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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论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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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府,前院。

  褐色长衫温和儒雅的曹庸,与老孙头并立。

  曹庸:“先生不打算见见他吗?”

  这个‘他’指谁,曹庸没说,但孙启毫自己心里清楚,他长长叹出一口气:“不见了,有些人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又何必叨扰,只会自讨没趣,常听人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能与人言说无二三,但我却觉得红尘滚滚,世间琐事不过就那三三两两,水酒一壶便能说出个七七八八,偏偏有人就喜欢把话憋在心里,或能与生人对谈一夜,却羞与亲人言之一二,可笑至极,可笑至极啊。”

  说着说着,孙启毫苦笑摇头,举头望向天边,一脸无奈。

  一时分不清他是在笑旁人,还是笑自己。

  曹庸默然,安静的矗立在自己追求了半辈子的老人身旁,一同望向蔚蓝天际,二人身处西北,望的也是西北。

  ······

  不多时,王令气冲冲返回前院,却只见到曹庸有一人,知府大人见他脸上挂着怒意,也愣住了,还以为自家闺女又和这个年轻人闹了些不愉快。

  “小友何故恼怒?”曹庸疑惑道。

  王令:“那死老头子呢?”

  曹庸望着王令默然片刻,随后望向大门方向:“先生走了。”

  王令呆立当场,心里原本那份气恼烟消云散,眼神中竟出现了一丝慌乱:“什么时候走的?去了哪里?”

  曹庸没有立即回答他,而是将一封书信递了过去。

  王令一把将信夺了过来,那封信被他攥在手里,原本平整的信封如同厕纸一般,被他弄得皱皱巴巴。

  夺过书信后,他甚至都没低头看上一眼,便头也不回地冲出了曹府。

  “爹,那人为何跑出去了?”

  王令当时怒气冲冲地说要找老先生的麻烦,曹霜絮不放心便追了出来,只留下樱桃一个人在厨房翻铲弄勺的准备午饭。

  曹庸侧顾,瞧了曹霜絮一眼,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先生的碗筷撤了吧。”

  说完他便转身离去,只是走了没几步忽地又停下了,扭过头来对曹霜絮补充道:“还是别撤了,让人去通知一下小鱼,午休来家里吃。”

  前一句曹霜絮听懂了,有些失落,还没和九庵先生说上几句话,他便已经离去了,后一句曹霜絮也没多想,意兴阑珊地随便使唤了一个洒扫的家仆,家仆领命出门寻汤小鱼去了,而曹霜絮则有些消沉的返回厨房。

  王令来到街上,目光顺着左右两边的道路搜寻着老孙头的身影,记得老孙头曾经说过,他要去缙州,缙州位属东北三州,那就是势必要走东门。

  大抵确认了下方向,王令沿着主路,一路奔向城东门。

  鬼老贼,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想跑路,让我撵上非捶得你下不来床!王令一边奔跑一边在心里怒骂。

  路上行人不少,见一个乞丐在街上横冲直撞,行人纷纷避让,少不了还要骂上两句。

  可直到恢弘宽大的城门呈现在眼前,王令也没看到那个熟悉的背影。

  伫立在城门口,望着城门楼上大大的‘东门’二字,王令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真切的有了伤感的情绪。

  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那些一起共度时光犹如幻灯片一样,在他脑海中一遍又一遍的划过。

  他不是接受不了分别,只是不想分开的这么不明不白。

  好歹打一声招呼啊······王令心里五味杂陈,他对这个世界没有归属感,而老孙头是他唯一值得他真心相待的朋友。

  他忽然心头一动,打开了那封被捏得不成样子的信封。

  “小王令,老头子走了,你应该不至于会哭鼻子吧?我一把年纪了,受不了分别时那股子矫情,我觉得你也不喜欢,索性就当你同意了,同意了我的不辞而别。

  莫要忧愁,你我相遇本是缘分,虽说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但我相信你我缘分未尽。

  有时候看到你,就好像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所以我相信你将来定会有一番大作为,关于我的一切,你以后会有机会知道的,我此去前途凶险,把你留在青州是为你着想,你若有心,便为青州百姓多做一些。

