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十七章 李江的加入
大家脸上都洋溢着丰收的笑容,绕着周围慢慢看,终于一行人找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在背面山脚下找到一处小河。
这处小河边还坐着一个不算陌生的男人——方才和他们有过一面之缘的男人。
此刻他架着一个火堆,上面烤着一只野鸡,他坐在火堆面前发着呆,听见声音时微微偏头,正好和季梁清对视个正着。
这个男人有点本事,身上没有什么武器,这会儿时间就抓到了野鸡,想来身手很不错。
于是在村民们欢天喜地在河边洗兔子的时候,季梁清主动坐到了男人身边,同他攀谈起来。
季梁清嘴巴会说,素来是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主,他要想诚心和一个人攀谈,那简直能说出一朵花来。
这男人刚开始还对他爱答不理的,后面听他说他拖着一大家子逃难时,神色才颇为动容,和他聊起来。
原来这男人叫做李江,是凤凰村的村民,他是村里唯一猎户的徒弟,经常都能打到一些猎物。
可他娘身体不好,他挣的钱全拿给他娘吃药去了,眼见着城里疫症来了,他带着自己娘跑出来,可是家底太薄,根本没什么物资。
劫匪来的时候他正又返回林子里寻摸,听见惨叫声连忙出去,就发现他娘已经命丧敌手,而劫匪人多势众,他也不敢贸然上前。
听到这里,季梁清就高看这人一眼。
不能说李江不孝顺,未找妻子而专门侍奉老娘,哪里能说不孝顺。
主要是这人恼怒之下还没失去理智,还知道不能以卵击石,这才是最难能可贵的地方。
他心里拉拢的心思更加蠢蠢欲动,不由得正色道:
“李江兄弟,我也是个耿直人,你也看见了,咱们这么多人一起走,肯定比你一个人走活下来的几率更大。”
“不如你就跟着我们一起走,到时候大家互相之间有个照应,你看如何?”
他主动抛出橄榄枝,加上之前和李江推心置腹了一番,李江看着他,没什么犹豫就同意了。
季梁清却大为高兴,只有他心里才真正清楚,这是招揽进来了一个多大的帮手。
他当即把这事给村长说了,村长看着李江身形魁梧,满身肌肉发达,没什么犹豫就同意了他加入保卫队。
而且马上就把这消息告诉了大家。
季苗苗属实有点震惊。
她刚刚忙着给家里的包裹里填东西,根本就没注意到这边的事,只是看着自己爹在和李江说话。
却没想到自己爹居然把李江给招揽进来了!
季苗苗真的佩服起自己老爹了,这换做在现代,可不就是妥妥的出色HR吗?
明事理的人都知道李江的能力,大多数人都欢迎李江的加入,可有一个人就不是那么乐意了。
这个人就是刘大娘。
刘大娘此人,很早之前就曾经嘲讽过季家,当初季家上山她还和李白娥打赌季家空手而归,结果被狠狠打脸。
这次逃难出来,什么都是季家在打点,她找不到机会说季家的任何不是,现在可表现出来了。
她的儿子付强贪生怕死,当初第一帮难民来的时候跑得比谁都快,因此被拒绝加入保卫队。
这么多次分物资都没有他们家的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分物资。
她提过很多次村长都不松口,一口说不要孬种,可现在又怎么回事?
这李江可是个外人,他们家可是牛头村一个村子里的!
“村长,队长,如果你们要这个外人加入保卫队的话,那我家强子是不是也该加进去了?”刘大娘语气不是很好,眼神犀利的看着李江。
现在他们村子里的条件这么好,就算逃难也爱这个人强这么多,他处心积虑一直跟他们村里碰上,指不定心里有什么想法呢。
而且最让她不高兴的就是她提了很多次了,她的儿子都不能加进去,这个人一来,队长他们就让他加入保卫队。
“不行。”季梁清还没开口拒绝刘大娘,村长却先开口了:
“保卫队是保护大家所有人的安全的,必须要勇敢的去。你们家儿子的贪生怕死,关键时候临阵脱逃,哪里敢让他进去?”
