了解,但不精通,想着她姑说,只有十天时间,她就很抓狂。
万一他们去阑城,遇到疟疾可怎么办,做药也不是她专长,带着一撮青蒿,进到空间的实验室。
她用告诉罗氏的水渍法,先弄出了汁液研究,又用屠呦呦的方法,把青蒿切断放入容器,再加入乙醚而后密封好。
然后带着密封玻璃罐,出了空间等待青蒿发酵,大概需要一周时间,如果出现白色结晶,提取青蒿素就成了。
虽然第二天大家就去各村搜罗青蒿,送到沈慕夕那儿让她制作密封。
但这七天她还是过得很煎熬,每天除了观察,玻璃罐的情况,就是想开盖查看,用陶罐密封的青蒿,但又怕会影响发酵。
情势紧急,她没有试错时间。
与此同时备战小分队,停下手中盖房,种地的活计,每日专心训练。
备战的不就两人吗?
还能用上队伍这词?
不,当然不是两人,因为实在是受不了,大堂伯和赵五叔的软磨硬泡,她姑她哥最后屈服了。
答应带着会武的二人,以及跟着练武的,大安叔家主子,刘壮叔家刘东一起去。
待玻璃罐里的青蒿,已经有了白色的结晶,沈慕夕提起的心,才稍稍放下。
时间一到,她迫不及待的,把结晶拿回空间,继续根据资料,制作青蒿丸剂。
经过十几次失败,沈慕夕终于在,他们出征前一日,完成了青蒿丸剂制作。
沈慕夕把做出的,一百三十七颗药丸,留下十七颗在家里,其余一百二十颗,均分成六份用荷包装好,让他们六人贴身保管。
做好这些她又想起,空间里还有驱蚊贴、水、手环,都是她露营时用的装备,别人是不能给的,她哥她姑那肯定是要有的。
晚上沈慕夕用,刚送来的,定制大铁锅,给大家做了顿饭,给他们六人饯行。
从落户南州,大家就没见过,沈慕夕做饭,所以大家,只当她是有孝心,孝顺姑母伯父,并没对饭菜报什么期待。
可大家没想到,她端上来的,第一盘菜,会是猪大肠,这东西不是饿极,绝对没人会去吃。
众人脸色各异,但看沈家姑侄,一脸期待的模样,又不好多说什么,只能静静等着其他菜。
虽然菜味道很香,但大家都认为,肉哪有不香的,可为吃起来,味道就不一定好了。
当焦黄的排骨,以及一个土球,还有一盘黄黄白白的凉菜,被端上来时,大家还是忍不住,开始窃窃私语。
“阿夕这孩子,也忒糟蹋东西了,这么的排骨,都烧糊了。”大伯娘悄悄和二婶道。
二婶一脸心疼的颔首:“是啊,以后可不能,让这孩子做饭了,你瞧那黄黄白白的,也不知是啥,能不能吃。”
见沈慕夕手拿箩筐过来时,沈二叔踹了自家婆娘一脚:“孩子,一片孝心,你管她呢,她高兴就成。”
二婶本还想和二叔掰扯几句,就见一个烧糊的,足有小臂长的竹筒,朝她递了过来,她忙闭嘴接住。
等四桌八菜一汤都上桌了,沈慕夕才开始介绍,自己今天准备的菜。
她指着黄黄白白那个道:“这是凉拌荷包蛋。”又指着排骨:“这是炸排骨。”
而后她用小木槌,敲开了土球道:“这是叫花鸡。”
土球破裂的瞬间,香味立时萦绕鼻端,众人对这顿饭,有了不一样的感官。
然后沈慕夕顺着介绍:“这是红烧肥肠、这是香菇炒白菜、
这是鱼香茄子,还有这红红的,是夫妻肺片,汤是茶树菇大骨汤。”
这些菜大家听都没听过,特别那个凉拌荷包蛋,简直闻所未闻,还有那个烧焦的竹筒,更是不知所谓。
罗氏拿着竹筒,弱弱的问道:“阿夕,这竹筒是用来干嘛的?”
