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学以致用第一步!
当时在评论区里,对周小清进行过嘲讽和指责的人……
都突然被民警找上了门。
告知了其所犯的事之后,将其拷走。
这些人的反应……
也都大同小异。
都是一脸懵逼,完全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
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被带走了。
直到……
数日后。
这群人被带到了宛城派出所,逐一接受审讯。
审讯的过程中。
这些人都表示自己很冤枉,觉得自己的行为根本构不成犯罪。
「警察同志,你们要明察啊,我就是在网上说了一句话,怎么就成犯罪了?」
「这年头,就算抓人也要讲究法律吧?我在现实中骂人都没事,网上骂人就犯罪了?」
「那个人捐一块钱,本来就该骂啊,我一个送外卖的,都捐了一百块,你们也不能因为对方是小孩子,就偏袒她吧?」
「再者说了,自杀是她自己干的,才说了她几句而已,这都承受不了,以后怎么走入社会?」
「这只能怪那个小女孩心理素质不行吧?难不成她跳楼了,还要我来买单?」
「……」
审讯期间。
每个人的脸上,就差写着「窦娥冤」三个字了。
至于小女孩跳楼轻生这件事……
很少有人去关心后续情况怎么样了,更没有所谓的愧疚和自责。
现在的他们……
只关心自己,只想要知道自己接下来会怎么样。
无论民警如何向他们讲解刑法,他们依旧不肯相信自己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一致要求……
请律师来和他们沟通。
然而……
当律师到来之后,详细跟他们讲明了其中法条,并且告诉了他们寻衅滋事罪可能迎来的后果。
因他们的行为,和周小清的跳楼轻生,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若非他们的在网络上出言寻衅滋事,加以辱骂、引导,周小清也不会生出跳楼的想法。
而根据相关刑法。
寻衅滋事,致使他人死亡或者重伤,将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
他们这些人里面,最先发起「滋事行为」,且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构成首犯和主犯,必然被判处五年以上!
而那些从属人员,作为「滋事行为」的参与者同样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量刑区间,大概是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的……
将视他们在本次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而定。
一时间。
所有人都忐忑不安,终于慌了起来。
这一次。
代价,似乎距离他们前所未有的接近。
……
次日。
宛城。
某普通小区。
周振和王霞吃完晚饭如往常一般出门。
准备前往医院。
看望住院治疗的女儿。
原本。
两人都沉浸在悲痛之中,心情沉郁。
好在这几天,好消息传来,警方通知他们,说是已经抓住了那几百个参与了该事件的人。
现在正在走审讯流程。
要不了多久。
就会开庭审理此案,给他们一个交待。
知道这个消息后。
两人不禁喜极而
泣,激动不已。
女儿跳楼,至今昏迷不醒,对他们的确有不小的打击。
但这个打击却不是最大的。
他们最气的……
是这些喷他们女儿,导致他们女儿轻生跳楼的「陌生人」。
仗着网络的阻隔,这些人在网络上无法无天。
偏偏他们还无可奈何对方。
说实话。
若非是那个匿名网友的帮忙,这次他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等这次事情结束了……想办法让绍辉好好感谢下这个匿名律师。」
周振和王霞一边闲聊着,一边朝着小区外面走。
可是……
还没出小区就看到了几个操着外地口音的人骂骂咧咧的闯了进来。
连门卫都拦不住他们。
这群人注意到了他们两人,似乎认识他们一般,居然径直朝着他们走来。
「你们就是周振和王霞是吧?就是你们两个告了我儿子,让他现在还在派出所关着,你们做人怎么能这样?」
其中带头的,是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妇女。
嗓门有些尖锐。
满脸的怒容。
仿佛他们欠了她钱一般。
「等等,你们是……」
周振满脸懵逼,忍不住问道。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得罪了这群人。
眼前这些人……
他一个都不认识。
「怎么?敢做不敢当?」
这个为首的中年妇女冷笑了一声:「我告诉你,我儿子叫谷宏达,就是你举报,害的他被宛城的警察给抓了!」
她死死盯着周振和王霞,仿佛两人有不共戴天之仇。
「谷宏达?」
周振和王霞对视了一眼,两人都从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别跟我装蒜,除了你们,谁会举报我儿子?」
这个中年妇女似乎认定了他们。
张开手拦着他们两人,同时咬牙切齿的说明了此行目的:「你们赶紧把谅解书给签了,警察说只有你们签了字,才能放我儿子。」
周振闻言,脸色顿时一沉。
本来他还想和对方好好沟通的的。
可对方这个态度……
摆明了要逼迫他,签署谅解书。
她儿子是被抓了。
可他的女儿……
却是永远躺在那冰冷的病榻上了!