  当然,你若是懒得管那些,也不用勉强自己,人活着不就贪图快活几年?谁也不是为了吃苦操劳才来到这世上的。

  汤小鱼,是我故人之女,我也不多求,若有机会,麻烦你多帮她一二便可。

  至于你以后如何,且看将来,你我若是还有重见之日,可莫要厮打我这把老骨头,老头子也是要面子的人。

  道路且长,照顾好自己。

  孙启毫!”

  老不修,再见之日,定锤爆你狗头!王令在心里骂了一句,脸上却十分柔和。

  一封离别信,短短几句话,却用了四页纸书写。

  “浪费纸。”王令小声嘀咕了一句,用手将书信上的褶皱抚平。

  这时,身后飘来几声呼喊,声音由远及近。

  “王令小哥,王令小哥......”

  转身望去,一个曹府家仆打扮长相憨厚的壮汉,正气喘吁吁地朝他跑来。

  “你是?”王令问道。

  憨厚的下人想回他一句,却感觉有些气短,忙俯下身喘了几口粗气,等他呼吸平稳后才说明了来意:“老爷不放心你,命我将你追回去,顺便和你说一声,饭已经好了,他们在府上等你回去。”

  “回吧。”王令将那封信小心翼翼的收入怀中,路过那个家仆时,用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家仆急忙跟了上去,二人沿着来时的路,折返回曹府。

  ······

  青州城,东郊,一处偏僻的山脚。

  老乞丐正站立着,遥望着远处的青州城,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眉宇间却有着一丝温和的笑意。

  一阵风拂过他年迈的躯体。

  不知何时,一个身穿黑衣的人影,诡异的出现在他身后。

  一张黑色面具,遮住了此人的上半张脸,鬓角发白,深邃的眼眸给人一种饱经风霜的破碎之感。从身形判断此人是个男子,目光在看向老人时,不自觉地黯淡了几分。

  “义父,既到了青州,为何不与我见上一面。”男子的语气中有责怪之意。

  老人没有回身开他,依旧眺望着远方的青州城。

  “你心中郁结未解,又何必相见?见了,又无话可说,就如此时此刻。”

  黑衣男子不语,静静地望着老人的背影,只有看到他那身破败不堪已经称不上是衣衫的破布条,男子面具下的双眼才有了一丁点的波动。

  孙启毫:“可以了,回去吧。”

  “可是,义父......”

  孙启毫:“无需多言,当年之事错不在你,汤谷帆和杨慧也不会把错误归结到你身上,偏偏是你自己放不下心中的执拗,当初你自请入青州,我便知你心意,事情已经过去八年了,你也该放下了。”

  黑衣男子默然,垂眼看向老人脚边的一朵白瓣黄蕊的野花,眼神里充满了自责与悔恨。

  老人转过身,阔别多年,当这个义子的身影再次映入他眼眸时,却再也看不到那个潇洒持剑,性子张扬洒脱的少年,眼前只有一个被心中的愧疚压得再难上路的中年汉子。

  “唉...”老人叹息一声,有些心疼,也有些失望。

  他掏出一坨用破布条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物件,这个东西王令很早就见过了,曾经还以为是老人偷藏的干馍,义正言辞的就想抢过来分吃,可是老人却说是一个已故之人留给他的遗物,王令知道后也就再不打它的主意。

  已故之人......

