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0章 首战告捷
突然间,一只大雁从空中飞过,猎户眼疾手快,将一支箭放在弓弦上,弓弦搜的一声将箭射出去。
那只大雁挣扎了一下,就好像石头一样落在了地上。
江禾曦捡起那只大雁,大雁的羽毛中带着一些淡淡的黄色,眼睛炯炯有神地看着江禾曦,好像并没有任何的恐惧。
这不就是人们常说的金丝雁吗?相传这只雁是祥瑞的象征。如果随随便便就将它煮来吃了,岂不是太浪费了?
江禾曦看看大雁受伤的地方,是右边的大腿,幸好没有伤到骨头,只是有一点点的破皮而已。她捡起大雁对猎户说:「壮士呀,这么漂亮的大雁,我们吃掉可惜了,要不我们留下来,也可以用来传捷报呀。」
一个年纪娇小,皮肤黝黑的小猎户插嘴道:「看来夫人还是面次心软,这样可难成大事呀。」
旁边一个有经验的猎户瞪了他一眼,严肃地说道:「你懂什么,别乱说!」
霍景琛听到声音走过来,看到手里拿的一只金丝鸿雁,连忙走上前去,抚摸着这只雁,说:「当年我们在边境伏击金兵的时候,也是这样的鸿雁给我们报的信,真是我们的吉祥物呀!」
江禾曦看看霍景琛,问道:「我们把它养起来,将来给我们传捷报好不好?」
霍景琛不假思索地点点头:「当然好啦,这样的鸿雁,只怕你有本事也找不到呀。」
江禾曦看看那个小战士有些灰心气馁的样子,连忙递给他一块大的腊肉,说:「小兄弟,别丧气。你这只鸿雁,论价值来说,可不比几十只野猪的作用大呀。」
小猎户看看江禾曦,眼睛里面充满了服从,但是也带有一点点的不舍。
旁边的猎户看看他找个样子,笑着安慰道:「小鑫,现在我们可是军人了,不是从前那些打猎的散户。除了猎物之外,我们还要学会听指挥,还要学会去战斗呀!」
小猎户看着自己的长辈,心悦诚服地点点头。
正在说话间,江小玖又带着一大盘刚刚煮好的晚餐出来。这是在山上面刚刚发现的鸡枞。平日里很难找到,现在她果断地就用来做成了鲜汤。
江禾曦看看着荒郊野外都没有什么人,很快又要到黄昏了,就让大家围坐在一起,然后燃起了篝火。
篝火冉冉地点燃在遥远的旷野,众人都围坐在周围,各自唱起自己故乡的歌谣。整个旷野充满了一种狂莽的气氛。
「真是太匆忙了!」霍景琛拍拍自己的脑袋有些后悔地笑道:「这次出来竟然忘记带上我的羯鼓了。之前那羯鼓可是我的得意乐器呀!」
江禾曦拿起两只筷子,在一块松木板上咚咚地敲了起来,一边敲,一边说:「你们是文化人,敲个东西还要找鼓,我们是大老粗,见到东西就敲了。」
说着,就敲了几声「胡笳十八拍」的节奏,算是抛砖引玉,没想到霍景琛竟然高兴地和起来了。
「大家都唱起来,跳起来,只要是声音放在一起都好听!」
江禾曦一边说,一边拉着霍景琛大叫。
他们虽然是已经结过婚的人了,可是那一场婚礼虽然很排场,毕竟是在皇宫,在别人的安排下面进行的,好多东西都开展得并不这么自愿。
现在好不容易有机会能够在野外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也算是自己婚礼的狂欢吧。
她也顾不得身边有多少人在看着,就和霍景琛尽情地在火苗下面亲吻起来。
突然篝火里面传来啪啪的几声爆炸声,江禾曦和霍景琛不知发生什么事情,马上松开彼此的双手,看看周围发生了什么情况。
结果看到江小玖正在高兴地蹲在地上,捡地下的东西。
江禾
曦在火光中定睛一看,原来她不是在找什么东西,而是扔了一些玉米和稻谷的种子到篝火里面。
那些种子受到了热火的熏烤,裂开来,就成了爆米花。
江禾曦接过江小玖递给自己的爆米花,感觉从来没有感受到过这样的甘甜。