「抱歉,我们不可能谅解!」
他冷着脸,直接回绝。
毫无商量的余地。
他好不容易把这些人给送进去,公道还没讨回来,怎么可能签署谅解书?
「我们当然也不是让你白白签字的,说吧,你们要多少钱,只要不是太过分,这些我们都可以商量。」
这个中年妇女也没有料到他的态度如此强硬,停顿片刻。
决定换个方式来索要谅解书。
一旁。
王霞再也忍不住了,气得浑身发颤:「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你儿子做了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不是因为他们在网上骂我女儿,我女儿会跳楼吗?」
「你觉得自己的儿子坐牢受委屈了,那我女儿呢?」
「我告诉你,这个案子我们告定了!」
「我一定要为我女儿逃回这个公道!」
这番话。
她藏在心里很久了。
此刻。
终于发泄了出来。
而中年妇女被这么一番怒怼,也有了短暂的失神和错愕。
但反应过来后。
依旧不肯退让,盛气凌人的说道:「那我话也放在这里了,你要是不签谅解书,我们今天就在你们小区不走了!」
说着。
她带着一起来的人,堵在了周振和王霞两人离开的道路上。
始终围着他们。
不肯放他们走。
「你!」
王霞看着对方一副无赖的模样,被气得浑身发颤。
但对方这次带来了五六个人。
人多势众。
她也不敢和对方硬来。
只能转过头,看向了丈夫:「老公,现在……我们怎么办?」
她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
有些发慌,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先问问绍辉吧。」
周振看着中年妇女等人的嚣张嘴脸,紧咬着牙。
好汉不吃眼前亏。
他决定还是先问问年轻人,或许绍辉能给他一点建议。
随后。
他拿出手机,当着中年妇女一行人的面,打起了电话。
「摇人?」
中年妇女看到他的动作,冷笑了一声。
并没有放在心上。
……
另一边。
医院里。
周绍辉正在陪伴着昏迷不醒的周小清,突然接到了二伯打来的电话。
连忙走到了旁边。
小声接通了电话。
「什么?」
在听完周振的话之后,周绍辉顿时神色狂喜。
激动不已。
这种事情……
没想到居然给他二伯给遇到了!
「你赶紧去问问那个匿名的高人,问问他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办。」
电话里。
周振似乎有些焦头烂额,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事我熟啊,不用问那个高人,我知道咋办。」
而周绍辉却小笑得合不拢嘴,直接拍胸脯担保了一句。
作为up的忠实粉丝。
他看过秦牧的所有视频素材。
他二伯遇到的这种情况……
秦牧以前也遇到过,并且还给出过合适的解决方法。
完全可以毫无后顾之忧的,将对方也送进去!
这一次。
他正好可以试试手,试验一下up视频里教导的方法实不实用。
「二伯,这样,你再尝试一下,若是他们继续拦你,你就跟他们耗着。」
仔细回忆了一遍相关知识点。
周绍辉连忙说道:「只要把时间耗过了二十四小时,他们就构成了非法拘禁,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可惜你们只有两个人,不然一次非法禁锢他人自由三人以上的,也属于软暴力的非法拘禁!」
「另外,记得录音录像,如果他们有什么过激举动的话,一定要拍下来,作为证据。」
「如果他们耗不了二十四小时,那也可以尝试报警,告他们寻衅滋事,扰乱小区治安……」
他将自己在视频里学到的所有知识,全都学以致用。
一股脑的交代了一遍。
十分钟后。
见电话那头突然没了声音,他忍不住问道:「二伯?您……还在听吗?」
「咳咳,在,在。」
数秒后。
电话里
才传来周振略有些吃惊的声音,语气复杂的说道:「我说……绍辉啊,你是从哪里学来这么多害人的名堂,居然还有给对方设套的路子?」
的确。
刚才周绍辉所说的诸多方法,都是需要适当的「引导」。
准确的说,应该是纵容,使得对方构成犯罪事实。
同时记录下相关证据。
让对方直接翻不了身。
这些方法,实在是离谱了,一般人根本想不到。
「嘿嘿,您就别问这么多了,对方要是不干这种事,也不可能撞枪口上来吧?这都是他们自作自受。」
周绍辉微微一笑,没过多解释。
同时问道:「刚才我说的您都记住了没?要是没记清楚的话,我再复述一遍,顺序千万不能错。」
这些方法……
全是他从秦牧的视频里学来的。
第一次用上。
他的心情十分激动,异常兴奋。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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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突然被民警找上了门。
告知了其所犯的事之后,将其拷走。
这些人的反应……
也都大同小异。
都是一脸懵逼,完全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
