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两岁的智商
好一个不请自来。
十年前,父亲已经给我定下任务。
不过我也感到很奇怪。
十年前的今天,我十五岁。
这一年我在干嘛?
回想一下,十五岁,我初三毕业,那时候的我不仅仅在风水术上面有很高的造诣,其它道术也不在话下。
就是因为道术造诣高,当时各个门派邀请我参加各种典礼,以至于我初中的时候,基本很少在学校,大多数时间在外面和道教前辈参加活动。
父亲完全可以打电话叫我回来帮忙。
虽说当时的我因为道术了得,趾高气扬,但是有人需要帮忙,我会义不容辞出手相助,哪怕没有酬劳,我依旧愿意动手。为的不是钱,而是面子。
小小年纪就知道怎么“赚面子”,这也是导致我坐牢五年的原因。
既然这是父亲很早之前给我安排的任务,我肯定得完成它。
哪怕父亲没有对苟正说出誓言,按照我的做人做事风格,我依旧会帮长寿村渡过这次劫难。
一切的起因,都在十年前,四个年轻人出现“狂犬病”开始。
刚刚苟正跟我说过,之前他在山上碰到的“野人小华”也是这种状况,可自从见过一面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大胆猜测,小华应该没死。
要么在山上生活着,要么……跟他老婆孩子生活在某个地方。
山上过于复杂,没有把握我也不敢上山,怕是上山之后也会出现狂犬病的症状,所以我得朝小华的家人下手。
苟正得知我要找小华的家人,他一脸惆怅说道。
“当年小华失踪后,他家人早就分散了。小华还在村里之前,有个老父亲,不过好景不长,小华的老父亲得了糖尿病,没钱做手术了,死在家里好几天,最后还是我发现的。老父亲不在,小华的老婆离开了长寿村,说是出去外面打工,十年了,都没回过村里!”
看来这个小华身世还挺悲惨的。
不过他老婆是突破点。
两人同床共枕好几年,并且还生下了小孩……
等会儿!
小孩?
我把目光放在面前的猪圈,环顾了一周,正想说出我心中的疑问。
苟正指着前方第五个猪圈说道。
“前面那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小孩,就是小华的儿子。都已经十二岁了,生活不能自理,不过他的情况是这些小孩之中最稳定的一个,但智商却停留在两岁。我们曾经请来医生看过,医生摇了摇头,表示无药可救。”
长寿村为什么会称为死人村。
现在我彻底明白了。
并不是有人突然死去,而是这些小孩慢性死亡,他们得了怪病,只能用铁链拴着,可是又不能杀死他们,只能用这种极端的方法拷住,避免这些得了狂犬病的小孩跑出来伤及无辜。
我来到第五个猪圈,看着里面被拴着的小孩。
数百个村民站在附近围观,其它小孩早已被激怒,企图扯断束缚咬人,唯独小华的儿子安静的坐在地上,手中拿着两个蚱蜢来回玩弄,脸上挂着天真的笑容,嘴里的口水止不住往下流。
的确,他这幅模样,看起来智商并不是很高。
十二岁的身体,两岁的脑子。
为了以防这些小孩跑出来,表面说是猪圈,实际上和牢房没有任何区别。
“把锁打开。”我开口说道。
“打开?为什么?使不得啊刘天师!你别看他现在这么安静,等会儿发起疯来比狗还恐怖。”苟正一脸焦灼。
“没事,我有分寸,让我进去跟他聊一下。”我笑道。
苟正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打开铁门。
我走进猪圈,小华的儿子抬头看了我一眼,并没有理会我,而是继续玩着手中的蚱蜢。
我打量着他,开口问了一句。
“你叫什么名字?”
“阿巴巴巴……”
小华的儿子没回答我,如同哑巴叫了两声,脸上还挂着痴呆的笑容。
“刘天师,他叫苟良。”苟正说道。
得知小华儿子的名字后,我慢慢靠近他。
蹲下之时,苟良突然伸出手,吓得我往后退了一步,但他却没做错恶意动作,而是把其中一只蚱蜢递给我,示意让我跟他玩。
不过我并没有接受。
这压根就不是活的蚱蜢,脑袋都已经没了。
敢情苟良一直玩两只死去的蚱蜢。
“小良?”
