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娇弱
祁景行从外面回来,正好听见莫氏的话,忍不住笑出声来,自然得了沈约秋一记白眼。
这点沈约秋倒是没想到,她只是太担心这批货了,尤其是这批货还是祁景行插手的,自己总是担心他会做什么小动作。
“你笑什么!”
“伯母说的对,一个小姑娘整日跑到锅炉旁边像什么样子。”他早就想沈约秋离那边远远的,这几日余枫倒是不来了,可是又来一个阿吉,两个人整日说说笑笑,真是碍眼。
眼下莫氏倒是做了自己最想做的事情。
“要你管。”
莫氏早就见惯二人一见面便掐起来,倒是觉得两个人像是欢喜冤家,越吵感情越好,要是沈约秋知道自家母亲心里想的,定是会大声喊冤。
沈约秋每次跟祁景行斗嘴都是处于下风,主要是面前这个男人不要脸,像个无赖。
转身就要离开,或许是被气急了,忽然眼前一黑,身子一软就要倒下,落到了一个结实的怀里,带着淡淡的香气,有些好闻。
“你放开我。”沈约秋还未来得及反应,便被祁景行抱了起来。
祁景行看着怀里面容有些苍白的小姑娘,不知道她在逞强什么,“我偏不。”
莫氏也吓了一跳,“小路,你先把秋秋送回房间,我去请大夫。”
这几日闺女夜里咳嗽,食欲不振,清减了不少,她原本这几日再给她养养,谁知道还是晚了。
隔壁院子里,沈月春看着莫氏急匆匆的样子,对身边的人说道,“娘,你说二婶这般着急,可是那个小贱人又犯病了。”
“看样子是!”沈家大房媳妇李氏看着莫氏的背影冷哼一声,“这就是活该,每个月才给咱们大房二两银子,你弟弟好几天没有吃鸡蛋了,一个赔钱货,娇贵的跟个眼珠子似的!”
沈月春看了一眼一旁吃的圆滚滚的沈千林,心里不忿,明明吃的这般胖,还是觉得自家儿子受了委屈。
自己这段时间别说吃肉了,就连一点肉星都没有看到,家里好吃的全部让给了沈千林跟沈千磊,自己好几个月都没有新衣了,还有那胭脂水粉也用完了。
那日她出门看见了沈约秋,身上穿得是眼下最流行的锦缎,头上戴的可是珠宝阁最新的簪子,那个珊瑚簪子可是要一两银子的。
自己是想也不敢想。
真不知道这个沈约秋上辈子积了什么德,竟然让沈家二房这般疼爱,明明是跟自己一样的女儿身,她生的就比自己好看不说,吃的穿的用的样样比自己好,每日还有路知行那样好看的男子在身边,凭什么!
“你这个赔钱货,想什么呢,要是耽误了你哥哥跟弟弟吃饭,仔细我扒了你的皮!”李氏见自己的女儿发愣,满眼羡慕地看着隔壁院子,伸手掐了一下沈月春的胳膊,瞬间红了起来。
“怎么羡慕那个死丫头啊,你倒是去那边过啊,看他们要不要你!吃里扒外的东西!”
她倒是想,可惜他命不好,没有投胎生在莫氏的肚子里。
“娘,你轻点。”沈月春躲过李氏的手,说道,“娘,我才不羡慕那边呢,我是有弟弟哥哥依仗的人,日后还指望哥哥跟弟弟给我在娘家出头呢。”
“算你有良心。”李氏虽然身为长媳,但是沈家大伯是个懒惰的,好吃懒惰,家里家外都是她在打理,有时候沈大伯不高兴时还会出手打自己。
反观莫氏嫁到二房,沈于衷却是个能干的,对她也好。
当初还没有分家的时候,妯娌之间总要分个高低,三个沈家媳妇唯独自己最倒霉,嫁了一个懒鬼不说,还不是一个疼媳妇的。莫氏命最好,沈于衷疼她爱她,平日里有什么好东西都是先紧着莫氏。
这让她好生嫉妒!
