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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本为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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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弟啊,你死的好惨啊。”抑扬顿挫、颇有韵律的哭声在荒寂的战场上回荡。

  荒野之上死尸横呈,一个身着直裾戎衣、歪戴头盔的少年军卒,爬过一具具尸体。每经过一具尸首,便停下来嚎哭几声,在尸首身上摸索一番。

  这是赵国与大夏的又一次历行冲突,规模并不大,双方共出动了几千人,但也留下了百十人殒命于此。

  少年名叫吴亘,是定远城厢军的一名仆军。

  仆军在赵国军中早已有之,平日里需服侍军中正卒,战时运送辎重、充当敢死队,所以一有战事,死的最快最多的就是仆军。

  少年并不是志愿从军,从小生活在一处名为大风寨的所在。大风寨是一帮匪人聚集的山寨,打家劫舍,拦路抢财。少年尚在襁褓之中,便不知被何人丢在了寨门前。

  被人捡到时,除了脖子上挂了一个玉坠儿,再无其他东西。大风寨中虽然都是匪盗出身,但如此个胖乎乎、玉琢一般的人儿落到面前,倒也不忍置之不管,被山中虎豹叼了去。

  于是,寨中有人善心大发,将其带了回来,交给寨中家眷看管。这家吃两口,那家住几宿,倒也是慢慢长大了。

  因着无来处,寨子中人便给起了个石坠儿的小名。再大些,这小孩倒是生的眉目清秀、聪明伶俐,寨子里有些学问的就给起了个吴亘的大名。

  可是很快,寨子里的人发现,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少年,却是生了一肚子坏水,打闷棍,下迷药,偷鸡摸狗,掀瓦撬窗,无一不精。

  也难怪,身边都是一帮杀才,近墨者黑这个道理,亦适用于吴亘。

  每次看到吴亘顶着那张天真无邪的脸经过时,寨子里的人就一脸欣慰。大风寨终是后继有人,如此坏材,天生就是做恶人的料。

  作为匪二代,吴亘原本以为再过几年,做个搬舵先生,当个军师之类的存在,也算是寨子里四梁八柱之一,还不用外出搏命,人生前途一片光明。

  只不过,在他十四岁的时候,这个梦想破灭了,定远城官军来了。

  一顿攻打,如摧枯拉朽,寨子被扫平,有人被杀,有的被捉,众匪如鸟兽四散而去。

  吴亘呢,却是被官军给抓住了。

  这其实怪其贪心,趁着人慌马乱,跑到寨子的公库里搜刮一番,得了不少财物,最后竟然裹了一个比自己还要高大的包袱。

  如此多的东西,自然是走不快,眼见官军到此,倒也有些急智,躲在寨子后的一处烂泥淖里,只留一根芦管在外呼吸。

  可惜,这拙劣的手段被一名名叫张远的官军屯长发现,毕竟偌大的包袱即使在泥水中,也是十分显眼。一箭射来,吴亘只得狼狈的从泥中走出。

  张远看其还是个娃娃,倒也不好下狠手,于是捉来做了自己仆兵。

  今天与大夏国一战,死的多是赵国的人。

  这也并不奇怪,谁让大夏国兵雄将勇,无怪乎大国之名。赵国力弱,多处于守势,仓促被袭,死了不少的兵卒。

  吴亘原本已经逃出,虽是仆兵,但张远看其年幼,倒也对他十分照顾,拎着脖子架在马背上逃了回来。

  双方罢兵,那些正卒尸首被收殓入土,仆兵则弃之不管,万一大夏国再杀个回马枪呢。

  回到营中,吴亘便与张远告假,说是受惊过度,想早些歇息。待其允了之后,却是掉头又回到了战场,去捡拾死人身上的财物。

  仆兵并无饷银,每月只有五斤糙谷。吴亘从寨中带出的财物被充公,如今可是吊起锅儿当钟打,穷得丁当响。

  这些仆兵平日里不敢藏私于营中,仅有的财物都带在身上,吴亘就动起了发死人财的念头。

  摸过一具具尸首,吴亘身后背着的袋子里渐渐多了些铜钱碎银,凡是看起来有些值钱的统统笑纳。

  不过,吴亘倒也讲道义,凡是摸出钱物的尸体,都会在旁边插上三根树枝,摆上三个石子,权当祭品。再洒上一捧土,嘴里不停念叨,“入土为安,不恋阳世。”