我轻声呼唤苟良的名字。
他依旧是“阿巴巴巴”,说不出人话。
与其说苟良得了狂犬病,倒不如说他只是先天性的智障。
并没有像其它小孩那样狂暴咬人。
苟良眼睛一直盯着我腰间,我看了一眼,车钥匙有一半从裤兜里露出来。
苟良伸出手,慢慢的把车钥匙从我裤兜里扯出来。
他把车钥匙当玩具看待,起初按了两下,下一秒突然张开嘴巴要咬下去。
我立马把车钥匙从他手中抢走。
而我的这一举动,让苟良脸上痴呆的笑容消失。
刚刚他的双眼暗红色,有了怒意之后,暗红色的双眼变成血红色,双眼里面有鲜血在流动,似乎只有一层很薄的膜挡住双眼,至少戳破这一层膜,苟良眼中的鲜血便会流淌出来。
突然,苟良扑在我身上,直接把我摁在地面。
一时间,围观的村民吓得尖叫。
几个年轻人冲进来把苟良从我身上拉开,就算四个人分别扯住四肢,依旧拉不开苟良。
苟良张开嘴巴,露出两个锋利的獠牙。
这不是动物獠牙,而是僵尸獠牙。
看来,这些所谓的狂犬病言论得推翻了,从勾正的描述来看,我就知道这不是狂犬病,应该和僵尸有关系。
“帮忙!来多点人!”
勾正也加入拉扯之中,五个人拉不动,于是又来十个人,结果还是没能把苟良从我身上扯开。
哪怕苟良的口水喷得我全身都是,我依旧保持着镇定。
他想咬我!
从僵尸的特征来看,苟良这小屁孩应该是想吸人血。
然而,就在我一个眼神之中,苟良闭上嘴巴,脸上露出惊慌的表情,然而即便如此他也没有松开我。
我伸手掐住苟良的喉咙,眉头怒瞪,瞬间用力把苟良从我身上甩出去,狠狠的砸在地面,围观的村民全都看傻了。
我爬起身后,连续几脚踢踹苟良。
虽说我的拳打脚踢有点暴力,然而苟良连皮外伤都没有。
这完全可以证明,苟良已经属于僵尸。
十年前,父亲已经给我定下任务。
不过我也感到很奇怪。
十年前的今天,我十五岁。
这一年我在干嘛?
回想一下,十五岁,我初三毕业,那时候的我不仅仅在风水术上面有很高的造诣,其它道术也不在话下。
就是因为道术造诣高,当时各个门派邀请我参加各种典礼,以至于我初中的时候,基本很少在学校,大多数时间在外面和道教前辈参加活动。
父亲完全可以打电话叫我回来帮忙。
虽说当时的我因为道术了得,趾高气扬,但是有人需要帮忙,我会义不容辞出手相助,哪怕没有酬劳,我依旧愿意动手。为的不是钱,而是面子。
小小年纪就知道怎么“赚面子”,这也是导致我坐牢五年的原因。
既然这是父亲很早之前给我安排的任务,我肯定得完成它。
哪怕父亲没有对苟正说出誓言,按照我的做人做事风格,我依旧会帮长寿村渡过这次劫难。
一切的起因,都在十年前,四个年轻人出现“狂犬病”开始。
刚刚苟正跟我说过,之前他在山上碰到的“野人小华”也是这种状况,可自从见过一面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大胆猜测,小华应该没死。
要么在山上生活着,要么……跟他老婆孩子生活在某个地方。
山上过于复杂,没有把握我也不敢上山,怕是上山之后也会出现狂犬病的症状,所以我得朝小华的家人下手。
苟正得知我要找小华的家人,他一脸惆怅说道。
“当年小华失踪后,他家人早就分散了。小华还在村里之前,有个老父亲,不过好景不长,小华的老父亲得了糖尿病,没钱做手术了,死在家里好几天,最后还是我发现的。老父亲不在,小华的老婆离开了长寿村,说是出去外面打工,十年了,都没回过村里!”
看来这个小华身世还挺悲惨的。
不过他老婆是突破点。
两人同床共枕好几年,并且还生下了小孩……
等会儿!
小孩?