“阿夕姐,鱼香茄子是和鱼做的吗?”李彦婷几个也发问。
纪朝也想问,但是没敢,他可是长记性的,而且吃过那个,兔子糕点以后,他对沈慕夕的厨艺,是有信心的。
不等沈慕夕回话,沈思曼便起身,对大伙儿道:“竹筒里头是糯米,这叫竹筒饭,敲开了便可吃,
各位兄长嫂子愣怔干嘛,快动筷吃饭啊。”
大家不好驳了沈思曼面子,便报着不浪费肉的心态,开始积极响应号召。
当大家吃下第一筷食物时,齐齐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好吃!”
特别是纪朝,才尝了一口,红烧肥肠,便眯起了眼,他本来是,怕没人吃,才牺牲自己,给她做脸面。
没想到这东西,居然这么好吃,纪朝一口竹筒饭,一口红烧肥肠,吃的那叫一个舒爽。
大堂伯吃了非常后,忍不住问沈慕夕:“阿夕,你手艺这么好,为何以前没想着做个食肆?”
沈慕夕张嘴就来:“以前父亲兄长要考功名,我若开了食肆,对他们名声不利。”
大堂伯点了点头,而后闷头开吃,大伯母眼睛闪了闪,欲言又止的瞧丈夫一眼,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
要平时她姑,连名带姓喊她,沈慕夕一定马上萎了,可今天不一样,今天她是有理由的。
沈慕夕理直气壮道:“还不是为你们,阑城易发疟疾,我上山找青蒿,差点让敦敦给带走。。”
沈思曼大惊,立时跑过来,上下检查她,有没有受伤:“你没事儿吧?”
她撇撇嘴道:“我没事儿,不过纪朝......可能就不太好了,我得先去看看,他为了保护我摔下树了,
还有你俩招的,二叔也要跟着去战场,我还有好些事儿要做,你们自己劝劝他吧。”
她说完挥挥手走了,二叔便缠上了他们,什么劝都不听,就是要跟着去阑城,搞得她姑她哥,焦头烂额。
沈慕夕回头瞅了眼,见大堂伯也加入了,她笑的一脸狡黠。
让你们擅自决定,都不和家里人商量,她收拾不了她姑,二叔和大堂伯,还收拾不了么!
她脚步轻快的,来到纪朝屋前,轻轻扣响木门:“纪朝,开门,我来给你擦药了。”
沈慕夕等了好半天,屋内没有一丝回应,正想推门进去瞧瞧,就听住在隔壁的大壮叔道:“阿朝,找王老去了。”
她停下手上动作,同大壮叔道了谢,便回屋提取青蒿素去了。
沈慕夕学的西医,对中医有了解,但不精通,想着她姑说,只有十天时间,她就很抓狂。
万一他们去阑城,遇到疟疾可怎么办,做药也不是她专长,带着一撮青蒿,进到空间的实验室。
她用告诉罗氏的水渍法,先弄出了汁液研究,又用屠呦呦的方法,把青蒿切断放入容器,再加入乙醚而后密封好。
然后带着密封玻璃罐,出了空间等待青蒿发酵,大概需要一周时间,如果出现白色结晶,提取青蒿素就成了。
虽然第二天大家就去各村搜罗青蒿,送到沈慕夕那儿让她制作密封。
但这七天她还是过得很煎熬,每天除了观察,玻璃罐的情况,就是想开盖查看,用陶罐密封的青蒿,但又怕会影响发酵。
情势紧急,她没有试错时间。
与此同时备战小分队,停下手中盖房,种地的活计,每日专心训练。
备战的不就两人吗?
还能用上队伍这词?