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被带走了。
直到……
数日后。
这群人被带到了宛城派出所,逐一接受审讯。
审讯的过程中。
这些人都表示自己很冤枉,觉得自己的行为根本构不成犯罪。
「警察同志,你们要明察啊,我就是在网上说了一句话,怎么就成犯罪了?」
「这年头,就算抓人也要讲究法律吧?我在现实中骂人都没事,网上骂人就犯罪了?」
「那个人捐一块钱,本来就该骂啊,我一个送外卖的,都捐了一百块,你们也不能因为对方是小孩子,就偏袒她吧?」
「再者说了,自杀是她自己干的,才说了她几句而已,这都承受不了,以后怎么走入社会?」
「这只能怪那个小女孩心理素质不行吧?难不成她跳楼了,还要我来买单?」
「……」
审讯期间。
每个人的脸上,就差写着「窦娥冤」三个字了。
至于小女孩跳楼轻生这件事……
很少有人去关心后续情况怎么样了,更没有所谓的愧疚和自责。
现在的他们……
只关心自己,只想要知道自己接下来会怎么样。
无论民警如何向他们讲解刑法,他们依旧不肯相信自己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一致要求……
请律师来和他们沟通。
然而……
当律师到来之后,详细跟他们讲明了其中法条,并且告诉了他们寻衅滋事罪可能迎来的后果。
因他们的行为,和周小清的跳楼轻生,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若非他们的在网络上出言寻衅滋事,加以辱骂、引导,周小清也不会生出跳楼的想法。
而根据相关刑法。
寻衅滋事,致使他人死亡或者重伤,将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
他们这些人里面,最先发起「滋事行为」,且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构成首犯和主犯,必然被判处五年以上!
而那些从属人员,作为「滋事行为」的参与者同样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量刑区间,大概是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的……
将视他们在本次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而定。
一时间。
所有人都忐忑不安,终于慌了起来。
这一次。
代价,似乎距离他们前所未有的接近。
……
次日。
宛城。
某普通小区。
周振和王霞吃完晚饭如往常一般出门。
准备前往医院。
看望住院治疗的女儿。
原本。
两人都沉浸在悲痛之中,心情沉郁。
好在这几天,好消息传来,警方通知他们,说是已经抓住了那几百个参与了该事件的人。
现在正在走审讯流程。
要不了多久。
就会开庭审理此案,给他们一个交待。
知道这个消息后。
两人不禁喜极而
泣,激动不已。
女儿跳楼,至今昏迷不醒,对他们的确有不小的打击。
但这个打击却不是最大的。
他们最气的……
是这些喷他们女儿,导致他们女儿轻生跳楼的「陌生人」。
仗着网络的阻隔,这些人在网络上无法无天。
偏偏他们还无可奈何对方。
说实话。
若非是那个匿名网友的帮忙,这次他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等这次事情结束了……想办法让绍辉好好感谢下这个匿名律师。」
周振和王霞一边闲聊着,一边朝着小区外面走。
可是……
还没出小区就看到了几个操着外地口音的人骂骂咧咧的闯了进来。
连门卫都拦不住他们。
这群人注意到了他们两人,似乎认识他们一般,居然径直朝着他们走来。
「你们就是周振和王霞是吧?就是你们两个告了我儿子,让他现在还在派出所关着,你们做人怎么能这样?」
其中带头的,是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妇女。
嗓门有些尖锐。
满脸的怒容。
仿佛他们欠了她钱一般。
「等等,你们是……」
周振满脸懵逼,忍不住问道。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得罪了这群人。
眼前这些人……
他一个都不认识。
「怎么?敢做不敢当?」
这个为首的中年妇女冷笑了一声:「我告诉你,我儿子叫谷宏达,就是你举报,害的他被宛城的警察给抓了!」
她死死盯着周振和王霞,仿佛两人有不共戴天之仇。
「谷宏达?」
周振和王霞对视了一眼,两人都从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别跟我装蒜,除了你们,谁会举报我儿子?」
这个中年妇女似乎认定了他们。
张开手拦着他们两人,同时咬牙切齿的说明了此行目的:「你们赶紧把谅解书给签了,警察说只有你们签了字,才能放我儿子。」
周振闻言,脸色顿时一沉。
本来他还想和对方好好沟通的的。
可对方这个态度……
摆明了要逼迫他,签署谅解书。
她儿子是被抓了。
可他的女儿……
却是永远躺在那冰冷的病榻上了!