江小玖得意地说:「怎么样?这是我最近想出来的一种干粮,在不方便的时候可以保存好几天,而且比那些好吃多了。」
江禾曦一脸幸福地看着江小玖,没有回答她的话。
江小玖有些失落,然后追问道:「你怎么不说话呀?这东西不好吃吗?」
江禾曦终于忍不住欣喜的笑容,看着江小玖:「逗你玩呢,这东西好吃不好吃,难道你不知道吗?我只是故意不说话而已啦。」
「讨厌,禾曦姐姐你坏死了!」江小玖有些不高兴,轻轻地拍了一下江禾曦的脸蛋。
江禾曦围绕着周围的战士们走了一圈,看看他们都有一种斗志昂扬的感觉,也就放心了。
毕竟这次远征是为了支援,也不知道敌军到底怎么样,要是这军中出现一点点的犹豫和伤感,到时候一定会影响全军的士气,说不定就会因此而失败了。
不过,现在这样的场景,告诉她,暂时这样的事情是不会发生的。她拉着一群人问道:「你们高不高兴呀?」
「高兴!」
「我们将来打败了匈奴,再和金兵一起联欢,好不好?」江禾曦大声问道。
「好!好!好!」
众多的将士们齐声高喊。感觉他们的声音可以震动山谷,甚至天空都能听到。
霍景琛看看这一群人热火朝天的样子,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这么兴奋过。虽然霍辰阳之前带兵失败是因为领导无方,可是那时候将士不齐心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现在手下的战士这么齐心,甚至还怕对方不敢应战,他们的训练就都白费了呢。
江禾曦在火光中,仿佛看到这群年轻的勇士们奋勇杀敌,气势如虹的场面了。
江小玖轻轻地靠在陈俞的身边,望着篝火道:「以后回家你也给我烧这个篝火好不好?」
陈俞指了一下她的鼻子,笑道:「当然啦,小傻瓜,一个篝火弄得好像是一座金山一样,哪里有这么困难呢?」
那只大雁挣扎了一下,就好像石头一样落在了地上。
江禾曦捡起那只大雁,大雁的羽毛中带着一些淡淡的黄色,眼睛炯炯有神地看着江禾曦,好像并没有任何的恐惧。
这不就是人们常说的金丝雁吗?相传这只雁是祥瑞的象征。如果随随便便就将它煮来吃了,岂不是太浪费了?
江禾曦看看大雁受伤的地方,是右边的大腿,幸好没有伤到骨头,只是有一点点的破皮而已。她捡起大雁对猎户说:「壮士呀,这么漂亮的大雁,我们吃掉可惜了,要不我们留下来,也可以用来传捷报呀。」
一个年纪娇小,皮肤黝黑的小猎户插嘴道:「看来夫人还是面次心软,这样可难成大事呀。」
旁边一个有经验的猎户瞪了他一眼,严肃地说道:「你懂什么,别乱说!」
霍景琛听到声音走过来,看到手里拿的一只金丝鸿雁,连忙走上前去,抚摸着这只雁,说:「当年我们在边境伏击金兵的时候,也是这样的鸿雁给我们报的信,真是我们的吉祥物呀!」
江禾曦看看霍景琛,问道:「我们把它养起来,将来给我们传捷报好不好?」
霍景琛不假思索地点点头:「当然好啦,这样的鸿雁,只怕你有本事也找不到呀。」
江禾曦看看那个小战士有些灰心气馁的样子,连忙递给他一块大的腊肉,说:「小兄弟,别丧气。你这只鸿雁,论价值来说,可不比几十只野猪的作用大呀。」
小猎户看看江禾曦,眼睛里面充满了服从,但是也带有一点点的不舍。
旁边的猎户看看他找个样子,笑着安慰道:「小鑫,现在我们可是军人了,不是从前那些打猎的散户。除了猎物之外,我们还要学会听指挥,还要学会去战斗呀!」
小猎户看着自己的长辈,心悦诚服地点点头。
正在说话间,江小玖又带着一大盘刚刚煮好的晚餐出来。这是在山上面刚刚发现的鸡枞。平日里很难找到,现在她果断地就用来做成了鲜汤。