  搜刮半晌,看着才装了一小半东西的袋子,吴亘有些泄气。

  忽然,吴亘眼前一亮,前面趴着一人,看其露在外边的花白胡子,应是从军多年的老卒。这种人长年在军中厮混,早已成了兵油子,身上定然有不少积攒。

  伏着身子爬到其身旁,照例,吴亘嚎了几嗓子,将尸首翻了过来,便对着其上下其手,细细顺着外面衣物一点点捏了起来。

  这具尸首满脸血污,竟是看不清样貌。一直摸到腰间,却仍是一无所获。

  “穷鬼,竟然不把钱放在身上,下到地府也没钱花。”吴亘骂了一句,将手伸入其胯下,看看有没有斩获。军中有些人,喜欢在贴身内裤上缝个口袋,值钱的东西都藏在里面。

  “嗯?”吴亘身体一僵,手停了下来,这具尸首竟然还是热乎的。

  “狗日的,与莫爷抢营生。”尸首坐了起来,吹着胡子大声喝骂。

  “呀,诈尸了。”受惊之下,吴亘怪叫一声,一把摘下头上的铁盔,抢圆了砸在尸首脸上。

  不怪他吃惊,实在是这满脸是血的家伙,猛然坐起,二人面面相距,中间只隔了一尺不到的距离。

  “兔崽子,好狠毒的心肠,竟然杀人夺财。”尸首痛的倒了下去,捂着脸在地上打起了滚。

  随手抓起身旁地上的刀,指向仍在痛呼不已的尸首,吴亘也算是明白了,这人没死,试探着问道:“还阳了,还是......”难不成是这人命大,昏死过去,得了自己一口阳气,又活了过来。

  尸首一抹脸,将脸上的血渍擦去,“屁还阳,老子与你是一样的营生,刚开始还以为来的是大夏国的人,害的老子在此装了半天死,大气也不敢出。”

  揉着有些乌青的眼睛,愤愤道:“孙子诶,下手可真狠,险些就真死在这里了。不行,你得赔我医药钱,把口袋里的东西分我一半。”

  吴亘笑眯眯看着对方,手里的刀挽了个刀花,“老子打儿子,自古天经地义,还想着要钱。再敢啰嗦,就是绝了后,我也要除了你这个忤逆子。”手中的刀架在了对方脖子之上。

  侧头看了一眼闪着寒光的刀刃,那人身子一缩,暗忖遇上了狠人,脸上绽出可比骄阳的笑容,“这位大哥,不,大爷,唐突了,有眼不识大人。我仔细回想,这伤是天上掉下个蛤蟆砸的,断与大人无关。”

  “真的无关。”

  “千真万确。”

  眼见误会解除,二人倒是坐了下来,相互攀谈起来。

  一番交谈,吴亘才知道,原来这个老小子也是名赵国仆军,姓莫名信,从军已经二十载。今天倒是与自己存了同样的心思,想着摸些死人钱物。

  同道中人,臭味相投。

  很快,二人言笑晏晏,倒好像多年的老友。商议半天,最后约定各找各的,能得多少全凭本事。

  二人缓缓起身,向着相反方向走去。刚走了几步,不约而同急速转身,手中的刀重重相交,火花四溅。

  “老狐狸。”

  “狼崽子。”

  眼见无法暗算对手,莫信后退几步,把手中的刀一扔,“兄弟,今日我二人皆是为求财,犯不着打生打死,不如就此揭过,专心发财。”

  “可。”吴亘倒也不想与人打架,今日才搜刮这点钱,搭上命可就不美了。

  二人把战场翻了个遍,趁着夜色,匆匆赶回了营寨。

  定远城厢军大营设在城外,吴亘虽说已来了一段时间,却是一次也没有进过定远城。

  赵国民分三等,按着三品量表所定,分别是贵人、中人、庶人,只有中人以上才可在城中置业安家。

  在军中也一样,中人以上方可担任军官,庶人干一辈子也只能当上个伍长。

  吴亘与老莫没敢从正门进入,寻了一处狗洞钻了进去。临分别时,二人满眼惺惺相惜,言辞殷切,大有相见恨晚,神交已久的意思。

  从此,二人只要一有闲暇,便厮混在一起。

  莫信在军中混的久了,经验颇为丰富,各种歪门邪道门清,倒是让吴亘佩服不已。特别是得知对方先后参加了五十余场作战,竟然毫发无伤,更是让吴亘将其奉为神人。

  要知道,定远城地处赵国边陲,与大夏国边军时有摩擦,平日里还需担负剿匪缉盗、保境安民的职责,莫信能次次平安归来,绝对有其天赋异禀之处。

  在营中,仆兵的日子十分难熬,不仅没有俸禄,还经常吃不饱。就连每月五斤的谷子,还要经常被克扣。

  吴亘这样的半大小子,正是能吃的时候,经常饿的两眼发绿。

  这一日,饥饿难耐之下,吴亘偷偷找到军中伙房主事之人,高价买了半只鸡,躲到营寨后大吃了起来。

  这也是军中都心知肚明的事情,屯长、曲长们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伙房主事赚钱了,自会有孝敬奉上。