  可不就是已故之人嘛,在孙启毫心里,那个活泼张扬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只剩下眼前这个活在面具下的男人。

  老人将东西塞入黑衣男子垂在大腿的手心,这个动作很轻,这个过程中黑衣男子几乎没有任何反应,只是在东西入手的那一刻,身躯略显僵硬。

  男子端望着手里的东西,隐约猜到了什么,以气机震散包裹着的残碎布条,露出这样东西的真容,入眼的那一刻,他的瞳孔微缩。

  那一枚令牌,通体漆黑如墨,上刻龙纹,以山河为底,正面刻着天诛二字,‘天诛’的右下方,有两个小字。

  柔兆。

  在看到这枚令牌时,男子面具下的眼睛突然就红了,望着这枚令牌,他想说些什么,挣扎了几番,也没能吐出半个字。

  老人平静的望着他,就那么静静的看着,周边传来鸟儿的轻啼,风吹过耳旁,微凉。

  两人沉默着,一人看着自己手中的物件,另一人则望着面前的孩子。

  半晌后,老人开口打破沉静:“这枚天诛令,本来是打算等你重新振作以后再还给你的,这东西放在我这里也是个累赘,硌得我这把老骨头睡觉都不自在,还要时刻担心某个小贼的惦记,既然你找过来了,索性就交给你吧。”

  说到某个小贼时,孙启毫的脑海里不自觉地浮现起王令的脸,那张脸突然冲自己咧嘴一笑,他赶忙啐了一口:“呸,小兔崽子。”

  黑衣男子愣了愣,还以为是在骂他,自然而然地就以为,当初自己丢弃腰牌远遁青州,不管不顾的行为,让义父埋怨至今。

  他顿感羞愧,垂首不语。

  就在男子埋头反思自己时,老人突然开口:“有个小子现在就在青州,我让曹庸把他送进街道司了,不需要你照顾,只需看着便是,是生是死都是他的造化,当然,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他活着,活到我再见到他的那一日。”

  男子沉吟片刻道:“是今日在曹府门前大闹了一场的那个年轻人?”

  他之所以知道老人出现在青州,还得多亏了王令,曹府的事端到此刻为止,时隔不到半日,坊间流言再快也不至于满城皆知,但这只是针对平民百姓而言,对于某些人来说,不但消息来得快,内容还很详细。

  青州城的大人物们,从老乞丐的体貌特征以及曹庸对他的态度,都在猜测老人的真实身份,自然也知道王令这个始作俑者。

  只有少部分如黑衣男子这般,能够分析出老乞丐就是孙启毫。

  主要是曹庸看着随和,却极其孤傲,不屑于做官场交际,所以能与他交好的人不多,得他尊崇的人就更少了,说一句屈指可数都算抬举他了。

  而那少之又少的几个人,除了早已辞官的孙启毫外,现如今都还居于庙堂之上。

  这么一想的话,知道内情的人就不难猜出孙启毫已至青州。

  也正因为如此,黑衣男子才能在孙启毫离开青州之前,赶着与他见上一面。

  只是令男子没想到的是,那个随行的年轻人会受到义父这般重视。

  他暗暗记下,打算找机会和对方接触一下,看看对方有何不同之处。

  老人嘴角一扬,玩味笑道:“那是个有意思的小子,你且看着便是,不过这小子挺会气人,要是能让他吃些苦头,老头子我也愿乐呵两声。”

  男子眸光微闪,他并不嫉妒老人对那年轻人的喜爱,只是好奇,能让眼前这位名动天下的老者所欣赏的人,会是什么样的。

  男子恭敬作揖道:“谨遵吩咐。”

  老人走了......迎着北境春日的轻风,向着东方离去。

  “义父准备去往何处!”黑衣男子高声说道。

  老人自顾自往前走,冲着身后挥了挥手,没有回应。

  相见不到片刻又再度分别,黑衣男子看了一眼手中古朴如墨的令牌,正当他沉浸在离愁的情绪当中时,忽然看见老人停了下来,转身折返而回。

  孙启毫在他疑惑的目光中走了回来,来到他面前,将一只苍老的手递了过来,这次手上空无一物。

  “嗯?”让黑衣男子没明白这是何意。

  “为了错开那个小王八蛋,走得匆忙忘了跟曹庸那老小子要盘缠了,把你身上的银子给我,我来时当了三个月乞丐,你也不想我走的时候也沿街乞讨吧?”老人说话时脸不红心不跳,丝毫不觉得尴尬。

  “......”黑衣哑然。

  他只知义父今日乔装成流民进了城,然后去了知府宅邸,却不知义父竟然真是流民中的一员,过了三个月街头讨口的日子...

