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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火枪对火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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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

  太平堡前,大量的军队开始拼杀,鲜血和汗水交融在地面,人为的清理出一片平整地。

  而在不远的天空之上,似乎在躲避这些庞大的人类,就连飞鸟都不见了踪影,唯独几朵孤独的云儿在缓缓挪动。

  “噼里啪啦——”

  “噼里啪啦——”

  两军迈着齐整的步伐,向前而行。

  大量的浓烟弥漫在军阵中,使得一切的准头开始失效,只有火枪手麻木地装填,射击。

  而在他们的头顶,大量的火炮在空中呼啸,飞跃至敌军阵营中,打击着士气。

  “不曾想,建奴竟然也有火枪兵。”

  李经武守在城头,双手扒在女墙上,满脸的不可置信。

  而一旁的陈永福,则深深的掩藏住眼中的震惊,沉声道:

  “建奴一向是效仿能力强,当年咱们大明最强势的火炮,不是也被其学去?”

  “可,抬枪也被学了。”

  李经武仍难相信,这个大明的杀手锏,竟然也被学了去。

  这对于己方来说,是多么大的伤害。

  这场发生在辽东的,史上最大一次的火枪兵对阵,着实吓坏了所有人。

  明军震惊于清兵的火枪,而清军则被火炮吓住。

  豪格蹙眉而望,看着轰鸣作响的火炮,及那一颗颗破坏阵型的炮弹,他心中万分不爽。

  “明军怎么会有火炮?而且还是红衣大炮。”

  “估计是海上运来的。”

  一旁的副将尼堪,则露出无奈之色:“明军的水师向来厉害,船只的运载能力也强,想来一些火炮也不想问题。”

  “咱们没有水师啊!”

  豪格颇为愤怒,但却有些无可奈何。

  “哼!”

  观战多时,两军战士打的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但无论是火炮,还是火枪,在这个时期的准头,都是靠天意安排,除非拥挤不怕死地往前冲。

  就像是之前毫无畏惧的清军一样。

  但如今满清也怕了,不再那么莽了,小心翼翼起来,死也不近身。

  “将军,快八十步了。”

  一旁的尼堪观战,心惊肉跳地说道。

  “八十步怎么了?”

  “明军还在往前走,他们的人数比咱们多,这是要吃亏的。”

  火枪兵一旦接近有效射程,越往前相对,伤害力也就越高。

  在历史上,鼎鼎大名的英国龙虾兵,就是依靠在三十步左右的大胆,让敌方胆寒。

  因为大部分的士兵们,都是肉做的,也会害怕畏惧,到了五十步的射程,一轮火枪就能带走三成人。

  而龙虾兵却能很快的补起上来,对方却无这般纪律和胆子,只能溃败。

  尼堪忍不住颤抖道:“您瞧,阵型都有些松垮了,士兵们扛不住了。”

  “撤——”

  豪格紧紧咬着牙,艰难的吐露出一个字来。

  这下,清军松了口气,向两翼撤去,一旁的骑兵也开始掩护起来。

  对面的陈永福,也松了口气:“他们果然坚持不住。”

  “咱们也坚持不了多少。”李经武叹道:“死伤太多了,可不能把儿郎们的性命交代在这。”

  一场惨胜,绝不是两人所追求的。

  而同样,豪格也无法担负起这种一比一换人的打法。

  他当即举起手掌来,转头大吼道:“传令,令索伦兵向前,进行厮杀——。”

  到了这一步,豪格知道退不下去。

  因为火药不多了。

  辽东硝石本就匮乏,如今这一仗,几乎把他携带的火药消耗的七七八八,接下来只能当烧火棍了。

  若不能趁着这个机会厮杀一番,可不就浪费了。

  马群渐渐如洪水改道一样开始分流,前军重骑向西北方向奔走。

  等到了火枪兵撤退,两股骑兵压阵后,豪格亲率大军,带着骁勇的索伦人,缓慢而来,形成三股骑兵,前头如同品字,又像一支箭簇。

  马群再度跑起来,铁甲骑士在马背上起伏,马蹄将地上泥土刨开,大量的灰尘在空气中弥漫。

  对此,明军也毫不畏惧,操练多时骑兵,迎面而来,李经武亲自上阵。

  宽阔的横面,清军形成了兵力优势,气势十分汹涌。

  “杀——”李经武毫无畏惧。

  在火枪兵退下的时刻,整个战场就交给了骑兵。

  双方骑兵渐渐靠近,似慢实快。

  李经武的耳朵,上捂着毛皮和锁甲,却也听到了风声在耳际呼啸。地面的事物越来越模糊,只有两侧并行的骑兵将士仿佛静止。

  “哼!”看着越来越近的敌军,他脸上露出一丝狰狞的笑容:“儿郎们,拿出火铳来。”

  “霹雳啪啪......”

  风中传来了炸豆子一样密集的声音,豪格抬头看时,一阵阵的的硝烟四起。

  “叮叮叮”的一阵撞击声,连他的肩上也是明显地被撞了一下似的,一下就镶嵌入了铠甲,被里面的丝绸挡住。

  但是厚重的力道,却让他浑身一震。

  “骑兵怎么会有火枪?我怎么没看到?”

  豪格大惊失色。

  这明军怎么回事,离开了火枪就不能活吗?

  “咔嚓——”他迅速的接近一骑,手起刀落,结果了性命。

  目睹到了其手中的短铳。

  他回首一望,大量的骑兵并没有被短铳击中,只有一些倒霉蛋罢了。

  但许多的战马却受到惊吓,马失前蹄的不在少数,骑兵们无法掌控。

  这样一来,就给了明军极佳的机会。

  要知道在战场上,任何的契机都是转瞬即逝,甚至决定了一场战争的胜负。

  李经武当兵多年,早就对此一清二楚,更何况这样的机会由他自己创造。

  他嘶吼道:“杀建奴——”

  此时的大明骑兵,融合了闯兵、边军、关宁军、西军等精骑,在经过多年来的千锤百炼。

  无论是铠甲武器,还是士气,都与满清无异,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有些超出。

  所以,李经武毫无畏惧,也渴望在一场对战之中,骑兵真正击溃清军。

  而清军却一直是老样子看待明军,自以为骑兵无敌,但此时一接触,立马就大吃一惊。

  针尖对麦芒,一阵腥风血雨,两军厮杀了一个多时辰,可谓是不分胜负。

  战术上打了一个平手。

  而在战略上,按照清军稀少的人口来看,却输的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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