所以事事要与莫氏比较。
唯一让她觉得安慰的就是自己生了两个儿子,而莫氏只生了沈约秋一个丫头片子,还是个病秧子,这让自己出了不少气。
“娘,我听说铺子里又接了一笔大生意,铁锅不给我们分红就算了,难道这个也不给,别忘了,这个铺子祖父留给大房跟二房的,怎么什么都让他们占了去。”
“说的有道理,我家女儿终于聪明一回了。”李氏笑着说道,“这铺子本就我们一份,这赚的钱自然也要给我们一半,而且我们是长房,二房没有一个男丁,日后这沈家还得靠你哥哥跟你弟弟呢,所以我们应该占大头。”
“娘说的对。”沈月春撺掇着李氏去二房要钱,自想要买南街的胭脂。“而且弟弟好久没有吃肉了,那日我见二婶割了肉竟然也没有给我们送来,他们素来吃独食。”
天知道,二房每日变着花样做吃的,自己隔着院墙闻着香味,肚子饿得咕咕叫,有时候看着二房将吃剩下的饭菜给街上的乞丐,自己气得跳脚。
以前二房有些吃的,还会给大房送点,自从那日沈约秋过敏之后,什么东西都不往这边送了。
尤其是沈约秋那个珊瑚簪子,自己相中很久了,若是能得到簪子,自己定然能引得那路知行对自己刮目相看。
一想到路知行,沈月春便不由得红了脸。
吃饭的时候,李氏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沈大伯,“今日二房又谈了一笔大生意,你知道嘛?”
“什么时候?”沈大伯喝了一口酒,自从上次铁锅的事情让人给打了之后,一个月没出门,沈大伯对铁铺的生意更加不上心了,每月拿着二两银子过活。
“那间铺子也有我们家一半,你怎么不半点上心!”李氏恨铁不成钢地说道,上次铁锅的事情就是他们二房算计我们,这次不能就这么算了。”
“你想怎么做?”
“这次二房可是以沈家铁铺的名义做的生意,自然是有我们家一份,这个他不能不认,若是他不认,我们就去官府告他。”
“对!娘说的对!”沈月春接过话茬,“铺子是我们两家的,若是他们不给钱,我们就去告他抢占长房财产之罪!”
这点沈约秋倒是没想到,她只是太担心这批货了,尤其是这批货还是祁景行插手的,自己总是担心他会做什么小动作。
“你笑什么!”
“伯母说的对,一个小姑娘整日跑到锅炉旁边像什么样子。”他早就想沈约秋离那边远远的,这几日余枫倒是不来了,可是又来一个阿吉,两个人整日说说笑笑,真是碍眼。
眼下莫氏倒是做了自己最想做的事情。
“要你管。”
莫氏早就见惯二人一见面便掐起来,倒是觉得两个人像是欢喜冤家,越吵感情越好,要是沈约秋知道自家母亲心里想的,定是会大声喊冤。
沈约秋每次跟祁景行斗嘴都是处于下风,主要是面前这个男人不要脸,像个无赖。
转身就要离开,或许是被气急了,忽然眼前一黑,身子一软就要倒下,落到了一个结实的怀里,带着淡淡的香气,有些好闻。
“你放开我。”沈约秋还未来得及反应,便被祁景行抱了起来。
祁景行看着怀里面容有些苍白的小姑娘,不知道她在逞强什么,“我偏不。”
莫氏也吓了一跳,“小路,你先把秋秋送回房间,我去请大夫。”
这几日闺女夜里咳嗽,食欲不振,清减了不少,她原本这几日再给她养养,谁知道还是晚了。
隔壁院子里,沈月春看着莫氏急匆匆的样子,对身边的人说道,“娘,你说二婶这般着急,可是那个小贱人又犯病了。”
“看样子是!”沈家大房媳妇李氏看着莫氏的背影冷哼一声,“这就是活该,每个月才给咱们大房二两银子,你弟弟好几天没有吃鸡蛋了,一个赔钱货,娇贵的跟个眼珠子似的!”
