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 傻子
这几年,朔州这边一直不怎么太平。
尽管离阿史那骨笃禄的后突厥汗国还有点距离,但那老小子这两年可没少祸祸大唐,见天地来惹事。朔州这边,被连累着也是一日三惊。
天天说狼来了,天天整军备战,天天睡不好觉吃不好饭,就算是个铁打的人也受不了了。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啊?
爱谁谁吧,耶耶不管了!
“你们不管,让耶耶管吗?”
一座破败不堪看似随时要崩塌却始终没有塌的烽火台上,一个脊背有些佝偻头发花白的老卒,吐了一口沙子,骂骂咧咧。
按说该有一个小队值守的烽火台,因为懈怠,因为这个老卒的身份、来历,就只剩下他一个人。
骂归骂说归说,老卒的手上却是不停,该干的活儿一样也没少干。
其实守烽燧的活儿很简单,甚至可以说是枯燥。巡逻,收集狼粪,没事的时候点个白烟,报个平安,有事的时候点起狼烟示警。
此处偏僻,离州城也远,不是必经之地——无论敌我,谁也不会注意到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也就更加不会有人注意到,这里还有一个大唐的老卒在坚守着。
补给已经半个月没来了,老卒记得,好像也就是自己刚到这鬼地方的时候,那个以前在自己面前连个屁都不敢放一个狗屁果毅校尉丢下一堆破铜烂铁、几袋粗粮,很高傲地仰着他那欠砍的脑袋就走了。
不怪别人势利眼,谁叫自己看不清局势,贸然给裴炎求情了呢?
能当这么一个戍边的老卒,而没有被抄家灭门,已经是天后仁慈,不跟自己一般见识了。看看煊赫一时的裴家,如今的下场,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只可惜,裴相那么好的一个人,就这么被杀了。
可惜啊!
不错,这个老卒,正是被发送到军前效力的程务挺。
侥幸活下来的程务挺,绝对是个烫手山芋,谁也不敢跟他接触,因为怕沾染了晦气,更怕惹怒了天后。
所以,放在一个谁也注意不到的地方,任他自生自灭,才是最好的安排。
程务挺也知道自己的处境,不抱怨,更不去乞求别人的怜悯。
大丈夫死则死矣,哭哭啼啼怨天尤人的算什么样子?
北地多风沙,尤其是夏季的时候。
刚刚还是晴天白日,说不定忽然就有一阵狂风卷集着乌云,铺天盖地的就涌了过来,腹泻一般的一通急雨过去,老天爷倒是舒爽了,但对地面上的人来说,除了把地皮打湿了以外,毛用没有。
眼看一朵乌云飘来,程务挺很是高兴地一甩衣服,光着膀子就等着“淋浴”呢,就听见天边传来轰隆隆的声响。
“打雷了?”
不知道打雷下雨要收衣服的程务挺,站在烽燧上往外张望,就看见十几匹快马飞驰而来。那马上的骑士,看装束就知道不是唐人。
大热天的把皮裘缠在腰上的,只能是突厥人!
敢在耶耶面前秀骑术,这是活得不耐烦了?
程务挺取下弓箭,瞄准,发射。
嘣!
软软的弓身不堪程务挺的神力,应声而断,射出的箭矢也只是软趴趴地勉强飞出十来步,就无力地掉落。
“这帮狗娘养的!”
程务挺骂了一声,也不知道是骂兵部负责军械的官员,还是骂试图偷越边境的突厥人。丢下断成两截的破弓,背插横刀,单手持矛,程务挺就从烽燧上跳了下来,站在了那些来意不明的突厥人面前。
长矛一挺,程务挺舌绽春雷:“兀那蛮夷,前方乃我大唐国境,某家命你等速速离去!勿谓言之不预也!”
几个突厥人愣住了。
这个破地方居然有唐军?
还是一个人要拦住我们十几个的二愣子?
一个脸上纹着一匹白狼的家伙,骑在马上像撒币一样看着程务挺说道:“傻子?”
“你耶耶我就是傻子!要不然也到不了这一步!”程务挺勾勾手指头,“别废话了,一起上吧!”
一个老迈的唐军,居然敢让我们大漠苍狼的子孙一起上?
白狼点点头:“唐人果然都是傻子!勃格,直接弄死他算了!可汗最近老是让我们做些善事,我也想不到有什么善事可做,就让这个唐人少受点苦吧。”
手持狼牙棒的勃格,跳下马,往胸口一捶呼喝一声,抡起狼牙棒就准备送程务挺去见天神。
如果是自己以前用的那根马槊,程务挺有把握硬接这一棒。但他对这些破烂军械的质量实在没把握,只得长矛直刺假意去格挡,一只手却已经把横刀抽出。
果然不出意料,长矛就像个耙耳朵见了婆娘一样,遇见势大力沉的狼牙棒,只一下子就被砸断。
同样不出意料的是,横刀的质量还是很可靠的,非常流畅地就割断了勃格的脖颈。鲜血喷涌,勃格那如山一般雄壮的身躯却还不可置信的屹立不倒。
“唉!”