他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客气,现在又不是安宁的时候了。
都这种时候了,谁还照顾她的情绪。
付强被燥的满脸通红,连忙拉了拉刘大娘的袖子:“娘…别说了。”他还想要点脸呢。
“不说了?”刘大娘却更来劲了:“我为什么不能说?我凭什么不能说?儿子啊,这就是人家欺负我们老实人不懂哪!欺负我们呢!”
她一边说一边瞪着李江:“一个外人都可以进去,偏偏你这个从小看到大的人不能进去。”
“人家是猎户!能打到东西,你们家有个什么?保卫队都说了不要人了,就要那么多人!”村长沉着脸:
“你要是对这个结果不满意,你直接单独走去,不要在这儿作死。”
刘大娘咋可能单独走出去?她是个典型的农村老太,只知道窝里横的玩意儿。
现在村子里又惹上了劫匪那群煞神,要是她运气不好,一出去就碰到劫匪,岂不是直接去见阎王爷了?
她当即没办法,只得不情不愿的闭上嘴,只是帮忙去清理兔子的时候,悄悄藏了一只兔子。
反正那么多兔子呢,这群人好多家里都有人在保卫队,她家一个人都没有,拿个兔子怎么啦?
他们有的是兔子!
李江没有分吃大家的食物,自己一个人把一只野鸡给吃完了,然后季梁清一直坐在他的身边,跟他商量这座山的事情。
“兄弟,你觉得我们应该是在这里打点家伙再走,还是直接走比较好?”
之前要是没有李江存在,他更倾向于直接走,因为仅凭一个懂得打猎的猎户,根本打不到这么多人的食物。
但是李江在的话,他觉得可以征求一下李江的意见。
李江显然属于野心家,听见季梁清的问话,他目光看向季梁清,十分坚定的道:
“打点家伙,再走也不迟。”
这处小河边还坐着一个不算陌生的男人——方才和他们有过一面之缘的男人。
此刻他架着一个火堆,上面烤着一只野鸡,他坐在火堆面前发着呆,听见声音时微微偏头,正好和季梁清对视个正着。
这个男人有点本事,身上没有什么武器,这会儿时间就抓到了野鸡,想来身手很不错。
于是在村民们欢天喜地在河边洗兔子的时候,季梁清主动坐到了男人身边,同他攀谈起来。
季梁清嘴巴会说,素来是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主,他要想诚心和一个人攀谈,那简直能说出一朵花来。
这男人刚开始还对他爱答不理的,后面听他说他拖着一大家子逃难时,神色才颇为动容,和他聊起来。
原来这男人叫做李江,是凤凰村的村民,他是村里唯一猎户的徒弟,经常都能打到一些猎物。
可他娘身体不好,他挣的钱全拿给他娘吃药去了,眼见着城里疫症来了,他带着自己娘跑出来,可是家底太薄,根本没什么物资。
劫匪来的时候他正又返回林子里寻摸,听见惨叫声连忙出去,就发现他娘已经命丧敌手,而劫匪人多势众,他也不敢贸然上前。
听到这里,季梁清就高看这人一眼。
不能说李江不孝顺,未找妻子而专门侍奉老娘,哪里能说不孝顺。
主要是这人恼怒之下还没失去理智,还知道不能以卵击石,这才是最难能可贵的地方。
他心里拉拢的心思更加蠢蠢欲动,不由得正色道:
“李江兄弟,我也是个耿直人,你也看见了,咱们这么多人一起走,肯定比你一个人走活下来的几率更大。”
“不如你就跟着我们一起走,到时候大家互相之间有个照应,你看如何?”