沈月春看了一眼一旁吃的圆滚滚的沈千林,心里不忿,明明吃的这般胖,还是觉得自家儿子受了委屈。
自己这段时间别说吃肉了,就连一点肉星都没有看到,家里好吃的全部让给了沈千林跟沈千磊,自己好几个月都没有新衣了,还有那胭脂水粉也用完了。
那日她出门看见了沈约秋,身上穿得是眼下最流行的锦缎,头上戴的可是珠宝阁最新的簪子,那个珊瑚簪子可是要一两银子的。
自己是想也不敢想。
真不知道这个沈约秋上辈子积了什么德,竟然让沈家二房这般疼爱,明明是跟自己一样的女儿身,她生的就比自己好看不说,吃的穿的用的样样比自己好,每日还有路知行那样好看的男子在身边,凭什么!
“你这个赔钱货,想什么呢,要是耽误了你哥哥跟弟弟吃饭,仔细我扒了你的皮!”李氏见自己的女儿发愣,满眼羡慕地看着隔壁院子,伸手掐了一下沈月春的胳膊,瞬间红了起来。
“怎么羡慕那个死丫头啊,你倒是去那边过啊,看他们要不要你!吃里扒外的东西!”
她倒是想,可惜他命不好,没有投胎生在莫氏的肚子里。
“娘,你轻点。”沈月春躲过李氏的手,说道,“娘,我才不羡慕那边呢,我是有弟弟哥哥依仗的人,日后还指望哥哥跟弟弟给我在娘家出头呢。”
“算你有良心。”李氏虽然身为长媳,但是沈家大伯是个懒惰的,好吃懒惰,家里家外都是她在打理,有时候沈大伯不高兴时还会出手打自己。
反观莫氏嫁到二房,沈于衷却是个能干的,对她也好。
当初还没有分家的时候,妯娌之间总要分个高低,三个沈家媳妇唯独自己最倒霉,嫁了一个懒鬼不说,还不是一个疼媳妇的。莫氏命最好,沈于衷疼她爱她,平日里有什么好东西都是先紧着莫氏。
这让她好生嫉妒!
所以事事要与莫氏比较。
唯一让她觉得安慰的就是自己生了两个儿子,而莫氏只生了沈约秋一个丫头片子,还是个病秧子,这让自己出了不少气。
“娘,我听说铺子里又接了一笔大生意,铁锅不给我们分红就算了,难道这个也不给,别忘了,这个铺子祖父留给大房跟二房的,怎么什么都让他们占了去。”
“说的有道理,我家女儿终于聪明一回了。”李氏笑着说道,“这铺子本就我们一份,这赚的钱自然也要给我们一半,而且我们是长房,二房没有一个男丁,日后这沈家还得靠你哥哥跟你弟弟呢,所以我们应该占大头。”
“娘说的对。”沈月春撺掇着李氏去二房要钱,自想要买南街的胭脂。“而且弟弟好久没有吃肉了,那日我见二婶割了肉竟然也没有给我们送来,他们素来吃独食。”
天知道,二房每日变着花样做吃的,自己隔着院墙闻着香味,肚子饿得咕咕叫,有时候看着二房将吃剩下的饭菜给街上的乞丐,自己气得跳脚。
以前二房有些吃的,还会给大房送点,自从那日沈约秋过敏之后,什么东西都不往这边送了。
尤其是沈约秋那个珊瑚簪子,自己相中很久了,若是能得到簪子,自己定然能引得那路知行对自己刮目相看。
一想到路知行,沈月春便不由得红了脸。
吃饭的时候,李氏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沈大伯,“今日二房又谈了一笔大生意,你知道嘛?”
“什么时候?”沈大伯喝了一口酒,自从上次铁锅的事情让人给打了之后,一个月没出门,沈大伯对铁铺的生意更加不上心了,每月拿着二两银子过活。
“那间铺子也有我们家一半,你怎么不半点上心!”李氏恨铁不成钢地说道,上次铁锅的事情就是他们二房算计我们,这次不能就这么算了。”
“你想怎么做?”
“这次二房可是以沈家铁铺的名义做的生意,自然是有我们家一份,这个他不能不认,若是他不认,我们就去官府告他。”
“对!娘说的对!”沈月春接过话茬,“铺子是我们两家的,若是他们不给钱,我们就去告他抢占长房财产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