不,当然不是两人,因为实在是受不了,大堂伯和赵五叔的软磨硬泡,她姑她哥最后屈服了。
答应带着会武的二人,以及跟着练武的,大安叔家主子,刘壮叔家刘东一起去。
待玻璃罐里的青蒿,已经有了白色的结晶,沈慕夕提起的心,才稍稍放下。
时间一到,她迫不及待的,把结晶拿回空间,继续根据资料,制作青蒿丸剂。
经过十几次失败,沈慕夕终于在,他们出征前一日,完成了青蒿丸剂制作。
沈慕夕把做出的,一百三十七颗药丸,留下十七颗在家里,其余一百二十颗,均分成六份用荷包装好,让他们六人贴身保管。
做好这些她又想起,空间里还有驱蚊贴、水、手环,都是她露营时用的装备,别人是不能给的,她哥她姑那肯定是要有的。
晚上沈慕夕用,刚送来的,定制大铁锅,给大家做了顿饭,给他们六人饯行。
从落户南州,大家就没见过,沈慕夕做饭,所以大家,只当她是有孝心,孝顺姑母伯父,并没对饭菜报什么期待。
可大家没想到,她端上来的,第一盘菜,会是猪大肠,这东西不是饿极,绝对没人会去吃。
众人脸色各异,但看沈家姑侄,一脸期待的模样,又不好多说什么,只能静静等着其他菜。
虽然菜味道很香,但大家都认为,肉哪有不香的,可为吃起来,味道就不一定好了。
当焦黄的排骨,以及一个土球,还有一盘黄黄白白的凉菜,被端上来时,大家还是忍不住,开始窃窃私语。
“阿夕这孩子,也忒糟蹋东西了,这么的排骨,都烧糊了。”大伯娘悄悄和二婶道。
二婶一脸心疼的颔首:“是啊,以后可不能,让这孩子做饭了,你瞧那黄黄白白的,也不知是啥,能不能吃。”
见沈慕夕手拿箩筐过来时,沈二叔踹了自家婆娘一脚:“孩子,一片孝心,你管她呢,她高兴就成。”
二婶本还想和二叔掰扯几句,就见一个烧糊的,足有小臂长的竹筒,朝她递了过来,她忙闭嘴接住。
等四桌八菜一汤都上桌了,沈慕夕才开始介绍,自己今天准备的菜。
她指着黄黄白白那个道:“这是凉拌荷包蛋。”又指着排骨:“这是炸排骨。”
而后她用小木槌,敲开了土球道:“这是叫花鸡。”
土球破裂的瞬间,香味立时萦绕鼻端,众人对这顿饭,有了不一样的感官。
然后沈慕夕顺着介绍:“这是红烧肥肠、这是香菇炒白菜、
这是鱼香茄子,还有这红红的,是夫妻肺片,汤是茶树菇大骨汤。”
这些菜大家听都没听过,特别那个凉拌荷包蛋,简直闻所未闻,还有那个烧焦的竹筒,更是不知所谓。
罗氏拿着竹筒,弱弱的问道:“阿夕,这竹筒是用来干嘛的?”
“阿夕姐,鱼香茄子是和鱼做的吗?”李彦婷几个也发问。
纪朝也想问,但是没敢,他可是长记性的,而且吃过那个,兔子糕点以后,他对沈慕夕的厨艺,是有信心的。
不等沈慕夕回话,沈思曼便起身,对大伙儿道:“竹筒里头是糯米,这叫竹筒饭,敲开了便可吃,
各位兄长嫂子愣怔干嘛,快动筷吃饭啊。”
大家不好驳了沈思曼面子,便报着不浪费肉的心态,开始积极响应号召。
当大家吃下第一筷食物时,齐齐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好吃!”
特别是纪朝,才尝了一口,红烧肥肠,便眯起了眼,他本来是,怕没人吃,才牺牲自己,给她做脸面。
没想到这东西,居然这么好吃,纪朝一口竹筒饭,一口红烧肥肠,吃的那叫一个舒爽。
大堂伯吃了非常后,忍不住问沈慕夕:“阿夕,你手艺这么好,为何以前没想着做个食肆?”
沈慕夕张嘴就来:“以前父亲兄长要考功名,我若开了食肆,对他们名声不利。”
大堂伯点了点头,而后闷头开吃,大伯母眼睛闪了闪,欲言又止的瞧丈夫一眼,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