他主动抛出橄榄枝,加上之前和李江推心置腹了一番,李江看着他,没什么犹豫就同意了。
季梁清却大为高兴,只有他心里才真正清楚,这是招揽进来了一个多大的帮手。
他当即把这事给村长说了,村长看着李江身形魁梧,满身肌肉发达,没什么犹豫就同意了他加入保卫队。
而且马上就把这消息告诉了大家。
季苗苗属实有点震惊。
她刚刚忙着给家里的包裹里填东西,根本就没注意到这边的事,只是看着自己爹在和李江说话。
却没想到自己爹居然把李江给招揽进来了!
季苗苗真的佩服起自己老爹了,这换做在现代,可不就是妥妥的出色HR吗?
明事理的人都知道李江的能力,大多数人都欢迎李江的加入,可有一个人就不是那么乐意了。
这个人就是刘大娘。
刘大娘此人,很早之前就曾经嘲讽过季家,当初季家上山她还和李白娥打赌季家空手而归,结果被狠狠打脸。
这次逃难出来,什么都是季家在打点,她找不到机会说季家的任何不是,现在可表现出来了。
她的儿子付强贪生怕死,当初第一帮难民来的时候跑得比谁都快,因此被拒绝加入保卫队。
这么多次分物资都没有他们家的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分物资。
她提过很多次村长都不松口,一口说不要孬种,可现在又怎么回事?
这李江可是个外人,他们家可是牛头村一个村子里的!
“村长,队长,如果你们要这个外人加入保卫队的话,那我家强子是不是也该加进去了?”刘大娘语气不是很好,眼神犀利的看着李江。
现在他们村子里的条件这么好,就算逃难也爱这个人强这么多,他处心积虑一直跟他们村里碰上,指不定心里有什么想法呢。
而且最让她不高兴的就是她提了很多次了,她的儿子都不能加进去,这个人一来,队长他们就让他加入保卫队。
“不行。”季梁清还没开口拒绝刘大娘,村长却先开口了:
“保卫队是保护大家所有人的安全的,必须要勇敢的去。你们家儿子的贪生怕死,关键时候临阵脱逃,哪里敢让他进去?”
他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客气,现在又不是安宁的时候了。
都这种时候了,谁还照顾她的情绪。
付强被燥的满脸通红,连忙拉了拉刘大娘的袖子:“娘…别说了。”他还想要点脸呢。
“不说了?”刘大娘却更来劲了:“我为什么不能说?我凭什么不能说?儿子啊,这就是人家欺负我们老实人不懂哪!欺负我们呢!”
她一边说一边瞪着李江:“一个外人都可以进去,偏偏你这个从小看到大的人不能进去。”
“人家是猎户!能打到东西,你们家有个什么?保卫队都说了不要人了,就要那么多人!”村长沉着脸:
“你要是对这个结果不满意,你直接单独走去,不要在这儿作死。”
刘大娘咋可能单独走出去?她是个典型的农村老太,只知道窝里横的玩意儿。
现在村子里又惹上了劫匪那群煞神,要是她运气不好,一出去就碰到劫匪,岂不是直接去见阎王爷了?
她当即没办法,只得不情不愿的闭上嘴,只是帮忙去清理兔子的时候,悄悄藏了一只兔子。
反正那么多兔子呢,这群人好多家里都有人在保卫队,她家一个人都没有,拿个兔子怎么啦?
他们有的是兔子!
李江没有分吃大家的食物,自己一个人把一只野鸡给吃完了,然后季梁清一直坐在他的身边,跟他商量这座山的事情。
“兄弟,你觉得我们应该是在这里打点家伙再走,还是直接走比较好?”
之前要是没有李江存在,他更倾向于直接走,因为仅凭一个懂得打猎的猎户,根本打不到这么多人的食物。
但是李江在的话,他觉得可以征求一下李江的意见。
李江显然属于野心家,听见季梁清的问话,他目光看向季梁清,十分坚定的道:
“打点家伙,再走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