程务挺失望地叹了一口气:“老了呀!放以前,耶耶一刀就能斩断他的脖子。”
“一起上!”
白狼也不做善事了,驱动战马朝着程务挺杀去。
一般情况下,骑兵对步兵具有绝对的优势。速度、冲击力有了战马的加持,都远远大过依靠自身力量的步卒。
程务挺也深知这一点,刀光闪烁之间,只照着马腿招呼。顷刻间,十数匹战马都被斩断了马腿,几个骑士也被压在马下。
但白狼不在其中,在战马负痛哀鸣时,白狼已经高高跃起,同时抛出了手中的铁骨朵。那铁骨朵后面还有一条细细的铁链勾连,能放能收。
“哈哈哈哈……耶耶郁闷了很久,今天终于能练练手了!”程务挺放声大笑,迎着那铁骨朵就冲了过去。
别的没负伤的突厥人,也各自挥舞着武器加入战团。
一时间,刀光闪烁,杀声震天。
当烟尘散尽时,程务挺的横刀刚刚刺穿白狼的肚子。
“好快的刀!”白狼吐出一口鲜血,“你到底是谁?普通唐军不可能有你这样的战力。”
“呸!”
被砍了一刀、砸了一棒的程务挺也不好受,趁着轻蔑敌人的功夫把涌上喉咙的鲜血吐出:“耶耶是大唐右武卫大将军、平原郡公程务挺!”
“是你?”白狼惨笑道,“我阿史那沙壁死在你手上,不冤。但你听见了吗,听见那轰隆隆的雷声了吗?那是我大突厥十万铁骑凝聚成的天雷!当天雷落下时,你,和你的大唐都将颤抖!”
程务挺拧动刀柄,再一脚把那沙壁踹得老远:“废话真特么多!”
转念一想,不对呀,这小子居然姓阿史那?
要知道,阿史那可是突厥可汗的姓氏,除了王室,其他突厥人根本没资格姓这个姓氏。那么这小子也许是个小王子?
耶耶一不小心宰了个突厥小王子?
嘿嘿!
那么,天雷?
程务挺再次看向天边,那里有轰隆隆的雷声,也有无数烟尘正滚滚而来。
尽管离阿史那骨笃禄的后突厥汗国还有点距离,但那老小子这两年可没少祸祸大唐,见天地来惹事。朔州这边,被连累着也是一日三惊。
天天说狼来了,天天整军备战,天天睡不好觉吃不好饭,就算是个铁打的人也受不了了。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啊?
爱谁谁吧,耶耶不管了!
“你们不管,让耶耶管吗?”
一座破败不堪看似随时要崩塌却始终没有塌的烽火台上,一个脊背有些佝偻头发花白的老卒,吐了一口沙子,骂骂咧咧。
按说该有一个小队值守的烽火台,因为懈怠,因为这个老卒的身份、来历,就只剩下他一个人。
骂归骂说归说,老卒的手上却是不停,该干的活儿一样也没少干。
其实守烽燧的活儿很简单,甚至可以说是枯燥。巡逻,收集狼粪,没事的时候点个白烟,报个平安,有事的时候点起狼烟示警。
此处偏僻,离州城也远,不是必经之地——无论敌我,谁也不会注意到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也就更加不会有人注意到,这里还有一个大唐的老卒在坚守着。
补给已经半个月没来了,老卒记得,好像也就是自己刚到这鬼地方的时候,那个以前在自己面前连个屁都不敢放一个狗屁果毅校尉丢下一堆破铜烂铁、几袋粗粮,很高傲地仰着他那欠砍的脑袋就走了。
不怪别人势利眼,谁叫自己看不清局势,贸然给裴炎求情了呢?
能当这么一个戍边的老卒,而没有被抄家灭门,已经是天后仁慈,不跟自己一般见识了。看看煊赫一时的裴家,如今的下场,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只可惜,裴相那么好的一个人,就这么被杀了。
可惜啊!
不错,这个老卒,正是被发送到军前效力的程务挺。
侥幸活下来的程务挺,绝对是个烫手山芋,谁也不敢跟他接触,因为怕沾染了晦气,更怕惹怒了天后。
所以,放在一个谁也注意不到的地方,任他自生自灭,才是最好的安排。
程务挺也知道自己的处境,不抱怨,更不去乞求别人的怜悯。
大丈夫死则死矣,哭哭啼啼怨天尤人的算什么样子?