「抱歉,我们不可能谅解!」
他冷着脸,直接回绝。
毫无商量的余地。
他好不容易把这些人给送进去,公道还没讨回来,怎么可能签署谅解书?
「我们当然也不是让你白白签字的,说吧,你们要多少钱,只要不是太过分,这些我们都可以商量。」
这个中年妇女也没有料到他的态度如此强硬,停顿片刻。
决定换个方式来索要谅解书。
一旁。
王霞再也忍不住了,气得浑身发颤:「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你儿子做了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不是因为他们在网上骂我女儿,我女儿会跳楼吗?」
「你觉得自己的儿子坐牢受委屈了,那我女儿呢?」
「我告诉你,这个案子我们告定了!」
「我一定要为我女儿逃回这个公道!」
这番话。
她藏在心里很久了。
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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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中年妇女被这么一番怒怼,也有了短暂的失神和错愕。
但反应过来后。
依旧不肯退让,盛气凌人的说道:「那我话也放在这里了,你要是不签谅解书,我们今天就在你们小区不走了!」
说着。
她带着一起来的人,堵在了周振和王霞两人离开的道路上。
始终围着他们。
不肯放他们走。
「你!」
王霞看着对方一副无赖的模样,被气得浑身发颤。
但对方这次带来了五六个人。
人多势众。
她也不敢和对方硬来。
只能转过头,看向了丈夫:「老公,现在……我们怎么办?」
她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
有些发慌,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先问问绍辉吧。」
周振看着中年妇女等人的嚣张嘴脸,紧咬着牙。
好汉不吃眼前亏。
他决定还是先问问年轻人,或许绍辉能给他一点建议。
随后。
他拿出手机,当着中年妇女一行人的面,打起了电话。
「摇人?」
中年妇女看到他的动作,冷笑了一声。
并没有放在心上。
……
另一边。
医院里。
周绍辉正在陪伴着昏迷不醒的周小清,突然接到了二伯打来的电话。
连忙走到了旁边。
小声接通了电话。
「什么?」
在听完周振的话之后,周绍辉顿时神色狂喜。
激动不已。
这种事情……
没想到居然给他二伯给遇到了!
「你赶紧去问问那个匿名的高人,问问他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办。」
电话里。
周振似乎有些焦头烂额,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事我熟啊,不用问那个高人,我知道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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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牧以前也遇到过,并且还给出过合适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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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伯,这样,你再尝试一下,若是他们继续拦你,你就跟他们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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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绍辉连忙说道:「只要把时间耗过了二十四小时,他们就构成了非法拘禁,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可惜你们只有两个人,不然一次非法禁锢他人自由三人以上的,也属于软暴力的非法拘禁!」
「另外,记得录音录像,如果他们有什么过激举动的话,一定要拍下来,作为证据。」
「如果他们耗不了二十四小时,那也可以尝试报警,告他们寻衅滋事,扰乱小区治安……」
他将自己在视频里学到的所有知识,全都学以致用。
一股脑的交代了一遍。
十分钟后。
见电话那头突然没了声音,他忍不住问道:「二伯?您……还在听吗?」
「咳咳,在,在。」
数秒后。
电话里
才传来周振略有些吃惊的声音,语气复杂的说道:「我说……绍辉啊,你是从哪里学来这么多害人的名堂,居然还有给对方设套的路子?」
的确。
刚才周绍辉所说的诸多方法,都是需要适当的「引导」。
准确的说,应该是纵容,使得对方构成犯罪事实。
同时记录下相关证据。
让对方直接翻不了身。
这些方法,实在是离谱了,一般人根本想不到。
「嘿嘿,您就别问这么多了,对方要是不干这种事,也不可能撞枪口上来吧?这都是他们自作自受。」
周绍辉微微一笑,没过多解释。
同时问道:「刚才我说的您都记住了没?要是没记清楚的话,我再复述一遍,顺序千万不能错。」
这些方法……
全是他从秦牧的视频里学来的。
第一次用上。
他的心情十分激动,异常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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