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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九章 江湖英雄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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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现这种情况就很尴尬了。

  三毛出去,叫了几个手下嘱咐了几句,几个小地痞撒脚如飞不见了。

  过了会儿,三毛回来了,脸色不大好。

  “老大,对面的扶桑慈善基金会比咱们晚开张一小时,那帮名流们都去那边了。

  他们在那边都捐两千金币,带头的榜一是扶桑三菱公司魔市株式会社,捐了一百一十万金币,故意超过咱们的榜一大哥风老板的一百万金币。

  本来要捐得更多,听说最近他们的银行失窃了一百多吨黄金,才卡着咱们的榜一线捐的。

  特娘的这帮小鬼子就是故意掩咱们呢,那帮买办也不是东西,给东洋鬼子捧臭脚。

  要不要我也带人去他们那边打砸一下?”

  兰迪摇摇头,“咱们还是要脸的,不能干这种下九流的事情,至少不能明着干。

  不要埋汰那帮名流,毕竟他们要靠洋人吃饭,能给咱们也捐,咱们就得感谢人家。

  我看那个株式会社都给咱们捐了一千金币,三毛你过去,也给他们捐一千,不能让小鬼子挑出咱们的毛病。

  来武的小鬼子不行,就来文的压咱们一头,这个我没想到。

  这次让他们先得意一回。不就是比影响力么?嘿嘿,我还真不虚他们。

  魔市可不是世界的全部,等一个月后可可生日,我发江湖英雄帖,咱们搞把大的,让他们拍马也追不上。”

  几个内部人一边吃冷餐一边小声聊天,冷餐会上,还是有几个客人没走的。

  那个“犬养君”就改穿了西装,跟在三菱魔市株式会社来捐款的经理身后,扮成了随从。

  此刻“犬养君”一边小口吃着沙拉,一边四处观察。

  那边兰迪和几个朋友小声嘀咕,犬养君的耳朵立刻动了动。

  一个月后么?这位冠军侯要搞个大场面?

  他可是在世界上很有影响力,花血本讨好女朋友的话,这边扶桑基金会还真可能被他给压制了。

  不行,得想办法帮帮扶桑基金。

  动武是下策,在魔市人家的地盘很难搞得过。

  比拼财力是中策,一定要做。回去得求得各大财团的支持,同时那些跟着扶桑企业喝汤的买办也得出血。

  对付大夏人嘛,上策是让他们自相残杀,窝里斗,扶桑就可以不战而胜。

  瞥了一眼画报上艳丽无双的可可,下面“光明神使长女”的字样分外突出。

  哼哼,你们自己吹牛,客人没人好意思揭穿。可是你这吹得太大了,有人可是会不高兴的。

  “犬养君”拿出一枚黑龙玉符,交给身边的经理,小声嘱咐。

  “你派人拿着我的信物,去琼州见苏家的主事人,表达下我的敬意。同时透露一下,有人自称他们的祖宗呢。”

  经理会意,接过玉符收了起来,拿出一部相机,四处溜达。

  “砰!”一股浓烟,镁光灯闪烁,墙上的宣传画被拍了下来。…

  …………

  可可对面子被扶桑人卷了倒是一点都不在意,“扶桑人既然也凑钱帮咱们救济孤儿什么的,这不是好事么?”

  别看可可头脑聪明,智商高,大事上的判断却是跟兰迪相距甚远。

  兰迪严肃地摇摇头,“不是好事。

  这帮半兽人野心大得很,文化侵略后面就是武力侵略。

  你想想,他们办的慈善机构里长大的小孩子,再受到良好教育,将来成了民夏的统治阶层。

  穿着和服,说着扶桑土语,支持这帮‘大善人’统治大夏,会是什么样子?”

  “嗯,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即使在光明神界,什么二次元啊,日漫啊,在我同学中间也是很受欢迎的。

  十年前出的教附,还画得丑丑的,眯缝眼,一副扶桑下等人色眯眯的样子。”

  “所以我得加紧努力了,不能让这种事情重演。我觉得,他们有小电影作为艺术服务世界,就足够了。”

  “咦?兰迪,你还知道这个?怪不得酒剑仙前辈说你是什么酒色派的二代目呢。

  交代,在哪儿看的?”

  “是铁锅皇帝还在位的时候,从地下出土的,还是上古大唐全球帝国时期的作品。我只是听说,自己可真的没看。”

  兰迪表示自己的话绝对十足真金,确实没看过。

  不过那套设备就在自己的戒指里存着,在仙机空间里还和六个美女实践过的事情,是决不能说的。

  那是做梦,做梦,一见面就已经向可可坦白汇报过了。

  “那兰迪,下一步你有什么安排么?

  你要是有大事要办,就不要管我。我跟着你溜达到哪儿是哪儿,这个世界对我来说,都挺有趣的。”

  “我在各地方的产业和势力都有人帮我打理。

  最近大夏和平,我这个佣兵队长也没什么急事,是准备陪你玩儿一个月的。

  我原来做了个计划,领你

  亲,本章未完,还有下一页哦^0^去铁门关外,看看那座光明神使庙,再去狼神庙看看啸天的神像。

  不过这都不着急。你虽然跟酒剑仙前辈和苏灿前辈学了不少的武艺和法术,可是现在还没有级别。

  要想在这个世界进步,还是要遵从这个世界的运行规则,一步一步来。

  一旦晋升到圣级,就可以飞了,所以你最好选择一个职业进行修行。

  酒剑仙前辈说你先天道体,晋圣级跟玩儿似的,要是能很快晋级到圣级,不是很大的收获?”

  可可一拍手,“对啊,能飞多好玩儿啊。可惜你的小梅不在,要不我还想骑龙上天呢。

  那我就选个职业练练看,反正也不吃亏不是?兰迪你看我学什么职业好呢?”

  “你的魔力足够,咱们又不差钱,学法师是最方便的。

  我花个几十万金币,给你弄一套顶级的法师装备,再借助一下神器头盔,估计很快就能把你堆成大法师。

  不过要成圣,得有自己的发明创建,这个别人是帮不了忙的。”

  “大法师就是像奥斯曼那样,能发流星火雨打人的么?”

  昨天奥斯曼跟兰迪和可可一见面,就领着他们去郊外,得意洋洋地表演流星火雨,给了可可很深的印象。

  “是啊。不过到了大师级,是要选风系、土系、火系、水系进行深造的。”

  “可是我不喜欢杀人和打仗啊。

  想起要靠研究一门新的杀人的办法才能成圣,我心情就不好。

  我最喜欢种植植物什么的了。那个银锁你要还我,我为什么不要?因为电人没有拿枯藤绑人有意思啊。

  这次你又送了我圣级的存储戒指,我都不戴。

  就喜欢你第一次送的枯藤戒指,也是这个原因,我都用它种了两年的花草了。

  还比如这个绿玉杖是竹子做的,我就非常喜欢。

  有没有那种,种种花草就能晋级的职业啊?”

  亲,本章已完,祝您阅读愉快!^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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