北地多风沙,尤其是夏季的时候。
刚刚还是晴天白日,说不定忽然就有一阵狂风卷集着乌云,铺天盖地的就涌了过来,腹泻一般的一通急雨过去,老天爷倒是舒爽了,但对地面上的人来说,除了把地皮打湿了以外,毛用没有。
眼看一朵乌云飘来,程务挺很是高兴地一甩衣服,光着膀子就等着“淋浴”呢,就听见天边传来轰隆隆的声响。
“打雷了?”
不知道打雷下雨要收衣服的程务挺,站在烽燧上往外张望,就看见十几匹快马飞驰而来。那马上的骑士,看装束就知道不是唐人。
大热天的把皮裘缠在腰上的,只能是突厥人!
敢在耶耶面前秀骑术,这是活得不耐烦了?
程务挺取下弓箭,瞄准,发射。
嘣!
软软的弓身不堪程务挺的神力,应声而断,射出的箭矢也只是软趴趴地勉强飞出十来步,就无力地掉落。
“这帮狗娘养的!”
程务挺骂了一声,也不知道是骂兵部负责军械的官员,还是骂试图偷越边境的突厥人。丢下断成两截的破弓,背插横刀,单手持矛,程务挺就从烽燧上跳了下来,站在了那些来意不明的突厥人面前。
长矛一挺,程务挺舌绽春雷:“兀那蛮夷,前方乃我大唐国境,某家命你等速速离去!勿谓言之不预也!”
几个突厥人愣住了。
这个破地方居然有唐军?
还是一个人要拦住我们十几个的二愣子?
一个脸上纹着一匹白狼的家伙,骑在马上像撒币一样看着程务挺说道:“傻子?”
“你耶耶我就是傻子!要不然也到不了这一步!”程务挺勾勾手指头,“别废话了,一起上吧!”
一个老迈的唐军,居然敢让我们大漠苍狼的子孙一起上?
白狼点点头:“唐人果然都是傻子!勃格,直接弄死他算了!可汗最近老是让我们做些善事,我也想不到有什么善事可做,就让这个唐人少受点苦吧。”
手持狼牙棒的勃格,跳下马,往胸口一捶呼喝一声,抡起狼牙棒就准备送程务挺去见天神。
如果是自己以前用的那根马槊,程务挺有把握硬接这一棒。但他对这些破烂军械的质量实在没把握,只得长矛直刺假意去格挡,一只手却已经把横刀抽出。
果然不出意料,长矛就像个耙耳朵见了婆娘一样,遇见势大力沉的狼牙棒,只一下子就被砸断。
同样不出意料的是,横刀的质量还是很可靠的,非常流畅地就割断了勃格的脖颈。鲜血喷涌,勃格那如山一般雄壮的身躯却还不可置信的屹立不倒。
“唉!”
程务挺失望地叹了一口气:“老了呀!放以前,耶耶一刀就能斩断他的脖子。”
“一起上!”
白狼也不做善事了,驱动战马朝着程务挺杀去。
一般情况下,骑兵对步兵具有绝对的优势。速度、冲击力有了战马的加持,都远远大过依靠自身力量的步卒。
程务挺也深知这一点,刀光闪烁之间,只照着马腿招呼。顷刻间,十数匹战马都被斩断了马腿,几个骑士也被压在马下。
但白狼不在其中,在战马负痛哀鸣时,白狼已经高高跃起,同时抛出了手中的铁骨朵。那铁骨朵后面还有一条细细的铁链勾连,能放能收。
“哈哈哈哈……耶耶郁闷了很久,今天终于能练练手了!”程务挺放声大笑,迎着那铁骨朵就冲了过去。
别的没负伤的突厥人,也各自挥舞着武器加入战团。
一时间,刀光闪烁,杀声震天。
当烟尘散尽时,程务挺的横刀刚刚刺穿白狼的肚子。
“好快的刀!”白狼吐出一口鲜血,“你到底是谁?普通唐军不可能有你这样的战力。”
“呸!”
被砍了一刀、砸了一棒的程务挺也不好受,趁着轻蔑敌人的功夫把涌上喉咙的鲜血吐出:“耶耶是大唐右武卫大将军、平原郡公程务挺!”
“是你?”白狼惨笑道,“我阿史那沙壁死在你手上,不冤。但你听见了吗,听见那轰隆隆的雷声了吗?那是我大突厥十万铁骑凝聚成的天雷!当天雷落下时,你,和你的大唐都将颤抖!”
程务挺拧动刀柄,再一脚把那沙壁踹得老远:“废话真特么多!”
转念一想,不对呀,这小子居然姓阿史那?
要知道,阿史那可是突厥可汗的姓氏,除了王室,其他突厥人根本没资格姓这个姓氏。那么这小子也许是个小王子?
耶耶一不小心宰了个突厥小王子?
嘿嘿!
那么,天雷?
程务挺再次看向天边,那里有轰隆隆的雷声,也有无数烟尘正滚滚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