江禾曦看看着荒郊野外都没有什么人,很快又要到黄昏了,就让大家围坐在一起,然后燃起了篝火。
篝火冉冉地点燃在遥远的旷野,众人都围坐在周围,各自唱起自己故乡的歌谣。整个旷野充满了一种狂莽的气氛。
「真是太匆忙了!」霍景琛拍拍自己的脑袋有些后悔地笑道:「这次出来竟然忘记带上我的羯鼓了。之前那羯鼓可是我的得意乐器呀!」
江禾曦拿起两只筷子,在一块松木板上咚咚地敲了起来,一边敲,一边说:「你们是文化人,敲个东西还要找鼓,我们是大老粗,见到东西就敲了。」
说着,就敲了几声「胡笳十八拍」的节奏,算是抛砖引玉,没想到霍景琛竟然高兴地和起来了。
「大家都唱起来,跳起来,只要是声音放在一起都好听!」
江禾曦一边说,一边拉着霍景琛大叫。
他们虽然是已经结过婚的人了,可是那一场婚礼虽然很排场,毕竟是在皇宫,在别人的安排下面进行的,好多东西都开展得并不这么自愿。
现在好不容易有机会能够在野外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也算是自己婚礼的狂欢吧。
她也顾不得身边有多少人在看着,就和霍景琛尽情地在火苗下面亲吻起来。
突然篝火里面传来啪啪的几声爆炸声,江禾曦和霍景琛不知发生什么事情,马上松开彼此的双手,看看周围发生了什么情况。
结果看到江小玖正在高兴地蹲在地上,捡地下的东西。
江禾
曦在火光中定睛一看,原来她不是在找什么东西,而是扔了一些玉米和稻谷的种子到篝火里面。
那些种子受到了热火的熏烤,裂开来,就成了爆米花。
江禾曦接过江小玖递给自己的爆米花,感觉从来没有感受到过这样的甘甜。
江小玖得意地说:「怎么样?这是我最近想出来的一种干粮,在不方便的时候可以保存好几天,而且比那些好吃多了。」
江禾曦一脸幸福地看着江小玖,没有回答她的话。
江小玖有些失落,然后追问道:「你怎么不说话呀?这东西不好吃吗?」
江禾曦终于忍不住欣喜的笑容,看着江小玖:「逗你玩呢,这东西好吃不好吃,难道你不知道吗?我只是故意不说话而已啦。」
「讨厌,禾曦姐姐你坏死了!」江小玖有些不高兴,轻轻地拍了一下江禾曦的脸蛋。
江禾曦围绕着周围的战士们走了一圈,看看他们都有一种斗志昂扬的感觉,也就放心了。
毕竟这次远征是为了支援,也不知道敌军到底怎么样,要是这军中出现一点点的犹豫和伤感,到时候一定会影响全军的士气,说不定就会因此而失败了。
不过,现在这样的场景,告诉她,暂时这样的事情是不会发生的。她拉着一群人问道:「你们高不高兴呀?」
「高兴!」
「我们将来打败了匈奴,再和金兵一起联欢,好不好?」江禾曦大声问道。
「好!好!好!」
众多的将士们齐声高喊。感觉他们的声音可以震动山谷,甚至天空都能听到。
霍景琛看看这一群人热火朝天的样子,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这么兴奋过。虽然霍辰阳之前带兵失败是因为领导无方,可是那时候将士不齐心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现在手下的战士这么齐心,甚至还怕对方不敢应战,他们的训练就都白费了呢。
江禾曦在火光中,仿佛看到这群年轻的勇士们奋勇杀敌,气势如虹的场面了。
江小玖轻轻地靠在陈俞的身边,望着篝火道:「以后回家你也给我烧这个篝火好不好?」
陈俞指了一下她的鼻子,笑道:「当然啦,小傻瓜,一个篝火弄得好像是一座金山一样,哪里有这么困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