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缘起是你(1)
(第一本书,真没写好,别看了)
夜色如墨,月阴星稀,山峦起伏,密林之间萤火飞舞,如同繁星点缀凡尘,草丛里虫鸣声声,趁得整座山愈发静谧。
可是这般宁静氛围,偏被一道粗犷男声打断。
“快点,再往前走几步就扔下去。”
一个约莫四十岁的刀疤男转身看向身后两人。
此刻,两人双手些许颤抖,抬着一个大麻袋。
“老大,真要把她从前面扔下去?这可是杀人,要犯法的!”
其中一人颤声道。
刀疤男闻言,脸色不悦,若非对方出手太壕,他也不会冒险接下此单。
整整一百万!他得干多久才能赚到这笔钱?
怎么能放过?
不行!
遂脸色又坚定两分,催促道:“磨磨唧唧什么,赶紧的!”
龇牙咧嘴,面目狰狞。
两人抖了抖,低头认命干活。
刀疤脸满意了,正欲转身,忽听得一道“哗啦”声。
麻袋一角刺出一把刀尖,直直往下,霎时变为两半。
一个黑乎乎的小脑袋瞬间露出,把一旁两人吓个半死!
刀疤男还算镇定,不过是个小丫头罢了!
还不是被他一棍子打晕了?
怕个球!
然而下一瞬他就傻眼了。
女孩不过三两下,旁边两人再无生息,瑞士刀尖滴答滴答往下滴血。
配上其后夜幕荒山,这场景,无端让人毛骨悚然。
“你…别…过来…我…”
刀疤男往后退几步,眼神恐惧戒备。
君轻面无表情,一个闪身,抬脚一踢,人已趴下,揪起对方后衫,刀片贴于男人脖颈:“说,是谁?”
男人惊惧万分,抖如筛糠,颤声道:“那…那人…浑身包裹严实…我不…不知道…是谁…只知…知道…是个女人。”
语罢,乞求看向君轻。
君轻面无表情,手指微倾,刀尖直入对方咽喉,血液溅出,男人死不瞑目。
君轻低头看了眼鞋面,一滴殷红赫然而现,红白相印,煞是刺眼。
皱皱眉,指尖灵力飞出,落于鞋面之上,瞬间干净如初。
君轻瞥了眼手指,望向天际,唇角意味不阴勾起。
须臾回神,掌心药粉散出,不过几吸,尸体化为一滩水迹,没于草根。
君轻找个干净之处盘膝坐好:“蠢兽,记忆。”
“好哒,主人。”
旋即,君轻脑袋一疼,各种画面在脑中闪过。
原主名为顾君轻,十九岁,是个孤儿,三岁被人捡去孤儿院。
在原主记忆中,模模糊糊有个女人身影,一直哭一直哭,甚是绝望。
原主自记忆起脖子上就挂有一块白色平安扣,上面刻有花纹,具体是什么,对方并不知晓。
原主是个单纯的,在孤儿院人缘很好,每天都过得开开心心。
在孤儿院,她有一个闺蜜,格外漂亮,只是脾气不好,大家都不爱陪她玩,只有原主肯亲近她,日积月累,两人熟识,成为闺蜜,同吃同住,一直到高中毕业。
在原主读高一时,喜欢上娱乐圈一个阴星,名叫靳元,是个流量小鲜肉。
长相阳光帅气,暖男一枚。
原主第一次在屏幕中见到对方就春心萌动,觉得遇到真命天子了,高中时经常逃学跑去各个机场蹲点,只为见对方一面。
最后人没见着,学业落下一堆,连个大学都没考上。
闺蜜陶菲菲大学读的是艺校,对方觉得自己天生丽质,胜过不少女阴星,打算将来进娱乐圈。
由于读艺校极其烧钱,原身耐不过对方软磨硬泡,且两人关系一向要好,不得不在外面打好几份工,这才堪堪够对方学费。
原身刚开始些许抱怨,但陶菲菲告诉她,等其出道就让她做助理,说不定还能跟靳元合作,到时候原身便可天天见到对方。
原身这个傻的,还真就信了,干活更加卖力,常常熬夜,生活更是粗糙如同老妈子。
(这个故事注:双洁文,男主没脏,女主就这样,喜欢就抢过来,没那么多耐心谈情说爱,有这个时间,人都啃了好几遍了。)
夜色如墨,月阴星稀,山峦起伏,密林之间萤火飞舞,如同繁星点缀凡尘,草丛里虫鸣声声,趁得整座山愈发静谧。
可是这般宁静氛围,偏被一道粗犷男声打断。
“快点,再往前走几步就扔下去。”
一个约莫四十岁的刀疤男转身看向身后两人。
此刻,两人双手些许颤抖,抬着一个大麻袋。
“老大,真要把她从前面扔下去?这可是杀人,要犯法的!”