  黑衣男子不明白,以义父的地位和能力,何至于如此?

  本想张口询问,可突然想到自己这位义父的脾性,怕是即便问了,他也懒得说,不是说有多重要,而是他一向如此,时不时就想恶心一下别人,问了只会自讨没趣。

  念及此处,黑衣男子话到嘴边立马又咽了回去。

  他听话的将身上的钱袋翻出,放在了老人不算干净的手上。

  老乞丐垫了垫,嗯,沉甸甸的,估摸着大概有一百多两,心里很是满意。

  他尤为欣喜的笑了一下,随即又急忙收敛起笑意,心里骂道,都是跟那个小王八蛋沾染了这见钱眼开的臭毛病。

  他这边正跟自己心头发狠,迁怒于王令致使自己失态。

  另一边的黑衣男子很多年没义父这般发自内心的笑过了,

  似乎觉得自己给的还不够,在自己身上又摸索了一番,翻了一个遍,也就找出一把看上去价值不菲的精致短匕。

  他毫不心疼地放入老人的手中。

  “应该能卖个五百两,请义父收下,我...得知您的消息后,着急见您,临走时没带其他东西。”男子有些窘迫,多年未见,好不容易有了个孝敬的机会,却没带够银子。

  目光有意无意的避开老人的眼睛,掩藏自己此刻的尴尬。

  过了片刻,老人毫无动静,黑衣男子一时奇怪,抬眼看去,发现义父正直勾勾的盯着自己腰间,目光中似有追忆之色,好似陷入到了某段记忆当中,怔怔出神。

  黑衣男子顺着他的目光看去,面具下的一张脸有些不太自然,只因为老人将目光停留在了自己腰间悬挂着的半块玉牌上。

  他有些为难的说道:“这个...不值钱...”

  许是方才看得有些出神,孙启毫闻言愣了愣,这才回过神看向这个义子,语气温和的说道:“小七送你的吧?”

  黑衣男子闻言,心口好像被重锤砸了一下,呼吸变得紊乱,他极力的克制着自己的情绪,没有回答。

  孙启毫上前,拍了拍这个义子的肩膀,宽慰道:“她,也不一定不想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他们,也都在等你。”

  说完,将银子和匕首收入怀中,转身离去。

  黑衣男子心中百感交集,他何曾没想过重新上路?可这些年来,无数个夜晚,那些因他而死的人,总会出现在他的梦里,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从自己眼前略过,好几次从梦中醒来,发现枕头都是湿的。

  这份愧疚感于他而言,太过沉重了,沉重到迈不开脚,又如何能走出来?

  黑衣男子伫立原地,久久不语,忽闻远方飘来老人的声音......

  “少年侠气锐无忧,快意江湖不知愁。

  生来本是云中客,何故自扰做鬼囚?

  逝者何堪生者泪,黄泉默默几回眸。

  可曾衽席惊坐起,自怜星辰坠九流。

  年年岁岁寒冬月,岁岁年年满城红。

  青丝已是寒霜至,又当流离几个秋?

  斯人已逝不再来,红尘过往酒一壶。

  莫将今日当昨日,梦醒依旧少年雄。”

  黑衣男子僵在那里,略显颤抖的将双手放至身前作揖,双膝笔直砸落在地,伴随着他跪下的动作,尘埃飞扬。

  最后面向老人离去的方向,三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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