  只是这主事颇为心黑,同样的东西,比在外面贵了两倍不止。

  正吃的开心,身后传来脚步声。吴亘转头一看,却是营中的司库。

  此人姓周,掌管营中公库,为人颇为贪婪,仆兵的谷子从其手中经过,总会以各种理由克扣一些,可谓雁过拔毛,加上其脸上有个黑痣,上面长了一撮毛,所以得了个周一毛的浑号。

  “可以啊,手里钱不少嘛,连鸡都买的起了。”周一毛皮笑肉不笑,捻着脸上的黑毛。

  吴亘赶紧起身,此人虽然官职不高,却是个中人。

  按照赵国律法,庶人见到中人,须得恭敬侍立,若不然轻则一顿打,重则扭送官府,治个不敬之罪。而且贵人、中人等打死庶人,可以财物抵罪。而庶人要是伤了贵人,轻则抵命,重则灭杀三族。

  “周司库,您请用。”吴亘把手上的油在衣服上蹭蹭,狗腿的将只剩下脑袋的鸡递了过去。

  啪,周一毛伸手打掉了吴亘手中的鸡,“你一个小小仆兵,何来余钱买鸡,是不是偷的。”

  吴亘愁眉苦脸看了一眼地上的鸡,“周司库,您这就冤枉我了,真是与伙房买的。”

  “屁,这鸡连我都平日里都不舍得吃,你哪来的钱财,走,到你营账中点验一番,怪不得这两天库中少了不少银钱。”说着,不由分说拖着吴亘来到帐篷之中。

  到了帐中,将同帐之人赶出去后,周一毛在吴亘的床铺上翻找起来。

  吴亘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心中懊悔,早知道不把钱藏在帐中了。

  找了半天,周一毛也没发现有值钱的东西,狐疑间,把被子往地上一丢,传来几声清脆的撞击声。

  “嗯?”周一毛将被子捡起来,用力撕开,芦花四处飞舞,从被子里掉出了二十几个铜钱。

  吴亘赶紧开口,“周司库,公库中俱是银两,这真是我攒的铜钱。”

  周一毛眉头一皱,大声喝道,“大胆,你一个仆兵没有饷银,竟然有钱财私藏,肯定来路不正,没收。”不由分说,将铜钱塞入自己袖中。

  吴亘还想争辩,周一毛眼睛一瞪,“再啰嗦,军法伺候。”说完便扬长而去。

  哭丧着脸看着满地狼藉,吴亘欲哭无泪,自己辛苦从死人身上搜刮来的钱,就这样白白送给了周一毛。

  无精打采的走出营帐,吴亘跑到马圈躺了下来。

  正郁闷间,莫信的声音传来,“石坠儿,钱没了,跑这里与马儿倾诉衷肠来着。”

  抬头一看,莫信手中拿着一根鸡腿在眼前晃悠。吴亘一把抢过塞在嘴里,“老莫,你哪来如此多的钱,平日里看你没少吃香喝辣。”

  莫信呲着大黄牙一笑,“山人自有妙计。”

  “说,不说的话我今日就向周一毛告发。”

  “你这孩子,我好心给你送来鸡,你却恩将仇报。”

  “我不管,反正我钱没的了,得拉一个垫背的。”

  “得得,告诉你,但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若是泄露了出去,可都是要掉脑袋的。”

  莫信蹲了下来,将自己的秘密告诉了吴亘。

  原来这老小子养了两只老鼠,一公一母,经过训练,这两只老鼠就会去偷东西。一般莫信放公鼠出去,待偷到东西,公鼠就会循着气味回到母鼠身边,就连库房里丢失的银子也是莫信所为。

  吴亘一把揪住莫信的衣领,“好小子,你干的好事,却是我来背锅,那周一毛口口声声说我偷盗银子,却原来是你做的。”

  “你放心,既然告诉了你,以后哥哥有一口吃的,就少不了你的。”莫信并不惊慌,慢条斯理说道。

  “这还差不多。我土匪出身,今天竟然被周一毛给抢了,说出去,丢祖师爷的人。我这人平生最恨黑吃黑,不收拾一下他,我心意难平。”

  吴亘松开了莫信,眼珠乱转,“对了,有了,老莫,那库银上可是有标记。”

  “有啊,这些库银都有印记,与外面流通的是全然不同的。”

  “好,老莫,老鼠借我耍两天。”

  “你要干嘛,我可告诉你,银子虽好,不能偷多,小打小闹些不会引人注目,若是搞大了,上头严查下来,你我可是担待不起。”

  “放心,断不会出事,我定让那周一毛吃了芋头不下肚,顶心顶肺噎死他。”吴亘清秀的脸上有些狰狞,舌头轻轻舔着牙齿。

  莫信莫名打了个寒战,离着吴亘远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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