我把目光放在面前的猪圈,环顾了一周,正想说出我心中的疑问。
苟正指着前方第五个猪圈说道。
“前面那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小孩,就是小华的儿子。都已经十二岁了,生活不能自理,不过他的情况是这些小孩之中最稳定的一个,但智商却停留在两岁。我们曾经请来医生看过,医生摇了摇头,表示无药可救。”
长寿村为什么会称为死人村。
现在我彻底明白了。
并不是有人突然死去,而是这些小孩慢性死亡,他们得了怪病,只能用铁链拴着,可是又不能杀死他们,只能用这种极端的方法拷住,避免这些得了狂犬病的小孩跑出来伤及无辜。
我来到第五个猪圈,看着里面被拴着的小孩。
数百个村民站在附近围观,其它小孩早已被激怒,企图扯断束缚咬人,唯独小华的儿子安静的坐在地上,手中拿着两个蚱蜢来回玩弄,脸上挂着天真的笑容,嘴里的口水止不住往下流。
的确,他这幅模样,看起来智商并不是很高。
十二岁的身体,两岁的脑子。
为了以防这些小孩跑出来,表面说是猪圈,实际上和牢房没有任何区别。
“把锁打开。”我开口说道。
“打开?为什么?使不得啊刘天师!你别看他现在这么安静,等会儿发起疯来比狗还恐怖。”苟正一脸焦灼。
“没事,我有分寸,让我进去跟他聊一下。”我笑道。
苟正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打开铁门。
我走进猪圈,小华的儿子抬头看了我一眼,并没有理会我,而是继续玩着手中的蚱蜢。
我打量着他,开口问了一句。
“你叫什么名字?”
“阿巴巴巴……”
小华的儿子没回答我,如同哑巴叫了两声,脸上还挂着痴呆的笑容。
“刘天师,他叫苟良。”苟正说道。
得知小华儿子的名字后,我慢慢靠近他。
蹲下之时,苟良突然伸出手,吓得我往后退了一步,但他却没做错恶意动作,而是把其中一只蚱蜢递给我,示意让我跟他玩。
不过我并没有接受。
这压根就不是活的蚱蜢,脑袋都已经没了。
敢情苟良一直玩两只死去的蚱蜢。
“小良?”
我轻声呼唤苟良的名字。
他依旧是“阿巴巴巴”,说不出人话。
与其说苟良得了狂犬病,倒不如说他只是先天性的智障。
并没有像其它小孩那样狂暴咬人。
苟良眼睛一直盯着我腰间,我看了一眼,车钥匙有一半从裤兜里露出来。
苟良伸出手,慢慢的把车钥匙从我裤兜里扯出来。
他把车钥匙当玩具看待,起初按了两下,下一秒突然张开嘴巴要咬下去。
我立马把车钥匙从他手中抢走。
而我的这一举动,让苟良脸上痴呆的笑容消失。
刚刚他的双眼暗红色,有了怒意之后,暗红色的双眼变成血红色,双眼里面有鲜血在流动,似乎只有一层很薄的膜挡住双眼,至少戳破这一层膜,苟良眼中的鲜血便会流淌出来。
突然,苟良扑在我身上,直接把我摁在地面。
一时间,围观的村民吓得尖叫。
几个年轻人冲进来把苟良从我身上拉开,就算四个人分别扯住四肢,依旧拉不开苟良。
苟良张开嘴巴,露出两个锋利的獠牙。
这不是动物獠牙,而是僵尸獠牙。
看来,这些所谓的狂犬病言论得推翻了,从勾正的描述来看,我就知道这不是狂犬病,应该和僵尸有关系。
“帮忙!来多点人!”
勾正也加入拉扯之中,五个人拉不动,于是又来十个人,结果还是没能把苟良从我身上扯开。
哪怕苟良的口水喷得我全身都是,我依旧保持着镇定。
他想咬我!
从僵尸的特征来看,苟良这小屁孩应该是想吸人血。
然而,就在我一个眼神之中,苟良闭上嘴巴,脸上露出惊慌的表情,然而即便如此他也没有松开我。
我伸手掐住苟良的喉咙,眉头怒瞪,瞬间用力把苟良从我身上甩出去,狠狠的砸在地面,围观的村民全都看傻了。
我爬起身后,连续几脚踢踹苟良。
虽说我的拳打脚踢有点暴力,然而苟良连皮外伤都没有。
这完全可以证明,苟良已经属于僵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