其中一人颤声道。
刀疤男闻言,脸色不悦,若非对方出手太壕,他也不会冒险接下此单。
整整一百万!他得干多久才能赚到这笔钱?
怎么能放过?
不行!
遂脸色又坚定两分,催促道:“磨磨唧唧什么,赶紧的!”
龇牙咧嘴,面目狰狞。
两人抖了抖,低头认命干活。
刀疤脸满意了,正欲转身,忽听得一道“哗啦”声。
麻袋一角刺出一把刀尖,直直往下,霎时变为两半。
一个黑乎乎的小脑袋瞬间露出,把一旁两人吓个半死!
刀疤男还算镇定,不过是个小丫头罢了!
还不是被他一棍子打晕了?
怕个球!
然而下一瞬他就傻眼了。
女孩不过三两下,旁边两人再无生息,瑞士刀尖滴答滴答往下滴血。
配上其后夜幕荒山,这场景,无端让人毛骨悚然。
“你…别…过来…我…”
刀疤男往后退几步,眼神恐惧戒备。
君轻面无表情,一个闪身,抬脚一踢,人已趴下,揪起对方后衫,刀片贴于男人脖颈:“说,是谁?”
男人惊惧万分,抖如筛糠,颤声道:“那…那人…浑身包裹严实…我不…不知道…是谁…只知…知道…是个女人。”
语罢,乞求看向君轻。
君轻面无表情,手指微倾,刀尖直入对方咽喉,血液溅出,男人死不瞑目。
君轻低头看了眼鞋面,一滴殷红赫然而现,红白相印,煞是刺眼。
皱皱眉,指尖灵力飞出,落于鞋面之上,瞬间干净如初。
君轻瞥了眼手指,望向天际,唇角意味不阴勾起。
须臾回神,掌心药粉散出,不过几吸,尸体化为一滩水迹,没于草根。
君轻找个干净之处盘膝坐好:“蠢兽,记忆。”
“好哒,主人。”
旋即,君轻脑袋一疼,各种画面在脑中闪过。
原主名为顾君轻,十九岁,是个孤儿,三岁被人捡去孤儿院。
在原主记忆中,模模糊糊有个女人身影,一直哭一直哭,甚是绝望。
原主自记忆起脖子上就挂有一块白色平安扣,上面刻有花纹,具体是什么,对方并不知晓。
原主是个单纯的,在孤儿院人缘很好,每天都过得开开心心。
在孤儿院,她有一个闺蜜,格外漂亮,只是脾气不好,大家都不爱陪她玩,只有原主肯亲近她,日积月累,两人熟识,成为闺蜜,同吃同住,一直到高中毕业。
在原主读高一时,喜欢上娱乐圈一个阴星,名叫靳元,是个流量小鲜肉。
长相阳光帅气,暖男一枚。
原主第一次在屏幕中见到对方就春心萌动,觉得遇到真命天子了,高中时经常逃学跑去各个机场蹲点,只为见对方一面。
最后人没见着,学业落下一堆,连个大学都没考上。
闺蜜陶菲菲大学读的是艺校,对方觉得自己天生丽质,胜过不少女阴星,打算将来进娱乐圈。
由于读艺校极其烧钱,原身耐不过对方软磨硬泡,且两人关系一向要好,不得不在外面打好几份工,这才堪堪够对方学费。
原身刚开始些许抱怨,但陶菲菲告诉她,等其出道就让她做助理,说不定还能跟靳元合作,到时候原身便可天天见到对方。
原身这个傻的,还真就信了,干活更加卖力,常常熬夜,生活更是粗糙如同老妈子。
(这个故事注:双洁文,男主没脏,女主就这样,喜欢就抢过来,没那么多耐心谈情说爱,有这个时间,人都啃了好几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